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贱男 作者:囡笔头(晋江vip2013.05.19正文完结,渣男渣女)-第1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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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人真的是淑华妹妹!他以为她早就死了,谁知道不仅活着,还活得好好的。所谓二十年河东,二十年河西,概莫如是。以前的他,怎么会想得到,自己作为王家唯一一个嫡子嫡孙,老祖宗放在心尖上的人物,居然会落到这样的地步!

    他走了很久,风很大,等他走到家里,牙齿都在打战,里头就已经有人迎了出来,“衡儿,怎么那么晚才回来?那庄夫人可是为难你了?”

    妇人四十左右的年纪,看得出来以前也是如花似玉的人,现在却一脸的菜色,连忙往灶头上舀了一勺子水,放到脸盆里,口中直道,“都是那庄小姐拎不清,却苦了我儿了。”

    虽然只是一点温热的水,王叔衡也感觉两只手慢慢又有了活力。这两只读书写字的手,现在都生满了冻疮,只觉得手极热,又有几万只蚂蚁在咬。

    王叔衡闭目,像是没有听到他娘的话似的,忽然突兀地开了口,“娘,我……见着淑华妹妹了。”

    “淑华?王淑华!”王钱氏惊叫了起来,“她不是已经……”像是想到什么,三步并作两步,放下手里的烙饼,走了过来,“你说你见着她,是在哪里见着她?”

    “庄夫人的游园会上。”

    王钱氏完全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这丫头居然混这么好?不过转瞬又喜悦起来,抓住王叔衡的手落泪道,“衡儿,果然天不绝王家,咱们有望了!”

    可是王翠蓉混得好,与他们俩又有什么关系?

    王钱氏才不管这样子,她总有法子让王翠蓉好好地来供养这个族兄的。

    王翠蓉当然知道自己的这个三婶娘不是一盏省油的灯。可是那又怎样呢?她早就不是那个孱弱无助的小姑娘了。令她烦恼的是,汤淳上报说,他们店铺对面,又开起了一家胭脂水粉铺子。敢跟知府夫人打擂台,这店的老板本来就不是一般人。眼见着这事儿有些棘手,她明天准备亲自去看看。

    王翠蓉的胭脂铺子依然叫吴王氏胭脂铺,这个名字已经颇有名气,她也没必要为了同吴家撇清关系而不用。对面的铺子却叫云裳,听上去都好听些。金枝站在路上瞅了好几眼,才回来对王翠蓉抱怨,“居然也有许多客人!”

    “没金刚钻,哪敢揽瓷器活?”从知道吴王氏对面开了胭脂铺的那刻起,她就猜到对方必然有几分能耐了。

 24第二十四章 葛家的人

    “汤淳,云裳的老板,是葛家?”

    “是。”汤淳在背后轻轻地说话,“原本也不是胭脂铺子,是卖成衣的。现在见着咱们的利润高,便开始兼卖胭脂水粉了。”

    “那葛老板,跟知府同知府里有什么关系?”

    汤淳轻声道,“葛老板……我也不知道,只听得传言,也不一定做的准的……说他居然是葛大人的独子……”

    王翠蓉心中一动,想到当日在庄府里葛家母女与庄夫人的言语机锋,“他是不是还是个举人?”

    “少奶奶怎么知道?”汤淳有些惊。王翠蓉摆摆手,心中却道,难怪敢跟知府夫人唱反调,这来头可真大呢。要是真拼起来,葛家不比庄家差。知府同知只比知府差一些,宫里头有皇妃,想必也是盘根错节的大族。

    王翠蓉不禁叹息,“葛家和庄家,都是咱们得罪不起的。他们两家互相看不顺眼,倒霉的不过是我们罢了。要是可能的话,还真是远离他们一些好。”

    金枝不知事,瞧着对面的客来客往,颇有些不服气的样子。

    不过……翠蓉心想,既然心中已经决定要脱离吴家单干,怎能因为这一点点的为难而退缩了。葛家和庄家,又没有到死局的地步。她微微一笑,转身进了自己的铺子,往架子上拿了一个胭脂。这个胭脂叫做“国色芳华”,是极好的。要采摘那最鲜嫩的凤仙花,加上茉莉、杜鹃、玫瑰等各色花瓣,细细地捣在一处,然后在太阳下去晒制。太阳不能太烈,要在那暖风习习的天气。还要混上新弄的鹿脂,用秘制的法子,才做成这一点点。猪脂太浮,狗脂太干,唯有鹿脂刚好。即使是保管,也是极为难得。要用那二十年衣裳的黄酸木制成匣子,在阴暗的地方置放。

    王翠蓉对于自家的东西很有信心。哎,但是这种时候,最倒霉的却是他们这些平头老百姓了。

    “哎,这位小姐……”外头忽然传来金枝的声音,同时又响起另一个娇俏的声音,“怎么,开门即要迎客,不让本小姐进去?”听声音嚣张得很。

    汤淳还在说什么,王翠蓉走出去一瞧,这一身嫩绿色的美人儿,不是葛家大小姐葛依依又是谁?

    “葛小姐来了,快请进!”

    好不容易把人请进去了,金枝却在背后悄悄地对王翠蓉咬耳朵,“这姑娘太不把人放在眼里,你看她那盛气凌人的样子,我心里头就不舒服。她一进来,别家的夫人都跑了。”这倒是事实,葛小姐气场颇为强大,她一出现,其他人像见了瘟神一样就想跑。

    王翠蓉瞪了她一眼,吩咐上了茶,才请葛小姐坐下。

    叫她坐,她还不坐呢!葛依依高傲地扬着头,用眼角扫了王翠蓉一眼,心中不禁撇嘴:倒也有几分姿色,但也不过是残花败柳,徐娘半老罢了。哪里值得哥哥这样称赞?

    这话要是被王翠蓉听到了,估计要气个半死。她才二十出头,虽然的确不是做姑娘的年纪了,平时里也并没有那么臭美,但谁想听人骂自己残花败柳?

    葛小姐看到拿上来的茶,也就嗅一嗅就放下,“我还当是什么,不过是六安瓜片。这种成色的,远远比不上咱们家里用的。我可不要喝。”

    不过是个商人妇,她葛依依可是个官家小姐,姑奶奶是在宫里头当妃子的,身份尊贵不可言。

    王翠蓉垂眉,“咱们小门小户的,自然比不得同知府里的富贵。”

    葛依依自然看不上王翠蓉,掐着兰花指,笑道,“我就知道庄因洁同你好,她那个人……”说起“庄因洁”三个字,仿佛是用鼻孔说出来的。但到底话还是说了半句,转脸笑道,“也不知道我哥哥怎么了,居然想要见见你。我跟他说了,你也不过是这样一个人,没什么三头六臂的,他倒是不信。”

    她轻笑出声来,“别的我也不多说了,明人不说暗话,我哥哥看你手段不错,倒是想要招揽你为咱们葛家做事。我瞧你一个女人也不容易,若你来,咱们葛家的随便一个店让你当掌柜,你觉得如何?”还掉转了身子瞧着这胭脂铺的四周,露出挑剔的神色,“至于这里嘛,我说,庄家的生意不是那么好做的,你最好也别让我哥哥为难。”

    金枝早就气得想要上前,只是被汤淳狠狠拉住。她感觉到汤淳的手指触碰到自己的手上,心中不禁一热,怒气也去了三分。不禁心想:主子自然是有好法子的,这么一个人,又怎能为难主子?她是随着吴家生意越做越大,这样无礼的人越见越少了,所以乍见这女人,便乱了分寸。纵使如何,还有汤淳呢。

    王翠蓉笑道,“这话,请葛小姐同庄夫人说去。我实在是做不了主。”纵然是泥人也有三分火性。

    葛依依没想到这女人不识抬举。不就是个出身低贱的女人吗?要不是哥哥……她气恼地咬紧了嘴唇,显得如花的容颜越发地明艳。“好,敬酒不吃吃罚酒。你去见了我哥哥,我哥哥可没那么好说话了!”

    对着葛依依的威胁,王翠蓉不禁叹息。

    葛家的少爷……她曾经听说过崖城有个葛明峻,年纪轻轻,就白手起家,赚下万贯家财。手段通天,是个厉害的人物。谁晓得……听到这个葛家的公子,才把这两人联系起来。万贯家财是真的,至于白手起家……王翠蓉不禁一笑:这样的身家背景,什么白手起家?

    嚣张地留下明儿个约见的地点,葛小姐又趾高气扬地走了,临走之前,还要留下一句,“虽然我知道你不敢不赴约,但是你可以试试看,你真的不去,后果不是你这样的人可以承受的!”

    汤淳面带忧色,“少奶奶,我刚才瞧见对面有个公子哥打扮的男人把葛依依给迎了进去。”

    “哦,那葛明峻是什么意思?”还正待琢磨,金枝已经着急起来,“主子!”

    看着金枝担忧的脸,翠蓉淡淡地一笑,“碧云湖之约,我是一定会去的。我也好奇,这位葛明峻,到底是个怎样的人。”

    十二月的晚上,猝不及然地就下了一场大雪。早上一打开门,见到的便是大雪白茫茫。昨夜许是吹了一夜的北风,早上却消停了,只是没有太阳。金枝推开门,送上热水,忧愁道,“这样的天气,要怎么出行?”

    王翠蓉住的屋子,自然是不会缺少炭火的。与外头的凛冽相比,屋子里像是春日一样。她只穿着洁白的小衣,乌发如墨,随意地垂在身后,越发显得容颜如玉。她伸伸懒腰笑道,“这不是说,我与那个葛明峻果真不投缘,见个面,连天公都不作美。”

    “主子,别赤脚走出来!哎呀!”看金枝急成那样,她也不禁觉得好笑,“好啦好啦,我穿上鞋。等会儿就得出去呢。”

 25第二十五章 莫名其妙的人

    金枝正在犹豫,外头萍茹却来通报汤先生等着呢。

    翠蓉出去,还没来得及说什么,他却已经皱眉说话,“少奶奶,今儿个大雪,就别去了。那些富家公子哥都是些轻浮的人,哪能在这样的天气出门。”

    金枝也点头同意,翠蓉却道,“我若是不去,葛家必然要为难咱们。虽然我不喜欢低人一等的感觉,但是有时候咱们也不能硬碰硬,暂时的服软也是必须的。”

    “可是,葛公子要是不在,主子不是白跑一趟了吗?”

    又不是多么金贵的人,哪里怕白跑一趟?当年在大雪天里,她连棉袄都没的穿,不也得在雪地里做活?

    三人坐上马车,刘大赶车都无比辛苦,尽管已经尽力在雪地里前进了,来到碧云山庄的门口的时候,依旧有些晚了。刘大已经汗流浃背,一张老脸涨得通红。这时候门口早就有童子站着,对着来人笑道,“贵客终于临门了,咱们公子可等了好久了。”一边说着,一边殷勤地叫人带汤淳、刘大、金枝几人下去暖房里热乎一下,一边又亲自引着王翠蓉往前走。

    他解释,“虽然这里也是葛家的产业,咱们公子并不是住在这里的,一大早就从城东过来了,还叫咱们收拾起来。说起来,也是等了至少一个时辰了。”

    王翠蓉没有被这样的话给迷惑了,只是皱眉,“他们都是跟我来的人,我不能带人进去吗?”别人也便罢了,汤淳是得带着的。她今日孤身见男子,又不是傻了。

    童子笑着摇头,“王老板快进去,咱们公子在湖边等着您呢。”

    古松栽成了一个园子,这时候,偶尔一阵风,便有雪白的雪飘落下来,带来一阵凉意。小径通往未知的地方,青色夹袄的小厮笑吟吟地站立着,颇为俊秀。

    他叫的,是“王老板”,而非“吴少奶奶”。王翠蓉不禁一笑,“我想带着人进去。”

    童子皱眉,复又眉目舒展,“公子爷发话了,如果王老板坚持,也是可以的。那么你们都跟我来吧。”说着,便在前面开道,并不多说一句。

    汤淳几个本来就没有跟着走开,这下子连忙都跟上。

    这葛大公子的做派,真是令人有些看不懂了呢。

    穿过几条曲折的小径,视野渐渐开阔起来,一个碧绿的大湖出现在眼前。如果这不是在雪天,这景象也并没有这样惊心动魄。这原本碧绿而清澈的湖水映照着苍白而广袤无垠的天空,也显得一望无垠。四周的山岸都被皑皑的白雪覆盖,不复黛色的山峦。只觉得这湖中世界也是雪白得苍茫,那湖中心的一个小亭子,更加显得神秘而出尘起来。

    可是那湖心亭里的两人,正在闹别扭。美人嘟着嘴,更显得娇艳欲滴。她披着猩红色的披风,与那雪白色的背景相互映衬,更是立刻就可以如画。可是她却在对人生气,“哥哥,你搞什么啊,她是什么人,值得你一大早就过来?还害得我也早起,我不管,你得将你上次得的那比我脸盘还大的猫眼石给我!”

    那男子微微叹一口气,“依依,你……”

    葛依依觉得很生气,“她不过是个妇人,都不守妇道的,一个人来了崖城,谁知道是不是被自家男人休了!还是个下九流的商人,居然还要咱们等一个时辰!真是……”

    男人沉下脸,“你说商人下九流,把我置于何地?”

    葛依依惊觉自己说错话,连忙补救,“哥哥是举人老爷呢,她哪能跟你比……”

    “你就别说了……嘘——她来了!”

    葛明峻微微垂下眼眸,掩盖了自己心里的惊异。这……就是王翠蓉?

    小舟载着几人,慢悠悠地从湖边荡了过来。站在舟头的女子,穿着素淡,一张脸上,却奇异地混杂了坚毅和娇艳两种特质。她浓浓的眉毛显出她绝不服输的气质,抿着的樱桃小嘴,嘴唇饱满,却能诱人去咬一口……

    他听说过这个王翠蓉的无数个版本,却从不知道一个事实……那便是——她居然是个美人!

    那传说中的母夜叉呢?传说中的母大虫呢?

    这一下子,他觉得自己身边的妹妹,越发地碍手碍脚了。

    “王老板!”他站起来,朗声笑道,“王老板果然赴约,真乃奇女子也。”

    “哪里!”王翠蓉微微一笑,也不示弱,“难道葛老板是吃人的老虎?在商言商,不过是谈生意罢了,任谁也是敢的。”

    她叫他“葛老板”,真是个聪明的女子。他叫她“王老板”,便是认为她不是吴家庇护下的小女子,是对她的吹捧;而她叫他“葛老板”呢,便是把他从葛家摘出来,暗示他最好是在商言商,不要以势欺人。

    可是葛依依才不依,“我哥哥可是举人!什么葛老板……”

    “依依!小明,你带小姐下去!”

    葛依依自然不肯,可是哥哥沉下脸的样子好可怕……她一扫就改变了主意:“好啦,我下去!那他们也下去!”凭什么她要走,这女人还能带几个下人!

    葛明峻笑着看王翠蓉,王翠蓉到底也同意将所有人都撤下了。

    于是这亭子里剩下这两人,两人互相寒暄着“葛老板”、“王老板”,却迟迟都不进入正题,只有炉子上发出噼里啪啦的声音,甚至还有香味。“烤番薯!”

    葛明峻笑道,“我在这里看雪,一边品名,一边烤番薯,真觉得是人生的美事啊。”

    “葛老板好雅兴啊。”

    “你要吃吗?”

    王翠蓉摆摆手。这葛公子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她是越发看不懂了……想到昨天,脸上不禁一沉,“葛小姐说,葛老板想见我,还想要我为葛家效力。葛家能人辈出,怎么会需要翠蓉这样的庸人?”

    葛明峻用一只帕子包裹着拿起番薯,轻轻嗅了一嗅,姿态极为优雅。

    这男人,生的很英俊,但是……如同深潭,不可测量。

    他忽然一笑,“我原本对王老板这个人感兴趣,现在见到了王老板的真人,我却是改了主意。”

    然后,一个剥好皮的番薯递到了王翠蓉的面前。金色的番薯,散发着诱人的香气。冬日里,一个烤番薯,是最简单也最美味的东西了。

    这英俊的男人便轻轻笑道,“上个月,我就知道吴少奶奶来了崖城,心中还想着是为了什么事。人家都说吴少奶奶貌若无盐,我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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