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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王妃-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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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找到了永昌城最大的一间客栈投宿,刚好也只剩下了两间上房。我跟夏夏换上了男装,去隔壁的房间叫上夜朝夕,三个人一起下楼吃饭。我曾跟夜朝夕说过,没事就学学女子,弄个帏帽戴一戴,好歹把脸给遮起来,他那张脸晃荡在那里,想不叫人注意都很难。
果然如我所说,从我们下楼开始,下面大堂上的人都不住地抬头看,有男的有女的,有老的有少的,他们的目光全都凝集在夜朝夕的身上。其实夜朝夕长得不如聂明烨,但是他举手投足皆风华无双,同样一件白衣穿在他身上,就像仙人高洁的道袍,暗香盈袖。他骨子里傲视不羁,偏偏表露在皮相上是淡泊不争,这无疑给他的外貌加上了一层神圣光环,导致他与聂风共享盛名。
我无奈地扫视了一下大堂,在看到一个人影的时候,脚生生地顿住。那个人坐在角落里,一身紫色曲领袍,白色的马靴,穿着随意而干练,可纵使这么简单的装束也掩饰不了他身上天生的一股贵气,所以引得身边的几桌人纷纷侧目、猜测。
见我停下来不动,夜朝夕回过头来看。他顺着我的目光望了过去,一会儿之后,淡淡地下了结论,“那个人不是一般人。”
我笑,“他当然不是一般人,他是天朝的将军。”
大堂里早已坐得满满当当,热闹非常,一时竟然找不到能坐下的桌子。我们好不容易等到一桌食客起身,走过去还没坐下,已被三个年轻的男子抢了先。
“喂,你们怎么能抢别人位置!”夏夏生气地出口指责,声音大了些,惹得所有人都往这边看。
三人中一个穿白衫的男子率先站了起来。他长得很清秀,唇红齿白,面如冠玉,一看就是个文弱书生,但应该出身优渥。他的态度谦和有礼,“实在是对不起,因为吃完饭急于回房温习功课,不知几位公子能否相让?”
人家都说到这份上了,没有不让的道理。我回了个礼转身走人,可走了几步,发现夏夏和夜朝夕还站在桌子那边,根本没动。夜朝夕淡淡地看着白衣男子,“凡事都有先来后到。”
“喂,你这个人怎么回事?!苏兄都已经说到这份上了,你还这么不识相!”另一个穿着青衣的男子站了起来。看他身上所穿的服饰,来头也定是不小,只是他的目光太过犀利,斜冲的剑眉和过于瘦削的脸庞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有些凶,并不如第一个男子一样温润而让人舒服。
白衣忙拉住了青衣,温和地笑,“叶贤弟不要动怒,这位兄台想必也是来应试的,我们再等等就可以了。”
听到白衣这样说,他们中的第三个男子站起来退离了桌子。他的年纪应该是三个人中最小的,只能算是个少年,脸蛋很精致漂亮,细长的水汪汪的眼睛,小巧的鼻梁,莫名地给我一种怪异的感觉。
青衣嚷了起来,“苏兄!你再这样一桌桌地让下去,今天晚上我们就不要吃饭了!先是让给那个穿紫衣服的,现在又让给这三个人!”说完,他的目光朝不远处看了看,我循着他的目光看去,发现刚好就是我所“知道”的那个穿紫衣服的男子。
这时,掌柜的赔着笑脸走过来,“几位客官,大家都是来赶考的试子,不要伤了彼此的和气。这位客官,您看这样行不行,小的在二楼给你们找个雅座,不收你们雅座的钱。”
“我们不走,要走,叫他们走!”说着,青衣男子掏出一个金元宝掷在了桌子上。
那个金元宝在桌子上翻了个跟斗,底面朝上,那上面仿佛刻着什么字,我探身仔细地看了看,是官家隶书,赫然写着“江南道敕造”。
这个男子莫非来自昊天最富庶的枫弥府?天下富庶不出昊天,昊天之富始于枫弥。枫弥府物产丰富,林木发达,商贾云集,水陆交通便利,不仅盐铁可以在枫弥府自由流通,枫弥的知府甚至有铸造货币和制定法律的特权。同为知府,枫弥的知府是正二阶,比全国的任何州府的正三阶知府都高。
夜朝夕转过头来跟我对看了一眼。其实,等下一桌也不是什么大事,没必要因此冲撞了官家的人。
我们迅速地退开,四处寻觅空座。
“你们可以来这边坐。”低沉而又富有磁性的声音传来,如洪钟,似巨浪涛声,只听过一次,我就没有忘记。但是,他是昊天的将军,是把我的江城子拿去当密报的人,是把聂明烨骗到十里行的人,我不喜欢他。我正要开口回绝,夜朝夕却已经走了过去,大大方方地在他旁边坐了下来,开始点菜。
我当场愣在了原地,没想到夜朝夕竟这么不客气。我不知道是该走过去,还是继续傻站在大堂的中间。紫衣男子也不恼夜朝夕的无礼,只是淡淡地对不睬他的夜朝夕点头致意,然后径自喝酒吃菜。
“小子,你再不过来,今天晚上就别吃了!”夜朝夕拿着菜单头也不抬地喊了一声。
我犹豫了一下,终于,饥饿战胜了别扭。我走了过去,在紫衣男子的对面坐了下来。
他的五官远看的时候,仿佛是普通的小山,并不如聂风夜华夺目,也不及聂明磬的英俊。可走近了才发现,他的五官居然非常地耐看,仔细地寻味,会发现他的眉梢,眼尾,嘴角似乎都藏着情绪,目光和表情虽然淡淡的,但是蕴含着极深沉的心思,那是一种高高在上俯瞰众生的眼界,也是一种能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城府,更是一种凡事皆成竹在胸临危不乱处变不惊的磅礴大气。好神奇的人,他身上所散发出来的气势,不像是将军之位能够承受得起的。
就在我看他的时候,他忽然抬起头来,幽深的蓝眸直射向我,我的心魄仿佛随着他的目光一抖,差点没把手中的茶杯扔到地上去。虽然抓住了茶杯,可杯中的水已经洒了出来,溅了我一手,夏夏着急地想去拿手绢,却发现自己已经换了男装,手绢没带在身上。
男子把手伸进袖子里,拿出了手帕递给我。
我低头仔细地看了看,那手帕已经有些陈旧,上面是两只蓝色的小蝴蝶,绣着一个“萱”字。这正是当年在蝴蝶谷的时候,我给他的那块手绢!他居然就这样随身带着?!我接过一看,发现那上面用黑丝绣着《江城子》。
“你知道这首词的意思吗?”我拿着手绢,开口问道。
他似是没想到我会突然发问,微怔之后,不动声色地反问,“你知道这首词?这几年我遍阅书籍都查不到。”
“当然查不到,现世的书籍上没有这首词。”我边用手帕轻轻地擦拭手上的茶渍,边说,“这首词是悼亡词,是词人悼念亡妻,表达两人之间坚定不移的真挚感情的,取意是好的,却不该被利用。如果你真的有心收藏它,就应该让它仅用来追思,这样才不违背送你的人的心意。”说完,我把手帕递还给了他,尽量让自己笑得不经意。
男子并没有伸手接回手帕,只是静静地看着我。我的意识居然不受控制地陷入他眼中的汪洋,周遭的一切都在眼前褪去,消散,逐渐变成一片空白。
直到一个白色的身影忽然进入眼角,我仿佛要被控制的心神才幡然醒转过来。
是刚刚的那个白衣男子,他对着夜朝夕拜了拜,“三位公子刚刚承让了,我的叶贤弟为人心直口快,并不是有意冒犯,在下代为致歉。”说完,他自袖中掏出了一本册子,递到了夜朝夕的面前,“小小礼物,不成敬意,还望兄台收下。”
我定睛一看,差点没笑出声来。那小册子用极好的绸缎包面,上方用陈色上好的墨水书写,本是精品,可无奈,册子上那三个字让我们的夜朝夕极为不屑。因为这正是他老人家天下闻名的《归田赋》,年轻人之间相送,取个与君相交,志同道合之意。
夜朝夕迟迟不伸手接,就那样坐盯着那本《归田赋》,而白衣男子弓着腰等着他接,也一动不动,两个人就这样沉默地僵持着。
青衣男子突然冲了过来,一拍桌子,叫嚷,“你这个人太不识好歹,这可是我苏兄珍藏的《归田赋》!常人见都见不到!”
夏夏看见他对夜朝夕那么无礼,毫不示弱地吼了回去,“你吵什么吵,我家公子能把这《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背到第一个字,谁稀罕啊!”
原本热热闹闹的大堂因为这一番话而安静了下来,正在吃饭的客人们纷纷围了过来。“狂妄!”青衣男子一拂袖,正色道,“《归田赋》能从第一个字背到最后一个字已是不易,若有人能倒背如流,今天我叶文莫马上拜他为师!”
夏夏一喜,“这可是你说的!”说着,她转向我,“公子,你就写给他们看,让他们看看,你不仅能背,这字还能写得跟夜华一样!”
此时,我们的周围已经围了很多人,大都是年轻的试子,他们一个个都在用看好戏的心情看着我,那目光有探视,有怀疑,更多的是不信。众所周知,夜朝夕的字是天下间的文人墨客竞相模仿的对象,但鲜少人能得其精髓。因为他流传于民间的墨宝实在太少,毕竟不是人人都有机会像我一样天天拿着他现写的字当字帖练。偶尔有人得之,也是如珍宝般收藏,轻易不予示人,所以听到夏夏说我的字能写得跟夜朝夕一样,自然是没有人信的。
《归田赋》我背过,因为聂明烨很是喜欢,他自己临摹过好几次。因为我的字酷似夜朝夕,他也曾叫我给他写了一份。背下《归田赋》花了我很长的时间,而且虽然正着背能如流,倒着我可实在没有把握,因为全篇无一字重复,还有很多字生僻,正常人能念下来已属不易,更何况每一段的内容表面上看起来也是毫不连贯,相当有难度。
想到这里,我刚想推辞,夜朝夕却突然侧头冲我笑了笑,那意思再清楚不过了,我都能准确无误地猜到他现在心里在想什么,“丫头,让为师检验检验这十年,你有没有长进!写得太糟糕可别怪我不认你这个徒弟。”
嚯!树活一层皮,人活一口气!想我这些年可是好好学习,天天练字的!我瞪了夜朝夕一眼,挽起袖子,很豪迈地喊道,“拿笔来!”
作者有话要说:因为这几章(酷小牛 。coolxn。) 的内容是一起的,所以放在一起更,比预定的晚了一些,不好意思。
狭路相逢谋者胜(二)
我刚写出第一个字,四周立马响起了一片惊叹声,青衣男子低头仔细地看了看,惊讶地瞪大了眼睛。夜朝夕微微笑着,我得意地冲他看了一眼,他却立马换上了一副云淡风轻的表情,扭头看向另一边。装吧你就,想这十年,除了夫子罚抄的字帖是叫聂明烨代笔,练字我可从来没停下来过!
稍微花了些力气,我把《归田赋》从最后一个字准确无误地写到了第一个字,很多不会背的人,拿着白衣男子的那本《归田赋》对照着,一边对一边还大声地念,当手中的“归”字的最后一笔停下的时候,四周爆发出了热烈的掌声,赞美声不绝于耳。
“小公子好才华啊,我见过夜华的字,这字神似啊!”
“小兄弟了不得啊,这般年纪会背《归田赋》不说,还真是倒背如流啊……”
“英雄出少年啊!”
我恭敬地向四周俯身行了礼,“是我家师傅教导的好,我没有什么本事,诸位的夸奖,实在是不敢当!”
此地不宜久留,那双海蓝色的眸子,仿佛随时能够把我给看穿,我迅速地给夏夏还有夜朝夕递了一个眼神,没顾上谢蓝眼睛的同桌之恩,三个人就从重重的包围中走了出来。
走了大老远,还听到身后的众人一派啧啧的称赞声。夜朝夕的影响力由此可见一斑,光是字写得像他就能引起这么大的轰动,要是被这些试子们知道了他们奉为神一样的夜朝夕的本尊就在这里,搞不好会万人空巷,发生踩踏事件。
“字骨还像,灵韵却变了。如果为师没记错,聂明烨写得一手漂亮的小楷,他的字以灵逸见长,在为师看来,你写得是越发像他了才对。”上楼的时候,夜朝夕冷不丁地冒出一句,差点没把我吓得踩空一阶。
那个人曾经跟我这样说过,“萱儿的字已经写得极好,可是光是像别人,而没有自己的特色,就不是自己的东西,萱儿要把夜师傅教的字变成自己的东西才好。”是以,他总是耐心地纠正我写得不好,写得没有特色的地方,反反复复几年,从来没有间断过。我之所以成为今天的我,夜朝夕是基石,而聂明烨就犹如那一块块砖,一片片瓦,点点滴滴地垒了起来。
我尤自出着神,一个青色的身影突然出现在我身下,扑通一声跪了下来;“叶文莫叩见师傅!”说完就要俯身磕头。
我连忙奔下楼,把他扶起来,笑道,“兄台太当真了,小弟的书童不懂事,希望你不要介意,拜师的事情就更别提了。不如大家交个朋友,小弟叫毕守一,今年十五岁。”
叶文莫瞪大了眼睛,一双剑眉几乎立了起来,“十五岁?你说你才十五岁?!”
我笑着点了点头。
“果然是江山代有才人出啊,毕贤弟,愚兄想交了你这个朋友。”白衣男子也走了过来,对着我抱拳说道,“这位叶贤弟今年二十,长你五岁,你当喊一声兄,我是大宛府的苏天博,今年二十二岁,你也当喊声兄。”
苏天博的名字一说出来,夏夏就惊讶地张大了嘴,扯着我的衣袖想说话,可看了看夜朝夕,低头忍住了。
“叶兄,苏兄,小弟这厢有礼了。”我俯身行礼。
我发现那个冷傲的少年没在,便好奇地问道,“不知道另外一位公子……”
叶文莫回答道,“你是说童梦?他是个怪脾气,我们在永昌才认识的,不大爱说话。当时苏兄看他身无分文就好心帮他,可是他却不怎么领情,总是喜欢一个人呆着,今天是苏兄强拉了他才跟我们一道下楼吃饭的。”说完,他皱了皱眉头,往四周看了看,“不知道他又跑到哪里去了。”
我让夜朝夕和夏夏先行回房,自己和叶文莫还有苏天博坐下聊了一会儿。我们说起了当今天下最出名的几个人,叶文莫对湛虏和苍王敬仰有加,苏天博则对聂风夜华赞誉不断。
“聂公子每一年都要去受重灾的地方,布粮施药,在西地很得民心。”苏天博说起聂明烨,是一脸的敬仰,“前两年他领着聂家军打败横行几年的流寇的时候,我刚好路过西地,远远地见了他一面,当真是天人;俊美无匹。听说他已与李家小姐成亲,正谋大事,也是,那样的人本就该成君为王的。天下间若有人能与之相提并论,也只有我们的苍王陛下了。”
叶文莫插了进来,“据说聂风真正的心上人,应该是那个以尽出美人闻名天下的圣雪族的少主!他们朝夕十年,聂风倾囊相授,据说两人已谈婚论嫁,可那姑娘却无故失踪了。传闻那是个令人心魄尽失的绝顶美人啊,否则也不会引得聂风这样的男子折腰。”
我无奈地扯了扯嘴角,不想再继续这个话题,此时,刚好外面更锣声响,他们二人才记起忘记温习功课,互相道别后,三人就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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