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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底金字-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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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便在喝酒这个领域长大成人,经常三五一伙半地下活动似地喝起来。多少年后,大概是四五年前,这位学兄告诉我,他刚戒了酒。原因是单位体检时,医生用手敲打他小腿神经部位,本应自然弹起,但他毫无反应,医生告以是喝酒过度导致的神经麻木,后果不堪设想,把他吓傻了。他那阵子喝二锅头,一般是两个人撅一瓶,三天两头如此。听说不久前又开了戒,开车去赴一个饭局,本来一桌人都喝啤酒,他喝了一杯不到就把另一半倒给别人,让服务员上“小二”,连喝了两瓶。
我的朋友田卫列小时候住前门鲜鱼口,前门第一旅馆是他姥爷开的。两三岁的时候,他姥爷就像汪曾祺那样用筷子头沾白酒往他嘴里杵。十四五岁的时候,他就在家偷他爸的二锅头喝,倒出多少,再兑上多少自来水,自己还炒个鸡蛋下酒。他爸则不能不常喝掺了水的白酒。如今很多 “北京孩子”在外边狂饮,在家不喝酒或很少喝酒,逢年过节也就意思意思。他则不然,说:“在家我也得晕着。”经常是睡到半夜醒了,起来开两瓶啤酒倒一杯白酒掺着喝。
70年代前期,结伴骑车郊游,是北京孩子为数不多的消闲方式之一。“郊游”这个概念,也因时间、地点、条件的转移为转移,当年的所谓郊游,目的地无非是颐和园、八大处、香山这些公园,鹫峰这样的地方都轻易去不了。吃吃喝喝,是这类活动中的一个重要项目。喝者,汽水是幌子,实乃酒也。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酒量是这样练出来的(3)
八大处二处有个规模不大的饭馆,去玩的孩子进门后一般会先奔这家饭馆,但不是去吃饭而是采购,那里的酱猪蹄之类的熟食做得非常地道。备好葡萄酒、啤酒和下酒菜以后,再负重从容爬山、照相、逮蝈蝈、刀螂、蚂蚱、用气枪或弹弓打鸟。几个小时过去,“会当凌绝顶”时,早已饥渴交加,顾不上再览“众山”了。这时候要找个空旷的地方喝酒吃饭,这是出游八大处的压轴节目。我们上中学时,班里有个孩子,八大处是他们家的一个玩点,每月一家子怎么也去个两三回,可谓轻车熟路。有一次几个同学去玩,他带路,没有沿二处、三处这条线往八处走,而是爬八大处南侧的另一座山头,那是一片叫不出名堂的野山,羊肠小道,山顶有一块既平且大的天然巨石,能容一二十人,宛如设计好的野餐专区。在一片欢呼声中,大家迫不及待地摊开报纸,掏出肠、猪蹄、咸鸭蛋、水果罐头和两三瓶佐餐葡萄酒,用那个年代流行的伸缩式塑料旅行杯盛酒,一通“痛饮”。这是个完全放开的喝酒场面,想怎么喝就怎么喝,不像在家喝酒,有或多或少的顾忌,不能不担心家长破门而入。而且可以边喝边说边俯瞰下景,脚下漫无际涯,犹如置身在飞机上。我后来去过浙江奉化雪窦山顶的妙高台,蒋介石爱呆的地方,感觉也不过如此。就这样任时光流逝,日落而归。回去向家里报账,照例把肚子里的酒肉变成面包和汽水了事。从那块石头上五花八门的“题词”和附近的空酒瓶子看,这里并非处女地,而是一个很多北京孩子足迹所至的去处。后来因为渴望故地重游,我们班同学又去过几次八大处,自然又在那块石头上喝过酒。
香山也算是北京孩子出游喝酒的佳地。但香山游人多,有点闹腾,不如八大处肃幽。香山半山腰的松林餐厅,用叶圣陶的话说,“菜颇不恶” ,按说就着美味喝啤酒,能得两种享受,但饭点上松林餐厅每每人满为患,即使入了座,身后站着一堆下一拨的客人,显然也喝不舒服,更谈不上“痛饮”二字。1976年4月18日和10月26日,叶圣陶一家及亲朋曾两游香山,头一次中午饭口上进餐厅时,已经客满,大概亲友中有人通过关系通融,去了管理人员的游艺室,用乒乓球台子当餐桌,“布陈二席”。第二次有了前车之鉴,到公园后就先去接洽饭店,“定下一席”再说,以绝后顾之忧。北京孩子去香山玩,摊上人少,也在松林喝酒,有个朋友曾谈到,70年代中后期,他上高中时和一帮同学去香山,在松林餐厅喝了两三升啤酒,大醉,躺在山亭子的座廊上睡了个把小时,把一个当年的稀罕物—有人从国外带回来当礼品送给家长的一次性燃气打火机—给弄丢了。尽管他回忆这件事情时,这种打火机已经满大街随处可见,五毛到一块钱一个,很多饭馆都免费相送,作为对顾客光顾的一种回报外加起广告作用,但言谈间仍流露出些许悔意。更多的时候,北京孩子成帮结伙去玩,还是自备吃喝,先爬山。“鬼见愁”上也不是“用饭”的地方,得到山腰树林里寻求僻静和相对空旷之地。另一个方案是先爬到山顶,再向南一直走到八大处,下山坐公共汽车返回香山再骑车回家。如此则这顿酒很有可能选择在从香山走向八大处的路上,某个合适的时间和合适的地段才能喝上。
除了香山和八大处,可供北京孩子喝酒的去处,还有颐和园里的西堤、佛香阁后面,卧佛寺后面的樱桃沟,玉渊潭八一湖和后湖边的土坡,天坛公园宽旷的草坪等少数几个公园,但都不及香山和八大处能让孩子尽兴和有安全感。至于公园里的餐厅,如中山公园的来今雨轩,北海的仿膳、大众食堂,颐和园的听鹂馆等等,一来扎眼,二来人多、氛围不对,三来在那里用餐近似今天快餐式的吃法,都不宜于北京孩子的所谓“ 畅饮”,还不如直接进饭馆,因此也就罢了。就北京孩子的喝酒实践而言,相对家里与饭馆,郊区公园所占的比例是最少的,却是最方便、最惬意和最具回味价值的。
至于在饭馆喝酒,似宜归到下一个话题里再说。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从莫斯科餐厅到小吃店(1)
六七十年代的北京孩子,无论家境如何,多数是吃粗茶淡饭长大的,绝少遗少般美食家身上的江湖气。70年代以后,下饭馆渐渐被北京孩子作为消费时尚,即便如此,这些孩子也并不真的懂得吃,他们从不为奔哪一道菜而有针对性地下饭馆,说不出升华到所谓“美食”境界的种种道道,平时聊天也从不涉及这样的话题。他们对饭馆的体验就是一个不言而喻的直感:比家里做的好吃。因此,饭馆之于他们,只有大小之分,无所谓甲乙丙丁之类的档次上的概念,也无所谓菜系的概念,他们计较的是都去过哪些有名的饭馆,还有哪些家没有去过。在当时的中学生中,常能听到类似这样的“豪言”:以后挣了钱,先他妈吃遍北京的大饭馆!
这话并非大得不着调。北京当年的饭馆数量,远比不上今天,大饭馆更是数得过来。有名的饭馆多座落在同样有名的闹市区,像西四一带的砂锅居、同和居,西单一带的曲源酒楼、玉华台、鸿宾楼、四川饭店、又一顺,王府井一带的东兴楼、东来顺、翠华楼、五芳斋、康乐餐馆,东四一带的江苏饭庄(森隆饭庄)、青海餐厅,地安门一带的马凯餐厅,前门一带的都一处、全聚德、丰泽园等等。这些饭馆,当年很多北京孩子即使没去过,也能脱口说出它们的方位。论时尚指数,则它们再有名,还得往后算。北京孩子的首选饭馆是两家西餐馆——展览馆后面的莫斯科餐厅和把崇文门十字路口西北角的新侨饭店。倘向当年赶时髦、如今50岁上下的北京孩子打听是否去过或去过几次这两家餐厅,很多孩子会回答——“无数次”。
莫斯科餐厅“文革”中改称展览馆餐厅,是北京展览馆苏式建筑群的一个组成部分,1954年餐厅开张时,据说是一色的男服务员,都是从哈尔滨抽调来的。这里起初俗称“小莫”,后被叫成“老莫”,这个称号如今男女老幼、外地人北京人都这么叫,发明者是谁,已无从考稽,但可以断定他应该是那个年代的北京孩子。电影《阳光灿烂的日子》那场戏,两拨孩子打群架,最终被王朔饰演的一个顽主摆平,双方杀奔饭馆,举杯欢呼并像奥运会冠军对待他们的教练般地把顽主抛了起来。饭馆就选在莫斯科餐厅。北京有那么多家有名的饭馆,由王朔、姜文这些北京孩子构成的创作班底所以把莫斯科餐厅搬出来亮相,是清楚“老莫”在北京孩子眼里的分量的。说起来,莫斯科餐厅的饭菜未必多对北京孩子的胃口,无非是西餐,猪牛鱼排、罐闷鸡、杂拌、鱼子酱、红菜汤、黄油、果酱、面包、色拉、什锦炒饭、红茶、葡萄酒之类。但 “老莫”对北京孩子的吸引力,要害不在于饭菜的味道,而在于饭外的东西。说白了,那里的就餐环境、餐具、吃饭的姿势,都有别于中餐的“土”饭馆。
莫斯科餐厅宽敞、高大,举架有七米之高,有大粗柱子支撑,进门给人金碧辉煌之感,桌椅台布透着洋气,刀叉和杯盘更不待言。服务员推车送餐,盛罐闷牛肉、罐闷鸡的是一种状似地球仪的器物,即使几片面包也用很正规的盘子端上来,刀叉和茶杯托是一水的镀银货。餐厅服务员的着装和态度也显得比别处温柔和妩媚。所有这些,在当时京城的饭馆中都能称得上“独一份”。去“老莫”吃饭,是那个年代没有去吃过的许多北京孩子的理想,也是去吃过的许多北京孩子禁不住常向别人回味一番的话题。以至于或同学,或同院,很有不少孩子在一起花心思切磋如何攒钱凑钱,去一次“老莫”,已经构成一种现象,而且是相当普遍的现象。当年有什么大事难事麻烦别人,北京孩子的一句口头语就是: “事成之后,请你到‘老莫’吃一顿。”有位如今已腰缠万贯的女性朋友告诉我,她上中学时有一次和院里另一个女孩在大街上捡了十块钱,两人合计怎么花。当年十块钱能干太多的事情,在大人看来都非小数,何况孩子。她们商量来商量去而后付诸实践的,就是去莫斯科餐厅吃了一顿饭。这件事足以印证当时莫斯科餐厅对北京孩子的诱惑力。我认识的另一个孩子,把到莫斯科餐厅掌勺当作“我的理想”写进了作文,声称要“做一名战斗在反修前线的厨师”,后来他果然如愿以尝,不过不是掌勺,干的是白案。
有不知多少北京孩子在莫斯科餐厅受到西餐的启蒙教育,往往是第一次用刀叉吃过饭,第二次便以老炮自居,刚明白是怎么回事,就开始当另一个来这里受教育的孩子的教练:刀叉不能使出动静,面包要用手掰着吃,用勺喝汤要从里向外舀。当年,莫斯科餐厅的镀银餐具,手感沉甸甸的,不像商店里流行的不锈钢产品,亮堂照人,实则小气。这种餐具凿实而气派,别处根本见不到,看着比牛排更诱人。事过境迁,多少年后,我不止一次听当年出入“老莫”的孩子提到过,他们是如何利用桌布作掩护,顺那里的餐具,通过军大衣、棉猴里的深兜带出去。用的都是过五关斩六将的口气。中苏关系和缓后,展览馆餐厅正名为莫斯科餐厅。 90年代,一位当年在那里顺过餐具的朋友约数发小去重温旧梦,进门发现,从镀银刀叉到杯盘到桌椅台布到饭菜和服务质量以及价格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剩下的只是那间不可能变的房子。他们大发今不如昔之慨,回来的路上,叹了一道。
第三部分:昨天的时尚从莫斯科餐厅到小吃店(2)
去“老莫”消费,底线是多少呢?友人田晓鸣是1953年的北京孩子,他几次和我说起他的“老莫”之旅。60年代末,晓鸣因病住过一段复外医院,同室病友中有个青工,两人处得不错。有一天闲着没事,青工对他说:晚上请你去“小莫”吃饭。他一愣,问道:你有多少钱?答:五块。再问:五块钱能去“小莫”?再答:没问题,跟我走吧。晚上,两人在“老莫”点了红菜汤、罐闷牛肉、色拉和面包,这是田晓鸣头一次进 “老莫”,算是开了眼,吃得很舒服。出院后的相当一段日子里,用晓鸣的话说,去过“不知多少次”“老莫”,多数是他请客。晓鸣家当年属典型的小康之家,父母收入不错,子女少,连要带摸,总能从家长手里蹭出钱来,手头之宽裕,是他那帮孩子里的“大户”。他说,在“老莫”最多一次花了25块钱,大概请了四五个孩子,还喝了葡萄酒。当时在莫斯科餐厅吃饭,去晚了得等号,他们一般是一早动身,先逛动物园,十点来钟出来,在餐厅门口等着赶头拨。吃晚饭则需在四点以前赶到餐厅门口排队。去得多了,他们在那里遇见过不少名流,有一次几个孩子刚点完菜,看见北影演员张平进来,穿着一件当年很流行的灰色的确良短袖衬衫,落座邻桌。有个孩子脱口而出:“这不是《小兵张嘎》里的老忠叔吗?不吃烙饼摊鸡蛋改吃西餐了。”这话被张平听见,扭过脸笑着向他们点了点头。
莫斯科餐厅毕竟是一家高消费的餐饮场所,北京孩子再怎么向往,也不可能拿它当自家食堂,不眨眼地说去就去。中餐馆档次错落,选择余地大,自这个意义上说,又是“老莫”这样的西餐馆所不能替代的。
下什么样的饭馆,要看手头如何,钱多可以去那些前面提到或未曾提到的一流餐馆高消费,钱少可以去供应正餐(炒菜)的二三流饭馆,钱再少可以去小吃店。都有酒喝。北京当时有不少中等饭馆被划成两个区域,一进门是小吃,包子饺子凉菜之类,里间是正餐,或者楼下是小吃,楼上是正餐,有点像鲁迅笔下的咸亨酒店。依当时的消费程度,去吃翠华楼那样的大饭馆,人均怎么也得三五块钱;中等饭馆一两块足矣;小吃店看怎么吃了,有个朋友上中学时,有一次在操场上折腾到四点来钟,有点饿,请两个同学到小饭馆吃东西。三人要了三碗馄饨(一毛钱一碗)外加两毛钱粉肠,切了一大盘子,总共花了五毛钱。据他回忆,那顿只是垫垫肚子的“饭”吃得非常舒服,馄饨馅实打实,碗底的虾皮、冬菜也不是象征性的,他一直没有忘掉这顿“饭”。如果再要三杯啤酒,也不过八毛钱。人均合两毛多,这个数目,大概就是北京孩子70年代进饭馆的底线。
六七十年代,北京城里分布着不少因实惠和有特点而备受欢迎的小吃店,不少孩子光顾过。像西单十字路口东南角的庆丰包子馆,西四十字路口西南角的包子铺,中山公园来今雨轩餐厅(专营冬菜馅包子),平安里丁字路口东南角的山西刀削面馆,人民市场斜对面的隆福寺小吃店,宽街十字路口东北角的回民食堂,西单北大街路东的迎春饺子馆,王府井八面槽的馄饨侯,府右街路北的延吉冷面馆等等。
拿吃包子来说,庆丰和西四这两家包子馆天天长队如龙,不少人是端着小锅、饭盒专门去打包子。我的一个同学住西四附近,常被家里派去买包子,他往往在路上就忍不住趁热吃几个。站在里面等过位子的顾客一定不忘这样的场面:包子出屉时是鼓的,少待片刻会塌陷下来,有点发扁,馅里的油开始往面上浸。这时候的包子最馋人,也最好吃。在这样的场合等别人吃饭,只觉着时间过得太慢,恨不得催人家快吃。包子不宜干吃,老北京讲究用绿豆粥“溜缝”,咸鸭蛋和酱菜是不可缺少的;也可用白菜豆腐粉丝鸡蛋汤搭配;西四包子铺的佐餐是炒肝,自有特点;包子加炒菜的吃法,不可取。北京孩子去包子馆是另一路吃法—佐以凉菜和啤酒。当时类似的饭馆都供应拼盘凉菜,有些是自制的,味道很不错。只是满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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