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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学校到职场:华尔街是我的商学院-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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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1992年之前,如果你问我什么是华尔街?我肯定不知道。那之前,我一直是一个学生,在中国学了7年的英文和英美文学;在美国,又学了7年的英美文学和中国文学。在华盛顿大学,我所在的系是比较文学系。为获得比较文学博士,我得在三个系修课:中文系,英文系和除英美文学以外的欧洲文学系。研究年代是中世纪和文艺复兴,主攻方向是如何用西方文学的批评观点,重新解释中国的四大奇书。整天,我摸摸地和人类最了不起的脑子对话。我好想请教伟大的莎士比亚:罗密欧和朱丽叶这个爱情故事,您写的究竟是爱的可能性,还是爱的不可能性?如果说可能,为什么是一场悲剧?如果说不可能,两家的男孩和女孩怎能又不顾一切的走到一起?在真爱面前,家族世仇和前女朋友,又能如何?
那时,我的心里绝对不会想到金钱,也装不了它。
钱,不就是唯生的一种手段?多,有多的活法;少,有少的活法,不外乎是一种生活方式的改变,它不能给我的心里洒满阳光,也不可能让我的心永远山花烂漫。我只想多多学点文学理论,然后回北大教书,用一种新的批评理论和眼光。出国前,我在北大英文系任教,我喜欢北大,那是一个很好的地方,跟外面的世界基本上用围墙隔了开来,一个封闭的世界,一片净土,到处是古树和古树掩映下的小红楼,灰喜鹊的叫声一声声传来。
可当我懵懵懂懂一路跟头地撞进华尔街后,才恍然大悟原来“金钱”和“兴趣”、华尔街和古典文学,是可以同时兼得的。当一个人一生再也不用为五斗米折腰,永远不和患得患失为伍,给人带来的是何种解脱和自由? 外部世界和内心世界在金钱和感情搭建的平台上统一后,外面可以是冰雪一片,心里却春光依然,每一根毛孔都感受到幸福,从外到里,从里到外。
我的经历是一份难得的财富,在此和我的后辈分享,一天一点点……,为他们指路,也与他们作伴。
锦声
。 想看书来
一头撞进华尔街(1)
我是怎样一头撞进华尔街的?
——绝望是最大的动力
我是1985年去美国的,1992年博士毕业时,很多留学生都留在了美国,我也留了下来。我在学校里学的是道理,走出校园去工作,就要把这个道理应用到现实里边,但这个过程,我没有经历过。我只能是从道理到道理:今天我是学生,就在讲台下面坐着;明天我是老师,就在讲台上站着;最多教学相帮。没想到过还要把学的用到现实中去,并让它能够在1992年美国的经济冰点期成为我谋生的手段。
说来有趣,也很悲哀。毕业时一心想学以致用,我就去找一位得过多种奖项、教过我唐诗的年轻聪颖的美国教授,请他给我写一封推荐信去美国西海岸的一所大学任教,那是一个终生教授的职位,而且也是一所名校。我所学的专业,是一个“冷门”。那时的一般大学,没有设有比较文学系,更没有中文系。我一直喜欢教书。在南开大学读研究生时,就在经济学院教托福;到北大后,也是教书;1985年到美国后,上完课就去教书——教中文。
现在毕业了,我的工作在哪里?留在华大继续教中文吗,一年一签?
后来我才知道美国大学每年根据老师的教学和科研业绩来延续下一年度的合同,直到成为终身教授,原来,在美国就是不教中文教其他学科,也是没有安全感的,不像过去的中国大陆,往往一个工作就能做上一辈子。
我的先生那时候在波士顿麻省理工学院读书,我们俩相隔很远,如成都和北京。我们的女儿已经出生,和我住一起,我经常是一手抱女儿,一手写论文。我的老师,朋友,以及幼儿园的黑人阿姨,都认为我是一个单亲妈妈。家庭对孩子的成长很重要,我整天盼着结束学业和我的先生在一起过日子。那时最鼓舞我的一件事,就是我们一家人很快围坐在一个小方桌前吃晚饭了。说来不信却是真的,我从来没想到过要当一个“强女人”。从小到大,我都喜欢做梦,什么梦都有,就是没有当个强女人的梦。最大的梦想,是陪我爱的人读书。他读书,我在一旁给他点灯或者打扇,和薛宝钗差不多。她的梦想是陪公主读书,但阴差阳错,陪了宝玉。说来不信但是真的:我身边的人也不怎么同情一个读博士的“单亲妈妈”,至少我觉得没人同情过我,除了我的教授。有好几次我还被一位印度学生的陪读妻子敲门说:你,真没心没肝! Heartless!让小孩在幼儿园活受罪。男人也不要,自己读书。中国的教育,怎么让你们女人这么自私?终于,这个时段要结束了。回头看看,夫妻长期分开,确实很没有必要。一个人一生只有几十年,又在异国他乡,为什么要把日子搞得这样辛苦?
谁知我的这位洋教授,也在考虑这所学校。原来华大的终生教授职位由于经费问题,被取消了。他也得另寻高就。
我带上一书车和女儿,北上找丈夫去了。从此,我的命运改变。也是从那天起,无论我走到世界的任何地方,我的心中都揣着我的丈夫和女儿。那是我一生的动力,也是我立命安身的基石。
一头撞进华尔街(2)
我一到波士顿,就着手找工作。那时,我没有特定的目标,只想找一份工作,什么样的工作都行,只要不是临时性的。“找工作”三个字,也许是世界上分量最重的三个字,包含着那么多的希望和挫折,早上带着希望出去,晚上带着挫折回家,特别是在经济萧条期,到处都是找工作的人。一次,看见一对年轻的美国夫妇,跪在连接世界两所最著名的大学——哈彿大学和麻省理工学院的麻省大道上,手中举着一块牌子:Odd Jobs(找零活)。他们的家产,一大一小的两只狗,安安静静蹲在两人身边。看着,让人感到好心酸!我曾经历过的富有的美国,怎么随着我的毕业就不见了?这就叫维生?步步维艰!
根据别人介绍的经验,报纸信息是找工作的最佳首选。我就买齐所有的报纸,厚厚的一大堆,有中文的、也有英文的,仔细地一份一份地翻阅。几天翻下来,手指全翻黑了洗不干净不讲,还起了茧!一天,翻到《华尔街日报》时(那是我第一次看《华尔街日报》),突然看见了舒立文(Sullivan)人力资源公司的招聘信息。公司正在找一个有HR人力资源(猎头)和提升企业效益(包装公司)这方面经验的亚洲人去开辟香港业务。要求很简单:有亚洲客户,有银行工作经验,商学院毕业,讲中文和英文。工作的条件和列出的待遇很诱人:一是工作时间是晚上,只工作7个小时,晚上八点到早上三点;第二是“蓝天才是收入的顶点”,就是说收入是没有顶的。我的眼睛呆住了。
这个工作所要求的四个条件,我只有一个:会讲中文和英文,而且还不会讲粤语。 和港人打交道,在当时,粤语是必需的,但美国公司不知道,我也不知道。我既没有上过商学院,又没有在银行工作过,更没有香港客户。初生牛犊不怕虎。我当时一心想挣钱,其他的就管不了了,哗哗哗把我的履历写下来,写了三大页,根据报纸上的地址寄了过去。后来我才知道,他们看都没看完我的简历,就直接把它扔到了字纸篓里。我的聘用经理后来告诉我,他们要求的条件与我具备的条件完全是两回事,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对我来讲,那份工作是我当时最大的希望,我必须得到它。
等了一个星期没有任何回音,我就开始给这家华尔街人力资源公司打电话,每天都打。后来接电话的人都不想听我的声音了。但我有一个长项:在语言上有极强的模仿力。我会说至少四种外国语言………这些都是语言系的学生、研究生、博士生必须具备的,法文,德文,日文,当然还有英文。我可以以不同的方式打电话,西班牙人,日本人,韩国人等等,带着这些外国人的口音跟他们通话,有一次还模仿印度人的口音,来自新德里,但说了两句,接线员就知道是我。最后招聘经理告诉我:Jeannie(我的英文名),你不用再打了,我们还在收集履历表的阶段,到时候会通知你的。其实,这是美国公司拒绝人的委婉托词,可我当时不懂。又是两三个星期过去了,还是没有消息。换一个人,一定认为没有希望了,可我就这么执著,也可以说这么脸皮厚。那时我就明白了一个后来让我万分受益的道理:绝望是最大的动力。中国成语:破釜沉舟。而且,我觉得女性的直觉非常准:自从那天看到报纸,我就确定会得到那份工作。
但是,一个人不可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哪怕真要上吊,也得试试其他几棵树。底线政策,是我悟出的第二个道理。那天我对自己说:这是我锦声的最后一个电话,如果不行,另找出路。这家公司雇的都是有英国口音的女孩子,语气听起来很漂亮。我把电话打过去,她们问我找谁,我定定神,初生牛犊不怕虎,胸有成竹地说找你们的大老板。电话被转接了。
算我运气好:大老板在。到今天十多年过去了,我都忘不了那一刻。
一头撞进华尔街(3)
电话接进去后,我就冲口而出说:请给我一份工作。他问我:为什么?他的声音那么好听,像一个全美广播公司CBS的早间播音员,声音充满活力和磁性(后来我才知道这位大老板,唐纳德,曾经的梦想是当一位歌剧演员,但现实把他的梦给断了)。然后问我的资历。我真的是急了,直接告诉他我是从中国来的留学生,我丈夫在这个城市读书和工作,我女儿在这个城市出生,我一定要在这儿找到工作,我们一家人要住在一起。尽管在这个国家我是一个少数族裔,一个女性,但我和美国人一样可以拼命。我不是在美国的文学院里读你们自己不读、也读不起的书吗,拿到了一个古典文学博士学位?是你们的文学院给我的奖学金,而且是5年,他们一定在我身上发现了什么?十多万美元,不可能就这样打水漂的。而且,我能厚着脸皮打这么多次电话,可想而知这份工作对我多重要?请给我一次机会。Please; please; please。他听完后问我,你把履历表送来了吗?我说公司都收到三个多星期了,但没人给我电话。他说,你等等,我去问一下。我想这下肯定没戏了,我的资历过不了。他问了回来犹豫了一会儿,说,他们讨论一下再通知我。
但我没等他有机会放下电话就立刻打机关枪一样地告诉他:诚然我是一个女性,但女性比男性更不怕吃苦。我们女人是大地,植根在脚下的泥土里,倒也倒不下,反正都站在了地里。从中国到这儿来后,我吃了很多苦,比如我的成绩必须是A; 才能拿到奖学金。再此之间我还生了个孩子,还是个早产女儿,和丈夫分居两地,有时还打着三份工:校内教中文,校外辅导中文,周末还打餐馆,但我仍然坚持拿到了博士学位。我是华盛顿大学比较文学系的第一个拿到博士学位的女生,以前很多女生都因为各种原因读不下去,退学了,你可以打电话给我的导师黑格尔。我对你们的这份工作,一见钟情。尽管我没有你们所要求的那一切背景,但是我有你们的雇员所没有的,比如我的华裔背景和东南亚文学/文化的背景。我还在中国北大的时候,你们美国研究生院的一位院长只跟我面谈了二十分钟,就毫不犹豫地给了我五年的奖学金;我在美国已经呆了七年了,现在我跟你谈话可不止二十分钟,你就不能给我一次机会吗?我一定能够干得很好的。充其量,不发工资。好用了后,再发。
美国人是很容易被感动的,只要说话能说到点子上。其实,这么多话,我当时根本就不可能有条理、很清楚的说完。但这些话,确实每天盘旋在我的脑子里,就象秃鹫,白天黑夜地琢我,不让我有片刻休息。这大老板后来告诉我说,你是一个能把自己劣势变成优势的人,而且你能准确地表述自己,说明脑子好用。思想和语言几乎同步,这是一个天赋。后来,我发现这个“天赋”,是助我职场成功的一个绝对优势:华尔街的千里马,那些手执公司亿万资金、气势轩昂的交易员,是最最没有耐心的。但我的语速,赶上了他们的交易速度。包装他们,两句话说不到点上,他们就没有时间和兴趣跟你聊了。多年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精英和精英打交道,其实是天赋之间的对撞。认同你,你就是他们圈子的人;不认同你,你就永远进不了这个圈子。
在雇主和雇员之间建立认同感,成为我职场成功最为关键的一步。
总之,华尔街很难进,为了进华尔街,很多人都经过了七八次面试,所以尽管大老板对我感觉很好,我还是得等着。不过,这一次等的时间就短了。几个小时后他们的人力资源部给我来了电话,通知我面试。
一头撞进华尔街(4)
打电话那天是星期三,第二天是星期四,就要去面试。我放下电话,飞奔到外面的麻省大道上买了一套西服裙。我离开大学才几天,身上哪里有钱?那时,一周的伙食也就50美元。就是有点节余,我也绝不可能从我丈夫和女儿的口中掏钱给自己买漂亮衣服穿。所以,在麻省大道上这家被我女儿称作“my toyland” 的旧货店(我常带女儿去那里玩,女儿最喜欢的是旧货店的绒绒马,一块钱买好几个)买的一套西装套裙,在我看来真是淘到宝了。其他颜色的西装跟我的身段不相合,只有那一套姜黄色的我能够穿,而且看着还挺好看的,就买下了。
第二天去的时候,我特地戴了很大的贝壳样式的乳白色耳环,在发髻间晃呀晃的,脖子上也栓了一条黑丝带,缀着一块白石头,觉得挺性感的,那以前我是从来不戴首饰的。在学校穿的都是破衣烂衫,最好的牛仔裤上有个洞,那叫校园文化。后来秘书告诉我,当我进去的时候,她们见我这样,都吓了一跳,手中拿的咖啡杯或浪漫小说什么的,都差点掉地上。公司主管面试的人说:“你知道我们公司是干什么的吗?我们是给华尔街A…list超级大银行推荐精英的。银行靠的是什么?银行靠的是公众信任。我们之所以能够得到银行的客户,也是因为银行对我们的信任。着正装,是获得信任的努力之一。这身穿戴不是一个华尔街成功人士的穿戴,更像一个pop star——搞摇滚乐的。”
原来,无论是男士还是女士,去华尔街面试,一定要穿深色的服装。男士的深色西装,代表着身份和地位,里面要衬白色衬衣,显得干净整洁,并配一条红色领带表示激情。女士大致也是如此,配着小小的耳钉。我哪里知道好马更要配好鞍?
记得那天下午第一次面试出来,站在128州际高速公路旁,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我一点声音都听不见,整个世界在我面前展开,车辆来来往往,可是就是没有声音,我觉得好奇怪?两手使劲儿揉耳朵,也什么都听不见。后来我才明白原来我们的感官会被我们的欲望控制。工作,工作,工作。那天,我的心里只有一个欲望,那就是工作。这个欲望是如此强烈,最终导致我失聪。太阳在不远处挂着,天,蓝蓝的,街对过的五星级希尔顿酒店,那么气势磅礴,塔楼上还有一个大挂钟,现在还记得,当时是三点三十五分。后来我去上班后,才觉得那个地方其实是最吵闹不过的。
我一共有七次面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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