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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北京 作者:邰敏-第1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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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警牵着狗终于走了过去。他走过来,对我说:“对不起。”
我把沙发床打开给他用。这个沙发买了很久,一直放在我的卧室,终于派上用场。打开之后非常低,变成地上的一张蓝色榻榻米。
他依旧还在内疚,觉得是在他的逼迫之下,我带他回家。
我却真的不以为然。很小离开父母到外国求学,喜欢旅行,和陌生人躲雨在一个屋檐下,或者借住在别的朋友家,这些都是自然平常的事情。带他回来,睡在我的沙发上,这件事情在我看来,和我们在屋檐下躲雨没什么区别。
我并不觉得这个男子对我有任何肉体的渴望。我清清楚楚地看得到,他只是不想回家。至于他为什么这么不开心,他不说,我亦不会去问。
“一个多月以前,我妈妈死了。”他突然开始说。
哦,我装作无动于衷的样子,心里却突然明白,那个刚认识他的冰淇淋之夜,为什么他会莫名其妙地拿出妈妈的照片给我看。
“我从小爸爸和妈妈分开,我被妈妈一个人带大的。我们相依为命,她没有再婚。她很辛苦养家。我7岁就去做工,帮人家刷墙。长大所有考试都拿政府奖学金。我小时候,外面下雨,我一定会去外面的公车站拿伞等她。妈妈说,看见我等她,她就不累了。”
“我还记得,她让我帮她去买包包。就是女生特殊日子用的东西。每次都是给一大包,我叫它‘面包’。我就去商店帮她买。那个买东西的,就拿报纸帮我一包,我抱着一大包‘面包’,回家了。很多事情很多事情,过去的一个月,发生了很多事情,我于是从新加坡来巴黎,不肯回去……”
一个乖巧听话的小孩子,拿着刷了一个礼拜墙赚的钱,去买妈妈喜欢吃的上海点心,黑暗中这样的画面清晰可见。他的倾诉断断续续,从地下传来。我实在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做些什么,于是我下床,坐在地下的沙发上,拥抱他。
他却在我的怀抱里大哭起来。低着头,眼泪大滴大滴地打在我的腿上。我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大的一个男人在我面前痛哭,一点点惊慌失措。但是实在不知道说什么,只好保持这个
姿势,让他继续趴在我的腿上哭。
他大概哭了有三十分钟那么久。抽噎的,有时候完全喘不上气来的哭。我什么都做不了,只好一动不动。
Lim后来对我讲,他从来没有在一个女人面前哭过这么多。
他说:“我只有在我妈妈面前哭过,长大后只哭过一次。
就是我的法国女朋友,长那么大唯一的一个女朋友,从大学一直到毕业一直到工作很久,8年的女朋友,一直在他们家门口的树林里等她等了很多年。他家人不喜欢我,她来新加坡看我,走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分开了,以后不会再见面,我在回去车子上,哭了。流眼泪了,但是没有出声音。但是我知道,我妈妈看见了。”
那个夜晚,在我们第三次见面,第二次约会的时候,他就哭了个天昏地暗。
我们自然而然地开始每天见面。他去上班我去上学,一下课,就能看见他白色的车子在校门口。新加坡人讲英文,喜欢脱长长的“啦”音,Sorry啦,See you啦。他叫我的名字,却拖一个长长的“啊”的音。
“珊啊,你说我们晚点去什么地方啊?”拉长的尾音中,我总能读到一种孩子般的欢喜。
他从小努力念书考到国家奖学金,被派出来在法国读完大学和硕士,就回去新加坡工作,后来又去美国读了另外一个学位,然后再回去工作。从小家境不好,容不得半点奢侈或者不良习惯,只是努力工作。每月赚的钱,如数交给妈妈。
工作方面他是天才科技人士,26岁就成功改造了战斗飞机内部的结构,让一架飞机拥有了之前两架飞机的武器装备和攻击力,拿了国家最高奖项。之后又有种种建树,就被政府选中,作为国防部长候选人进入培训名单。33岁作为国防部欧洲
战略防署部的首席负责被派到欧洲。这一年,他又拿了新加坡总统颁发的国家杰出人士奖项。
他很少谈及新加坡,仿佛对那里没有任何留恋。有的时候会突然说,“我们一直呆在法国好不好。我可以去使馆工作。
如果我真的想,可以做大使。我不想回去了。”
我自然,也从来都是,笑笑说“好”。
总是先去吃饭,之前都是我拿着《巴黎最好的百家餐厅》,自己一个人去吃。现在多了个伴,而且完全不给我用信用卡的机会。礼尚往来我于是帮他买衣服,他的衣服品位,实在需要提高。衣柜里除了西装,就只有一条我认识他当夜他穿的牛仔裤。
去Arimani买条黑白相间的条纹裤子,在Versace买件刺绣花朵的白色衬衫,去Gucci买咖啡色的翻毛休闲鞋。一件一件拿出来逼他穿上,他快乐地跑去照镜子三次,我也觉得年轻很多哦。
他法文又讲得好,又已经在巴黎,间间断断,呆了十几年。自然比我知道更多的好地方。
两个人兴趣也合拍。一有了空余时间,就去巴黎的各个角落走走看看,拍了上千张照片,一起去看所有的博物馆,大一点的比如卢浮宫,很早起来去看,太多的惊喜加上无数资料回顾,每次看卢浮宫,晚上吃饭的时候我就会在餐厅睡着。对他说,“你先点菜,我闭一下眼睛。”然后我就睡着了。
小一点的红酒博物馆,时装博物馆,摄影博物馆,我们也不错过。个个买了门票去看。巴黎到处都是这样的展览,常常每天从早看到晚,两个人也不觉得累。真的走不动了,就随便找个Café对着街道坐下来,看周围的人群走来走去,叫一瓶红酒说说笑笑,一天就过去了。
也去看电影,我看不得悲剧,一看就哭,他于是专门找美国喜剧片给我。
也去那个让我们认识的酒吧。我们回去曾经的地方,我站在我第一次见他的位置,问:“为什么当初和我说了你好,就掉头就走?”他答我,“没有想到你这么好。我妈妈以前说,漂亮的女孩子,都是会吃人的。”我一边笑一边拿桌上的花生粒丢他。
如果有长一点的假期,我们就开车去法国别的城市,去看郊区的城堡,最爱的是香堡。每个城堡都有一个爱的故事,里面的女主人要么是国王的情妇要么独自守寡很多年,个个都是传奇。他喜欢买首饰给我。去一个城堡,他就买那个女主人最有名的首饰给我。很多不可能出售,都是仿造品,但是我依旧欢天喜地,开心得不得了。
也有一些新鲜的节目,比如我们一起跑去参加巴黎的陌生男女约会节目。男士到最后要送花对自己喜欢的女士表白。我们装作互不相识,各自忙各自的,到了最后他带着他的一朵玫瑰,郑重地放在我收到的一堆玫瑰旁边。
有一次找去一个隐蔽的挂着Slow Dance的俱乐部,进去之后才发现这是老年人的天堂。音乐里放着五十年前的流行歌曲,我非常明显地成为这里最年轻的女士。两个人四目相对,夹杂在他们中间,居然也跳舞跳到了半夜。
又有一阵子我突然迷上西班牙的弗朗明戈,于是我穿着一条裙摆硕大无比的黄裙子,去上舞蹈课程,听西班牙斗牛曲,并且努力上身纹丝不动,下身波涛汹涌,谁知道他偷偷在外面录下来我拙劣的舞步,突然某天拿出来取笑我。
我永远在减肥,出去餐厅吃饭,习惯只吃头盘,最多加个汤。他觉得并非良策,于是不知道从哪里找来很多补品大料,鲍鱼罐头长相奇怪的人参以及众多叫不出名字的花花草草,开始煲汤给我,并且花样翻新极快,从未重复。
偷看我的作业。教授要求写一篇关于职业规划未来理想的东西。我大笔一挥杂志电视电影媒体全方面阐述,“原来我在和未来的文化部部长或者作协主席约会。”他过目不忘,大段地把我的作业背出来,录在CD里送给我,“记得你要做的事情哦,你生来是有任务的。”他勉励我,仿佛我真的要去做文化部部长一样。
家里的冰箱,永远填满了Brug粉红香槟。早上醒来的第一件事情,不是喝牛奶,而是开香槟喝一口,然后才算醒来,一天开始。
Rose Brug,相信这个世界上很多喜欢香槟的人,都大可以买一打,放在家里。但是,那样的好心情,每天早上喝一口香槟,微笑醒来的好心情,不是每个人都有的。
我认识Lim之前,也曾经和别的男人约会。大多数外国人,并不觉得性是一个忌讳的话题,更有遇到轻佻的意大利人,桌子上面在喝一杯咖啡,桌子下面已经用脚在抚摸你的小腿。Lim却是不同的。我们已经是日日见面,除了工作上班之外的时间,全部都在一起消磨。看到对方就欢喜微笑,除去不得不做的事情,剩余的时间,一分钟也不愿意分开。他也经常在我家留宿,举止却非常规矩。
我们两个人,照旧的一个睡床上一个睡地下,他会吻吻我的额头,说晚安。然后聊天到睡着。
我们谈很多话题。小时候的境况,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感动的事情,美妙的瞬间,生活琐事,常常一不自觉就到了凌晨 3点。
也会自然地谈及人生规划和未来打算。
“毕业之后你想做什么?”一次他问我。
“我要去选美。”我给了他一个他绝对想不到的答案。
“原来未来的文化部部长也有客串影视圈的爱好啊!”他中文见长,取笑我。
“我一直念书,从来没有机会,等我硕士毕业,23岁希望能赶上选美最后一班车。我也不觉得我是天下第一大美女,只是我要漂漂亮亮地走走T台。告诉大家说,我的观点是,每个女生都是大美女。每个女生不管容貌身材,都应该觉得自己是美的是尊贵的。”
“自信很重要。做人一定要对自己有信心,觉得自己是好的。”他表示同意我的观点。
“我不会去影视圈了,我最喜欢的事情也不是做明星。做明星很恐怖,很多事情都不能做。而我总觉得人生好短,我什么事情都想尝试。我有一个 ‘每年十件新事’规划你知道吗?”
“什么每年十件新事情?”他问。
“每一年,我要做十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去一些新的地方,认识一些新的人,看到一些新的东西,做一些新的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比如今年,我读完硕士,第一次。认识一个新加坡人和他交往,第一次。去香槟区参加拍卖,第一次。去巴黎郊区二手跳蚤市场买古董,第一次。去学西班牙的弗朗明戈,第一次 ……天哪,我今年已经严重完成任务了。”
我惊喜而满意地说。
“我很多年的生活都是重复的,上班,回家,吃饭,睡觉,上班。”他若有所思。
“珊,和你在一起我觉得学到了很多东西。”他认真地说。
“生命苦短,不要浪费,不如你今年也尝试做十件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好主意。”他积极地响应我,认真思考要去做什么。但是过了半晌,可能实在没有想到那么多。他说:“十件太多了,慢慢来吧,五件吧。”
我于是笑起来,扔个枕头打他。
什么是爱,日后我总是在想,什么是爱。爱是分享是仁慈,是你知道对方就在你旁边,彼此鼓励,彼此支持,一起欣赏人生的很多细微美丽之处。爱是支持是不离不弃,有香槟是好的,没有的时候,一碗白水,两个人轮流喝,也是开心的。
我想,这个时候,我是爱着的。
醒来的时候他肯定已经不见了,每天雷打不动地早上六点离开去上班。最初我们认识的前两个月,他几乎每天都只睡三个小时。
和循规蹈矩,遵规守法的他相比,我像个女混混。他每次看我抄人家的法文作业,总是惶恐地制止,说,这是不对的,然后变成了他做我的作业。后来认识我多了,渐渐知道这个女生,就是在课堂上,和教授吵架的那种。很多时候不按常理出牌,也开始逐渐迁就我,做一些他从来没有做过的事情。
去蓬皮杜旁边的一家餐厅吃饭,我爱上了他们那里造型奇特仿佛女人乳房的红酒杯,并不出售,喝了一瓶售价不菲的红酒表示诚意之后,我示意他帮我掩护,我要偷走一个带回家,但看见他神情紧张双脚双手都找不到位置,我一边说他没用一边不得不放弃。第二天突然看见家里的桌子上赫然放着我喜欢的杯子,尖叫之后问怎么回事。他眨眼睛说:“我偷回来的。”
一日家里的餐巾纸手纸全部用完,说要去买的,两个人却跑去看了一场电影。散场的时候才发现所有商店都已经关门,巴黎人最不爱工作,24小时的商店和外星人一样难得。于是跑去一个韩国料理吃东西。出了门两个人不约而同,告诉对方有东西要展示,然后各自从口袋里拿出厚厚一沓餐巾纸,然后站在马路上笑得上气不接下气。
他回答:“我今年至少已经有了三件,一,和正在上学的女生拍拖。二,偷韩国料理的餐巾纸。三,睡在别人家里地上两个月。”
“那个女人胸脯的红酒杯哪。不是你偷回来的吗?”我问他。
他眨眨眼睛,不作回答。
公主今夜不眠
再糟的日子你打个盹儿就能摆平 —演员凯特·斯诺
公主今夜不眠
潜伏很久的消息,出来的时候,非常的快。凯文开始叫每个人进去他的办公室,出来的时候,每个人手上都握着一个薄薄的信封。里面有一些欠缺说明力的借口和公司的其余交接手续。
整个编辑部集体原地解散。
我走进去,微笑,看着他。
被解职的编辑在外面议论纷纷,说,人终究最爱的是自
己。他把所有的人都牺牲,以重新组建整个团队的理由,来延长自己在中国的任期。
他稍微有点不安和忐忑。要对我说些什么,却半天没有说出来。
“我知道了。”我独自完成这个没有开始的对白。然后就从他手里,拿过写着我名字的信封。
过去的两三个礼拜他开始和我日渐疏远,原来多少也是为了准备这个时刻。
我并非是一个被打了左脸,右脸也会凑过去的充满爱心的信徒,但是这一刹那,我居然一点都不怪他。一点都不。
虽然内心深处隐约明白整件事情的缘由,但对面的这个男人,在这热闹精彩的北京,他总是一个我很亲近的人,我们曾经为同样的事情微笑或者苦恼,这旅途中的相依相偎的伴随,我总是要感谢。
至于分开的姿势,人和人总是要分开的,有什么关系?
而我,希望他万事顺利,得到他想要的东西。
把所有的书籍和资料放入一个纸箱中,耳机送给另外一个部门经常借去听的同事。我的各种维生素药瓶,擦手霜隔离霜以及放在抽屉的牙刷,加班时候穿的家用棉拖鞋……什么时候这里已经变成了我的第二个家?
新鲜的大束的白色百合仍留在桌上,阿姨自会清理,花瓶却要带走。打包,打包。然后叫快递公司来,一个大大的箱子快递回家。
走出去的时候,深深深呼吸,并不觉得伤心,或者有任何难过沮丧的感受。
不打算回家,直接转去楼下的女装部,买这个周末时候出去穿的裙子——我对转身离开这个姿势,从来都是驾轻就熟。
已经习惯了每天早上到公司,以及加班后深夜离开公司。
每天如此,完全想不起来多久,没有在看见阳光的时候,下班回家。
每次在21层的分成一格一格的高楼呆了整日出来,看见的就是楼下夜巡的保安和外面排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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