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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线-龙何-水火交融-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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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死线…龙何…水火交融
作者:瑾君
第 1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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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在前面的废话唠叨
《水火交融》是一篇情节完整的《生死线》中龙文章、何莫修的同人文,字数11万,我花了一个多月的时间写完了它。
我可以说是一个有原则的同人女,原则就是我绝不会随便找俩人来绑一块就是一个CP,我文中的感情是建立在头脑和灵魂相知互补的前提下,在战争这个特殊环境下催发的;我笔下的人物也最大限度地接近原著,他们都在这场战争里发挥着各自的作用,绝无那些吃爱情、喝爱情、满脑子都是爱情的穷摇病。另外,该文比较慢热,感情戏一直到十几章才有点端倪。
=正文开始
题记:
我们都是追求永恒的短命鬼。
只有时间和记忆是永恒的。
我们留抓不住时间,我们只能留住记忆。
楔子
——爸爸,我想问你,我最喜欢的阳光、空气和水是由什么东西构成的?
——亲爱的马修,空气和水是由一种叫做分子的很小很小的颗粒构成的。
——可是阳光是什么构成的,你没有回答我。
——亲爱的,这个问题我也不知道,不过有一个人知道,他的名字叫□因斯坦。
——爱因斯坦是谁,他是永恒的上帝么?
——亲爱的,他不是。不过即使上帝也不是永恒的。
——那么世界上有什么是永恒的么?
——有,但只有两样:时间和记忆。
——我可以留住它们么?我喜欢永恒。
——亲爱的,你不能留住时间,谁也不能。不过你可以留住记忆,你的记忆就是独属于你的永恒。
1
在何莫修的前半生中,“天才少年”是除了名字之外别人对他最多的称呼。十六岁上大学,除了主修原子物理学之外还选修了土木工程、生物技术、机械制造,甚至现代医学,门门优秀,让人惊叹他那颗小脑袋究竟有多大容量。他那学识渊博的父母倒觉得正常,因为他们这个宝贝儿子自幼就是个求知欲旺盛的好奇宝宝。四岁时,小小的何莫修就沉迷地抚摸流过脚下的水,问他爸爸水是什么做的;六岁时,何莫修将家里的电话线缠在手指上,感受电流从体内经过,使得何太太好一阵后怕幸好那不是电灯线。
上中学时,同班的男孩子都在讨论哪个姑娘更漂亮,只有何莫修兴致勃勃地跟着自然科学老师道格拉斯先生做实验。那所中学的校长,举止雍容的凯瑟琳夫人,问他:“亲爱的马修,能否解释我的教育生涯中的一个小小疑惑:为什么对于一个十五岁的少年来说,金发的伊丽莎白(同班的漂亮女孩)的吸引力竟然比不上白头发的道格拉斯先生?”
何莫修站直清瘦的小小身材,清秀如水的眼波微微闪动:“亲爱的夫人,从小我觉得这个世界太美好了,美好得让我总想研究她的秘密,好让她变得更美好。伊丽莎白很美,像清晨的霞光,可她不会教我怎样从空气中提取出氧气来。而氧气,经过提纯的氧气,将会让多少频临熄灭的生命之火重新燃烧起来……”
“哦,马修,”凯瑟琳夫人伸出手来给他亲吻,“听到你这样的回答我太惊讶、太高兴了。你真是个连上帝都会喜爱的孩子,你的心中充满阳光。”
何莫修感激地微笑,但也被凯瑟琳夫人的话重新勾起了自幼就有的疑问。水是水分子构成的,空气是由冷淡的氮气分子和热情的氧气分子构成的,然而阳光,他的最爱,究竟是由什么东西构成的?可是对于这个问题,无论是他博学多才的父亲还是德高望重的道格拉斯先生,都无法给出确切的答案来。不过他们给他指明了通往答案的道路,那就是爱因斯坦。
学习爱因斯坦的理论给了何莫修更大的惊喜,他不仅明白了阳光的结构,还意识到构成这个美好世界的元素是可以被人类重组的。他怀着这份惊喜如饥似渴地钻研,却在拿到博士学位之后感受到不和谐的音符:竟然有人邀请他们研发一种威力尚未可知超级炸弹,用他视作比圣经还神圣的爱因斯坦的理论。
何莫修赶紧开始自己的旅行计划,先环球两年,然后到美国跟父母团聚。计划的第一站是远在中国的港口小城沽宁,那里是他的出生地,有他父亲的故交Uncle 高,以及从未谋面的“未婚妻”高昕。何莫修一想到这种连孩子性别都不确定的“订婚”就觉得好笑,不过以他乐观的天性,倒也没把这个当作烦恼。事实上那也没有成为烦恼,高昕远非那些欧洲朋友描述的那样裹着小脚躲在屋子里不肯跟任何陌生人说话,相反,她有个性、有主见、有旺盛的生命力,她像一阵像初春的清风,将这个婚约原本的荒诞性冲得无影无踪。
何莫修热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因此细心地剪下一束开得正好的郁金香,觉得这花跟高昕实在般配。可是刚刚送出手他就后悔把这花剪下来了:美丽的高昕随手一丢,可爱的花朵便落到一个暗无天日的监牢里。何莫修几乎能听到花儿们隔着厚厚的瓶壁幽怨地哭泣,一时间变得沮丧起来。“阳光、空气、水,你需要的一切它也需要啊!”何莫修心疼地解释,只换来高昕没好气的背影。
不过一个不愉快的小插曲并没影响何莫修对高昕的好感。这个“不着边的疯丫头”(高Uncle叹息语)带领何莫修四处见识小城沽宁的风采。青石板铺就的街道,米诺斯迷宫一样的巷子,花纹精美的木窗框,绘着美人图的灯笼,一切都让何莫修兴奋不已。他拿着一部被沽宁人像瞧怪物一样指指戳戳的照相机四处拍照,恨不能把这些跟欧洲城市截然不同的美好事物统统留在底片上。
高昕却没有他那份心思,何莫修正在变换位置试图调个最佳角度好拍下对面的那栋古色古香的牌楼时,脑袋被敲了一下:“行了行了!我带你出来不是玩儿的呀,有正经事要办!”
何莫修赶紧收好相机乐颠颠地跟她走,果然,转进一个大院子,又看见一件新奇玩意儿:整整齐齐的一排黄包车,像沽宁城一样古朴别致,只是结构太也简单了些。何莫修暂时忘了拍照,带着工程学者的挑剔开始研究这玩意,心里面计算着如果装个传动链,能使车子的效率高出百分之多少,直到车子的主人差点过来揍他。
何莫修对自己这形象在沽宁人心中的引起的异样已经不奇怪,正暗自感叹这群人把力量用在如此原始的工具上未免可惜,却听得那个叫四道风的男人一声吆喝,车夫们像有飓风推动一般奔驰而去,惊得他连相机都来不及打开。
“快看快看快看!他们的小腿充满了活力!原来工具的简陋是可以由人类的生命力来弥补的。”何莫修语无伦次地嚷嚷,没留神高昕望着四道风消失的方向那怅然若失的眼神。
就这样,一日一日忙着记录小城美景的何莫修,丝毫没有嗅到山雨欲来的危险空气。他的心,还跟当年凯瑟琳夫人说的那样,满是阳光。
第 2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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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这天是何莫修终身难忘的日子。心中的阳光第一次感受到阴霾,第一次看到地狱般的流血和杀戮,第一次距离死亡如此接近,仿佛噩梦般的开始。…… 因此连带着在这样奇特的开始中遇见的那个人,无论在阳光下还是暗夜中,都带给他一种灼热逼人的温度。
高三宝率一众商人在满江楼张灯结彩地宴请沽宁守备团的将士,高昕和她的同学来发传单,满城欢庆,何莫修自然不会错过这么一个好机会,照相机频频闪光,恨不能把整条街都拍进去。
周遭突然响起掌声和叫声,何莫修从高昕身边转过去,发现满江楼下面的高台子上彩纸如雨,一个年轻军官被簇拥上来,顿时愣住:
那位军官穿着笔挺的制服,铺满阳光的五官看不清楚细节,一双闪亮的眼睛却似有穿透喧嚣的力量。少见的颀长身材,通晓中文的人会形容为“玉树临风”,可是落在何莫修惯于精确计算的大脑中,却带他瞬间穿越回小学的素描课:“Oh,David!”
教素描的托马斯先生崇拜地凝视着一人多高的大卫石膏像,跟身后一帮懵懂的小孩子解释:“大卫的下肢长度占身高的比例是0。618,这是上帝创造的最完美的比例,我们称它为黄金分割比。艺术家们计算出这个神秘的数字,使我们在创作时有章可循,可是——” 托马斯先生神采飞扬的脸色一下子变得暗淡, “可是上帝实在太吝啬了,在他创造的人类中,达到这个比例的少之又少,所以我们只能让无生命的艺术品来表现这种完美。”
“托马斯先生,你错了,上帝并不那么吝啬——不,应该说我比你幸运,因为我看到了,你说的完美比例,是一个人,不是无生命的雕像。”何莫修喃喃自语,举起相机对准台上的“David”。取景框里的身影让他注意不到周遭的动静。
David一字一顿地喊出一通话之后,从肩上解下一杆中正步枪。旁边的另一名军官拿来几个苹果,迎着太阳的方向使劲抛出。David抬枪,几乎没有瞄准的动作,便听得一声脆响,第一个苹果爆裂;随后几下利索的拉栓退壳扣扳机,长枪在他手中如魔术棒一般旋转,余下的苹果纷纷爆裂,快如闪电的动作仿佛双倍速度播放的电影胶片。
掌声雷动中,何莫修迅速修正了自己的判断:“Oh,不是David,是Apollo!……虽然他拿的不是弓箭是步枪。”
David也好,Apollo也好,欢乐祥和的人群谁也没有想到死神的幽灵正在逼近。一切真的像个突如其来的噩梦,一发不知哪来的红色信号弹射入满江楼,一个装束得体的女人捂着流血的肩膀倒在地上;不知道从哪里冒出来的枪声制造出越来越多的鲜血和尸首,人群惊叫着、拥挤着,本能的逃窜制造出更大的混乱;轰的一声剧烈的爆炸,宾客满桌的满江楼被烟尘淹没,刚刚在高台子上的人转瞬便不见了踪影。
何莫修被从幻想拉回现实,首先看见的是高昕惊恐的面容和倒在她身边满面鲜血的同学。他一把把高昕推进最近的一辆黄包车,对车夫大喊:“带她走!带她走!Please!”
高昕和那辆黄包车消失在人群后,何莫修想跟着跑,一低头看到了胸前的照相机。他赶紧捧起来,如获至宝的样子似乎里面存放着整个世界。却没想到这个动作给他招来了意想不到的杀机,砰的一枪,闪光灯粉碎。来不及心痛,他就一个趔趄,被惊惶逃窜的人群撞到在地。紧接着,一张扭曲丑恶的刀疤脸隔着两三个人锁定了他,黑洞洞的枪口指过来。
何莫修的身体抖得无力闪避,大脑却没有停止运转:“他把我当成记者了?害怕我拍下他们的暴行?”忍不住嚷嚷出来:“我不是记者!我只拍美好的东西!像你这样的杀人恶魔不配玷污我的艺术!我不拍!我也不看!”尖叫声中他紧闭双眼,等待那绝望的一刻。
那一刻没有到来,嘈杂拥挤中何莫修听到了一声特别的枪响。睁开眼睛,看到刀疤脸倒在距离自己不到一米的地方,脑门上的小洞正在汩汩冒血。惊愕、难受、欣喜,五味杂陈的情绪一起涌上心头,何莫修努力向远处望去,只捕捉到一个拉栓退壳的颀长背影,一闪而逝。
何莫修终于有力气爬起来,头上脚下地扎进一辆从他身边驰过的黄包车,在一阵天旋地转中离开了这个修罗场,双臂还紧紧搂抱着被打烂的相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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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这次意外彻底打乱了何莫修的计划,高三宝希望他马上带着高昕去美国,可是这个倔强的姑娘却坚决拒绝离开。爱女留在这座危城,高三宝无奈之下只能尽力抓住最后一根救命稻草——守备团。也在此时,何莫修知道了那天见到的军官名叫龙文章,上尉,是守备团司令蒋武堂的副官。
何莫修的行程莫名其妙拖延了下来,直到最终下定决心不走了,应高三宝之邀从旅馆搬到高家去祝
我为什么要留下来?作出这样的重大决定终归需要一个理由,何莫修提着皮箱沿着清晨的街道一边慢慢走一边想。惯于逻辑分析的大脑梳理了半天还是说不清楚,最后勉强找了一个理由,姑且认为是为了未婚妻高昕吧。尽管高昕对履行婚约半点兴趣也没有,但他想,假以时日的话,也许自己可以改变她的主意。
昨天夜里刚刚下过暴雨,雨水冲洗过的沽宁格外清新怡人,何莫修抬头深深吸了口气。北门方向响起连绵不绝的轰隆声,稀稀落落的早起人奇怪地嘟囔:“怎么雨停了还打雷?”
何莫修猛然惊觉,他对那种声音有着高度的理论性质的熟悉。“不是打雷!是爆炸!是爆炸!快跑啊1……
又一轮噩梦的开始。那些记忆的片段一直在被何莫修强行忘记。试图抢掠他的皮带和侮辱高昕的鬼子,拉二胡的老人从二楼滴答到一楼的鲜血,心急如焚的高昕对着精神失常的父亲。沽宁的天空一夜之间改变了颜色。被老百姓们指着鼻子骂了十几年的丘八变成了城外的无人敢收的尸首,再不会有人骂了。
守备团全军覆没的消息让何莫修呆楞了很久,如果不是高三宝精神失常、高昕忙着忧心她的父亲,一定会有人诧异于他的失魂落魄。生活变成了绝望的等待,等待中仿佛又有点不甘。
一天早晨,何莫修例行公事地去看望高昕,一进她的房间就吓了一跳。一个胡子拉碴的男人躺在高昕的雕花牙床上,盖着崭新的绣花丝被,正在人事不醒地挂吊水,何莫修认出那是见过几次的四道风;高昕本人却趴在床边睡着,那个姿势让何莫修看着都觉得肩酸背痛。
何莫修蹑手蹑脚地走到高昕身后,正在犹豫要不要想办法把她弄到别处躺舒服了再睡,高昕却自己醒了。“是小何么?”她的声音有气无力,全不同于平时的干脆利落。而当她转过脸来,才真正把何莫修吓住了。那是一张苍白到近乎没有生命表征的脸。“Oh My God,你的脸怎么变成这个样子?你看起来像是失血过多,你需要很多的休息,你需要补充葡萄糖和铁质……可是,你怎么会失血过多,你生病了么?”何莫修又着急又心疼地盯着高昕的脸,可他又没有听诊器之类可以帮忙的工具,想了一会,似乎有一种不需要工具的诊断手法是中国人常用的,便伸出手去抓高昕的手腕。
高昕却不给他抓,反倒转向床上的那人。她的手在空中犹豫了一下,到底没好意思直接抚上那只插着针管的黑黝黝的大手,只轻轻握住旁边的被角,苍白的脸上泛出异样的兴奋,居然有些红晕:“小何,告诉你一件事情,你肯定吓一跳!昨天整个沽宁的人都在传,他是一个大英雄,杀了整条街的鬼子,还打掉一辆日本坦克!人们都在说,不出半月鬼子们就会跳海游泳逃回老家去了。”
何莫修努力配合出一个“吓一跳”的表情,不过他现在更关心的还是高昕的身体。抿着嘴唇对着他们俩研究了半天,归纳出结论来:“他受伤,你给他输血来着?”“还好我是O型血。”高昕笑得很得意,忽然神色一敛:“我可警告你,不准说出去!当然我是说输血的事不准说出去,打鬼子的事可以说。否则我——我就——”
何莫修等着高昕把她的威胁说出来,等了半天等不到,便没话找话说:“这位,四道风先生,受伤了,可是他,怎么会来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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