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心有不轨(高干) 作者:正版何奈(晋江2012-06-21完结)-第17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点礼貌也没有。看在人眼里就是嚣张跋扈,霸道得可恶。
本来她只是想脱身,一人在校园内逛逛,顺便与原来带过的学生打打招呼,不料他却非要跟来。跟来也就算了,还当着她的面给人脸色看。
也不过几分钟的时间,程蔓只觉异常的难熬,被他力道没轻没重的拉扯着走路,又是无奈又是恼怒。也不是什么时候,两人又变成十指相扣了,他的手指很烫,程蔓偷偷往那交缠在一起的手指瞧了眼,心跳不可抑制的有些快。
可想来想去,还是不知如何主动开口与他说话。只知他是在生气,他这模样儿她以前见多了,但事实确实是如此的,她没必要对他说抱歉。就这样,各怀心思的两人一路无言,直到途经Q大偌大的运动场。
秦准下意识地停下步子,朝运动场望去。偌大的橙色塑胶跑道中央,是绿草茵茵的足球场。足球场上有不少面孔稍显青涩但神情专注的年轻男孩儿正在踢球,呐喊声助威声不绝于耳。此时是上午九点多的样子,天气十分好,微微抬起眼,漫天的阳光就哗啦啦的涌入眼中。
他想起了那时,她每到换季总要感冒发烧几回,抵抗力差得不行。他心疼嘴上却没说,只是天天早上六点夺命连环call,逼她下楼与她一起去跑步。她在前面呼哧呼哧的跑,他在后头轻轻松松不紧不慢的跟,嘴里威胁她,“凹凸曼,再不跑就要被怪兽吃掉咯……”
此招屡试不爽,她一听就跑得比兔子还快了。
“我记得,那时候这里还是水泥跑道。”他已然松开了她,微侧着脸,指了指足球场那头,笑了一下,“以前每次在这里跑步灰尘都是漫天飞的,你还跟我抱怨说跑完步就不用再吃早饭了,因为……”
她皱着眉望向如今橙绿相间干净整洁的运动场,也忆起了当年的惨痛经历,想也没想就脱口接下去,“吃灰尘就吃饱啦!”
说完,她就愣住了。下意识抬首看他,只见他正撩着唇角望她,语气里带了些许得意的说,“原来你记得。”
阳光正好,可程蔓怔怔地看他舒展开的眉眼,恍惚便觉得,阳光再是明媚再是灿烂,也抵不过他这个神采飞扬的笑容的一分一毫。
记忆中的他便是这个样子的,微抬着桀骜的下巴,笑得有些漫不经心,可眼里分明闪烁着光彩夺目的自信坚定。他会在她赖床不愿起来跑步的时候对她说,程蔓,你这个懒鬼,也就我会看上你。
她眼神渐渐有些迷茫起来,望着他,神情有一瞬间的软弱,但转瞬而逝,仿佛那不过是场短暂的幻觉。片刻后,她开口问道,“你能不能告诉我,当年为什么要和我分手?”
秦准闻言一怔,眼神像拧灭的灯泡暗了下去,笑容渐敛,却只是抿着唇,不愿意开口。
沉默良久,她移开视线,不再看他,往足球场看去,道,“这里是你走的那年开始改建的,拖到去年才真正完工。”说着,笑了笑道,“因为时间太长了,我早就毕业了,所以跟你一样,没这福气享受哈。”她故意打着哈哈扯开话题。
阳光之下,她额前的细小绒毛嫩黄嫩黄的,清秀的面容光洁红润。她就站在离他不足一米之处,这么近的距离,却仿佛无论如何的努力,却触不到彼此半分。
他看着看着,周遭空气渐渐凝住,他喉头不禁有些紧,有股似是悲怆的情绪几乎要从体内涌出。
承认吧,秦准,其实是你,从来没有忘记过。
☆、冷暖自知
Q大南门操场今日张灯挂彩好不热闹,这里原本是学校每年举行运动会使用的场地,后来北门的水泥跑道与足球场改建成了崭新的运动场后,这里便成了学校举办各类盛典的专用场所。
校庆典礼正式开始,傅教授作为教师代表在主席台上讲话时,程蔓正被几个教授拉在一边说话。其中一位正是当年医学院鼎鼎有名的灭绝师太,两年前辞职结婚,与夫家远赴欧洲,目前在德国某药品研究所担任顾问一职,收入高福利好,前途光明似锦。
灭绝师太姓雷,当年还在Q大时,年年拿特等奖学金的程蔓是她常常摆在门面上炫耀的得意门生,这回她作为杰出校友身份回到Q大,见到许久未联系的爱徒,言谈之间自是亲近随和了不少。
其实真的是这样的。年少时我们总以为面容狰狞冷漠可怕的师长,待长大了些,直到我们也与他们一样了,才知那不过是他们不经意在我们面前流露的一面。实际上,他们温和可亲,内心善良,不动声色地以一颗慈爱包容的心静静地注视记录着我们成长。
雷教授面上微微笑着道,“今早经过承恩医院时,如果我没认错人的话,那巨幅广告上的女孩子就是你吧?”
程蔓不好意思的点点头,道,“嗯,是我……”
另一名教授开玩笑似的接话,“雷老师火眼金睛啊,那会儿我也是无意看见了,吓得不轻——这丫头倒是很上相。”
雷教授听言笑着颔首,算是赞同,转而扶了扶眼镜,仔细往程蔓脸上瞅了瞅,忽而略带调侃的笑道,“丫头前途不可限量啊……你事业是顺当了,感情上有没什么动静?我这次回来倒是有很长一段时间不会走了,不知道能不能喝到你的喜酒?”
程蔓平日里就不是个喜欢成天把情情爱爱挂在嘴边的人,被长辈问及这种事情,觉得有点难为情,脸上微微发烫,在恩师面前又不好敷衍了事,便嗯了声,摸摸头,讪讪笑了下,不自在地道,“暂时还没动静……”
雷教授目露诧异,“你和那个商学院的大才子,叫……”微顿,似是努力回忆了下,随即道,“秦准的谈了这么久,还没结婚的打算吗?”
见程蔓怔然,她便笑着解释说,“别以为我看不到啊,以前每次你来上我的课,他要么就跟来旁听,要么站在窗户外面,害不少女生不听课专看帅哥去了……我还记得有一回你在打瞌睡,他在旁边抄抄写写的,旁边有个女生想向他搭讪,他就皱着眉毛指了下你,对那个女生做了个‘嘘’的动作……”
程蔓默默听着,时光悄悄倒流,仿佛回到了那段日子。他总说两人的相处时间不够培养感情,大四课少,他每回没课就跟来与她一起上课。药理学枯燥无味,听老师照着课本来念着实无趣,加上以为灭绝师太看不见,她就常常在药理学的课上偷偷补眠,为下堂课养足精神。没人与他说话,他闲着无聊,索性就替她抄笔记。
还真别说,这厮除了自个儿名字龙飞凤舞叫人看不懂,平日给她抄的笔记字迹却是清隽秀挺,乍一看去,倒是与他那张漂亮精致的脸蛋有几分神似,皆是让人赏心悦目。
到那会儿他就会嘲笑她说,程蔓,你又能睡又能吃,怎么跟母猪一样?……
话是这么说,但下了课后他总能将做得条理分明又工整美观的笔记递给她……后来细想,学期结束时她的药理学是全系最高分,与课后复习他给她做的笔记绝对分不开干系。
……
果然,重游故地,重逢故人,连在一块儿便总要令人不由想起故往。
恍神回来,指尖有些许冰冷,她将双手藏在身后搓了搓,情绪在过去宠爱自己的师长面前并无几分掩饰,只是抿起嘴唇笑了一下,轻声说道,“分了,好几年前就分了。”
当年他与她分手,如今想来,竟平静得有些不可思议。没有争吵,没有冷战,没有呼朋唤友借酒消愁,满世界的宣告一场年轻爱情的死亡。仿若流深的死水,连一粒石子丢进去,也未能溅起一丝波澜涟漪。静默得以至于有些人到了现在,仍不知其实他们俩原来早已分开。
雷教授面露诧异,与其他几位教授面面相觑,正欲开口询问安慰,却见立在她面前的女孩子面容清秀柔和,目光清亮坦荡荡,眯着眼睛冲他们笑得风淡云轻,嘴边陷下的弧度可爱得像两个括号。
一时竟失言。活了近半辈子,雷教授等人何尝不懂,感情这种事情是容不得局外人插手置喙的,如人饮水,冷暖自知。
场面停滞了几秒,程蔓有些郁闷尴尬,自个儿的破事搞得连师长都知道了,正想着怎么化解,只听主席台上透过话筒传来熟悉的清越嗓音。
周围一阵骚乱,不少雌性生物躁动着翘首望去。
她愣了半刻,又听雷教授在旁边低笑着,摇头叹息说,“没想到以前惹得学生春心大动的漂亮小少年,现在居然是杰出校友的代表人物……”
老一辈的称呼就是与众不同。程蔓半天才恍过神来,禁不住也噗嗤一笑,可不是吗?漂亮任性,看似沉稳实际还未长大的小少年!
*
之后的庆典如何进行程蔓不得而知。傅老不喜这类排场,发言完毕就从后台下来,说是突然想起悉心照顾的几株兰花今天还没浇水……
其实心性淡薄的老爷子只是不喜喧闹场所,所以才随便找了个借口想走人。程蔓忍住笑,并未拆穿他,与几位领导与老师道别后,就陪同他出了校门,拦了俩出租车本来是想将恩师送到家门口,没想到车门才刚打开,身后就传来孔旻的几道高声叫唤。
一转头,只见孔旻正站在不远处冲她直挥手。而那人就立在他身旁,双手抱臂,懒洋洋地,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谁在折磨谁?
又是一场饭局。
与先前不同的是,这回算得上是校友聚会。因着校庆的缘故,不少老同学都回到了母校,也不知是谁提议说要办个聚会的,地点就设在Q大不远处的聚贤楼。
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聚贤楼是让许多Q大学子铭记的地方。他们曾在这里熬通宵打牌,拿了奖学金呼朋唤友,一群人浩浩荡荡来这里搓一顿,临近毕业了,就聚在这儿吃吃喝喝闹腾一番,笑闹到最后抱头痛哭,然后再就是一转眼各奔东西。
曾经的白衣飘飘鲜衣怒马早已一去不复返,饭桌上,觥筹交错间只余下佯装熟络的客套微笑与圆滑世故的言谈举止。程蔓安静地坐在角落的位置上吃东西,期间有几位校友与她聊起天来,末了便掏出名片欲她交换——来之前压根没想到会有什么饭局,名片更是想也没想要带来,她只得抱歉笑一笑,不好意思地冲他们摇摇头。
因来的大多是受邀前来参加校庆的精英人士,主要是商院与法院的,程蔓环顾一周,竟没发现几个熟识的人,多是些似曾相似的面孔个个衣着光鲜举止得体,改变太大了,以至于有些明明有些印象的,却想来想去,也未能忆起这些人的名字来。
倒是遇上了许久未见过面的林子秋。
程蔓对于他的好印象仅止于大学几年,后来因了他对她好友的种种不好,就愈发的不待见起他来。所以当大伙儿吃完饭,在包厢里说说笑笑交流感情时,林子秋主动走过来与她打招呼,她也仅是抬了抬眼,叫了声“师兄”,就埋头专心喝手中的饮料,摆明不想搭理他。
他明显是有些喝多了,见她态度欠佳不恼反笑,端着杯酒一屁股坐在她旁边,微眯起俊眸,眼神荡漾恍惚,似在追忆,“程蔓,如果我们都能回到过去就好了……”
程蔓皱起眉头,本不打算应声,但想了想,仍是扭过头去看他,忍不住道,“结婚以后……还是收收心吧,对晓培好点……”
她想不通,杜晓培这样一个好女孩,林子秋怎么舍得一次又一次的伤她的心?
林子秋一听便笑了,笑了好一会才停下,俊朗的眉眼轻挑着,靠在椅背上侧过脸看她,语气轻慢的对她道,“你怎么知道,到底是谁在折磨谁?”
程蔓心莫名抽了一下,他那一眼好似看透了她的内心。半晌,她嘴唇动了动,却什么都没有说出口。
余光下意识地一瞥,朝打自进了包厢后就目不斜视,佯装与她不熟的秦某人的方向望去。他立在那儿,一手闲闲插在裤兜里,另一手夹着根香烟,正与几名同样西装革履的故友交谈。距离有些远,看不清楚他的表情。
黛灰色的烟雾在他周遭淡淡升腾缭绕,沿着他的眉眼描画着一点点散开。大概都是些原先很好的朋友,只见那头没说多少句话,突然就爆发出阵阵哄笑声。
而她终是看清楚了他。这个人无论是呆在哪儿,总是叫人无法忽视的。他眼角微微勾起,唇边有抹轻笑,仅是一低首弹了弹指尖的烟灰,竟就给了人深沉而内敛的感觉。
眼角微微刺痛,她揉了揉眼睛,在抬起头时,就撞上了他的眸光。却仅是那么一瞬,转眼她就见他眼中似是掠过一阵滔天怒气,眉头拧了下就别开了视线,不再看她了。
程蔓怔了怔,这个人……真是莫名其妙。
吃完了饭,又有人提议去KTV唱歌。程蔓心里有了倦意,这类的聚会似乎都是这个套路的,先吃饭,然后去钱柜喝酒唱歌,唱完歌后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蒙头睡一觉一切回到原点。
孔旻被几人围在中央,正指手画脚绘声绘色地讲述他的西藏之行,程蔓凑过去,低声在他耳边说,“哥,我有急事要先走了。”
孔旻挑眉,心下也是了然,知她是厌烦了这隔三差五来一遭的聚餐,便道,“行,要我送你回去不?”
“不用了。”
“那我叫秦准……”说着,抬头作扬声叫人状,程蔓暧暧两声,连忙拦住他,面色无比纠结,“你存心不让我过好日子是吧……”
孔旻笑得妖娆动人,“哥就是逗逗你。”
可这回没等她出包厢,还正与孔旻瞎扯淡呢,他就已经从人群的那头走过来,面上仿佛还残有几分隐隐的烦躁,没待她反应过来,他已然伸手环住她的腰际,看似轻柔实则强势无比。
孔旻惊愕了下,张嘴欲言,他却率先开了口,声量不高不低的,带着他惯常的漫不经心,“不好意思了大家,我们有点事,先走了。”
言罢,竟也不看他人有什么反应,手上力道一紧,硬是扯了她走出门去。
程蔓瞠目结舌。
他这么一遭,又是演哪一出的戏?
☆、想要我怎么样?
程蔓至今都没弄明白,为什么秦准可以如此心安理得地在她心里走进来又走出去,而等她好不容易适应没有了他的日子,他又回来了……
说累就真的累了,连回个头与她道声再见都懒得做。仿佛她是卑微可笑的跳梁小丑,初初还觉得有趣,渐渐的他逗弄腻烦了,就索性干干脆脆不要了,剩下她一人站在原地手足无措,大脑空白一片,心里反反复复只有一个念头:原来他不是开玩笑的,原来他是真的不想继续了。怎么连他也走了……
她这个人骨子里就是闷就是古板,为情所伤这种理由她没办法说出来,就憋在心里一个人难受。幸好还有时间这东西,再深的伤口也能被它抚平。话说回来,即使是断胳膊断腿,只要接得回去也终将愈合。正如《大话西游》里至尊宝对紫霞仙子说的一样:长得丑也没事,吐啊吐啊就习惯了。她难受啊难受啊逐渐就麻木无知觉了,后来想起了甚至觉得挺搞笑的,心想咋这么傻呀,居然心痛得在自个儿生日的夜里睡不著,矫情兮兮地爬到宿舍楼上去看月亮……
年少的爱情不都是这样的吗?那会儿我们以为有多么惨烈多么刻骨铭心,简直可以称作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了,其实等长大了,伤多了,世故了,我们便会渐渐的明白过来,那其实是上帝给予年少无知的我们短暂的一段美丽梦境,梦自然是会醒的,而醒了以后,生活仍在继续。
程蔓从来就不是一个会活在梦境里的人。
最近几日大概是换季的关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