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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剑三同人)魂兮+番外 作者:玖茔(jj13.2.17完结,青梅竹马,平步青云)-第4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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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4章 番外(二)
每天睡到自然醒,毛毛认为自己在与莫雨确认关系后,生活就以光速向堕落的边缘滑去。
虽然每天习武已经是习惯,但是这样懒散的作风,作为浩气盟准盟主真的没问题么?

“唔……小雨,你又不叫我。”

已经长成卓尔男子的莫雨在文书上写下最后一笔,将笔搁置在笔搁上,伸手拉过已经是欣长儒俊的毛毛,伸手接过他手中的蓝色束带,熟能生巧的轻松将那一头乱蓬蓬的头发制服,扎起一个马尾。神情自然的在怀中青年的唇上印下一个吻。
“看你好像在做美梦,就没叫人打搅你。反正这些事由我处理就好,你只要轻松自在的活着就可以。”

毛毛还有些迷糊的向莫雨怀里蹭了蹭,将头埋到莫雨颈间模糊道:“算不上美梦,只不过是梦到前世的一些事……稍稍有点遗憾。”

莫雨有些尴尬的僵硬了身子,伸出双臂将人固定住。他可不想在这里出糗,虽然自己无所谓,毛毛可还要见人啊,特别是某个人还总是会不看时间的冲进来——
“什么?可以说说么?”毛毛一直不是很想提起,所以他也一直体贴地不问。

毛毛睁眼发了一下呆,吐息道:“只是想起了我姐姐而已。以前觉得很难以接受,现在见的事情多了,也就冷静下来了。说起来也不是什么复杂的事情,只不过是一个人渣杀死了我和姐姐的亲人,姐姐为了救我杀了对方,也误杀了我的父亲……以前觉得不能原谅,现在——想要向她道歉也做不到了。”

“你的……姐姐?”莫雨想起放在桌匣里的两张大红婚贴,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那个纯白的女人。不会那么巧吧?

“嗯。她叫应云朝,是个很怪的女人哦。云朝哥哥和她差远了,完全不是一个级别的。”毛毛眼前浮现出漫天霜白,连呼气都泛起凉意。“当时被那满屋子的红黑吓住了,我说了相当伤人的话。其实现在想想,如果当时被钳制住的不是我,姐姐大概也不会那么失措。姐姐她,其实是个相当无情的人,她和所有人都保持着一个无形的距离,就算是亲生父母家人也都是这样。”

毛毛苦笑一声,“现在想来,她大概是讨厌所有心思不纯的人。只有真正不染片瑕的婴孩才会得到她的认同吧?我从小就是和姐姐生活在一起,虽然不是亲姐弟,但却比亲姐弟感情更好。她对什么都很无所谓,最喜欢的东西就是月亮和大雪。”

毛毛看着门外满山满眼的青翠,夏末的阳光还是灼热的让人不快。

“我们的家乡在北方,到了冬天是非常冷的。当天上飘落大雪的时候,姐姐就会带我出去。我们就在一边玩,只有姐姐会抬头看着雪,看着月。那个时候她的眼睛总是很空,谁的影子都映不进去……我一直很喜欢她,也很怕她。所以出了那件事后,我下意识的就把所有罪责全推到姐姐身上,自己心安理得的昏睡。然后来到这里——我总觉得很对不起她。但是到了现在,不论我是想杀她还是抱着她哭,都没机会了。”

“我梦到下雪天的日子,所以有些留恋吧……”

“等过一阵子,我带你回昆仑。昆仑山上的雪和月一定是最美的。”莫雨微微侧开颈子,脸上有些红晕,声音却宠溺任性的让人难以拒绝。听起来就还像个大少爷。

“我们哪有那么闲?你会昆仑的话我还要留在这里处理事物,在这样下去我一定会被你们宠坏了的。”毛毛嘟起嘴鼓起腮帮子像只糯米包子的可口。

“那就宠坏了好了。”莫雨突然俯下身颉获那映亮着水泽的淡粉唇瓣,厮磨啃噬,将人狠狠的压在怀中,挥手将门窗统统合上。“你只要想着我就好了,不然只有我想着你,很不公平啊~”

“唔……嗯,我,我一直有把你……嗯……放在心里啊……”毛毛很快就被吻得手脚发软,连呻吟也是细碎的,轻的就像晨光,一触即碎。

“可是你还记得整个浩气盟,你记得小荷,记得你的谢叔叔,你心里那么多人……”莫雨报复似的在毛毛喉结处咬了一口,“哼,总还是我吃亏!”

毛毛双手环过莫雨后颈,伸手轻抚着莫雨的头发,感觉自己好像在给炸毛的猫顺毛一样。
“你总要给我点时间,我可是花了很长时间才把心态调整过来啊嗯~~哈哈……我本来还想过娶一个漂亮的姑娘回家,再养两个孩子的……不要妹子选了你,到底谁比较亏啊!”

毛毛的嘴唇被放开,大口大口的喘息,毛毛想起不平之处伸出手指用力的戳着莫雨的胸口——两人上身的衣服一眨眼的功夫就被褪去大半,毛毛忍不住闹了个大红脸。
这混账,越来越快手了!下次一定要反过来可恶!

“你若当真相娶妻生子,我就回昆仑永世不出。只要你不后悔!”
莫雨一口一口的啃噬着青年胸前紧致白皙的肌肤,留下一个个见血的齿痕,神情可怕的捧着毛毛的头与他直视。

毛毛叹了口气主动吻了上去,“白痴么你?都到如今这个地步了,我怎么可能还反悔啊?何况我本来也不是太在意对方是男是女的,只不过妹子腰细腿长大胸,你哪个都沾不到边我很惆怅的啊~”

莫雨的手指忽然沿着衣内弧线划入,轻笑道:“你是在说你自己么?今晚就换上女装让我见见?”

“你去死!”
毛毛顿时怒了,一拳头砸过去却突然失了力气,软绵绵的,被莫雨一手接住。
莫雨抱起人向侧室走去,将毛毛压在床上,手指一勾就将腰带抽掉,整件衣服都散落开来。莫雨一手按压着胸前红樱,另一只手很不客气的向下滑去——

“嘭!”

“混蛋莫雨!你又在这里!!!——”
可人一脚踹开大门,该怎么说呢……平日不论对谁都是一副温柔淡漠的可人只要一遇上莫雨就像是吃了十斤朝天椒,火力全开。莫雨倒是镇定,只不过战力上还是有点差距……
“你你你你——胡来!白日,白日,你!你给我穿好衣服出来!我今天一定要把你劈成干柴!!!”

可人如天山女神一般动人的脸颊红霞遍染,明显是气的。

莫雨不慌不忙的将二人的衣物都穿戴好才转过身,很淡定的道:“非礼勿视非礼勿听,你的礼仪学的可真不怎么样~啧啧。何况我们两情相悦,又不是我强迫的,是不是?”
最后一句话是咬着毛毛耳尖说的,莫雨恶劣的看着可人气到发青的脸色,任谁被打搅了好事都不会好受的,只能怪她自己总不识时务。

“我也不太清楚,我才睡醒一会儿……”
毛毛低下头不去看可人瞬间高涨起来的气势,无视了莫雨有些哀怨的视线。什么事让你们两个这么一喊还不是所有人都知道了?自己的面子啊……
他才不是报复~

两人一边交手一边离开了房间,毛毛无奈的收拾起地上散落的纸张,却见桌匣里架着两张红纸。

抽出来看了看,毛毛安心的笑了,将红纸放回原位。

“祝你幸福。”






第75章 番外(三)
王包子表示虽然他还很小,但他也是会蛋疼的——为了他的名字。
有一个不靠谱的爹认为名字什么的应该交给老人家,偏心的祖父母认为应该让身娇体弱(?)受尽苦楚(??)的温柔可人(???)的儿媳来起,而他最不正常的娘亲一句话下来就将他的名字定了——
“反正叫什么都是叫他,看他长得这么软乎,就叫包子吧。起码一辈子饿不着。”
于是他的名字就这么定下来了。
(╯‵□′)╯︵┻┻←表示他很想这么做,很可惜他是个很正常的孩子,除了一头天生的白发,所以他掀不动那些沉到死的桌子。
从他过了三岁生辰,他娘亲就把他扔给了不会说话的无言叔叔,然后跑得不见人影。听偶尔过来的封羽哥哥讲,是爹向娘亲求婚,娘亲没给回答直接又跑了个不见踪影。
包子很不解,爹和娘亲没有成亲么?可是不成亲又哪里来的他呢?那些绣坊的漂亮姐姐们说必须要是成了亲才会有宝宝。唔……好吧,他娘亲是怪人,所以和别人不一样也正常。

他虽然还小,但是开智比其他孩子要早许多,在他一岁多的时候就有了模糊的记忆。
那个时候娘带着他在外面流浪,记忆里最深刻的是自己有一次爬到院子里玩,有许多穿着黑色衣服的人跳了进来,还砍伤了自己,抓着自己威胁娘亲——娘亲的身体其实不太好,似乎是生自己的时候受了伤,一年多的日子也没能好好养起来。虽然焦急,但也不敢硬来。
他记得不是太清楚,但是那个挟持了自己的人突然就哀嚎着倒在地上,露出的手臂变得乌黑,然后像是雪一样地融化。自己就要掉在地上,就看见娘亲腰间的腰带像是蛇一样无限延伸蜿蜒的穿过整个院子,那些人就倒在了地上,自己也被娘亲接住。
那个时候娘亲哭了,眼泪是很烫的东西,他是从那个时候就有了这样的认知。
之后娘就带他来到了这里。 

来到王家,日子变得很平淡。但他不是很喜欢,因为没有了娘亲亲手煎的烙饼,亲手熬的肉粥,亲手缝制的棉袄。虽然下人做的也是顶好的,但就是没有娘亲做的暖。然后他两岁后的一天,一个长得很帅气的男人突然出现,之后娘亲就告诉他,那是他的爹。嗯,亲的。
但他不喜欢,因为那天晚上,娘亲哭了。
娘亲哭的时候一点声音都没有,他也看不到,因为娘亲是抱着他哭的。娘亲不想他看到,不想他听到,那他就什么都没看见,什么都没听见。
他是最乖的孩子。
但是眼泪落到衣领里面,泪水很烫,一滴一滴,比蜡烛蜡油还要烫,烫到发疼,疼到了心里去。一定是那个人让娘亲伤心了,所以才会有这么烫的眼泪。
他要讨厌这个人,他这么想。 
之后娘亲就不见了,那个男人对着自己发了一天的呆,也不见了。
以前总是喜欢掐他的脸的姐姐带着他到了绣坊,绣坊里满眼都是穿红倚翠的美貌女子。简烟姐姐说,娘亲把他交给她,以后他就是沐简烟的弟子。 

过了没有一年,简烟姐姐,现在该叫师傅了。师傅带他回到了王家,王家和过去最大的不同,就是满眼的大红色——红绸,红灯,红剪纸。到处都是红色。
师傅说,娘亲要和爹成亲了。

—————————————-———叶招魂X王遗风——————————————————

叶招魂没想到王遗风会求亲。或者说在她的印象里,成亲为的也无非就是有老婆儿子,而王遗风已经有了这么一个儿子,自己也就算是他的妻子,成亲这种繁琐的过程当真不必真的来上一次。

王遗风的态度却很认真,他说他爱上自己很多年,从当年他第一次见到她就有了好感。

她却害怕了。她害怕所有深沉的感情,太深沉,太认真,就会放不开。而她最不希望的,就是被束缚。

王遗风说会给她考虑的时间,但是不会太久。

所以她逃了。

虽然扔下儿子就这么离家不太好,但她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跑到了东都。于是她就给简烟留了个消息,继续旅程,就当是散心。至于儿子会不会变成妖娆的秀爷,这个不在她考虑的范围内。她只要确定自己儿子能够达到没人能欺负的程度就可以了,沐简烟虽然不爱出手,但武艺绝对是最顶尖的一流高手。

没有手下,没有仇敌,没有儿子,孤身一人。叶招魂易容成最普通的江湖侠女行走江湖。
她体会到了当年从未体验到的乐趣。过去的她起点太高了,藏剑叶家这个名字让她从一开始就注定不能像一个普通的江湖侠客一样,她从一开始就要面对这个江湖最黑暗无底的一面。现在想想,若是她一开始抱的不是叶孟秋的大腿,而是柳风骨的,说不定当场就被柳风骨杀了,然后他会对叶孟秋说一个天衣无缝的谎言,而叶孟秋也一定会相信——藏剑山庄的少爷,总是又二又天真的。

如果是那样,自己或许就要和这个世界道别,就不会有那么多的伤心痛苦,生死艰难。她也许就会去下一个世界,然后放弃这个游戏,在现实中一年又一年的折磨自己,然后照顾弟弟。直到有一天她死了,或是弟弟死了,她就解脱了。
当年的事情最近有些记不清了,她本来就不是会在意别人死活的人。弟弟不一样,因为那是她从小养大的孩子,是她最亲近的人。其他人,就是父母死了,她也没多大感觉。

她从有记忆开始就知道,人是会死的,或早或晚,或悲或喜,仅此而已。 

人活着总是要给自己一点支撑的,她的支撑就是弟弟,虽然不是亲的,对她而言也无所谓。她本来就什么都不在乎,连自己都不在乎的人,又会在乎谁?
杀人什么的,没有恐惧,也没有欢喜,她要杀了那个人,仅此而已,再无多余。
会对那段记忆那么深刻,并不是因为负罪感。想找弟弟的执念那么深重,也不是因为赎罪。她只是想要在找到那份温暖,再找到那个依靠罢了。

原本要将叶英当称那个依靠,可是叶英自己都没注意到的时候,她就注意到了——这个孩子,不可能成为她的依靠。叶英喜欢李承恩,而在李承恩之前的,是家人,是藏剑山庄。
自己还是一个人,别人或许会需要,却不是必须的存在。

不是独一无二的。

或许弟弟也会不再需要她,她也不再是不可或缺的。 
找到了弟弟,这个模糊的想法成真。那个身负咒印和血毒的孩子眼睛里有他自己都看不到的执着温柔和疯狂,她的弟弟像她,也不像。但是如果有一个人这样为他可以不顾一切,他一定无法拒绝。而自己错过了可以分开两个人的时间——在他跳崖之前。

她的弟弟最像她啊,可以对所有人都很真心,因为毫不在意。但却绝对不会将性命交托,因为他们谁都不相信。可是现在,他可以为了这个孩子去死,她已经不能阻止了。
不能阻止就要放弃。
而她的孩子,也有一天要离开她将另一个人纳入怀抱,倾心竭力的对那个人好。娘亲什么的,都不会比得过那个人的一个笑容。

她来了洛道,这里的尸人一直是江湖的心病。就算是万花圣手也束手无策,五毒中人也在努力,毕竟是凶恶的古法,想要解开并非易事。
尸人迷失了过去现在,漫无目的的游荡在荒山青冢,残垣断壁。
红衣教撤出了中原,阿萨辛和牡丹带走了大部分红衣教徒。只剩下一部分不知真相,却真心待人的教徒依旧在江湖上行走,行侠仗义,施恩不望报。
牡丹瞒着众人给这些红衣教徒留下了一笔数额巨大的财产,足够他们维持教中运转,行走江湖。
叶招魂想,也许牡丹还是当年她见到的那个软软的可爱的襁褓中的王子。

中了尸毒的人寿命变得漫长,短短几年并不会有什么变化。
叶招魂向一个看起来不过四五岁的尸人孩子伸出手,手臂被咬破,鲜红的妖异的血不停地流出,滴落在地。那个孩子面上的青色迅速退去,恐怖的怪力消失不见,软软的躺倒在她怀里,眼神有了一丝清明。
他抓着叶招魂的衣袖,露出一个不像孩子的悲戚笑容。
他说,谢谢。
然后这个孩子就在她怀中化为飞灰,风吹过,就只剩下掌心的那一点灰。

洛道李渡城外有个华丽的不像话的房子,里面住了一个像是厉鬼一样的穿着大红嫁衣的女人。江湖上传言传得越来越邪乎,毕竟洛道已经是个禁忌,没有人——就是初入江湖的菜鸟也会避开这里。真相如何能有几个人知道的?
叶招魂将那一点灰放到一个木筒里,埋在了房子的院前。

“你不是都给他下了蛊么?你还怕什么?若说这世上还有谁真拿你当命根子的,也只有王遗风那个笨蛋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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