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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匠情挑-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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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看向一直把我藏在门后的斯特尔斯太太。
“你可以走了,斯特尔斯太太,”她非常和蔼地说道。“我知道你会对史密斯小姐好的。”她再次把目光投向我的眼睛。“你也许已经听说过,我是个孤儿,苏珊,和你一样。当我还是一个孩童的时候我来到布莱尔:那时我很小,没有人对我好。我不知该如何才能向你描述清楚,在那个时期里,斯特尔斯太太是如何让我体会到了母爱的含义。”(delta_ray注:好酸,我想puke,幸亏还没有吃饭。。。)
她微笑着偏过头去。斯特尔斯太太没有和她对视,但是脸有些许犯红,眼皮跳动了几下。我想我永远也无法将她与什么慈爱的母亲联系在一起;但是仆人们对主子们肯定是不一样的(delta_ray:阿谀谄媚),就像狗儿们喜欢欺负弱小同样道理。你就相信我说的吧!无论如何,斯特尔斯太太在那一刻里眨了一下眼,看起来似乎很心虚地样子;然后她离开了。莫德小姐再次微笑,把我带到一个硬靠背的,靠近火炉的沙发那儿。我们并肩坐着。她问我关于我这一路的情况—“我们还以为你丢了呢!”她说,所处的位置正好在我房间的背后。然后她又问了是否喜欢我的床,对早餐是否满意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你真的是从伦敦来的么?”她又问。自从我离开兰特街,所有人都问我这个问题—就好像我是骗人的一样!但是,这一次,她给我的感觉不一样:不是咄咄逼人,寻根问底,只是一种好奇而已—就好像伦敦对她来说有某种特殊意义,而非常渴望地听到关于伦敦的事情。
当然,我知道这是为了什么。(delta_ray:有钱的土包子…)
接下来她向我解释了我作为她女仆的职责:大概是这样的,就如同我以前已经知道的一样,坐在她的身边陪伴她,陪她到公园里散步,整理她的睡衣。
她看向地面,“你会发现我们这儿有自己的习惯和规矩。我想也许会有点麻烦,因为我们人手太少。我舅舅只喜欢看着我安安静静,整整齐齐。但是你,应该已经习惯伦敦的生活方式。”
我想起了戴蒂的发型,约翰的狗皮外套。“非常习惯,”我说。
“你上一个女主人,”她继续说道,“她人好么?我想她会嘲笑我的吧!”
她说着这话,脸依旧红的厉害,并且再次把目光转向我;我想到的是,“你的确是个傻鸟!”
但是我说的却是,爱丽丝女士—绅为我凭空捏造出来的所谓的女主人—非常的善良,不会嘲笑任何人,亦不会以貌取人。然后说莫德小姐看起来也是同样的人。我想,说这句话是明智的,因为听到这里,她用一种不同的眼光看着我,脸也不是那么红了,再次抓起我的手,说,“苏珊,你是个好女孩,我认为。”我说,“爱丽丝女士也一直这样认为,小姐。”
我想起了绅为我伪造的推荐信,现在该是时候拿出来了。我从口袋里掏出递给她,她打开,拿到窗口光亮处。在那里,她呆站了很久,然后诡异地对着我一笑;我的心跳瞬时加快,以为她觉察到了什么不对劲的地方。其实不然:我注意到她握着那封信的手在颤抖;我猜想她只是为我的优秀人格所震惊(delta_ray:信里胡吹海吹的),一时不知道说什么好了。
突然想到她没有母亲,我感到一阵难过。
“好了,”她说,把信揉成一团放进自己的口袋里,“爱丽丝女士的确对你的评价很高,我想你一定很不想离开她吧。”
“我的确感到非常的遗憾,小姐,”我说。“但是,你知道的,爱丽丝女士去了印度。我想在那里她会生活得更加幸福。’
她笑了。“你喜欢这儿灰蒙蒙的天空么?你知道的,这儿永远不会有阳光灿烂的日子,我舅舅设法挡住了阳光,因为强光会毁坏印刷品的。’
她很开心的笑了,露出了她的牙齿,小巧而洁白。我笑了,但却紧闭着嘴唇——因为我的牙是黄的,虽然我敢说不是那么的黄,但是和她的一对照,就会显得更黄了。
她说,“你知道我舅舅是个学者么,苏珊?”我说,“我听说过,小姐。”
“他有一个很大的图书馆,整个英格兰最大的。我想你很快就可以看见它了。”
“我相信那儿一定很棒,小姐。”
她又一次微笑。“你一定喜欢读书吧?”
我吞了一口唾沫。“读书,小姐?”她点点头,等待着我的回答。“不少,”最后我还是这样回答道。“我的意思是说,如果我能接触那么多的书籍文献,我相信我会的。其实我的意思是”——我咳了两声——“如果可能的话。”
她瞪大了眼睛。
“我指,我可以学。”我说。
她的眼睛瞪得更大了,然后表示质疑地发出一声短笑。“你在开玩笑吧,”她说。“你不是在说,你不识字吧?不会吧?一个字也不识?”她的微笑一半变成了皱眉。在她身边,有一个小书桌,桌面上有一本书。依旧是半微笑,半皱眉的神情,拿起那本书递给我,用一种非常和蔼的语气对我说,“我想你是在谦虚。给我读一段,别怕犯错。“
我接过那本,不发一言,全身冒汗。我打开一页,上面是密密麻麻的印刷体。我又翻到另一页,更糟。莫德正注视着我,我感觉就像有火在我脸上烧一般。可怕的沉默。我的脸开始发烫。搏一把吧,我想。
“我们的父亲,”我尝试着朗读,“什么艺术在天堂——”
后面的是什么我记不清了。我合上书,咬着嘴唇,眼睛看着门外。我非常难过地想,“完了,我们的计划泡汤了。她肯定不会想要一个既不能为她朗读,也不能写字的女仆!”我抬起眼看着她,说,
“我可以,而且我愿意学,小姐。我相信我能行的,而且不会需要太久——”
但是她摇着头,似乎若有所思。
“学习?”她说,走过来拿走那本书。“哦,不用,不用,我可不答应你这样干。不要读书!阿,苏珊,如果你是我舅舅的外甥女,一直呆在这个房子里,你就会知道那有多么讨厌了。实际是,你应该知道!”
她微笑,注视着我的眼睛,微笑,然后传了缓慢而沉重的钟声,八下,她的笑容退去了。
“现在,”她说,转过身,”我必须去见李先生了。当一点的钟声响起,我可以再次自由活动。”
她这样说让我感觉她是某个故事中的女孩。不是有很多这样的故事么,其中的女孩有着不可思议的舅舅——巫师,野兽,或者是某种无法理喻的东西?她继续说,
“一点整到我叔叔的房间来找我,苏珊。”
“好的,小姐,”我说。
她用一种悲伤的眼神环顾了四周。壁炉上有面镜子,她走到那里,用她那带着手套的手捂了一下自己的脸,然后整了整衣领。我看着她。她的短睡衣后面领口开得狠下,露出了腓骨。
她从镜子里注意到了我正在背后注视着她,于是我行了一个屈膝礼。
“我能走了么,小姐?”我问。
她踱了回来。“等一下,”她摇着手说,“能帮我整理一下房间么?”
然后她走到门口,停下了,说,
“我希望你能够在这儿过得开心,苏珊。”她的脸再次变得通红。当我注意到这一点,我感到双颊发凉。“我希望你的姨妈,在伦敦,不会太过于想念你。是姨妈吧,我想,就像瑞弗先生提到的?”她把目光投向地面。“当你见他的时候,瑞弗先生还好么?”
她有意将这个问题轻描淡写,好像这并不重要;其实我知道自信的男人也会采用同样的方式,将一个真正的先令扔在一堆假币之中,让所有的硬币看起来都好似诚实的。对她而言,瑞弗先生就是那个真先令,而我和我的年迈姨妈就是那堆假币!
我说,“他很好,小姐。并让我向您表示诚挚的问候。”
这是她已经打开那扇门,将自己半隐在门后。“真的么?”她问。
“真的,小姐”
她看着门板轻轻地说,“我想他是个好人。”
我想起绅歪坐在厨房的椅子里,将手伸到衬裙下面,说,可爱的婊子。
“我确信他是个好人,小姐,”我说。
然后,从房间的某个角落传来急促,带着几分淘气般清脆的闹钟声,“是我舅舅!”她喊道,眼神慌乱。她转身跑开,让门半开着。在她下楼的时候,我能听到她拖鞋发出的啪啪声以及楼梯的吱吱作响。
我呆站了一秒,走向门,用脚踢上它,走到火炉边暖了暖手。自从离开兰特街我还没有感到过温暖。我抬起头,透过刚才莫德照过的镜子,盯着自己的脸——盯着这张长着雀斑的脸以及我的牙齿。我还伸出舌头看了看。然后我搓着手咯咯地笑了:她真的和绅说的一样,完全爱上了他;那三千磅似乎已经进了我的腰包而且烙上了我的名字,而医生也已经站在了精神病院门口等着莫德呢。
这就是我在见到她之后所想的。
但是想到这些,我并不是那么的开心;那咯咯的笑声,我必须承认,也不是发自内心的。虽然我也不是特别清楚这是为什么。我猜想,这是阴郁造成的——因为这房子在她走后似乎变成从未有过的黑暗和寂静。壁炉里只有燃尽的灰,窗格摇动着发出吱吱的响声。我走到窗边。冷气袭人。虽然窗台上放着沙袋试图阻挡它们,但是并不起什么作用;所有的沙袋都湿了并且发霉了。我将我的手放到其中一个上面,手指很快就变成了绿色。我站立着,同时颤抖着,看着窗外的景色——如果这还能被称作景色的话,只有单调的草和树木。几只黑色的鸟儿从草地上琢起虫子。我在想哪个方向是通向伦敦的呢。
我非常想听到婴儿的哭声,或者是埃比斯先生姐姐的也行。我愿意支付五磅以换取一小包猪肉,或者一些假币,用来磨去光泽消磨时间。
接着我想到了其它的一些事情。莫德说过,把我的房间打扫一下;这里只有一个房间,我想这是她的工作室,所以其它地方应该还有一个房间,她的卧房。现在,这间屋子的的墙壁上镶满了黑色的橡木板,让人感到非常忧郁和沮丧,门非常完美地被包在门框里,不会被损坏。我仔细地,从我的所在地,让目光穿过墙壁,我看到了一个裂口,然后是一个门把;一扇门在我眼前展露无遗,凸凸的白色,就像日光。
这是通往她卧房的门,就像我原来猜测的;当然,这个房间还有另外一扇门,通向我的卧房,通向我昨晚偷听她呼吸声的地方。现在看来,那举动真的非常愚蠢,现在我已经看到了墙壁另一边的一切。只是一间普通的女士房间——不是特别宽敞,但也是足够宽敞了,弥漫着一种淡淡的香味,高高的四帐杆卧床,老式的遮篷。我不确信如果自己睡在这样一张床上是否会打喷嚏:我想那遮篷里一定有很多灰尘,死苍蝇和蜘蛛,因为它看起来至少有九十年没人动过了。床已经被稍稍整理过,不过上面还是散乱着一床被子——我把它折了起来放到枕头下面;有一两根落发,我拾起来扔到了壁炉里。女仆的工作真是琐碎阿。壁炉墙上是一面很棒的老式镜子,镶着灰色和银色的大理石。这旁边是一个老式的立式衣柜,雕刻着花和葡萄,黑漆漆的发亮。我敢说这位小姐从来没有用过这个衣柜,因为里面仅仅乱七八糟堆着六七件很薄的内衣,就已经让架子嘎吱作响了,还放着有一个装衬裙的篮子,这个篮子抵住了柜门,所以门只能虚掩着。看到这里,我再次为莫德没有母亲感到难过:否则她母亲肯定会让她扔了这些古董,而去买一些更时尚讲究的东西。
不过有一件事是在兰特上讨生活的人必须要知道的 – 如何打理贵重物品。我要整理那些袍子—它们都是又小又短又女孩的样式,拿出来抖抖,把它们好好的放进柜子里。然后我把一只鞋子压在一条衬裙上让它平整。在这之后,门自己关上了。这里一边是一个壁橱,令一边是一个梳妆台。上面放满了刷子还有瓶瓶罐罐,还有配的一套精美的抽屉。当然这都归我打理。我把抽屉打开,里面的放的满满的,全都是手套。比商店里的手套都多。最上面那个放的是白手套;中间放的是黑色真丝的;黄色软皮的就在最下面。
每一副手套的里面,靠近手腕的地方都用深红色的线绣了字,我想那应该是莫德的名字吧。其实吧,我挺想用剪刀和大头丁把这些字给弄掉。
当然,我是不会干这种事的,我只是把那些手套整齐的放好。我再一次巡视的整个房间,确认自己已经熟悉了所有地方。有一件事引起了我的好奇,是一个小木盒子,上面还镶了象牙,就放在她床边的小桌上。
盒子是锁上了的,我拿起来时它还发出了沉闷的咔吃声,就近的地方没有钥匙,我想她把它随身带着,说不定就在一串钥匙中。这锁是那种很简单的锁,其实逆只要有一个铁丝就可以很容易的打开了,不会比扔只蚌到水里让它打开壳更困难。我就用了一根她的发卡。
木盒挺顺利的打开了,里面衬有绒布。接口是银的,涂了油使它润滑。我不确定里面会放了什么—说不定是绅给她的东西,什么纪念品呀,情信呀,定情物啥的。但是打开一看,里面是一个袖珍人像,框在金像框里,还配了一条褪了色的绸带。那是一个漂亮的金发女郎。有一对慈爱的眼睛。她的打扮是20多年前的那种,像框也很老式了。她虽然长的不太像莫德,不过她应该是莫德的母亲。但是如果她是的话,莫德不把它带在身上而是锁在盒子里的做法倒是挺奇怪的。
我对这个疑惑了好久,看着这幅人像,翻看有什么记号之类的,直到那个像框在我手上都变暖了。突然间我听到了动静,由房子的某处传来的,我想那会是谁呢?但不管那是莫德,玛格丽特,或是斯泰尔斯太太进了房间,发现我站在打开的木盒边,手里还拿着那人像,我就完了。我忙吧东西放回去,用发卡把它重新锁上。那发卡我为了撬锁折过,我把它收在身上。我不想给莫德看到而联想到我是个小偷。
收拾完这些我就无所事事了,我站近了窗边。在11点的时候一个女仆拿了一个托盘进来。一看到那银质茶壶我就说:‘莫德小姐不在这儿’。但其实这茶是给我的。我尽量淑女的把茶喝进去,好让它喝久一点。我把托盘放下了,打算帮那女仆走一趟。当她们看到我把东西拿到厨房去的时候,那里的女孩们都盯着我看,厨子说话了:‘嗯,我从来都不会认为玛格丽特不够神出鬼没。你或许要去跟斯泰尔斯太太谈谈了。不过呢,你去跟菲小姐谈谈更好,她到是从来都不会骂人懒的。’
菲小姐是一个爱尔兰女仆,现在患上了猩红热。虽然对她自鸣得意不是啥好事,不过我也不想当啥好人。
我什么都没说。我想:‘你们不喜欢,莫德小姐还是喜欢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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