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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渡时期-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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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村尾。
我们换了弹珠就在牌坊前疯玩,直到前后肚皮贴在一起才回家。我从锅里盛了一碗疙瘩饭,坐在门口石凳上吃,这时就听见小三在房子里鬼哭狼嚎。一会儿他捧着一碗油面出来了,蹲在大槐树下。因为屁股已经肿了,不能挨石凳。小三的三姐比我大三岁,每次小三挨了揍她就来我家讨说法,说是我把她弟教唆坏了。这实在冤枉了我,我家是没有牙膏,漱口用的是盐水,否则我也会向小三学习。后来我开始有意识地收破烂,常把人毛、猪毛、狗毛,鸡肫、鹅肫、鸭肫混在一起欺骗货郎,但货郎的眼睛是雪亮的,总是不上当。
关于捡垃圾还有一点要补充。我有个本家的奶奶,在省城扫大街。她那时就知道靠山吃山,每次扫了街就把一些看起来还有点用的东西拾掇起来,拿去卖。这有点象后来说的第二职业。本家奶奶每次回乡,穿得就象电影里的地主婆,用起钱来大手大脚,还乐善好施,在乡亲面前极有威望。至少我觉得增光不少,与异姓人吵架,开口闭口就是:我奶奶在省城。在省城的本家奶奶不经常回来,两三年回来一次,每次回来都极风光。乡亲也都知道她在省城不是做什么高尚的职业,也就是个拣垃圾的。在乡亲们看来,拣垃圾并不丢人。有一年,老爷子带弟弟去省城看病,举目无亲,只好去投靠奶奶。原来奶奶的住房也就两平米,一张床占了一米半。奶奶左思右想,决定带爷俩去麻烦邻居,可邻居很不给本家奶奶面子,坚决不让乡下人进房,更别说借住了。本家奶奶极为生气,说:妈的个那东西,今天咱祖孙三代睡一张床。
小时候我也拣过垃圾。我说的是去山里打柴。当然这样讲未必准确。从今天的眼光看,我说是拣垃圾也不为过。从南村口岸进口的那些洋玩意儿,譬如废五金、废铜、废铝、废塑料在西方就是垃圾,但在国人看来就是宝。我打的那些柴草,在山里人看来就是垃圾,但在乡亲看来就是宝。我打的柴草不仅可以拿来煮饭,还能拿去卖钱。这个诀窍后来给山里人发现了,他们成群结队担着柴草上街卖,断了我的财路。因此我对山里人恨之入骨。见到山巴佬就要笑话他们。笑料是一个道听途说的故事。山里人靠山吃山,吃饱饭没问题,但足不出户,没见过什么世面。有一天,山里人担了柴上街卖,看到街上有人吃冰棍,问问价钱,不贵,最关键的是,那是唯一不用票证就可以吃进肚里的东西,于是一人买了一根尝尝,感觉不错。有人就多买了几根,挂在扁担上,说是带回家给孩子尝尝鲜。回家的路很远,烈日炎炎,冰棍一路上变做水滴达在干烈的土地上,但山里人没发觉。走到半山腰,那人扭头一看,冰棍没了,只剩下几根竹棍儿在风中摇荡。他疑心走在后面的人偷吃了,要跟人拼命。后面的人既吃惊,又百口莫辩,于是两人在山腰大打出手。这段冤案今天想必终于大白天下。那两人如果闹了几年别扭,如今也该重归于好了。
四
桃花潭有个人工湖,湖面不大,但可以赛龙舟。环湖修了一条不算太宽的公路,公路和湖岸之间是绿化带,其间还有一条人行道。我和马丽围着湖边散步,走走停停,累了就在石凳上坐,聊天,聊到没东西聊了又顺着湖堤走。湖边几乎没人,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树丛中偶尔会探出一个头来,大概是花工在剪枝。就算有人,也不会注意我们,因为我们与游客没什么两样。马丽尽管是度假村唯一的股东,但除了管理层几个人几乎没人认识她。譬如过闸口时门卫就不让她的车进来,要她按人头买票。她没钱,我也没钱,我们口袋里几乎不放钱。结果是她打电话给总经理,门卫才开了方便之门。我批评她官僚主义,她表示接受。我要她给我弄一张优惠卡,她说正在办,地富反坏右全得有。我一听就说不要了,我不想跟牛鬼蛇神一个待遇。我们在湖边就聊这些东西。后来天黑了,但气温仍然很高,身上仍然感觉粘糊糊的。我就把衣服脱了,跳进湖里洗澡。我劝马丽也把衣服脱了,跟我一起洗。她不干,坐在湖边看着我,那时天已经黑透了,我看不清她,她自然也看不清我。但我知道她一定在研究我的身体。想到这里我就往她身上浇水,她啊啊叫着但并不躲开,结果她说衣服全给我浇湿了,她只好把衣服脱了,跳进水里。
我们在水里互相用手看对方,我觉得她丰润多了,皮肤的质感也好。她的手在我身上游走,感觉也很平滑,这表明她的手已经不粗糙了。我们游一会儿就用手看一下对方,然后再游,这有点象小孩做游戏,浅尝辄止。原因在于我们的关系太复杂,也很不明确。马丽有点心神不定,一有风吹草动就全身僵直。她后来说,不行,我得给张总打个电话,叫他控制人员流动。说着爬到岸上,从包里摸手机。我说,马丽,你看得见我吗?她说,看不见。我说这不就得了。她想想说,也是。就把电话挂了。然后她跳进湖里,我们继续玩游戏,用手看对方。但一到关键时刻,她就四处张望,老觉得有人在看她。游戏玩到这个份上就很没意思,而且在水里泡久了肌肉就象浸过水的馒头。
我们上岸的时候马丽抢先穿了我的衣服,然后发动车一溜烟跑了。她说会回来救我。我穿着内裤坐在石凳上,手里抱着她的湿衣服。等着她来美人救英雄。在大学时我常在深夜去福海游泳。那地方是禁区,白天晚上都不准下水。据说毛主席很喜欢游泳,但一开始大家不知道。有人为了让主席多做运动,就叫人在香山挖了个水池子。这池子想必不大,可能跟我弟在家门口挖的养水鱼的池子差不多大小,主席一看就发了脾气,扭头就走。我们学校的游戏池比主席的水池大得多,但去游水的人也太多,象下饺子,你站在岸上往里一看就要晕倒了。所以我只好在夜深人静时去福海偷泳。我去时也不是单独去,一般会叫上马独用或照二。这两人很懒,躺上床后很难再拉得起来,所以我要想尽办法让他们熬夜或者死缠烂打不让他们睡安稳觉。他们被我缠不过只好跟我去游水,因为游完水至少还能睡个回头觉,好过一晚上被我纠缠不清。
有一次我们三人一起去偷泳。在水里游了一圈,那两小子就往岸上爬,要回去睡觉。我一般要游够三个小时才上岸,看着他们爬上了岸也没办法。我看着他们在岸上转圈子,然后对我大喊大叫,说是衣服丢了。我以为是赚我上岸的诡计,不予理睬。等我游足三小时爬上岸,他们还蹲在岸边,上下牙直打架。我们光着身子走到圆明园门口,本想就这样光着身子跑回宿舍,但发现要躲过门卫贼亮的双眼是很困难的。最后还是我急中生智,从路边垃圾里扯了块黑色的塑料布,用绳子绑在马独用身上,让他去偷门卫的衣服。这项工作对他来说是兴趣所在,他转眼就偷了三套回来,美中不足的是有一套女装。我后来一直怀疑他是故意偷了一套女装来寒伧我,因为我穿着女装回了宿舍。好在那天值班的大爷眼神不太好,没看出来。
马丽在桃园别墅开了房,然后带了套睡衣来救我,这可能是她能找到的唯一的一套衣服。那套衣服穿在我身上就象大人穿小孩的衣服,一上车我就开始打喷嚏。马丽说,抱歉抱歉。可她的笑容里一点歉意也没有。那天晚上本来应该有些故事,可我太累,白天走了一天,又在水里泡了半夜,头一靠上枕头就象个死人(马丽语)。据说她替我换了睡衣,还替我擦过身,此外还干过什么她就不老实讲了。总之早上醒来时她已不在我身上,在我身上的是她的睡衣。睡衣上有她的香味,是一种柠檬的味道。
我当办公室主任时,私下里协助马丽做生意。她每做成一单生意,就打电话给我要我陪她吃饭。说是贺一贺。我这人对吃不讲究,除了海鲜什么都吃,最喜欢吃北方菜。如今南村的外来人口越来越多,北方菜馆也象雨后春笋一样遍地都是。马丽一家家地吃,觉得不错了就带我去。她打电话给我时大惊小怪,我以为她又发了一笔横财,结果她告诉我发现了一家北方菜馆,味道好极了,很地道。那时她还没给我配车,我开着单位的车去跟她会合。每次我都是就着小菜喝啤酒,北方菜小菜特别好吃,譬如海带丝,豆腐干,水煮花生和黄豆都是我的所爱。我吃着喝着,等到上正菜时我已经吃饱了,就问小姐有没有面食,往往是抓住两个馒头三口五口吞下了肚。马丽看着一桌子菜真是气不打一处来。饭后我们常去散步,在大街上顺着人行道走,从城南走到城北,又从城北走回城南。有时走累了就搭的回去开车,有时干脆连车也不开了,各自回家,然后叫司机去善后。马丽带我去散步也不是随便选路线,她有不可告人的目的。譬如她老带我去翠华园的情侣路,在我看来就是居心不良。从那儿走过,一路上蛙鸣不断。我也跟女人接过吻,就是制造不出这种声音。马丽把手插在我胳膊里,挽住我。一路走过还算平安无事,一旦在椅子上坐下,我就想制造蛙鸣声。但马丽不给我机会,我一张开嘴她就把舌头伸进来了,等到她累了时我也没有精神了。所以蛙鸣声在我一直是个梦想。
下篇:监管时期——《幸福生活》
第三章
一
我担任非领导职务后,曾经想找人结婚。那时现成的结婚对象有两个,一个是苗子,一个是马丽。苗子愿意跟我结合,但有个条件,就是等我变好。但什么叫变好她又没个标准。这就象毛驴拉磨,在前面绑一串胡萝卜,告诉毛驴往前走就能吃到胡萝卜,可毛驴无论走多久都吃不到胡萝卜。毛驴不走了反而能吃到胡萝卜,主人卸磨了就会给它吃。我最明白这个道理,所以对苗子的怪论不屑一顾。马丽也愿意跟我结婚,但她要排除两个障碍。一是苗子,她觉得苗子为先,除非苗子断了跟我结婚的念想;二是她自己,她觉得从她做小姐那天起就走上了一条不归路,已经是一个不纯粹的人,嫁给我就等于害了我。要她说服自己是件很困难的事,这比苗子的那个胡萝卜还难吃。也就是说我要结婚还得另找人选,可我一时还找不到人选。这样就把我给耽误了。如今我快奔四十了,小丫头嫌我老,大姑娘我又嫌人家老。而且我还不想结婚了。
我当办公室主任时,经常陪人吃饭,有时陪领导,有时陪非领导,但吃饭的地方基本上是固定的,都在金城大酒店。单位和酒店有协定,可以签单。我的签名非常值钱。这也是我口袋里经常不放钱的原因。单位的车过路过桥都免费,就加油不能免,但可以签单。衣食住行,除了衣服本来就穿在身上,其他三样都免费,我还往口袋里放钱干什么。在金城吃饭,我开始留意苗子,她眼睛很大很漂亮,人长得小巧玲珑,但身体结实,灵活。留意到她之后我吃饭就有点心不在焉,总会抬头看她,有时看到她也在看我,还冲我点头。苗子后来告诉我,她看到我老看她就吓坏了。苗子说她到酒店上班后,客人老撩她讲话,她不敢出声,服务完了赶紧往厨房跑。奇怪的是,我一找她讲话她就开了口,而且有问必答。
把时间推到四年前,我问苗子多大了,她说十八岁。我问她在哪个学校读书,她说供销学校。我问她干吗到酒店上班,她说工作难找。多年后苗子还记得我的问话,一句句复述给我听。那时她就知道我是她今生来世的冤家对头。苗子在左胸挂了块工作牌,上面写着实习生和工号。我老盯着她的工号看,终于看得她红了脸。因为工号后面是小馒头一样的胸乳,尽管还没发育成熟。我叫苗子不要在酒店干了,不如去给我当秘书。苗子说好,你给我留一个电话。说着找了一张菜单纸叫我写号码。我看见纸上写了一个姨字,就问她名字是不是叫阿姨。她立即笑了,这是我第一次见到她笑。她的笑很有蛊惑力,笑声和口形都特别迷人,至少我就被她打动了。我试着约她出去。她很爽快地答应了,于是我们晚上就在文化公园里转圈子,她看起来很兴奋。老达那时已经是我的领导了,他做了领导整天还是色迷迷的。第二天就问我有没有跟苗子上床,气得我差点在办公室跟他干架了。要不是看在屁珍的份上我真想打他一巴掌。
四年前我常约苗子,有时约了我又去不了,因为领导突然下来了,我得三陪,她就在文化公园里等,有时等三四个小时。有一天,下起了大雨,我陪完领导,喝得醉醺醺的。回到家,脱了衣服,刚躺下,想起约了苗子,赶紧爬起来往公园跑。苗子还坐在公园的长凳上,衣服全淋湿了,双手抱着肩膀,直打哆嗦。我说傻丫头,就把她抱在怀里,拼命往家里跑。那天晚上街上人很多,看到我抱着一个女的拼命跑,就有人报警,可我跑得很快,等警察来了已经找不到我了。我住了三室一厅,尽管我还没有结婚,但我是处级领导,按规定可以住这么大的房子。我用毛巾被把苗子包起来,隔着毛巾被给她按摩。直按到她横身上下象着了火,她在被子里嗷嗷叫着讨饶我才停手。苗子的湿衣服是我拔下来的,那时我还没开灯,可以说什么也看不见。但苗子不这么看,她觉得我把她全身看遍了,也把她全身摸遍了,所以这辈子除了跟我已别无选择。我煲了杯姜汤给她喝,目的是预防感冒。她喝着姜汤,看我的眼神就有点怪怪的。她后来说,还没人待她这么好。这就是说,是我自己把自己给弄到陷井里了,怪不得别人。
那天晚上苗子给我按得火烧火燎的,又喝了姜汤,有点水深火热的感觉,这反映在她那张红彤彤的脸上。她用毛巾被把自己包起来,坐在床上跟我聊天。聊天的时候她不停地前仰后合,有点象做俯卧撑,但幅度没那么大。我把她的衣服洗了,是一件白底碎花的麻纱连衣裙,还有紫色的内裤和浅红色的乳罩。我和她聊天的时候,她的衣服已经挂在阳台的铁线上,给风吹得来回晃动。在衣服风干之前她只能猫在我的房间里,也就是说这天晚上我们孤男寡女要独处一室了,当然我也可以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或者她叫一个朋友送套衣服来,这就等于把我们俩的事告诉别人,也就等于毁了苗子的清白,我的清白毁不毁没所谓。当然苗子如果不着急,愿意在我房间呆下去,我就可以等到第二天商店开门的时候去替她买套衣服,如果那时衣服还没干的话。还有一个办法就是我亲自去苗子的房间里帮她拿一套替换衣服,这要冒很大的风险。首先苗子未必愿意给我钥匙,因为我们还没熟到可以互留钥匙的地步,其次苗子的闺房里不只住她一个人,还有一个黄花闺女,那会儿可能正在做春梦,我进去固然可能拿到衣服,但同时也可能落个强奸未遂的罪名,落个罪名倒是其次,问题是酒店的员工把我抓起来,一拷问,我还是得把苗子给吐出来,还是把苗子给害了。酒店的员工一个个都是人高马大的,我在酒店吃饭时,因为常跟苗子眉目传情,他们就向我吹胡子瞪眼睛,恨不得把我堵在哪个角落里痛打一顿。要是给他们捉奸捉双,还不打得我灵魂出窍。
我和苗子本来想秉烛促膝长谈,但这是一件很困难的事,甚至比帮她弄一套衣服还困难。她对我尽管有诸多好感,但还不想把自己撕开让我看,我倒是想什么都告诉她,但又怕把她吓跑了。另外,我的精神也不济。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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