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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楼同人)雁归红楼 作者:林月初(起点大封推vip2014-11-18正文完结)-第2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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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苦日子呢,长长的头发太不方便,勾一下就得重梳头,麻烦的很。”吴均瑜端坐着不动,嘴里却不停歇,“还有,若是满大街的男人都是短发,只你一个是长发,最后只会惹得人笑话。这就跟洋人到我们这儿,我们会笑他们没长发一样。”
江五想了想,对书澈道:“娘子,去拿把剪子来,趁着还没开船,替我也剪了头发吧。”
书澈咬了咬嘴唇,看着吴均瑜慢慢成型的发型,一转身就真去拿剪刀去了。不一会苏珊和安娜都换好了衣裳,下了二楼来晒太阳,看见吴均瑜和雪雁在剪头发,而他们的侍卫站在后面一身的西装,忍不住两人一起笑了起来。
“你们还真的融入的很快啊,我还以为你们打死都不剪头发呢。”
苏珊说完,安娜笑道:“别小看他们两人,安吉拉连三成熟的牛排都敢吃呢。第一次见到她的时候,她拿了三成熟的牛排,我还小声提醒了她,结果她眼睛都不眨一下就吃下去了。”
苏珊大笑起来:“连我都不吃三成熟的,我消化不了。安吉拉你真行!”
没一会书澈拿了剪刀回来,燕儿也一起跟了出来,倒是笑嘻嘻站在一边看吴均瑜剪头发,一点也没说什么身体发肤受之父母的事儿。
吴均瑜剪完了,江五那边也剪了一半,只是书澈从没给人剪过头,哪里知道该怎么剪,弄得江五一头跟狗啃了似的。
安娜笑着上前接了剪刀,一边剪一边告诉书澈该怎么分布长短,才会看起来一致,不到十分钟就替江五剪好了。
雪雁看看吴均瑜再看看江五,捂脸无语了,这一比较,吴均瑜那边就像狗啃的了。
于是最后,吴均瑜的头发还是给安娜休整了一回,终于看起来像模像样了,两人拍干净身上的碎头发茬,船也刚好出发了。
海风中,甲板上的碎头发被越吹越远,好像象征着抛弃过去一样,随着海风落入海里,被船远远的抛在了后面。
海上的日子是很枯燥的,虽说吴均瑜的船队上有乐队,可也耐不住天天听,燕儿和书澈倒是玩的不亦乐乎,向安娜和苏珊请教西洋舞。
这个时候的社交舞,还不像以后的交际舞一样,是一男一女搂着跳的。而是背着手站成一排或者一列,不停的做出动作变换队形。其中会有手贴手,面对面的动作,这对燕儿和书澈来说,已经是很大的突破了。好在船上搭档的都是女人,所以两人还是没有太害羞。
雪雁是不喜欢这种舞蹈的,她要跳就跳大气的华尔兹,或者诱人的探戈也行。只是这种洋装里头有衬裙,不论哪一种都没法跳。
后来还是吴均瑜主动拉了雪雁进舞池,两人亲密的跳起了华尔兹,这才让雪雁忘掉了无聊。
每日除了消遣,雪雁也开始慢慢灌输西方的东西给书澈和燕儿,比如阿拉伯数字,罗马数字,以及日期的计算和时间的叫法。
现在这两个女佣已经可以很流利的辨认各种数字,也可以很准确的说出日期和时间了。
船又行驶了将近一个月,才渐渐看到对面的海岸线。只是雪雁知道,虽然看起来海岸线不远,但实际上要到达海边还得好几天的时间。
于是趁着这剩下的几天,雪雁开始布置工作,这回她只有两个女佣,她自己也得亲自上阵了。
正文、第四百章
“七月二十八日,星期三。
“今天我们终于到达了北美洲,看到码头我差点都哭了,这该死的北美洲实在太远了,难怪父亲没法回来接我。吴先生和吴太太下了船就先走了,父亲告诉我,吴先生其实是个男爵,在这里有他的封地。而吴家的封地特别漂亮,以后说不定我能有机会去看看。
“真羡慕吴太太的两个女佣,吴太太对她们真好。父亲的情况不是很好,如果我也能出去找个工作就好了。ps,回家的路上,父亲给我买了一只小狗,它真可爱。”
苏珊合上日记本,叹了口气看看窗外,外头的太阳有点大,天气干燥的很,好吧,这比伦敦好多了,可为什么她一点儿都开心不起来?
苏珊到的时候是早上,因为坐的是船,所以时差早在旅途中调整过来了。现在跟着父亲到了家,已经是下午了,她却无聊的快长毛了。她脚下小狗布鲁诺正嗅来嗅去的,看样子好像是想小便了。
“走,布鲁诺,散步去!”苏珊站起来打了个响指,带着小狗就往外走去。
苏珊的父亲落魄之后,跟着一个侯爵来了北美,在这里,苏珊的父亲是替侯爵管理玉米地的。玉米这个东西,大不列颠并没有见过,苏珊觉得样子怪怪的,但父亲说很好吃。管它的呢,她才不感兴趣。
苏珊想起在船上的快乐日子。想起那一家中国人,觉得才离开了一会儿,自己怎么就想念起他们来了。那些人真会玩。特别是男爵和男爵夫人,两人跳的舞自己从没见过,而那舞蹈又那么的动人心魄,看起来格外的优雅。
还有那两个女佣,明明一个已经结婚了,却看起来还是那么小小的,没结婚的那个。简直就是幼女。中国人真奇怪,怎么都长不大呢。就连男爵夫人。明明比自己大,都看起来那么稚嫩。
而此时此刻那个“稚嫩”的男爵夫人,正穿着女佣的工作服,边拖着地边抱怨呢。
“要死了。建那么大个房子,真当老娘打扫起来不累是不是!明明就没有几个人,弄这么大个庄园。还说来过好日子,结果给我累成狗。吴均瑜你可以的,晚上回来你等着跪搓衣板吧!”
书澈和燕儿在一边憋笑憋的肠子都快断了,燕儿颤抖着声音劝道:“太太休息会吧,许是太久没做了,这会儿就受不住了。有拖把,这么些房间我和澈儿姐姐做的完。”
雪雁一听恼了:“做得完?做完都天黑了。饭还吃不吃了。你们别管,等他回来我一定要找他算账。居然连佣人都没买,还敢建这么大的房子。招财也是的,留他在这儿干嘛的,不就是做准备的嘛?结果什么都没准备好,还得去现买。哎哟我的腰!”
书澈是再也忍不住了,大笑着上来给雪雁锤腰,燕儿也上来抢了拖把不让雪雁再干了。雪雁瞪着眼睛看了燕儿一眼。嘴巴却在指挥书澈:“好澈儿,再上面点。嗳就是那儿,对对。”
吴均瑜这房子建的确实有点儿大了,可他当初想的是,他手下的这些人都会住进来的。所以整栋房子,大大小小的房间加起来,足足有二十多间。二楼那八间全是给主人和客人住的,每一间都是大套房,高床软枕,带步入式衣橱,带单独的洗手间。马桶浴缸都是齐全的,还是从欧洲运过来的高档货。
而一楼的西边是厨房和佣人房,总共八间佣人房,每一间都是小套房,里头的空间小很多,但也有10多平米一间了,每个房间也是有单独盥洗室的。
一楼的东边,除了待客大厅,还分了娱乐室,书房,起居室,和一个露天阳台。露天阳台可以用作开bbq聚会,位置非常大,当然在院子里头,还有一个大大的游泳池,这是吴均瑜坚持的,当然雪雁也眼红了很久。
庄园的面积很大,当然不止一个房子这么点。房子方圆二百里都是吴均瑜的地盘。这里也有印第安人,但因为招财处理的很好,暂时还没有和印第安人发生冲突。
因为这里盛产玉米,所以吴家的庄园不可缺少的也有一块玉米地,剩下的,除了一片橡胶园,就再没有其他的规划了。因为要等吴均瑜来了之后才弄,招财可没有这个权利。
而因为橡胶园和玉米园有点大,怕当地人过来偷东西,招财还派人在那附近建了几个小别墅。跟着吴均瑜过来的这些人,就干脆住到了小别墅里去,让他们住庄园,他们还真不习惯。
雪雁这头被累得半死不活,吴均瑜那头也是汗流浃背。说实话,不是热的,是吓的。他有预感,自己回去一定会被老婆骂得半死。该死的招财,自己到了庄园以后也是吓了一跳。但这也怪不了招财,他一个人看着宅子,又不敢随便请佣人,加上若是真的准备了太多的食物,吃不完还是得浪费。
要怪也只能怪通信太不方便了,导致他一回到庄园就丢了面子,吴均瑜觉得这件事以后可能会被雪雁当做把柄笑话自己很久,无奈只得受着了。
到了镇上,正巧遇到弗兰克带着太太出来逛街,隔着远远的,弗兰克朝吴均瑜举了举帽子。吴均瑜示意招财停车,也举了举帽子:“你好啊,老朋友,真巧,快告诉我哪儿有市场。”
弗兰克大笑带着安娜走了过去:“怎么,刚到的第一天就丢下你的妻子跑来买菜?你家难不成没有存粮?”
招财一听这话简直想跪了,我说弗大爷你能不能哪壶不开提哪壶啊?
吴均瑜也不隐瞒,点点头道:“家里什么都没有,吓了我一跳。我们家只带了两个女佣过来,连帮佣都没有呢。如果有帮佣,还得请你介绍一下,最好是诚实能干的,我需要四个帮佣,一个厨娘,还有两个伙夫加一个马车夫。哦对了,有园丁的话,最好再来一个园丁。”
弗兰克倒是好奇的往车上看了看,问吴均瑜:“听安娜说你们家有个保镖,怎么没看到?”
吴均瑜无语了,能不能直接回答他的问题,问这么多乱七八糟的干啥,老婆还在家等着呢。“保镖自然得留在家里保护女眷,我一个大男人,要保镖做什么。”
倒是安娜在一旁解了围:“弗兰克,你的老毛病又犯了,凯文正着急着请人呢,你怎么总是岔开话题。”
弗兰克拿手杖敲了敲脑门:“看我,真是的,怎么总是这样。那边有个中介所,你把条件留下,他们会帮你寻找可靠的人。市场还要再往下走,快去吧,再晚了就收摊了。”
吴均瑜举了举帽子算是告别,招财再一次发动了马车。这里的马车可跟中国的不同,这里的马车是敞开的,座位前后各一边一排对着排列,车门在左右两边。
当吴均瑜直接去了中介所,然后让招财先去市场:“你赶紧把东西买了送回去,再来接我。路上别开小差,当心太太罚你。”
招财缩了缩脖子忙道:“不敢。”然后驾着车就走了。
吴均瑜进了中介所,把自己的要求一说,又报了职位,中介所的人一听来了大买卖,立刻就来了精神。
“先生,您要的人,现在可以马上送两个帮佣过去,请问是哪个地方?”
吴均瑜笑了笑:“既然这样,请送两个到吴林庄园去。”
“wuling庄园是吗?”因为中文的读音有些拗口,所以那人还确认了一下。
“没错,请尽快吧。”吴均瑜说完,推门出去,看了看外头。
小镇是他走以后才建成的,这里的人住的都比较分散,由于不好贸易,才开辟了这样的一个小镇,有头有脸的人,是不会住在小镇里的,他们都有自己的庄园。所以这镇上的人,其实大部分都是跟着商队来北美讨生活,或者直接就是商队的人留了下来。
因为周围都是领主,所以小镇的治安也不敢太差,自动自发的由周边的领主出钱建了一个治安官的办公室。这个时候可没有牛仔,也没有什么西部枪手的,所以镇子还算安静。只是偶尔几个小店能听到音乐声。
这个时候还没有留声机,有音乐说明有乐队,吴均瑜摸了摸下巴考虑了一下,自己要不要也养个乐队来玩玩,好像还挺有意思的,发展娱乐业说不定蛮不错的。
反正现在百废待兴的时期,大家伙除了开荒肯定很闷,自己要是千篇一律的跟着人淘金或是开橡胶园,发展工业,那岂不是竞争很大?
若是能把这些有钱人的钱赚过来……吴均瑜想到这里摸着下巴嘿嘿的笑了,有戏!
才想到这里,招财那头驾着装满食物的马车飞一样的冲了过去,吴均瑜赶紧抓着帽子在后头追了上去:“招财,等等我,等等我你个臭小子!”
马车越跑越远,把吴均瑜可怜兮兮的留在了后头。
正文、第四百零一章
从第二天开始,中介所就陆陆续续的往吴林山庄送人来了,昨天已经临时送来了两个帮佣,雪雁跟她们签订了合同之后,就让人在山庄住下。而今天又送来了一个厨娘和两个伙夫。伙夫可不是厨子,是帮忙打下手的人,负责劈柴烧火切菜之类的工作。
在吴林山庄的旁边,坐车一个小时左右,就是另一个男爵——让…杜凡男爵的领地。杜凡男爵的土地比吴均瑜的要小很多,即便如此他也没有嫉妒,毕竟每家的经济情况不同。反而让他起了结交吴家的心思,于是在第二天就来拜访了。
让…杜凡的家族再往上,并不是纯血统的大不列颠人,他家再往上四代,是来自法兰西的,因此杜凡家的庄园,种的和别人不同,竟然全种的是葡萄。而让本人从小跟着祖父,学会了一手酿酒的好手艺。
这回他来拜访邻居,带的就是他自己家酿出来的葡萄酒,和一大筐新鲜的葡萄。
西方人是很喜欢拜访邻居的,特别是在好奇了很久以后,终于能看到主人了,所以就迫不及待的来了。而中国人的习惯则是先送个拜帖,再上门,这一下让书澈和燕儿有些慌张。雪雁却老神在在的,一点不惊讶。
吴均瑜今天又不在家,不知上哪儿“野”去了。雪雁作为女主人,换了一身淑女装,然后出门迎接客人。
让…杜凡第一次见到东方女性。惊讶的捂住胸口直呼:“太迷人了。”
雪雁微微一笑,伸手出去让对方行了个吻手礼,然后请对方进来坐。书澈和燕儿赶紧去泡茶。端点心。而杜凡男爵一进起居室就诧异的看了看四周的布置,转头对雪雁道:“夫人,您这里居然跟我们一样的装潢,我还以为会是东方的布置呢。我的祖父曾经买到过一匹中国的布料,那简直是巧夺天工,听说是工人用手工一针一针缝上去的。”
雪雁掩嘴一笑,让燕儿去拿了一匹苏绣过来。杜凡男爵看到料子。差点把杯子掉地上了,连忙伸手接了过来。仔仔细细的打量。
“哦上帝,这真是太美了,多么华丽的颜色,多么复杂的花纹。这一定是皇室才能享用的东西!”
雪雁掩嘴笑道:“男爵要是喜欢。就送给你了。我在家时常穿这个,已经不稀罕了。您说的没错,这个是挺贵重的,但还不至于是给皇室穿的。皇室大多穿金黄色的衣服,上头的花案以龙为图形,而且是用金丝绣成的。”
杜凡听得都愣住了,居然坐在那里一个上午,就为了听雪雁说东方的习俗。听完之后,杜凡拍着大腿很是懊恼:“当时有人劝我去中国。我还犹豫了一下,选了北美。现在真是后悔莫及,早知道。我便去中国了。多么神秘的民族,居然用金丝来做衣服。”
杜凡懊恼完了,又对中式点心生出了兴趣,吃了一番下来,杜凡突然提议道:“这些食物实在太美味了,若是男爵夫人能好心将这些食物让所有人都能吃到。想必他们一定会非常的喜欢。现在北美没有什么可吃的食物,大多以玉米和土豆为主。像这种白白软软的点心,我还是第一次见到呢。”
雪雁笑道:“那是蜜糕,用的材料,是东方的大米和蜂蜜。其实做起来算是简单,但材料难得。这还是我们途中没吃完的材料做的,吃了这些就再没有了。”
杜凡直道可惜,此时时间已经到了中午12点,吴均瑜打外头回来,滚的一身泥。就连跟在后头的江五和进宝,也是一身脏兮兮的。
“咦?让?你怎么在这儿?”吴均瑜是认得杜凡男爵的,当初圈地时,两人可是见过面的。只是没想到,自己一回来,杜凡就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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