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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马香车-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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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老婆子截口冷笑道:“好,老身成全你,跟我们一起走吧!”
  狐袍人也冷笑道:“就凭你这句话!”
  那老婆子笑道:“你是不到黄河不死心,不见棺材不掉泪。……”
  扭头勒那冷艳少女沉喝一声:“丫头,给点颜色,让这狂徒瞧瞧!”
  “遵命……接招!”
  那冷艳少女话出招随,双掌齐出,快如迅雷奔雷地,攻出五招。
  那五招,可说是集快速,凌厉,奇诡之大成,而使得武林世家出身的社少恒,也为之目射异彩,脸现惊容。
  但那狐袍人所表现的,可更高明。
  他,不但容不迫地,见招拆招,化解了对方那快速,凌厉,奇诡之大成的攻势,而且乘机加以反击,并朗声大笑道:“小姑娘,你也接我两招试试!”
  真是行家一伸手,便知有没有,那狐袍人口中的“两招”才攻出半招,那老婆子已是脸色大变地,疾声喝道:“丫头快退!”
  “退不了啦……”
  狐袍人的朗笑声中,那冷艳少女已被他一掌震退三尺,恰好跌坐在一张竹椅上。
  这一掌,真是恰到好处,谁都可以看出来,那冷艳少女并未受伤,但穴道已被封闭。
  而且,狐袍人由出手反击,到制住那冷艳少女,全部过程,最多也只能算是用了一招。
  这情形,使身近在咫尺的老婆子,也来不及抢救,只好一面飞身进击,一面连连冷笑,说道:“想不到洛阳城中,还有如此高明的人物……”
  话声中,两人已飞快地交手了三招,居然显得斤两悉称地,难分轩轾。
  这当儿,外面不远,忽然有人以黑话招呼道:“风紧,扯乎……”
  那语声才出,杜少恒已循声扑出去,只听室内传来那狐袍人的冷笑,说道:“想走?给我躺下!……”
  “打!”一线白影,向着杜少恒,疾射而来。
  杜少恒艺高大胆大,疾伸右手食中二指,将那一线白影挟住,赫然是一个小纸团。
  他,微微一怔之下,立即将那纸团打开,就着地面积雪反映,可以很清楚地看出,那是女用的眉笔,所草成的两行小字:目前情况扑朔迷离,敌友难办,你要特别冷静。
  语气显然是友非敌,笔迹也有似曾相识之感。
  用的是眉笔,那一声“打”,也清脆悦耳,显然是一个女的。
  那是什么人呢?他心口相问着。
  匆促间,他已忘去要追赶那以黑语招呼那老婆子开溜的人的事,而怔立当场。
  忽然,脑际灵光一闪!这笔迹,不是和客栈中题在床头墙壁上,那半阕“江城子”的笔迹一样吗?
  那么,此人显然是有所为而来?
  他,心念电转间,那狐袍人已满脸尴尬神色地,缓步而出,才使得他回过神来,注目问道:“阁下,那老婆子已被制服了?”
  那狐袍人苦笑道:“在下很惭愧,本来,我是想聊效棉薄,替杜大侠帮忙的,想不到事与愿违,却反而帮了倒忙。”
  “此话怎讲?”
  “那老婆子和那丫头,都被他们自己人杀以灭口了。”
  杜少恒禁不住身躯一震,切齿恨声说道:“好一批狠毒的贼子!”。
  狐袍人苦笑着接道:“方才,当杜大侠扑出追敌的瞬间,那老婆子已被我制倒,但就在这节骨眼儿上,忽然有人从窗外以暗器偷袭,我一时失察,自己是闪开了,却没料到,他们的目的是杀人灭口……”
  “那两个都死了?”
  狐袍人说道:“是的,是一种极普通的碎毒钢针,但毒性剧烈,见血封喉,杜大侠,请进去瞧瞧……”
  杜少恒偕同狐袍人重返室内,只见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都已死亡。而且,就在这片刻之间,全身都已变成乌紫,足见其毒性之烈。
  杜少恒默然沉思着,没接腔。
  是的,目前情况,确如那位不曾见面的神秘妇人,所给他的纸团上所写:“扑朔迷离,敌友难办。”他必须冷静地思考一下才行了。
  姑且撇开他全家神秘失踪的的疑案,以及那暗中潜伏的敌人处心积虑地,诱使他出面的事情不说,光是这位狐袍人,其神秘色彩,就够浓厚的。
  试想:才那老婆子与冷艳少女所显示的身手,都已够高明的了,如果是在二十年前,杜少恒自信在那两人中的任何一人手下,他都走不过百招,但那两人在狐袍人手下,却是一招半式的就被制倒了。
  他实在想不通一个出身黑道,受过他父亲的救命之恩的人怎会有这么高明的身手?
  那么,这位狐袍人所说的话,又是否可靠呢?
  如果狐袍人的来历有问题,则方才当他因追敌而离开室内时,所发生的一切,也就不无可疑了……
  那狐袍人似是已看透了杜少恒的心事,因而含笑问道:“杜大侠是否认为我这个人有点神秘,因而对我所说的一切,也采取怀疑的态度?”
  杜少恒“唔”了一声,算是默认了。
  那狐袍人自我解嘲地一笑道:“这也难怪,是我自己表现得太神秘,同时,目前所发生的一切又阴差阳错的巧得那么出奇。”
  话锋略为一顿,又正容接道:“不过,请杜大侠相信我,我所说的,完全都是实情。”
  杜少恒轻一叹,道:“鬼域江湖步步险,有时候,亲眼目睹的事,也会暗中隐藏玄机的,所以,要相信一个人,真是谈何容易。”
  “不要紧。”那狐袍人苦笑了一下道:“俗语说得好:事久见人心,且让时间去证明我的诚意吧!”
  “但愿如此。”
  “现在,我该作一个自我介绍了,在下复姓司马,单名一个元字,一元复始的元。”
  “啊!原来是司马兄。”
  司马元道:“是进晚餐的时候了,在下蜗居,离此不远,杜大侠能否赏脸,往驾蜗居,共谋一醉?”
  杜少恒笑问道:“阁下口中的蜗居,也就是在利民当铺了?”
  “正是。”
  杜少恒道:“司马兄诚意相邀,在下自不能不识抬举……”
  ★        ★        ★
  地无分南北,时不论今古,所有当铺的大门口,都有一个血红的斗大的“当”字。
  那血红的颜色,任谁都不会认为,那是表示当铺老板以一颗赤诚的心接待穷人,否则,一般朝奉的面孔不会那么冷,而那仰之弥高,高不可攀的柜台,也不会作得那么高,使得光顾他们的衣食父母,一进门就有矮了半截的感觉。
  所以,说得夸张一点,那血红当字的红颜色,该是用穷人的鲜血涂上去的……
  利民当铺虽然只有短短十来年的历史,但在洛阳城中,却已后来居上地,成了首屈一指的大当铺。
  尤其是地处洛阳城中的闹区,左边是一家富丽堂皇的鸿翔绸缎庄,右边是一家规模宏伟的达记槽坊,更为衬托出它的不平凡气势。
  不过,不管它如何的气势不凡,那大门口的血红的斗大当字,那仰之弥高的柜台,那阴沉沉的气氛,却也一如普通当铺一样,未能免俗。
  当杜少恒,司马元二人相偕进入利民当铺的大门时,一个身裁高大的短装汉子,几乎是以前后脚之差,跟踪而入。
  说他身裁高大,似乎太笼统,也没一个标准,但如果说他毋须踮起脚尖,就能轻易而自然地看到柜台内的一切,则其身裁之高,也就有个概念了。
  此人年纪约在二十上下,浓眉大眼,肤色黝黑,加上他那一身黑色棉袄裤,站在那儿,就像是一座铁塔似地。
  他,抖落身上的雪花,向柜台内瞄了一眼,拉开破锣似的嗓门,嚷道:“嗨!老板,当当。”
  坐在柜台边的老朝奉,抬手将架在鼻梁上的老花眼镜,向额头上一抬,向那年轻人投过惊诧的一瞥之后,又将老花眼镜戴好,漫应道:“拿上来。”
  “拿什么来呀?”
  “你不是要当吗?”
  “是啊……”
  “要你还不拿给我瞧瞧。”
  “要瞧?我就站在这儿,难道你没有长眼睛?”此人不但嗓门粗,火气也够大的。
  因此,本来已走向通往里间门口的社少恒,司马元二人,为此住步回身察看,老朝奉更是索性取下老花眼镜,注目讶问道:“小伙子,你这是什么意思?”
  那年轻人道:“没什么意思,我就是要把我自己当给你。”
  把自己当给当铺,这可真是未之前闻的大笑话。
  因此,不但老朝奉为之楞住,连杜少恒,司马元二人,也不禁蹙紧了眉峰。
  也仅仅是这片刻的沉寂,那年轻人都很不耐烦了,立即拉开粗嗓门,喝问道:“嗨!你怎么不说话?”
  老朝奉眼皮连连眨了几下,笑问道:“小伙子,你要我说什么呀?”
  “我要将自己当给你!你要不要?”
  “这个……年轻人,能不能让我先问你几句话?”
  “你问吧!”年轻人答得很爽快。
  “你怎么会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里来?你要当多少钱?这些钱准备作什么用场?”
  那年轻人苦笑道:“你一下子问出三个问题,教我怎么回答呢?”
  “你可以一个一个的回答。”
  “好,我先回答你第一个问题。”略为停了一下,才接道:“我自己可不知道当铺是作什么生意,也没有想到,要把自己当到当铺来……”
  “那么,是别人指点你来的?”
  年轻人咧咀笑道:“你真聪明,一下子就猜着了。”
  “那位指点你前来的,是什么人?”
  “是我义母。”
  “你自己的父母呢?”
  “不知道,据我义母说,我是她老人家在路边捡回来的!所以,她老人家一直叫我拾得儿。”
  “拾得儿?”老朝奉蹙眉问道:“那么,你连自己的姓名也不知道?”
  “是的,我只知道我叫拾得儿。”
  “你今年几岁?”
  “十八。”
  “你义母呢?”
  “已经走了,是和我姊姊一起走的。”
  “你还有姊姊?”
  “是的,那是我义母的亲生女儿,我义母说她没有钱,我的饭量又大,实在养不起我,而我也算长大了,可以自己谋生活了,所以,才叫我将自己当到当铺来,至于当多少钱,我义母他没有说过,也就由你看着办吧!好在我并不须要钱用,不管当多少钱,都请你给我保管,有机会时,给我娶个媳妇儿。……”
  年轻人一口气说到这,才注目问道:“你的问题,我都回答过了,现在,该你给我回答了吧?”
  他,外表憨直,但目光中却透着精明,谈吐之间,口齿清楚,而有条理,却也不脱幼稚的味儿。
  至于他所说的这些,究竟是真是假,可连这位阅历丰富的老朝奉,也没法分辨,一时之间,更不知要如何回答才好。
  是的,说来也难怪,当铺的生意,固然是五花八门,包罗万象,只要是有价值的东西,都可以当,似乎并无什么限制,但一个活生生的人,要自己将自己当在当铺来,可实在是一件破天荒的新鲜事儿。
  身为老板的司马元,当然明白老朝奉的心境,因而立即回身走向那年轻人的身边,并边走边抢先说道:“由我来回答他”。
  那年轻人却向他注目,问道:“你是什么人?”
  “我是这利民当铺的老板。”
  “那好极了,我义母说过,如果柜台的老先生不肯接受这笔生意,就直接去找老板。”
  司马元不禁一楞,道:“找老板干吗?”
  年轻人笑道:“找老板,这笔生意就一定可以作成。”
  “你义母是否也说过理由?”
  “说过的,我义母说,即使当铺老板也不接这笔生意,也必然另外有人会接的。”
  这可越说越玄了,试想:如果当铺的朝奉与老板都不接这笔生意,还有谁会必然要接受呢?
  司马元苦笑了一下,道:“你义母真的这么说过?”
  “骗你的是这个。”年轻人伸出五指作乌龟状,那神情,还有着五分的天真。
  “那么,你义母是否也告诉过你,如果我不接这笔生意,是什么人一定会接受呢?”
  “是你的朋友。”
  “我的朋友?”
  “是的,是你的朋友,新交的朋友,姓杜,年轻的时候,叫……叫什么玉……哦!我想起来了,叫……叫‘玉面修罗’杜少恒的。”
  司马元给震惊得几乎要跳了起来,脸上有着太多的惊讶,但一时之间却是接不上话来。
  倒是杜少恒本人,表现得很镇静,只是淡淡地一笑道:“原来是冲着我来的,俗语说得好:种瓜得瓜,种豆得豆,以往,我种下的‘瓜’和‘豆’,都不算少,现在,也该是收获的时候了。”
  一顿话锋,目注司马元笑问道:“司马兄,这笔生意,你怎么说?”
  司马元正容说道:“杜大侠,我看,这事情,咱们得从长计议才行……”
  “不必了,司马兄给我一句话就行,这笔生意,你是接不接?”
  “这个……”
  “阁下不必为难了,由我接下吧!咱们就此一言为定。”
  那年轻人不禁欢呼道:“你……你就是那个什么‘玉面修罗’?”
  “唔……”
  “你已经答应,要我当给你了?”
  “不错……”
  “那好极了,你喜欢种瓜种豆,这些,正是我拿手活儿。”他那仍然带着三分稚气的脸上,充满着一片兴奋的光彩,怎么也瞧不出来,他的话中会有什么讽刺的味儿。
  杜少恒目光深注着,半晌之后,才含笑向司马元说道:“司马兄,这孩子,简真是一块浑金璞玉。”
  司马元点点头,道:“是的,他的资质和根骨,都太好了,只可惜……”
  他突然将已到咀边的话咽了下去。
  杜少恒道:“司马兄,只可惜什么呢?”
  不等对方接腔,又立即加以补充道:“你我虽是萍水相逢,却是彼此一见如故,所以,不管有什么话,都可直言无隐。”
  司马元不自然地一笑道:“其实,也没有什么,我只觉得这孩子的来历,有点可疑。”
  杜少恒道:“那不要紧,来历不明,可以慢慢查出来的。”
  拾得儿插口接道:“我说的都是实情,你再查也查不出什么名堂来的。”
  司马元目注杜少恒,道:“杜大侠,你已决定将这孩子留在身边?”
  杜少恒点首接道:“不错。”
  司马元道:“那么,我们一起到里面去谈吧!”
  他,一面当先带路,一面扭头招呼道:“小伙子,跟我们走。”
  拾得儿咧咀一笑道:“不用你招呼,我已经跟定这位杜大侠啦!”
  司马元道:“真难得,你居然会叫杜大侠。”
  拾得儿道:“我是跟你学的呀!我义母说过,一个人活到老,学到老,随时随地可以学习的……噫!你这房子好大啊!”
  杜少恒笑问道:“以前,你没见过这么大的房子?”
  拾得儿苦笑了一下道:“是的,这还是第一次。”
  司马元道:“只要你喜欢,以后,你就住在这儿好了。”
  拾得兄道:“好是好,不过,我是跟定杜大侠的,只要杜大侠住在这儿,我当然也住在这儿。”
  杜少恒扭头说道:“拾得儿!有一点,我要纠正你,以后,别叫我杜大侠。”
  “那么,叫你什么呢?”
  “叫我杜叔叔,或者杜伯伯都可以。”
  “那我就叫你杜伯伯好了,叫起来也顺口一点。”
  “这位,你就叫他司马伯伯。”
  “是!司马伯伯……”
  这房子可的确是不小,他们三个人边走边,已到第三进的一个跨院中,看情形后面似乎至少还有一进。不过,房子虽大,住的人不多,一路行来,一共才碰到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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