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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 作者:闫灵(晋江12.11.12完结,架空)-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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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了她的啦,这东西多贵啊,过年都未必有的吃,当然是污回家给她阿婆粘牙啦。
玉玲珑赤着一只脚,倚在门板上,呆呆地看着内屋的粉帐,想到他刚刚似笑非笑的眼神,再想到他曾经的热情,竟有些呼吸不畅。
她是怕他的,从初见一直到现在,所以对他说不上好感或恶感,他利用过她引诱对手,但却没让她受到过伤害,她又何尝不是在利用他,她想有个安稳的地方,想要个自己的孩子——因为想念有亲人、家人的感觉,既然摆脱不了命运的安排,她愿意生活在这个人身边,不是为了当他是夫君,只是因为他的庇护下有她需要的东西,她不是那种最完美的女人,可能不会为了贞洁或者爱恋牺牲自己的性命,不像青君姐姐,可以为了爱慕苦等那么多年。
“叩叩——”门板响了两声。
迟疑半刻,还是伸手拉开了门,他正站在门前,一手拿着信笺,一手拿着她那只跑丢的鞋。
“天仰给你的信。”看一眼她的裙角,低身将鞋子放到地上。
伸出脚,穿上鞋,视线调到他的脖子上,想说些什么,却发现他的脖子上有数道血痕,一直延伸至衣领深处,不禁诧异,谁敢伤他!
杵在门口,没有邀他进来的意思,他却跨过她身侧,坐到了外屋的榻子上,盯着她手中的信,或许是想看弟弟写了什么?
长指甲挑破火漆,信却倏然被他抽走……
字不多,只有一张,看完后眉头蹙着,似乎有些不悦,不知道信里写了些什么,她想看时,却被他团在手心,这时她发现他的手上也有血渍,这下问题就大了,到底出了什么事,以致他四下都是伤?
“要擦一下吗?”示意他的脖子跟手上的血。
见他没说话,转身去内室找了些干净的麻布,回来时他已坐到了桌案上,取了纸笔,似乎在给谁写信,左臂放在一侧,很明显是让她处理伤口。
沿着他手上的血往上擦,从小臂一直到肩胛骨处,总共有三道深浅不一的血痕,像是被钩子之类的东西划破的,伤口很细,但很深,这么重的伤她处理不来,何况家里连药草都没有,“要不要找大夫来?”
看她一眼,“不用。”
“那……我去买些药来。”
“你知道药铺在哪儿?”如果他没猜错,她怕是今天才踏出院子第一次吧。
“问一问就知道了。”只不过她身上没钱,这是个大麻烦。
“就这么包吧,无妨!”本来也没打算包扎,怕太过兴师动众让屠伯、羽申他们看出来,毕竟他没打算惩罚那个伤他的人。
本打算给天仰回封信,可刚写下两个字便再难开口,这小子自从上次天一堡一别,他来了场失踪后,就一直不与他联系,甚至于受了重伤也不告诉他,让人送了封信来,还不是给他的,而是告诉身边这个小女人,说下个月要接她回天一堡,且不说她现在成了他的人,就是他这么不尊长兄的行为,他也不会把人送回去。
“你——多大了?”视线停在她光洁的额头上,突然冲口问了这么一句。
“十七。”
十七?记得羽申他们查到她今年应该十八了,原来还要小,比永安巷的那个小十岁,难怪“她”说他找得越来越年轻了。
“以后,如果你也想杀我,记得不要有第三个人在场,那样——结果可能会好一点。”就像永安巷的那个一样,起码他不会要她的命。
“……”他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这伤时女人刺的?
☆、二十 寂寞空庭晚作春 二
他身上的伤只有她知道,也许就是因为如此,很少见的,他竟在她的小院里住下了,每日的早出晚归,只不过他们并不住在一起。
他是个很热情的人,在某些时候,但这种时候并不多,而且他的休憩时间与常人不同,有时正厅的灯火甚至整夜都是亮的,这人似乎并不明白床之所以存在的原因,就是用来休息睡觉的,但很奇怪,无论他休息的多么少,次日都会精神抖擞,实在令人赞叹。
某个清晨,东方天际只微露了一抹曙色,玉玲珑刚爬起身,脚尖还没有够到鞋子,门便叩叩响了两声,以最快速度整理衣衫,披着一头散乱的长发便将门打开。
他上下看了她一眼,很显然,她刚刚起床,连妆容都没有整理,这种将自己的惺忪与散乱展示在男人面前的女人,他见得并不多,所以认定这是不对的,“一会儿你跟我出去一趟。”说罢转身离开。
“出去?”这个建议让玉玲珑错愕,不过很快被高兴取代。
早春,寒气依旧,尤其早晚间,他的长靴走在青石巷道上,咔哒咔哒的,甚至能听到回音。
出了石安巷,街道两旁全是开早市的小贩,空气里散发着馒头、烧饼、热面汤的香味,走在其间,不觉胃口大开。
也许他们俩并不觉得自己奇怪,但在小贩们的眼里,这两人实在是比庙会戏台上的唱戏的都招人眼,且不说两人的锦衣华服、相貌气度,就是他们这么大模大样地从石安巷里走出来,也够让人吃惊的,那石安巷可是十年八载的没什么人走动了,看来这两人就是众人议论的最近搬进来的那家。
“夫人,要买馒头?”见玉玲珑一直看着自己的小摊,卖馒头的小贩手比嘴更快,早拿出了一张油纸。
玉玲珑并没打算买他的馒头,只不过鼻子以下都包在围巾里,一时没来得及拒绝,就这样还是引来了天盛的视线,也许是以为没吃早饭,她可能饿了,他竟随手接了小贩手里的油纸包,不过下一刻,他的表情突然有些奇怪,是的,他身上没钱,像他这样身份的人是不会在身上带钱的,因为不需要。
玉玲珑自然是知道他的表情是因为什么,不过她的身上也没钱,不是因为身份问题,而是她根本就没有来钱的地方,吃穿用度根本不用她操心,钱也就变成了样摆设,自然也没人想到要给她钱。
最后,还是玉玲珑主动递给了小贩一件东西,两人这才转身往石桥方向走。
直等他们过了石桥,小贩才大声嚷开,原来玉玲珑递给他的是一枚精致的珠花,自然是足够买下那两只巴掌大的馒头的,只是这余钱要怎么找还给人家,令小贩苦恼不已——真是个实在人。
沿着石桥对岸的梧桐小道往东行,这一带是巨商富贾的园林外宅,所以沿途人迹罕见。
她不知道他打算带她去哪儿,他也不说,只是背着手在头前走着,他走路很快,一步抵她两步,所以走不多会儿,他便要停下来等她,而她则要不停地快走,直累得满头大汗,面色绯红。
终于,当日头升至树梢高的时候,他总算是停了下来,在一栋大宅子前。
眼前这扇门与她的小院门差不多大,不过依院落的大小来看,显然这扇门是后门,否则偌大的院落配上这么个小门,实在是显得有些头重脚轻。
他上前敲了两三下门,开门的是个四十多岁的中年妇人,胖墩墩的,脸色很白皙,穿着也算讲究,见来人是他,赶紧福身,“将军回来了。”
这里是他真正的家?站在他身后的玉玲珑不得不这么猜测。
他抬脚进门,中年胖妇人则看了一眼门外的玉玲珑,再次福礼,不过视线却停驻在她的眉眼间打量着,看得玉玲珑有些不舒服。
这栋院落很大,大的琳琅满目,但又不显得招摇,很独特的布局,细节繁多而又整洁规律,每一处的景致都似乎是被精心设计的,但又与整体相处融洽,拿人作比的话,它就像一个完美女人,既有气度,又不失柔婉细腻……与她的小院落完全不是同一个世界的,不过有一点却很相像——这里一样相当的安静。
“啊——”一声凄厉的尖叫打断了玉玲珑观赏的兴致,同时她发现他顿了一下,而一旁的那胖妇人也略略皱眉。
“将军,今天还是别见了吧……”胖妇人显得有些惴惴不安。
“啊——”又是那种凄厉的尖叫,带着嘲笑与绝望的尖叫,出奇的,并不带丝毫的惊惧。
天盛回头看看玉玲珑,似乎是在确定她是否被这声音吓到了。
的确,听到这尖叫声时,她确实被惊了一下,但不足以被吓到,如果说惊吓,这远远不及长坪山间的那些断头断马来得惊心动魄,她是个奇怪的人,很多常人道是可怕的事,在她这里却显得很平淡,也许是自小经历的原因,毕竟没有比亲眼看着自己父母惨死更可怕的事了吧,尤其当她还是个孩子时。
恐惧似乎也可以习惯的,在某些需要坚强的时候。
当胖妇人打开那扇门时,她看到了一个披头散发的女人,她该是个端庄秀丽的女人,但很可惜,被那佯装的疯狂给埋没了,显得有些脏兮兮、乱糟糟的,几乎是第一眼,她便知道这个美妇在装疯,她见过真正的疯子,在两仪阁里,真正的疯子不会有这样的眼神,也不会在见到她的刹那显出些许的迟疑。
那女人疯了般的扑到天盛的身上,似乎想要了他的命,现在她终于知道他的伤是怎么来的了。
“你先出去。”天盛对胖妇人吩咐一句。
胖妇人似乎是有点担心,显然是担心装疯的那个,不过还是福身离开了。
门吱呀一声阖上了,那女人依旧在他身上肆虐着,伤害他也伤害自己。
“你要见的人。”拉下女人的双手,示意玉玲珑的方向。
女人瞥了一眼旁边的玉玲珑,不再痴笑、尖叫,而是怔怔地望着她,似乎是平静了下来。
天盛慢慢松开她的双手,她却陡然伸手拽住了玉玲珑的围巾,再想做进一步动作时,手腕又被天盛攥住。
“我说过,不管你要做什么,都可以,但不允许继续闹下去!现在人见了,还要做什么?”他知道她没疯,所以才会带玉玲珑来见她,他并不了解女人心里的想法,也没时间去了解,一直以来他都认为永安巷里的这个贤良随和,现在才发现不管什么样的女人,原来都是一般的麻烦。
女人哼哼地笑出了声,望着他眼泪婆娑,“我只是想看看下一个疯的女人是谁。”手腕从他的手心挣脱,“知道我想要的是什么吗?”笑看一眼旁边的玉玲珑,“我什么都不想要,只想看到你伤心欲绝,痛不欲生的那一天!”呵呵惨笑,“我相信你不会让我失望的,是吧?我的大将军!”
眼波流转到玉玲珑的脸上,看着那一脸的青春美貌,水润清澈,不觉笑得更加张狂,陡然又轻声细语,像是在跟玉玲珑说悄悄话,“千万别想入非非,想的越多,你会疯的越快,得不到的,就永远也不要去争!信我!你不会有好下场的!”笑,让人毛孔都张开的笑。
猛的,那女人的手一划,一道银色的光亮反射着窗角的阳光,在玉玲珑的眼前一闪而过,只听嗤一声——几滴血滴落在白石地砖上,天盛的手横在了玉玲珑的脸前,手背上多了一条细而深的血痕,而那女人右手中指的戒指上沾着一丝血色——这就是使他致伤的凶器,一枚戒指。
“你先出去吧。”这话是对玉玲珑说得,本打算带她来能让这一位清醒一点,谁知事与愿违,看来是他想的太简单了,女人要什么就给她什么并不是完全正确的,就算给了也未必就会让她安静下来,看来解决事情,还是得按照他的方式,是就是,不是就不是,如果不愿意留下,那么他不会留她,他会给她足够一生的荣华富贵,这也算是偿她数年的陪伴。
玉玲珑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坐在空旷的园子里,看着眼前的亭台楼阁,奇树异枝,突然有点喘息不过来……
脚下,一株从枯草丛中露头的鲜嫩绿草,被风吹得直点头。
“信我!你不会有好下场的!”这句话一直在她的脑中盘旋不消,是诅咒还是忠告?那个美妇是他的妻还是妾?笑,伸手抚摸一下那株嫩草,能用这么大的院子围起来的,显然比她的身份高贵。
“这园子都是我们夫人亲自打理的。”不知何时,那胖妇人站到了离她的不远处,“每一处都是她亲手画成图,然后让匠人做得。”抚摸着廊柱上鹤雕,带着微微的笑意。
是吗?原来真得都是她打理的,这么精致细腻的院子,应该是出自女人之手,就像……就像一个寂寞的春天,一个为打发寂寞而繁花似锦的春天,青君姐说过,女人的心就像一方小院,无论是满满的,还是空空的,都是假象,只有当她发疯的时候,那才是最真的!“很漂亮,这院子。”
胖妇人看着她,突然笑了,“夫人口渴了吧,我去沏茶,前面转角有处花厅,那里的景致更好。”
坐到花厅里,推开窗,东面日出,照得西面的池水光芒耀眼,手中的茶香袅袅,望着满园的萧索,满园的生机勃勃,早春的气象还真是包涵丰富。
手一倾,茶水流入窗下的池水,回头,他正站在花厅门口……
“将军,这是伤药。”胖妇人将白麻布跟伤药放到了花厅的桌案上,退下。
他看着她,直到她拿起桌上的麻布替他包扎。
她没向他问任何事,关于这园子的女主人,关于他的妻妾,有时候,地位是可
以看出来的。
第一 次,她开始怀疑自己的天真。那么她放在他身上的那些幻想,会不会是一个空想呢?
☆、二十一 隐退 一
作者有话要说:昨夜回府,打开电脑,惊见网络已停,原来忘记交费了,而我的存稿正挂在邮箱里,21章刚写了一半,无奈之下,只好关电脑,睡觉去啦。
抛却缠人的儿女情长,齐国廷宇的争斗已然趋于白热化,范蒙的夺位之争在大丧之后渐渐消停,取而代之的是长坪大败与齐国西北的灾害肆虐,摆在新主面前的艰难并没有丝毫的减少,反而更胜之前。
王凤,这位卸甲归田的前任大司农,慈眉善目的背后,隐匿着令人敬佩的耐性与顽固信念,先王范袭在位期间,重用自己提拔起来的年轻亲信,而将他们这些老一代贵胄抛之脑后,去变革什么新法,这自然是惹怒了老一代的贵胄权臣,在经过一系列廷争权斗不果之后,王凤卸甲归田,但这并不意味着复辟旧法的结束,他在等待,等待新时代的到来。
范袭体弱,且薄子,幼子又年少,未来的齐国风云变幻难以预测,即便不能顺利将自己的外孙范蒙推上王位,但左右幼主的政途还是可以拼力尝试一下,人人都道是王位高高在上,其中的滋味怕是只有坐在上面的人才知道,并不是坐在上面了,就可以一呼百应,能坐稳江山的人除却“德高”,还要“望重”。
九正年幼,安氏无力,眼下真正掌握齐国大权的实际只有一人——那便是托孤之臣天盛,齐国三分兵权,有两分握在他的手中,得兵权者得天下,因此此刻他便成了众矢之的,没有办法,既然要做中流砥柱,就肯定要经受水湍浪急,这就是代价。
王凤一派的旧法复辟势力,借着长坪兵败、西北灾害,一次次地掀起巨浪砸向天盛,只要能打下他的势力,未来的路便是平坦无碍。
在这种激烈的廷争下,天盛自然不可能再继续跟身边的女人玩什么儿女情长,所以永安巷的那位便不得不从他的羽翼下退出,没办法,当男人开始专注于他的事业时,女人的一切闺怨便成了无理取闹。
玉玲珑只知道永安巷的那位姓方,与自己一样,都算是他的外宅,只不过那方氏跟了他很多年。
他并没有娶亲,只有一栋大宅子,里面养着很多赏赐来的女人,但是他从不过去。
“大将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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