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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孝阳中短篇小说上-第5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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帽子走在大街上被人戳脊梁骨也不容易。
这是闲话,许晴或是瞧我别扭,所以弄出这么一些问题让我回答。我瞅她也是,所以也就这样回答了——夫妻做了三年二载的人大抵都有这样的感觉——许晴对我的回答还算满意,眉开眼笑,鼻孔里冷哼了声,虚伪。
我说我不虚伪,那是一种政治家才配拥有并且一旦拥有别无所求的素质。
许晴就翻眼珠子,好看的眼珠子翻得白多黑少。许晴说,把“伪”拆开,就是为人,为人就是做人,做人就是“伪”。
这话就很没意思了,若用小时候老师教的辩证法看,算犯了形而上的大忌,可凡事若不形而上,将其孤立、静止,只怕任何观察也无从进行。许正说过一句很经典的话,所谓理性,即形而上。但我是他姐夫,在他以为牛逼的时候,有资格也有义务提醒他,把自己比喻成牛的生殖器,还是一头母牛的生殖器,对一个还没娶老婆的男士来说,应该是一件奇耻大辱。当然,这仍是闲话。相对于许晴又提出来的问题而言,更是微不足道。
许晴说,你爱我吗?
我说爱。
许晴说,你有多爱我?
我说,比你爱我多一点点。
我得承认,我是一个极其无耻的人,当初就靠这些不能当饭吃的甜言蜜语哄得许晴晕头转向,懵懵懂懂间弃一个英国回来手中还捏有大把英镑的英俊绅士不顾,嘴里一边唾骂我比世上所有的流氓加起来还要无耻,一边毅然投入我的怀抱,像小猫小狗一样,鼻子蹭蹭,舌头乱舔,弄得我满脸都是鼻涕与口水。那时的她真是一位天使。
可惜天使下凡时不是每一个都能平稳降落。不小心脸先落地的从来就不会是少数。更郁闷的是,脸先落了地还不大要紧,因为震荡,从而迅速清醒,双眼恢复或者说进化到鹰隼般的锐利,就叫人无限沮丧。
许晴叹口气,右手托腮,眼睛瞟向窗外对面人家阳台上那束半红半白还未发育成熟的花,嘴里说,我爱你爱得满满的,你再多出一点点,岂不要溢到别人心里去?
我只得又赶紧向毛主席宣誓,并指出我的心比她的心大,多出一点点,是不会溢到别人那的。话未说完,我马上意味到错误,立刻改正,一个劲地扇自己耳光,既然我的心比她的心大,多出一点点,那自然没有爱她爱得满满的,还留下空间准备装别人。
许晴似笑非笑地看我,嘴里说好了,却不拉住我的手,眼瞅我半边脸庞渐然红肿,过了一会儿又说,说做夫妻真没意思,把一些话车轱辘地来回转,还不如谈恋爱好。日日新鲜,比书上的小说还有趣。有好吃的烤牛排、漂亮的香水瓶、滴了水珠的郁金香以及各种各样的尖叫,对不对?
这回我提高了警惕,但想不出什么话来回答,只好抱住她,用力抱,一直抱得她像只正在偷香油吃发出叽叽叫声的老鼠。
我觉得我是爱许晴的,虽然她的腿已不再柔嫩得宛若花枝——这是我小学老师教给我的一个比喻,这也是一个极可疑的比喻,我就没有见过哪种花的枝杆是柔嫩的,不过,既然是老师教的,现在这个比喻仍大摇大摆出没于各种文章里,我亦不妨用用。反正,许晴对与花有关的单词一向比较喜欢。对了,忘了自我介绍一下,我是一个写小说的人,这种职业所带来的怪癖不少,比如有的人喜欢在桌上放上十七只铅笔才能觉得安心,又比如我现在的喋喋不休。
其实,我想说的只是那个春天。那个许正眼里穿透明丝袜的春天。许正是我老婆的弟弟。按我们这的说法,我管他叫“小舅子”,他叫我“姐夫”,虽然在长达二十年的交往中,他一直叫我“猪头三”,我回敬他为“猪头六”。
“猪头三”不是帅哥,亦非猛男,仅小时候托姓贾的福,曾被命名为“贾宝玉”而已。如今不做贾宝玉已经很多年了。女青年们,尤其是喜欢文学的女青年爱叫我贾老师,后来有几个比较伶俐的女青年或许觉得“贾老师”有“假老师”之嫌,语气似乎不大尊敬,便把我的名字一块嚷上,于是我又成了贾话老师。
我叫贾话。我三十岁了,可我还是不能把那年春天全部回想起来。那年春天的雨水真多,浸得人的皮肤上都生绿毛长灰藓,一个一个斑点出现在墙壁上,意味深长地凸起,呈不规则的几何形状,像一小片一小片的被弄碎了的山楂片。
我桌上便搁着这么包山楂片,是许正带来的,忘了带走,扔在椅子上,被我一屁股坐碎了。我摆弄累了文字后,就用两根手指头拈出一片塞入嘴里,甜里泛酸,甚是可口。我一般边嚼边望窗外,对面人家阳台上那束半红半白的花已经不见了,取而代之一盆深褐色的鸡冠花。我不明白他们为什么要这样做,也许是哪天晚上风刮得太厉害,把那盆花刮走了吧,总之,鸡冠花的花盆被几根铁丝紧紧拧在铁栅栏上。我不喜欢这种被“拧”的感觉,于是目光更多地落在花盆下的这条小巷以及小巷的青石板上。小巷来往的人不多,因寂静又或汀汀淙淙的雨水,来往的人显得格外清洁,纵然是那些蹬三轮收废品的老者,到了此处,声音也变得悠长富有韵味。
我喜欢观察。我总以为现实与我没多大关系。我写小说,而小说是源于内心的渴望,是作为否定现实而存在的,它要给人一个乌托邦。观察是为了找到进入这个乌托邦的途径,并非小说本身。但有时我还是觉得糊涂,或许形式往往要大于内容,每当看见那些水灵灵撑黑伞的女孩子从小巷里走过时,我总难免心摇神旌。又因为是春天,雨水虽充沛,温度却不低,女孩子们多半穿有丝袜,粉桃红的、豹纹的、金色的、格子纹的、带蕾丝花边的、露脚趾的的、鱼网的。我最喜欢穿透明丝袜的。在薄如蝉翼的包裹中,她们露出的修长结实的腿,比洗净后的藕还要白,我能嗅到从那上面散发出来的香味。
许晴说我是一个意淫者,意淫文字,也意淫活在文字中的人与物,尤其写到与女人身体有关的文字时,笔触特别魅惑,简直像一个乱抛媚眼的半老徐娘。我不知道许晴是夸我还是骂我,可我写累文字后确实喜欢听她说话,不管她是骂还是夸。我喜欢看她撅嘴说话。她那张香喷喷小嘴的颜色虽已算不上鲜艳欲滴,轮廓却分明,一撅一撅,是一只嗷嗷待哺的小鸟。她应该是渴望着我的爱吧。至少我是这样想的。看着她的嘴,我老情不自禁地想起与她的那些往事,一点一滴,漾在心里头,真比刚揭封的“女儿红”还香醇醉人。
说来惭愧,因长期坐着不动埋首案头,到了某天,我忘掉是星期几了,双腿中间奇痒无比,只好伸手去挠,越挠越痒,不得不更用力地挠下去,很快,皮肤发了红,一个个小红点钻出来,并迅速蔓延,或大或小,却无一不饱满结实,硬硬的,这令人疑惑,不过我不感到惶恐。我或许意淫,是狼,那顶多也是一匹吃草的狼。我虽不懂多少医学常识,日常生活倒比较注意清洁。这应该是某种皮肤癣,这该死的湿漉漉的天气!我放下笔,从抽屉里找出针,放碘酒里消毒,咬牙,用针尖挑这些让人头疼的硬疙瘩,挤出黄水,再敷上药膏。疼痛微微的,隐隐约约,还有别的一些说不清楚的东西。
那天下午,我记得很清楚,电脑上的时钟正指向下午三点十一分。
当电脑屏幕保护程序开始自动运行时,房门开了,许晴来了,见赤身裸体的我,又见桌上放的大小不一的针与几支药膏,吃了一惊,你干吗?
我说,没干啥,我可没有SM的倾向。
许晴张张嘴,没再说什么,眼睛里显出一丝疑惑。她的脸色不大好,可能是被雨淋的,虽说现在窗外并无雨丝飘动,但蹲在云里那几头淘气的大象最爱在这个季节与人开玩笑。我瞟了眼在窗外翻卷的黑压压的云,它们执拗地掠过对面那户人家的屋脊,把一束束光线掷入人间。
我说,我给你倒杯热水吧。
我说着话想站起身,双腿处一疼,不由地啊地叫出声。我对此种疼痛确实没有经验。我当时根本没察觉许晴已渐青白的脸色,而是手扶墙壁,像一只巨大的癞蛤蟆,笑着又说了一句多余的话。我记得我说的是,这是尖锐湿疣,是你传染我的吧,你知道的,我只有过你。
我说的是笑话。虽然我是贾话老师,可贾是姓,而假并不是。我只是因看见许晴的气色不好,想逗下她。真的,我脑海里就这个念头。
我真不应该说那句话。
许晴的脸色顿时灰败,活像一个被刀子划了条口子的充气娃娃,扑通下坐倒,一只腿伸,一只腿屈,胸膛立刻干瘪了,喉咙里嘎嘎有声,说不出话,目光里竟全是惊恐,脸上太阳穴处的动脉剧烈起伏。她咬紧了牙,叹了口气,然后更用力地咬紧牙。她的嘴里像含了一口沙子。
我真不应该说那句话,有些话,虽是笑话,那也是不应该说出口的。
她低下了头,手按在腿上,她腿上穿着丝袜,透明的丝袜上沾有几枚青色的苍耳。这种有刺的小东西是童年时我们最爱的玩具。我们互相追逐打闹,常常趁某人不注意,把它们扔进那人的头发里,再装腔作势地帮人家理顺头发,其实是让头发死死地缠在苍耳上,然后尖笑着跑开。这玩意儿生命力还极强,到处都是,一到春天,长满进出大院的路上。大院背后的山坡上更多了。那些会翻墙的孩子曾带我与许正在傍晚时分来到后山,并教我们是如何用石头去砸那些在树后、草丛中的男女。
我真不应该说那话,如果我知道说出那句笑话后的结果会这样,我一定会闭紧嘴,闭得牢牢的,不让心里孵出的任何一只苍蝇飞出来。我是男人,真的,我多少还是能说到做到。
许晴的表情让我模模糊糊地意识到一些不大好的东西。我穿上裤子,没再说话,转身,出门。我并没感到伤感,我甚至还点燃了一根烟,云南红塔出的世纪红塔,烟味挺纯正的,而且不贵。我在路上看见了许正,他搂紧一个姑娘的腰,快活地笑。那姑娘穿着透明的丝袜,非常美。我认得她,她叫过我贾语老师,她的声音很好听,略微卷舌,“师”的发音老被她念成了“丝”。按说我应该祝福许正,不过,我是“猪头三”,而他是“猪头六”,他尽早会成为与我一样的人,我就不必再说什么祝福的话了。然后,我去了医院,是大医院,我一向不讳疾忌医。医生给我开了十块五角的药,说这是股癣,常发病于司机等长期坐着不动的人群之上,待天气晴朗,病情会有所好转,目前一定不能伸手去挠,不管它有多痒。医生是一个慈祥的老太太,说了很多话,我都忘掉了。但我记得她问我的职业是什么时,我说是写字的,她说你们作家就是这样,不奇怪。我还记得的是,那天我从医院回来路上下的雨特别地大,特别地大。
这就是我对那个春天所有的回忆了。
上帝的角色
我看见我坐在一间屋子里,一个男人默默地坐在我的对面。屋子里有一面镜子。窗户上的玻璃却不知什么时候已经不见了。天空的颜色甚为纯净。我打量着他。他的头发略微斑白。他在抽泣,肩头耸动。他的脸一直埋在手掌里,似乎很难过,泪水从指缝里渗出,这让他像极了一个蹩脚小丑。他说——
她死的时候,我没有在她身边。她死后很久,我才来到她坟边。说是坟,其实是一个小土包,不比村里人家崩了牙的海碗大上多少。我在坟边跪下,草没过膝头。一个带我来到她坟边的娃儿说,坟边本来还竖有一块木牌,后来不知被谁当柴火拣去烧了。娃儿说完就跑了,欢天喜地,手里挥舞着我刚给他的一张五元钞票。这对他来说,是一笔大得吓人的财富。四周静寂无声。蚱蜢一只接一只惊慌跳起,露珠在翅翼上滚动。太阳的光一闪而逝。
她是一位老师。我知道这样说很俗,你别见笑。可她的确是一位乡村女老师。我没有法子让她不俗。她去河边弯腰洗衣时,一样会露出一小段光滑的腰肢。河水哗啦啦流淌,河里的水草顺着水流的方向歌唱。歌声很好听,常招惹来几只红头蜻蜒。阳光在水面投下大片大片的花朵。水很清。鱼在里面窜来窜去。蜻蜒急速地颤动翅膀,慢慢弯下细长的身子,尾尖触到水面,轻轻一点,远远飞开。一圈圈涟漪把她的影子悠悠漾散。好像便有一些东西随着这涟漪一点一点泌入心底。岸两边长满青草。我常趴在草丛里看她。一些不知名的虫子在耳边嗡嗡地飞。我一点都不怕它们。有一次,一条墨绿的蛇从我脸颊边慢慢游过,我动都没动。
我喜欢她。村里人却不喜欢她。不过,她刚来的时候大家似乎都很喜欢她。我不太清楚事情怎么会变成这样。一开始我认为这很可能是因为她桌上的瓶瓶罐罐。那些东西太漂亮了,精致得让人喘不过气来,一丝一缕的香气从里面飘出,我第一次嗅到时还以为自己飘入了云眼儿。村里的女孩们眼睛总爱往那上瞟。我也喜欢看。可叔太公说,这些瓶瓶罐罐里面藏着会吸人阳气的狐狸精。
叔太公并不是我真正的叔太公。只是我来到这个村庄后,我妈就指着村子里的男男女女,挨个告诉我应该如何称呼他们。叔太公下巴上并没有雪白的胡子,年龄也就四十余岁,铁板一样的身材,若拿锤子敲上去,怕是会冒出几粒火星来。大家都说他拉起犁来一点也不比村头老黄家的大牯牛差。他听了嘿嘿地笑,两眼放光,口涎一丝丝淌下。他娶过一个老婆,三十多岁的时候才娶的,可惜过门没半年就死了,什么也没留下。李家大婶说,他的劲太大了。他前生是天上的牯牛精,凡间女子没福份承受得起。围在大婶身边纳鞋底的小媳妇们纷纷红了脸,眼睛里泛起水汪汪的惊惧。她们都喜欢叔太公,有事没事也爱找出一些活来叫他去做这做那。他从不推辞,放下自己手中的活,乐颠颠地跑来跑去。村里没结婚的女孩们却不喜欢他,刚见他的影子就远远躲开,有时没来得及躲,就把脸努力地扭向另一边。说实话,叔太公长得可真不好看。脸上满是疙瘩,一个大疙瘩上往往还趴着两三个青紫色的小疙瘩。不过,我喜欢与叔太公在一起玩。他不识字,脑袋里却记得很多妖魔鬼怪有趣的事。他还会陪我捉蚂蚁。他挖泥鳅的本领厉害得不得了,两个手指往地里一插,再一抠,一条肥壮的泥鳅就被他牢牢夹在两指中间。村里人说叔太公小时候发高烧把脑袋烧成一锅粥了,但我一点也不觉得他糊涂,可叔太公为何就娶不到第二个老婆?
那天,叔太公坐在祠堂石阶上晒太阳,我在他旁边翻来滚去。她来了,提着一个大皮箱,气喘吁吁地问叔太公——村小在哪边?她说话的声音就似水珠儿撒入水面。叔太公一时傻了,愣了半天,忽然撒腿就跑。我也傻了,不过我没跑,她真美,过年才贴的年画上的女人没有她一半好看。我结结巴巴好半天,还是不能把一句话讲完整。她笑了,问我是否可以带她去。我的心脏似乎要从胸腔里跃出。我咽着口水一个劲地点头。我想,饿了三天的鸡在啄米时也没有我那时点得快。她扑哧下又笑了,这一刹那,我好像看见了无数花朵从天空飘下。我说的是真话,到现在我还能记得那些花朵的香,它们是白色的,有着比月光还要清澈的光芒。
她是我的老师。我喜欢她。我不明白村里人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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