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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 数 易 道 论 纲-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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倪 南

    …
提  要  从“推天道以明人事”这个易道的根本“法门”来说,以“象”、“数”为特殊符号形式和运算法则,以操作者个体的超常心智活动为根本运算机制,从现象“推衍”出某种可以决定现象变化方向和结果的规律性普遍原则,是象数易学的主要内容。象数易学最突出的特点是观念的形式建构,汉代的象数易学通过改变卦序结构,附会律历之学,在阴阳之气的基础上运演阴阳五行的结构变化以体现“一阴一阳”之易道(天道),这种试图将易道完全形式化努力的最终结果是“入于禨祥”,成为一套牵强附会的繁琐哲学,其症结就在于形式化的共识建构对于其成立条件的强烈依赖。只有寻“理”而不执于“理”,方有可能实现由知识之“理”向智慧之“道”的飞跃。
关键词  易道  象数  知识  智慧
    …

在中国思想史的视域内,易学所体现的是一个独特的认知范式 。两千多年来,历代思想家通过对由一系列符号和文字组成的《周易》的研究和阐发,逐渐建立起了一整套关于宇宙、社会乃至人生的观念和话语体系。这个体系以动态的、开放式的结构整合了人们观察世界的多种视角,并因此成为中国传统思想文化框架的主要的“元结构”。由于有诸多相关文本流传于世而以一种话语体系形式存在的易学从其理论形态上看,有一条贯穿全部内容的思想主线,这条主线在不同的理论视域中常常以不同的具体形态出现。但究其实质,都是对以“道”为符号表征的某种形上本质的理念追求。作为易学乃至整个中国哲学的最高范畴之一,“道”的思想具有多重复杂的结构。从思想文化发展的历史线索来看,它经历了一个由经验、观念上升为话语、图式的演进过程,这个过程本身既体现着先哲在思想深度和广度上的开掘和拓展,又体现出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中社会结构秩序框架的建构理路。这一点,在象数易学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有着具有典型意义的彰示。

(一)
“道”是中国哲学最高的范畴之一,其丰富的内涵不仅超越了其“道路”的文字本义,更非诸如“规律”、“准则”一类现代的名词概念和术语所能概括和界定。它是中国文化最基本的观念预设之一,所谓“太初有道”不仅为认识明确了终极的目标,也为生命的价值和意义提供了最根本的判断依据。如果说“天人合一”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所在,那么“天”与“人”合而为一的着落点就在于这个“道”。就《周易》而言,所谓“《易》之为书也,广大悉备,有天道焉,有人道焉,有地道焉”,其广大悉备的现象外延统统都归结为一个根本的“内涵”,即“道”之上,所谓“《易》道广大,无所不包”,由于“它的外延广大到无所不包,而居于本质核心层次的内涵却收缩为一种很小很小的《易》道。这个《易》道就是《周易》的思想精髓或内在精神,从根本上规定了《周易》的本质属性” 。
“道”字在《周易》中屡屡可见,是出现频率最高的单字之一。如果仔细分检,不难发现,这个“道”字在《易传》的文本中出现的次数要远远多于其在《易经》文本中出现的频率。 “道”字在《易经》中通释为“道路”的本义当没有太大的异议,与之形成鲜明的对照,“道”字在《易传》中的使用已经明显地具有了抽象的“形而上”的意味,如所谓“天地之道”、“昼夜之道”、“君子之道”、“变化之道”、“圣人之道”、“日月之道”、“夫妇之道”、“天道”、“地道”、“人道”等等一类具有偏正结构的词组的反复出现,说明《易传》较之《易经》在语言的表达上有了明显的升华。“道”在这里已经不再仅仅是某种现象性的具体事物而已经抽象为具有一般意义的某种“本质”性存在,并作为一个哲学范畴的文字符号的形式出现在文本中。从人类心智的发展过程来看,这种从具体特殊的现象到一般抽象的概念的提升是思维的一个质的飞跃,也是作为社会性存在的人类的某个群体形成完整的结构性的“共识”的重要标志。在《易传》中,“道”显然是作为诸如夫妇、昼夜、日月、天地这样一类在性质上有着明显对立、互补关系的事物得以成立的共同的根本依据而存在,它不仅超越了事物的个别外在现象,而且超越了事物群类的具体内在共性,切近以至于夫妇,高远以超乎天地,“以言乎远则不御,以言乎迩则静而正,以言乎天地之间则备矣”,“《易》与天地准,故能弥纶天地之道”,是万事万物共同的最后归依、终极依据。
从《易经》到《易传》,“道”的概念内涵的明显转换具有极为深远的历史意义。它折射出上古具有终极意义的“天”的观念逐渐摆脱旧有的宗教神学束缚而向理性化的认知转变,这种转变的最终结果就是将具“理”之“道”作为根本的属性赋之于“天”,使得“天”不再是一种外在的、绝对至上而又不可理解的神性实体,转而成为一个具有内在结构、容摄万物且可以通过特定方式加以体认的终极实在。这是一种全新的天道观,它的确立为重新界定天—人之间的关系提供了全新的视角和观念支持。既然“天道”成为宇宙万物的主宰,那么对于引领和表率众生的所谓的“圣人”而言,对于“天道”的认知和理解就理所当然地成为知晓祸福、治理苍生的关键:“夫《易》何为者也?夫《易》,开物成务,冒天下之道,如斯而已者也。是故圣人以通天下之志,以定天下之业,以断天下之疑”。在易学的特定框架内,《易》之本在于易之道,易道与天道同构,而天道为易道之体,易道为天道之用。体用无间,明体以达用。这里姑且不对易道做本体论的诠释,其通过易学史的演绎所透露出的最为鲜明的特征正是一种“推天道以明人事” 思想范式的凸显,一个“推”字和一个“明”字,活脱脱彰示出在新天道观的观念预设下,天人关系格局的改变,以及由此引发的话语转向,这种转向又包含了因为“推”、“明”所采取的立场和价值取向的不同而发生的种种分歧。大而言之,所谓的象数之学和义理之学的分野就是肇始于此。
从历史发展的脉落线索来看,作为一门学问的易学是通过对《易经》占筮体例的解释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对于《易经》文本中的卦爻之象和相应的卦辞、爻辞解说,在《易传》中就已经存在着取象说和取义说的理论分歧。取象说是取八卦所象征的物象解释《易经》中卦爻象和卦爻辞,取义说则是取八卦和六十四卦卦名的涵义来解释卦爻象和卦爻辞。秦汉以降,以这两种说法为基础逐渐发育出两大对立的学术流派:即所谓的象数派和义理派。着重从阴阳奇偶之数、九六之数、大衍之数及天地之数、卦爻象以及八卦所象征的物象来解说《周易》之《经》、《传》文义的,称为象数之学;而着重从卦名的意义和卦的德行解释《周易》,注重阐发其中具有人文意义的哲理内涵则属于义理之学。以象数解易,把宇宙万物符号化、数量化,用以解《易》并推测宇宙事物关系与变化是象数易学的基本特征;而舍象取义,得意忘象,专注阐发《周易》经义名理和哲学思想则是义理易学的基本特点。抛开前代习成的门户之见,实际上象、数、义、理都是《周易》思想的构成要素。其中,卦象、爻象之“象”体现着《易经》中符号所象征的事物及时位关系,含有现象、意象、法象等意义,是宇宙万物的图式摹形;筮数、爻数之“数”是《易经》占筮求卦的基础,是《周易》关于事物关系的数理表达,也是对“象”的定量研究。筮数、爻数与阴阳数、大衍数、天地数、卦数、河图数、洛书数等共同构造了易道的数理模型。象数与义理的关系,并非如囿于门户壁垒的人们所见那样势不两立。应该说,《易》兼象数义理,象寓于卦而数生于蓍,象为《易》之体,数为《易》之用,象有奇偶,数分天地,是象中有数、数中有象,象可生数,数还生象,交参互入,如环无端。象数为显,义理为隐,数(筮)、象(卦)为《易》之形式,义理(思想)为《易》之内容。《易》的本质特点就是用象、数表达义理 。
在易学史上,汉代似乎是象数易学独领风骚的一个特殊历史时期。在这个期间,孟喜、京房、郑玄等人对前人在象数领域的诸多创见进行了系统的整理和总结,并努力将“象”、“数”的推衍之术模式化,藉此以象数之学构造出一个系统而精制的天人关系规则,并试图通过这些规则的共识化和概念化,完成对现实社会的改造。成形于这个时代的《易纬》就是在这个意义上,继《周易》的《经》、《传》之后,象数易学思想又一次具有里程碑意义的理论建构,由于其中融合了大量当时最先进的天文、气象等方面的知识成果,进而进一步拓展了人们沟通天人的视域,丰富了“象”和“数”的内涵,并使得观象运数的“推天道”的方法论重心从传统的、以“象”为关注焦点的卜筮模式转向更具有理性“逻辑”色彩的“数”的运筹上。然而,这样一个试图将“天道”与“人事”直接相对应,并把对应关系精确化、模式化,并进而达成某种共识的努力最终由于其理论结构的机械和繁琐而在实证过程中暴露出其理念预设的荒诞而导致失败。

(二)
春秋以降,夏、商、周三代旧有的政治体制和文化秩序分崩离析,与旧时代相应的以“天命”为核心的天道观也遭到怀疑和解构,一个出于人的理性思辨、具有形而上学意义的“道”作为宇宙的源起和本体被以老子为代表的道家首先提出。战国以后,“道”的概念为主要的诸子流派所吸收和发挥,具有自然意义的宇宙之“天”的观念也逐渐与“道”的概念相融合。战国后期至秦汉之交,天文、数学、音律、医学等学科的发展开拓了人们对世界和自身的认识,诸子百家在趋于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了一股“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的思潮,古老的阴阳五行思想与这些思潮相结合,渐渐发展成为一套在逻辑结构上显得相当系统、规整的理论体系。在这个理论体系,“道”的根本意义被归结于“天”之“道”即“天道”之中,所以“天道”就取代了原先的神性之“天”、“帝”而成为世界的最高主宰和最终依据。因此,对于“天道”的理解体现在实际操作的层面上就更多地依赖于对体征“天道”的自然变化规律的认识和把握。在这种观念支配下,原先用以探测神意的卜筮开始具备了理性的支持,天人之间的“交通”所需要的,新的具有共识基础的方法,即“月令”图式、卦气说等以阴阳五行、天人感应为结构基元和基本原理的新型占术应运而生。对于这类新占术,司马谈在《论六家要旨》中有较为辩证的看法:“夫阴阳、四时、八位、十二度、二十四节,各有教令。顺之者昌,逆之者不死则亡,未必然也。故曰:‘使人拘而多畏’。夫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此天道之大也。弗顺则无以为天下纲纪,故曰:‘四时之大顺,不可失也’”。从历史的角度看,这套新占术与过去的卜筮相比,在思想观念上有两种明显不同的特点:“其一,它的对象是物质性的宇宙,是对自然的物质显现作为解说,不再是卜筮中的人神对话。其二,新占术在占测过程中,偶然性大大减少。阴阳顺逆,五行生克及其中包含的数学、天文、律历学说,使得新占术更多地具有演算的性格,其结果也可能在现实中找不到占验,但结果的得出却是有公式可循的。这两种特征使得新占术成为一种‘人谋’,更多地摆脱了原始文化的特征,而抹上了人文色彩” 。随着这种新占术的话语霸权的建立,秦汉两季的卜筮文化也发生了重大的改变。一是从阴阳五行说繁衍出许多新的占术形式,这些占术形式倾向于用“数术”而非“卜筮”来概括,而阴阳五行思想则是各种占法的主要理论依据;二是传统的卜筮也开始转变形态,将阴阳五行纳入其新的结构形式之中。《史记?日者列传》中司马季主论卜筮之道有云:“分别天地之终始,日月星辰之纪,差次仁义之际,列吉凶之符”。褚少孙补《史记?龟策列传》,引龟策占卜之书《记》中取名龟之法,就分龟为北斗、南辰、五星、八风、二十八宿、日月、九州、玉等八种,又引卫平对宋元君之语及孔子之语,也均以阴阳刑德五行日辰之说言龟卜之道。
就易学本身的发展理路而言,《易传》虽然将占筮的形而上学哲理与新天道观结合在一起,完成了占法的筮理构建,但对指导实际操作的筮法而言,尚未形成一套体系化的新方法规程。汉代的象数易学正是从这一点入手,通过改变卦序结构,附会律历之学,在阴阳之气的基础上运演阴阳五行的结构变化以体现“一阴一阳”之易道(天道)。虽然以“一阴一阳”为道的基本内容已经作为了一种核心思想在《易传》中有了详细的阐述,但就《易传》中的这些相关内容而言,主要还是一种义理的概念性诠释,相应的象数结构显得还相当粗糙。秦汉以后,随着阴阳五行观念在获得长足发展的天文、历法、医学、气象等诸多学科领域内广泛的结构性应用,与这些学科有着密切关联的易学因此而获得了丰富的用于结构建设的资源。由于作为易学结构基元的易卦卦象符号与阴阳观念具有先天性的亲和力,从而使得阴阳观念有了一个可以符号化表征的形式系统。随着五行思想的融入,阴阳五行之学与易学通过这个形式系统的建构而更紧密地结合在一起,相得益彰。这种结合在汉代发展到了高峰,并使得阴阳五行与易学成为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在这一方面,孟、京易说的卦气理论成就和影响最为突出,具有开创性的意义。汉易的最主要成就,正是形成了一个以卦气说为核心的哲学体系和象数结构图式,它不仅在易学发展中起到承先启后的重要作用,而且对中国哲学史、学术思想史乃至文化史都有深远的影响。
卦气说最主要的特点是融天文历法、阴阳五行、人事灾异的占测为一体,形成了一个易学、占候之术、宇宙图景相统一的结构图式。形制初具的“卦气”说从文献记载来看,首见于西汉孟喜所著《孟氏章句》。孟氏之说的要义如《新唐书?历书》一行释“卦议”所云:“十二月卦出于孟氏章句,其说易本于气,而后以人事明之”。据此可以推知,孟氏卦气说的核心内容,是以阴阳之气的消长来解释《周易》,以《周易》卦象来解说一年节气的变化(即以六十四卦配四时、十二月、二十四节气、七十二候),并以此来推断人事的吉凶。
对于阴阳消长与四季寒暑变化的内在联系,汉代的相关认识已经相当细致周备,并在历法中有集中的体现。历法是与天地运行之道关系最为密切的一个专门的知识系统,在一个以阴阳五行为宇宙图式基本架构的时代里,历法数量化结构也必须得到阴阳五行的诠释。在历法与阴阳五行观念相互融合的过程中,历法的数量模式又为阴阳五行的数量化提供了最具合理性的借鉴蓝本。卦气说是融入了天文历法的一种新的象数理论形态,它将象数易学的两个立足点——卦象和蓍数的外延做了有效的扩展,使得“弥纶天地之道”的易道从观念上的凌空虚蹈落实在周期性天地运行过程的结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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