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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蒸发密令 作者:[美] 托尼·普瑞埃拉-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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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走吧,到那边去!”黑衣人不作任何解释。
  一道灯光从黑暗中扫射过来,不远处停着一辆黑色的汽车。
  黑衣人一边走一边对尊尼做最后的吩咐:“从今以后,你们不会再见到我,但我知道你们的行踪。聪明一点儿,别惹麻烦。记住,如果你反悔,不肯出庭作证,我就亲手把你交给考·奈利,我说话算话。”
  话说至此处,黑衣人转过身去,头也不回地向前走去,丝毫不去理会在他身后乱喊乱叫的尊尼。
  “嘿,谢谢你!请相信我是可靠的人。需要帮忙的时候来找我……”
  尊尼被推上了一辆四壁皆黑,壁垒森严的密封车,他的声音不得不中断了。
  “微笑吧,你们已被‘蒸发’。”
  这是尊尼作为尊尼听到的最后一句话。 




《蒸发密令》作者:'美' 托尼·普瑞埃拉



 (本书资料收集于网上,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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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5月的天气总是这么乖巧,无论细雨霏霏,还是艳阳高照,总能让人心旷神怡,十分惬意。
  约翰以他特有的走路姿势大步走在宽敞的街道上。今天又是一个好天气,他喜欢北部地区这个季节的气候。太阳像一只刚出壳的小鸡,抖干了身上的水,用它金灿灿的黄色细绒毛抚摸着每一个或老或少、或贫或富、或快乐或伤感的生灵。它把柔情注人每个人的心底,连蜷缩了一夜的流浪汉也感到有一股微热在心中扩散。
  约翰抬起那张直线组合、轮廓分明的脸,充分享受着阳光赐予的温柔。又工作了一个晚上。昨夜的行动丝毫没有影响他的精神,他看上去还是那么精神百倍。这是多年训练的结果,无论前一天晚上工作多么艰苦,甚至可能精疲力竭。只要太阳在地平线升起,清晨一旦来临,他就会像上了发条的钟,再次抖擞精神开动起来。
  想到昨晚的行动,约翰不禁感到可笑。那个胖子尊尼居然让他有事去找他。他们这种人约翰见得太多了,他们往往不顾环境条件的限制和实际情况的许可,却一味地夸口要帮助别人。好像只有这样做出承诺,发下毒誓,才能报答你的救命之恩。
  这正是他们可笑又可爱的地方。虽然,约翰知道他们出庭作证都有自己错综复杂的原因,于公于私,于己于人,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原因都有,但他从不去追究这些缘由,他的任务只是保证他们的安全,替他们安排今后的出路。况且,他们虽说良莠不齐,但他们大多言必信,行必果。如果有什么事需要他们帮忙,一般情况下他们还是可以信赖的。是的,他们是可以信赖的……
  那是一年前的事了,家住堪萨斯州的韦斯,在他未出世的时候,他的父亲就跟着北翼黑手党老大干,一直颇得组织头目的赏识。韦斯长大后也加入了该组织。也许是同伴们嫉妒他们父子俩的运道顺畅,在老大面前进了谗言;也许是他们知道了不该知道的事。总之,大头目忽然翻了脸,以一个微不足道的借口用家法处决了韦斯的父亲。年轻气盛的韦斯实在咽不下这口气,一气之下,利用他所掌握的机密,出庭指证了该组织的头号人物。由此惹出的麻烦当然少不了。尽管韦斯格外小心谨慎,张开全身每一个毛孔,像雷达一样监视着周围的环境,但狡免三窟也终有一失,韦斯最终还是落在了自己人手中。正当他们准备割下韦斯的头给大头目当祭品的时候,约翰出现了。冰凉的钢刀刚一离开韦斯的僵直的脖子,恐惧便消失了,他马上记起了父亲教诲的“江湖道义”。
  “喂,你救了我,我会报答你的。需要我的时候来找我。”
  约翰当时只是微微一笑,并没有放在心上,说老实话,他可不想再和这个从小在匪窝里长大的小子打交道,但愿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后一次。但是,天不遂人愿,几个月后的一天,约翰不得不再次找到了韦斯。
  那次行动,是约翰所遭遇过的最强大的敌手。酷暑的潮湿闷热,再加上长时间的激战,约翰感到有些目眩,慌不择路地把车开上了高速公路。车在公路上行驶了好长一段时间,不断加快的车速所带来的阵阵夜风逐渐将约翰的头吹得清醒了一些。
  看看路边的标示牌,他才搞清楚,原来这是在开往内华达州。约翰仔细地在头脑中搜寻内华达州可以信任的人选,居然一无所获。他决定征询一下刚刚死里逃生的这位证人的意见,看他在内华达州是否有可靠的亲戚或朋友。
  约翰转过头,车子后排座位上竟空无一人。刹那间,一股冷汗从后背心直冒出来,约翰瞪大眼睛再次搜寻,还是什么也没有。
  “这不可能,是我把他塞进车里的。”久经沙场的约翰此刻也不免有些沉不住气了,他从不相信鬼魅神灵,但眼前的一切又怎么解释呢?“喂,你在车里吗?回答我,你在吗?”
  约翰在做最后的努力。
  沉默良久,他听到了一个细微的、仿佛在地狱中被人扼住脖子而发出的声音。
  ““嗨,我在这儿,我还好!”
  循着声音看过去,在黑色真皮座椅的下面,蜷曲着一具庞大的身体。这位聪明的证人真是被吓怕了,唯恐有人跟踪追杀,一上车就钻进了这个很不合适的“避难所”,难怪约翰看不到他。
  此刻的约翰又好气又好笑,一脸的无奈,他那么胖的身子怎么塞得进去,真是不可思议。看来人的潜能真是无可限里。
  这一惊非同小可,约翰已经不再有精神和他拉扯了,看他那副样子,就明白指望他只能是做梦了。
  这一惊也激发了约翰的记忆库,一个存贮过的名字突然从记忆中跳出来,出现在约翰的脑海中。
  “韦斯!韦斯的新家住在内华达!”
  对,韦斯,怎么没想到他呢?可是,他可靠吗?他可是在匪巢里长大的,他的话能相信吗?事已至此,信也得信,不信也得信。没办法,只有斗胆一试了。
  车停在韦斯新住宅的门口,约翰将那名瘫软的证人留在车里,独自一人来敲韦斯的门。
  “嗨,你好!还认识我吗?”
  “你……啊,是你啊,欢迎欢迎,快请进!”
  韦斯表现得出奇地热情,但约翰一颗悬着的心并没有因此落下来。他为什么这么热情?难道他心里有鬼。不,不可能,他们不会想到这儿的。约翰的脑子在飞速地旋转,为了证人的安全,他不能有半点疏忽和闪失。
  “你好像过得不错?”
  环顾了一番装饰富丽的客厅,约翰老友重逢般地和韦斯聊起了天。
  “嗯,还不错,这多亏了你!”
  “你和他们还有来往吗?我是指原来那些组织中的朋友。”
  “哦,没有了。我躲还躲不及呢,当然不会去找他们。他们也早就把我给忘了。
  听说他们现在改朝换代了,巴特的手下也都不知去向了。我想不会再有人来找我的麻烦了。”
  “这儿的人对你的过去了解吗?你和他们处得怎么样?”
  “没人知道我的过去。我已经改头换面重新做人啦。他们对我可尊敬啦,我现在是远近闻名的大好人。不过做好人也真累,不像以前,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做好人的规矩太多。不过,你放心,我是不会走回头路的,还是现在这样活得踏实!”
  听他的谈话如此坦诚,约翰做出了决定。
  “韦斯,你以前说过有事可以来找你帮忙?”
  “是的,我说过。”
  “那我现在就需要你的帮助。我最近保护的一个证人正被人追杀,能不能给他找一个安全的隐蔽所?”
  “又有人要重新做人?这太好啦。找个地方,没问题。我在北边牧场区有一个亲戚,他那儿山高皇帝远,非常安全,我们明天一早动身。你看怎么样?”
  “不,现在就走。”
  约翰必须保证证人的绝对安全。
  “好,听你的,就现在。”
  北区牧场的夏天实在美得惊人。约翰从没见过长得这么高又这么繁茂的草场。
  一片绿色的海洋,间或有雪青的、白色的、淡紫的小花从中探出头来,像广袤夜空中顽皮眨眼的小天使。深可没膝的草海中,偶尔会发现一两巢带着花斑的鸟蛋,它们的父母,在草丛中飞上飞下地守望着未来的宝宝。无边无垠的大草原在视线的尽头与清丽洗炼的蓝天融为一体,形成一个张开的大蚌壳,白云是夹在它们中间的肥美的蚌肉。一眼望不到边的草原上,一棵巨大的老相思树孤独地站在那儿,垂下迟暮的手臂,拖着长长的影子,守候它隐在地平线那一面的遥远的情人。突然,远处天边飘来了一簇簇数不清的云朵,它们飞得那么快,那么急,定是从天上偷了圣母的纱丽,怕被追赶而急着赶往人间。近了,近了,又近了,怎么隐隐听到有细细的叫声,还有一个舞动的人影。啊,是牧羊人赶着他的队伍回来吃晚饭了。人夜,黑暗笼罩下的草原安静、神秘,甚至有点儿鬼气。昆虫的卿卿声,鸟儿的鸣叫声,还有各种来历不明的声音,混合成草原上特有的夜色交响曲。这是天籁之音。真见鬼,这草原真美,美得能让心融化,让梦回家;让你甘心情愿作它的仆从,听它的召唤。
  约翰是在枪林弹雨中“混日子”的,生活中,他接触最多的就是那些冰冷的、毫无生机的东西,比如枪、子弹、匕首……一切都是钢制铁铸。有时候,他觉得自己的心也成了铁打的,那么沉、那么重、那么冷。而这几天,在北区牧场度过的日子,可以说是他一生中最美妙,最轻松,也是最快乐的。在这里,他第一次体味了世界上原有的这种美,这种静,这种安详,在他那冰冷的武器世界之外,还有这样舒适的家园。看惯了钢筋水泥的丛林,听惯了枪声、爆炸声的喧闹,这里广袤无垠的草场,自然乐师的弹奏,真令约翰耳目一新。
  “将来我老得不能再干的时候,一定要在这儿买一块地,经营自己的牧场。”
  暮色中,约翰望着远方憧憬着未来。
  正当约翰在北区牧场尽情欣赏草原美景的时候,韦斯却在自己家中成了别人眼中的另一道“风景”。
  说起来也真是冤家路窄。约翰现在负责保护的这名证人曾经是“撒旦降临”组织的成员。那天晚上,他的同伙追杀他未遂之后,发现约翰救他的那辆车往内华达州方向驶去,便增派人手赶到内华达,在全州范围内遍布眼线,搜查二人的行踪。
  星期天早上,韦斯照例上街采购,从超级市场的橱窗玻璃中,他看到一双阴沉的眼睛正在盯着自己。这张脸好像很熟悉。是莫利?不,不会是他的,听说他已经死了。但那是谁呢?他好像认识自己。韦斯没有继续每个周末的例行程式,匆匆地赶回了家。
  是的,韦斯并没有猜错,那人正是莫利。莫利原来曾和韦斯在同一个组织中卖命,两人一直是不说话的死对头。那次围杀韦斯,他也参与了。在那次行动中,莫利的弟弟死于约翰的枪下。莫利不知什么时候又投到了“撒旦降临”组织的门下。
  今天莫利在大街上遇到韦斯,起初只是仇人相见分外眼红。但他那古灵精怪的脑筋一转弯,便明白了其中的奥妙所在。约翰开车逃往内华达,韦斯也在内华达,约翰是他的救命恩人,大恩大德此时不报更待何时。约翰在内华达也不会有太多的熟人,十有八九会来找韦斯。经过这一番推理,莫利胸有成竹地带人闯入了韦斯的家。
  韦斯见来者真是莫利,并不十分惊慌,他想,这也许是天意。
  “嗨,韦斯,你好吗?还认识我吗?”
  “当然,你是莫利!”
  韦斯心想,此时不承认认识莫利已是不可能的了。如果他没有把握,是不会这么兴师动众的。
  “今天我们不谈私事,只讲公事,告诉我,那个鼎鼎大名的专门保护证人的法警在哪儿?”
  韦斯听他提到约翰着实吃了一惊,没想到这小子的狗鼻子还真灵。关于约翰的事,半个字也不能泄漏,韦斯打定了主意。
  韦斯家紧闭的窗帘上,映出几个左右晃动,挥拳踢腿的黑影,还有一声声来自地狱的嚎叫。
  忽然,门外警笛骤响,怒不可遏的莫利带着他的手下冲出门外。
  “这次权且放过你,但不会有下次了!”
  屋内沙发上,韦斯摊开四肢躺在上面。举着的一只手,血流如注,茶几上并排放着三根长短不等的血淋淋的断指,肌肉仍在抽动。
  约翰听说这一切的时候,他和他的证人已经完全脱离了险境。约翰去医院看望韦斯。韦斯很为自己的英勇行为感到得意。
  “嗨,老兄,我干得不错吧!这些混蛋想要我的命,多亏我的好邻居报了警!”
  约翰一言不发,他最想说的只有一句:“相信他们比相信上帝更真实。”
  一路想着这件事,还没有来得及充分享受五月那灿烂的阳光,就已经来到了“证人安全保护计划”组织机构的大楼目u。
  “证人安全保护计划”又称“影子行动”、“蒸发密令”,是隶属于联邦调查局的独立组织机构,不仅为调查局提供服务,也协助其它法律机构共同维护法律,保障公民安全。它策划、筹备于1992年,始建于1994年国庆日,在许多重大案件的审讯工作中做出了不菲的成绩。
  现代科技高速发展,聪明的人类不仅用他们的智慧创造了文明与进步,同时也给人类本性中邪恶、贪婪天性的发展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随着现代电子、微电子、智能等科学技术的不断开发,现代犯罪的手段更加多样,更加高超,方式也更加隐蔽。想要取得真凭实据掌握确凿的物证,已大不如往昔那般顺利。想得到深谙内情、又愿意出庭作证的人证更是难上加难。现代电磁武器、激光武器、粒子束武器的研究与应用,使得匪徒们可以利用这些研究成果,将他们想象中的各种酷刑付诸实施。他们设置了各种各样离奇古怪的暴刑,远胜于任何一代暴君的私刑。利用高度发达的通讯设备,他们建立了全球互联网络,任你跑到天涯海角,也是孙悟空逃不出如来佛的手掌心。真可谓名符其实的天罗地网。一时间,空气中充满了恐怖的分子,没有人再敢出庭作证。
  现代犯罪最突出的特点是隐蔽性强。被警方抓获的多是一些微不足道的小卒子,而他们的幕后老板往往以最和善的面目出现在公众面前,且多是些德高望重、事业有成的成功人士。诸如热衷于社会公益事业的大企业家;在政治上有宏图大志的议员;关注社会慈善机构的商人等等。他们在讲演台前,记者招待会上,道貌岸然地大谈特谈公众利益、计划主张,私下里却结党营私、贩毒抢劫、倒卖军火,无恶不作。对付这类人是最棘手的。就像铲除一棵枯死的老树,它的根须盘根错节地纠缠在一起,可能要下挖数十米才能撼动它的主干。
  这些大组织作案,由于势力庞大,手段往往也很高明,让人抓不住任何蛛丝马迹。有时候,联邦密探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找到可以给他们定罪的物证,却苦于没有人敢出庭作证而不了了之。
  1991年轰动全国的“山姆大叔”案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马特·布朗是洛杉矶政界、商界的头面人物。长着一副慈善温和的面孔,人称“山姆大叔”。联邦调查局自1986年开始对他进行调查,历时4个年头,终于掌握了他与国际贩毒恐怖组织勾结所进行的一系列犯罪活动的证据,且人证物证俱全。就在开庭的前一天晚上,准备出庭作证的那名证人的尸体在他的寓所被发现。他的双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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