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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父从军:腹黑中校惹不得-第2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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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什么事?”孙贝贝不解的问道。
“我允许你去S市玩上一周,但是下星期回来,必须跟我去军区文工团报道!”林爱英宣布自己的条件。
“啊——文工团?妈,你啥时候把我整进文工团去了?事先声明啊,我不去!打死我也不会去!”孙贝贝想都没想立马回绝。
进文工团,那就是等于去当兵!文艺兵!
“孙贝贝,你别不识好歹啊!你回来到现在悠悠晃晃的好几月了,也没见你找工作,我已经忍了你很久了,好不容易,拉下脸求人给你争取进文工团,你要是敢不去,看我怎么收拾你!”林爱英立马拉下脸,脾气也跟着上来了。
这几天没回家,不用伺候那俩冤家,但林爱英却一刻也没闲着,豁出这张老脸,跑上跑下为孙贝贝安排工作。
可身为军嫂多年的她,圈子也就这么大,不是医院,就是部队,鉴于孙贝贝是学表演专业,最好的去处当然是军区文工团。林爱英为此去拜见文工团团长,跟人一提,人家立马就答应了,说下周报道。本来她今天也正想跟孙贝贝知会一声,刚好赶巧了!
“妈,我都说过几遍了,我这一辈子都不会去当兵的!死都不会去!”孙贝贝再次声明自己不去当兵的决心。
啪的一声,一个铁砂掌贴在孙贝贝的后背上。
“啊——”孙贝贝一阵哀嚎,惨叫起来,“好痛啊!”
“孙贝贝,我告诉你,这次我最后一次警告你,下周你必须去文工团给我报道,不去也得去,否则这辈子都不要回这个家!不用你爸跟你断绝关系!我来!”林爱英发飙起来,亮出自己的最后底线。
“妈……”孙贝贝也跟着喊了起来,“我不去当文艺兵!”
“不去也得去!告诉你,你要是下周不去报道的话,我会冻结你所有的银行卡,你等着流浪街头吧!”林爱英的语气很坚决。
相亲不成,只能去当文艺兵,才能改善老公和女儿的关系。
“妈……”
“给我出去……”林爱英厉声道,“怪我平日里我太宠你了,你就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是吧!出去!回家给我好好反省去!”林爱英这次已经下定决心,非要孙贝贝进文工团不可。
“妈……”孙贝贝苦着一张脸,赖着不走。
“出去!”林爱英一点面子都没留,继续冲她喊道。
孙贝贝死了的心都有,老爸逼她也就算了,现在就连老妈都这样,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啊!竟然投胎到军人家中啊!
孙贝贝哭丧着脸,心里哀嚎不断的往门口走去,不过这次到门口却又像刚才那样折了回来,有气无力的说:“身份证……”
“在你房间的化妆柜的第一个抽屉的盒子下面……”林爱英没好气的瞥了她一眼,宣布她身份证所藏之地。
“什么?”孙贝贝不可思议的看着老妈林爱英。
开萌是孙。原以为她会藏在自己找不到的地方,没想到竟然就放在自己天天使用的化妆品柜子里。
最危险的地方,果真是最安全的地方!
妈,你真不愧是中将夫人啊!呜呜……真让人崩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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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得到林爱英的允许去S市,这固然是件开心的事情,但是想到下周一要被安排去文工团,孙贝贝顿时觉得暗无天日,心想一定得好好想个法子,摆脱这份工作才行。
不过想到暂时能逃离压抑的家里,跟孙萌萌一样没头没脑的孙贝贝还是兴冲冲的杀回家,换上一套全新装备,很潮很招摇的服饰,出门前往S市。
孙萌萌在孙贝贝离开医院后,就接到大伯母林爱英的电话,伯母跟她说明了一些情况,想把孙贝贝安排进文工团,让孙萌萌伺机劝说一下。
“伯母,我试试吧,不过我可不敢保证!”孙萌萌没把握的说,因为她深知孙贝贝视去当兵为上断头台。
“萌萌,你这几天好好帮我劝劝那丫头,不能再让她这么游手好闲下去,再这么下去,搞不好被你大伯赶出家门呢!”林爱英知道两姐妹感情好,孙贝贝特别听孙萌萌的劝,再三拜托道。
“好,我尽量!”孙萌萌只好硬着头皮,答应下来!
孙萌萌接到这个任务,心里不由无比同情孙贝贝,那丫头固执的跟牛一样,自己能劝说的动吗?再说自己现在的情况跟她几乎没两样,自身难保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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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火车站门口,当孙萌萌看到孙贝贝的时候,瞬间为之惊悚。
这也未免太潮了吧!
可谁知孙贝贝下一句竟然是:“走,姐我们先去整个酷点的发型,现在这发型跟我衣服实在太不搭配了……”
孙贝贝一到S市,想干的第一件事就是把发型整酷一点。
孙萌萌不禁白眼,光这样回头率就已经够高了,她要是再整,估计要被人抓进精神病院了。
不过孙萌萌拗不过她,只好陪她去了美发沙龙。
鉴于过几天又得回N市,孙贝贝不敢做永久性的,而是使用一周性的造型。
“姐,你也来整一个潮死人的发型吧!”孙贝贝坐在藤椅上,看到孙萌萌那短发不由建议她换个发型。
“我可是叔叔阿姨眼里塑了蜡像的模范女,爷爷奶奶心中的红旗啊!我也跟你一样潮,会潮湿很多人的心滴!”正在百无聊赖玩手机游戏的孙萌萌抬起头,自恋加幽默的回她。
孙萌萌上次见到她时候,孙贝贝头发的颜色是暗紫色的直发,当时觉得还挺好看的,结果不到三个月,这次一见换成了枣色卷发。
这么喜新厌旧,换发型也就罢了,以后可千万别勤换男人啊,更别来带坏我啊。孙萌萌不禁眯着眼睛,冲着她摇了摇头。
等待是件最煎熬的事情,孙萌萌玩游戏玩得快睡着的时候,孙贝贝终于从烤箱里钻了出来,孙萌萌看着眼前穿着奇装怪服的人差点认不出来了。
“姐,怎么样,很有个性吧!”孙贝贝SHOW着她的新发型,很得瑟地问。
“额,我认识你么?”孙萌萌不禁傻眼。
原来的卷发已经被挣成四处乱窜的鸡窝,这也就罢了,问题是那颜色,半江瑟瑟半江红,亏她想得出来。
这就是所谓的时尚,潮流?
怪异的发型,配上她怪异的服装,怎么说呢,就像夏天中午的太阳,鲜亮得扎人的眼,可是,配上孙贝贝绝美的五官妩媚的妆容,不羁的个性,却又觉得融合了,她就是一副色彩明丽的抽象画。
这丫头的想象力实在太奇葩了,没去搞艺术实在屈才。
孙萌萌觉得跟着这个90后站在一块自己都成了埃及金字塔出土的木乃伊了。
“好吧,我承认不会太难看。别说我没提醒你,这么特立独行鸡窝可别再大伯面前出现,军人受了刺激不小心拔了抢,你的小命就不保了。”孙萌萌好心的提醒他。
“哈哈,我和他斗了二十年,早就总结了丰富的战斗经验。走吧,去下一场。”孙贝贝非常豪迈地笑着,买了单拉着孙萌萌出了美发店。
“接下来去哪啊?”刚无聊了一个多小时,此时的孙萌萌就想找咖啡厅坐坐。
“去美甲,咱们遗传了一双天生丽质难自弃的手,看看你的指甲修剪得这么短,连指甲油都没涂,实在是暴殄天物了。走,带你去好好装扮一下。”孙贝贝宣布她下一个行程,顺便拉过孙萌萌那柔滑细嫩的小手,半恭维半诱哄的说。
“谁像你天天养尊处优,可以把自己当画板随意涂抹上色。我可是催逼的苦命啊。以前在银行上班,有仪表要求,不能留长指甲,也不能上颜色。现在天天码字,留指甲会影响码字速度。”
孙萌萌看看自己的手指甲,粉粉的,挺好看的啊,要她像孙贝贝一样涂成紫色,黑色,她还不喜欢呢。
“那就换换颜色,换换心情。”孙贝贝看到孙萌萌自恋地看着手指甲,决定把她祸害到底。
“我心情很好啊,住着舒适的房子,不受拘束地写文挣钱。”孙萌萌知足常乐的说。
“你陪我去吧,弄好后,我请你去NO。1吃大餐。”孙贝贝深知堂姐是个吃货,就以大餐为条件,叫她作陪。
NO。1?传说中官二代,富二代的聚集地,那里的消费高得吓人,喝杯白开水都要一百块,可是为了撞个官二代富二代,还是有很多未婚的男女跑那烧钱,希望能通过一场邂逅进入豪门。
孙萌萌觉得自个在这城市生活了二十多年都没去过,而孙贝贝这成天不务正业的丫头,竟然还知道S市最出名的NO。1,还有哪来这么多闲钱挥霍呢?于是非常不信任地看着她。
孙贝贝拿出钱包,扬了扬手中的钻卡:“过了这一村就没那店了。老妈说下个星期开始冻结我的账户,这就当最后的疯狂吧!”
“哈哈,把你的嫁妆都提前透支了,以后你就老实地找工作自己攒钱吧。”孙萌萌看到那张钻卡,顿时对她产生强烈的信任感。
NO。1的里面美食,听说非常好吃,被孙贝贝这么一诱惑,孙萌萌连忙点头答应陪她去弄指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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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女的回头率本来就高,两个美女同时出现的回头率那就是翻倍的高。
顶着很有意境的‘暮江吟’造型的孙贝贝,在闹市中穿行时那个抢眼啊,那就跟武则天的陵墓入口被考古队发掘一样。
孙萌萌感觉周遭都是盗墓贼一般的眼光看着自己和身边的美女怪物。
为了赶紧在路人聚焦的视线中消失,孙萌萌最后还是跟着孙贝贝隐匿进美甲店。
可怜的三陪啊!不过都是自找的!谁叫自己受NO。1的大餐引诱呢?
刚开始孙萌萌还是闲云野鹤一样在一旁观摩美甲店的服务员为孙贝贝修指甲,但是随着时间推移,孙贝贝的手指贴了水晶甲后,本来就非常漂亮的手变得更加生动妖娆。
额——孙萌萌看了有点心动起来,抓着孙贝贝的手左看看,右看看,一旁的服务员更是乘机怂恿。
最后孙萌萌也按耐不住爱美的心,也乖乖地坐下了伸出她的双手,任由服务员摆布。可惜她的指甲太短,没法像孙贝贝一样贴着秀丽的水晶。
只能简单地涂指甲油,上什么颜色呢?
“涂黑色?”
“不要,跟乌鸡似的。”T471。
“绿色?”
“怪异!”
“鲜红?”
“太妖娆了!”
“那透明吧?”
“还不如不涂。”
……
最后孙萌萌看着十指顶端带着光泽的白色一小块,素净的感觉,有点像许烨磊叠的那‘豆腐块’,于是窃笑的说:“涂白色吧!”
几分钟后,新鲜出炉又白又嫩的豆腐啊!
换了一种颜色,心情果然不错。
两个女人从美甲店出来,已经夜幕降临,折腾了一天的两个疯女人终于发现五脏闹饥荒了,直接打的杀到NO。1吃大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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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NO。1的餐厅里,妙漫的小提琴的演奏声在耳边响起。
孙萌萌坐下后,瞧着四周华丽的装饰,小声的说:这里的菜品,都很贵的,要不我们换一家餐厅吧。”
虽然某人说要请客,但身为姐姐的她实在有所不忍宰她一顿。
“来了,就吃!”孙贝贝像个大款似的,利索的回道,“姐你点菜吧。”
孙萌萌哦了一声,既然有人送过来给自己宰,那就别怪她不客气啦!
孙萌萌点了一份价格中等的套餐,孙贝贝见此,不禁摇头,直接跟服务员要了两份最贵的套餐。
“孙贝贝,别这么奢侈!”孙萌萌觉得自己刚才点中等套餐就已经够奢侈了,没想到这丫头竟然加码。
“既然来这,那就吃最好的!姐,你放心,我不会耍赖叫你付账的!”孙贝贝豪气口气,俨然就像资本雄厚的大款。
唉!在天朝,除了官二代,富二代有钱外,绝对不能忘了一直默默无闻,低调无比的‘军二代’。
孙萌萌皱了皱眉头,既然她要充大款,那就随她去吧!反正她管吃就行!
张扬的人,追求张扬的舞台,孙贝贝走到哪都能招来万众瞩目,对于追求艺术的人来说,被人注目是艺术的终结。
所以,在NO。1的餐厅里,孙贝贝可以对自己造型吸引的眼球浑然不觉,自得其乐地吃自己的饭。
孙萌萌则不一样,也许是职业的习惯,天天在摄像头监控下,对客户的一言一行都受到职业素养的约束。这会吃饭被人盯得如芒在背,恨不能快点结束饭局。
都是这个臭丫头,搞这么奇形怪状的造型干嘛,现在连着她都一起被当作是从动物园逃出来的猴子一样被看着。
“姐,你干嘛低着头,埋头苦干啊。在这样的地方吃饭,就要慢条斯理地享受,顺带搜索一下周边有没有帅哥。”孙贝贝端起酒杯,刚好看到对面的男人举起酒杯向她示意,她回了一个电眼,举起酒杯优雅地喝了一口。
“如果不是跟你一起出场,我一定会好好享受的。”欣赏帅哥是某色女郎终生的追求,从来不懈怠滴。
“哈哈,有我高调地陪衬,搞不好你还能有一段艳遇呢!”孙贝贝露出了一个非常帅气的笑容。
孙萌萌不理她继续吃她的饭,最奢侈的消费也不过如此。
吃货吃完的评价为一般,她开始怀疑来这消费的人是不是钱多得烧包了。
吃完了,终于可以走人了。
孙萌萌终于抬起头,举起酒杯递到嘴边,可是下一秒,,两眼发直一瞬不瞬地看着邻桌的男人
邻桌的男人,穿着浅灰色V领毛衣,卡其色西裤,将他修长的体魄完美的呈现出来,随性又不失尊贵。他皮肤是标准的古铜色,五官轮廓较深邃,剑眉星目,嘴唇很薄,唇角微微上翘。黑发浓密,有些自然卷,额前垂下几缕,给人一种霸气中平添几丝儒雅的感觉。
他右手执着红酒杯,轻轻的摇晃着,星目忽明忽暗,似沉思,似冥想。而坐在对面的女生则喋喋不休的在那讲个没完没了。
孙萌萌估摸这绝对是一对正在相亲的男女,因为男的一点都不热络,甚至看似有些不耐烦的样子。
那帅哥一脸矜持地举着酒杯,也不喝,只是摇着酒杯,虽然姿势非常优雅,可是看了这么久还没喝一口,他不累么?
某女非常体贴地操心着,看他样子似乎非常不耐烦了,却还那么隐忍着,他不怕憋成内伤吗?
什么臭女人这么不懂怜香惜玉啊,怎么可以这么折磨帅哥呢?
孙萌萌竖起耳朵听着邻桌女人喋喋不休的诉说。
很快得到了有效的信息:其一,这么嗲得声音如果出现在好声音的现场,四位导师都有可能误以为是林志玲来客串演出。一定要说出她们的区别,那就是隔壁这个还没进入变声期,个别词语譬如“向哥哥”还带着婴儿的奶声。
其二,女人说的都是自己的兴趣爱好。结论就是这个成熟的向帅哥正在跟一个未成年相亲,没有暴走的原因,要么是向帅哥心地善良舍不得伤害未成年,或者是幼女的背景太强大,得罪不起。
这年头不是在相亲就是在相亲的路上,不论贫穷还是富贵,不论剩男还是剩女,不论年老的还是年少的。
不过这男人长的实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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