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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机变-第10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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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还是生?
──当然……是,不死!
对于男人,女人如衣衫,衣衫多的是,这一件脏了、破了,再换另一件。命,却只有一条,拼没了就真没了。所谓的英雄,就是惟我独尊,所谓的智慧就是明哲保身。
活下去,说不定可以成为比尔·盖茨第二、成为高级官员、成为影视明星……总之只要活着,这都是可能的。而一旦死了,就都成为不可能的。
死?还是,活着?
当然要活着。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是古训。而且为一个女人去死,这是最男人受世人嘲笑的、最没出息的一种死法。
男人,就应该是俊杰!什么叫俊杰?识时务者!
──文室当初,肯定也已经晋身为“俊杰”中的一个。
可他若是成为俊杰,龙琪呢?她会怎么办?
龙琪这时慢慢地说:“他没走……”
水玲珑的眉毛挑了挑,走是正常的,不走……倒觉得有些奇怪了。
龙琪说:“因为我……我没有等到他走,因为有些结果你最好不要看到。人性是脆弱的,我们输不起。”
是的,有些事,你最好不要看到,人性出丑,一出就是百出。何苦让你的眼睛,看到人世最大的伤心?
龙琪说话的语气很平淡,但水玲珑可以听出来,在那一刻,龙琪她也在思考──我是做一个小女人“温顺”地死去,还是做一个大女人“倔强”地活着?
这个选择将决定她日后的生活态度。
这里不妨先做一个设想,如果她当时屈辱地服从了命运……那文室将会怎么对她?
其实这个问题根本就是多余的,历史上好多例子都在那儿摆着呢!──西施哪儿去了?貂婵哪儿去了?前者被沉入西湖,后者只能化做一阵轻风……她们都是被男人利用被男人玷污最后又被男人像破袜子一样甩掉!
男人是从来都不愿意为女人负责。
当然,如果你还够美好的话,比如豆蔻青春,或是有利可图……男人还是愿意负点儿责的。否则,没门儿。不信?不信你出点事试试。也不用出什么大事,只要……人老珠黄失业毁容,看有谁还会在你身边跟你谈爱情、谈浪漫、谈责任、谈……
你可以试试。但你千万不要抱怨。怨天尤人者,是因为希望太足。而不怀希望者,则永远不会失望。
不要对哪个人抱有希望,本来就没有谁能指望的上,靠自己吧!
自己努力,剩下的,由老天作主。
龙琪淡淡地说:“当时文室正捧着一面镜子,是我父亲送给我们的。我拿过他手里的镜子,往旁边的墙上一磕,镜子碎了,我挑了一块特别尖利的,问:你们谁是头儿?一个高大的男人站了出来。好,我冲他脖子上一划,划出一道白痕,血粒一颗一颗地渗出来,我问他:摸摸你的脑袋,还在脖子上吗?他吓傻了,他身边那个还比较清醒,要扑过来,我把那块沾血的玻璃向前一送,很轻易地就扎进他的肚子……再拔出来,血,自来水一样往下淌,有一股洒在我脚面上,热烘烘的,那是刚从人腔子里流出来的,带着人体的温度。场面变得安静。静止了几秒后,有一个人又冲过来,我将手中那块玻璃一甩,削掉了他半只耳朵,血顺着他的脖子往下滴嗒,夜色中,血的颜色是紫的,深紫色。后面有人又扑过来,我一脚一踢出去,他就上了墙,但没翻过去,掉下来,砸到他同伴身上,只听一阵骨骼的断裂声,有人在呻吟……轻轻地,压抑着。那一刻,很安静,真的,我可以他们的心跳,如擂鼓一样。沉默了好久,我说:你们是不是还等着付医药费?冷场了几分钟后,那些人突然全跑光了。”
龙琪的语气平静而淡漠,她展开的是一幅画,一个清冷的巷子里,一群人在夜色中对峙着,无声无息,只有一股浓浓的血腥味,在软软的风中,被送得很远、很远……
水玲珑听得很刺激,“那……后来?”
“后来我们那一整片居民区,再也没有出过类似劫财劫色的事情。”龙琪淡淡地说。
──想好好地做一个好人,你就一定要比坏人更狠。她的体会,大概就是从那时得来的。
水玲珑想了想说:“我是问你跟文室的关系……”
“从那天开始,文室就开始躲我。见我就像见了鬼一样。”
水玲珑叹息,文室他并不是在躲龙琪,而是在回避他自己的内心。男人都想做英雄,他们最钟爱的一句话就是──男人征服世界。可有几个男人能做到这一点?往往在寻常日子中的一点点的小麻烦,就可以让男人看到自己的无能为力。对一个男人,无能比无情更可悲。或者说,因为无能,只好无情。宁肯装做无情。──给不出的,就装做不想给。
“那你呢,你责怪他吗?”女人要是对男人多了一分轻视,那就彻底完了。
龙琪摇头,“挟泰山以超北海,非不为也乃不能也。”
龙琪的清醒的,所以她对文室是理解的。她认为他是无可指责的。因为文室在那一刻,他比谁都要痛苦。
“那如果,你要是那天打不过那些流氓呢?”水玲珑问了个残酷的问题。──如果别人帮不到你,你又解决不了呢?
“如果杀不了别人,我就杀掉自己!”
鱼死网破,玉石俱焚!水玲珑被这话刺激得打了个冷战。──如果你被人抽了两个嘴巴,你还要舔对方的手吗?不,去把他的指头咬下来!
龙琪就是这种人,你敢跟我呲牙,我就吃了你!吃不了你,就同归于尽。
怪不得,有人愿意为她去死。水玲珑默默地想着。
“对了,那个家伙还敢搔扰你吗?”龙琪不想再提往事了。
“自从那天收到那人血馒头,他就对我恭恭敬敬的。前两天还托人给我送了两包燕窝,说是能美容。”水玲珑看着龙琪,小心翼翼地问,“你那……是什么血?”
龙琪笑了笑,“哪儿是血,是蕃茄酱。”
水玲珑也笑了,“真有你的。”
“那是他自己心里有鬼,也不知做过多少亏心事。半夜一敲门,就给唬住了。”
“对了,那两包燕窝挺好的,给你点儿?”
“我可不吃那东西,把燕子窝给吃了,燕子一家老小住哪儿?真够缺德的。”
“这个窝没了,燕子们不会再垒一窝?”
“胡说,我把你家砸了抢了再烧了,你乐意?”
水玲珑想了想,“得,我也不吃了。积点儿德吧。”
“算了,你还是吃吧,现在的燕窝,全是假的。连燕子都快没了,谁垒窝给你呀。”
水玲珑笑了,“那我更不能吃了。”
龙琪微笑,看着对方,“玲珑,你……还是嫁不出去?”
水玲珑据说是出了名的官场结婚狂,她有地位有钱,就缺一个温暖的家和爱她的男人,可是,她的“出身“,受到了自命为良家妇女的女人们最激烈的声讨,所以一般的自认为是正经的男人都对她避之不及。
她苦笑,“什么结婚狂?那全是有人给我瞎编的。”
“这么说,追你的人还不少喽?”
水玲珑叹了口气,“别以为男人多有气节,贪财好色是他们的本性,这两样,我都具备。我还愁嫁不出去吗?”
“那你叹什么气呀?”
“只奔着财与色来的,你愿意呀?”
龙琪轻轻地说:“出国吧,换一种环境,找个老外,生个聪明漂亮的混血儿。”
水玲珑语气坚决,“我不想嫁给外国人,我不崇洋媚外。”
“不是崇洋媚外,换一个环境,你会轻松一点。”
水玲珑听声辨音的功夫是一流的,“你不也想走吧?”
“我很累。”龙琪说。
“那……马上要来的这个年轻人呢?”水玲珑很自然地切换了话题。
龙琪说:“他该来了。”
很显然,她不想说关于即将到来的方晓飞的任何事。
方晓飞站在高干疗养院的红墙外,墙不高,迤逦曲折,上面爬满碧绿的藤蔓,翠叶森森。这里,他听说过,却没来过。这不是他来的地方。
这世上,人跟人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你去得,有些地方,你永远也去不得。
方晓飞站在高干疗养院的红墙外,墙不高,迤逦曲折,上面爬满碧绿的藤蔓,翠叶森森。这里,他听说过,却没来过。这不是他来的地方。
这世上,人跟人是不一样的。有些地方你去得,有些地方,你永远也去不得。
他略想了一下,走大门是不可取的,只好……墙边栽着一排梧桐,他向上一跃,攀着树枝就跳过了墙。里面很安静,古色古香的房屋建筑在夜色中绵绵延伸,这要一家一家找起来,很费事的。
对呀,我可以先找到水玲珑,她是关键。方晓飞四下里一看,看到一处有灯光的二层楼,他走进去,果然是水玲珑。她面前的桌子摆着一套精致的茶具,正独斟独饮。
“小伙子,从哪儿来呀?”她看到方晓飞进来,温婉地一笑,轻轻地问道。
“你是水玲珑水处长吗?”方晓飞单刀直入。
“我是。”水玲珑盯着面前这个年轻人,嗯,长得不坏,眉目俊朗,更难得是有股英气。看上去颇有种鹤立鸡群的味道。
“龙琪呢?我找她。”
水玲珑未语先笑,“我不明白你在问什么。”
方晓飞拔出枪,指住水玲珑的脑门,“那你该明白这是什么!”
“这是枪。”水玲珑说着,轻轻地把枪管移开。她也是混出来的人。
“枪会走火的……”方晓飞一个字一个字地说着,枪口火光一闪,只听“扑”一声,子弹擦过水玲珑的耳朵,划掉了她的耳环,她的耳垂有血珠滴下……
水玲珑没想到对方真的敢开枪,耳垂上火辣辣的痛楚及一颗一颗往下滴嗒的热血,让她的心都窒息了,对方的眼神,冰冷铁硬,十分可怕,这种人是不达到目不罢休的。一种恐惧,从灵魂深处泛滥起来──这个年轻人到底是敌是友?从龙琪的语气及眼神来看,她与这人交情颇深,但男女之间的那点感情,实在脆弱得不堪一击!
不能轻信男人。这些家伙们不可靠。高情大义话是他们说的,龌龊烂污事也是他们做的。人前一套,人后一套,两面三刀,刀刀指你要害。
水玲珑是吃过男人亏的。
她盯着方晓飞,如果这个家伙是敌人,那我,无论如何也要挡住。
她镇定了好几分钟,她没有龙琪那副天胆,天塌下来都能冷静、冷漠、冷酷。但她有后天的磨练,她知道人在某些时候是不可以下软蛋的。你一软,对方就更硬了。
她慢慢站了起来,死死地盯着方晓飞的眼睛,撕开外衣,把他的枪放在自己胸口,“打进去,想找龙琪,就先射穿我的身体。”
方晓飞看着她,扣动了扳机……
水玲珑的脸都变色了,但一动没动。──活不起,至少死得起。
枪膛却是空的,没子弹。方晓飞看着这个倔强的女人和她倔强的眼神,突然叹了口气,为她拢好衣服,轻轻地说:“我替龙琪谢谢你,她有你这样的朋友,真是一种求都求不来的福气。”
他的表情很温柔、很生动,水玲珑在这一瞬间有些被打动了,她阅人无数,知道什么样的眼神是真的,什么是假的。沉默片刻后,“跟我来吧。”
“我给你包一下伤。”
水玲珑笑一笑,拿出块创可贴,方晓飞接过来,为她贴在耳垂上,动作很柔很轻。
“对不起。”他说。
“没什么,既然这个时候能在这个地方遇上,那就是自己人了。我只是想不到,你会真的开枪。你这个警察也做得真够出格的。”水玲珑说。
“我只是想快点见到她,看到她没事。对不起……”方晓飞再一次说。
“不用抱歉,谁都不愿意被出卖。尤其是现在。更得防着。”水玲珑意味深长地。她笑了笑,“而且我喜欢这种认识的方式,先小人后君子。我跟龙老板也是这么搭上的。这就叫不打不相识。”
方晓飞看着对方笑容,听着她爽快的话,想,人说风尘出侠女,这话很有些道理。
“请!”水玲珑前边带路。
这个地方修建得颇有古意,他俩在亭台楼阁间绕来绕去,方晓飞都有点头晕,“喂,水部长,你能不能快点。”
“瞧你那猴急相,是不是很喜欢我们龙老板啊!” 是个随和大度的女人,已经不计较方晓飞刚才对她的“冒犯”。
“是,”方晓飞毫不隐瞒,想了想又补充道,“她就是我心脏上的大动脉。”
“说这么酸。”水玲珑开玩笑地摆了摆手,“那,搞到手没有?”
“你怎么说话这么俗,什么叫搞到手……”方晓飞听着不太顺耳。
水玲珑笑了,这个小伙子分明还没开窍呢。想逗逗他,就说:“喂,知道嘛,你的嘴唇很性感。”
方晓飞闻言吓了一跳,赶快捂住自己的嘴,“不会吧,哪有?!”
水玲珑微笑,“行了别捂了,我可不稀罕,除非你的牙齿是钻石的,嘴唇是白金的。说实在话,我只喜欢钱。”
方晓飞不好意思地松开手,“不是,这个……没人这么说过我。我是警察,跟那什么性感扯得上吗?”
水玲珑听他这一说,觉得这个小伙子挺有意思的,又进一步说,“你没听清我的话,我的意思是──嘴巴有时候不光是用来说话和吃饭的……”
方晓飞这回算是听明白了,脸一下憋得通红,但还嘴硬,“这我知道。”
“那你敢吗?”水玲珑问得促狭。
“这……”方晓飞想了想,“我急什么呀!”
水玲珑笑了,同时也知道龙琪为什么会喜欢这个年轻人了,这家伙很容易脸红,这年头会脸红的男人已经不多了。谁说喜欢一个人没有理由?理由就在,只是我们看不到或者根本不愿承认而已。
“喂,你跟她怎么勾搭上的?”她问。
“什么叫‘勾搭’上的,越说越粗了!”方晓飞抗议。
“你算了吧,现在的警察都是土匪,跟你们这号麻袋片子还绣什么细纹儿!”
方晓飞笑了,照实回答,“也没什么,我跟她就是……见钟情。”
“哟,看了一眼就勾上了?”水玲珑笑起来,“这么说,你还长了一双桃花眼呢!”
“你就别说了,嘴唇是性感的,眼睛是桃花的,再说下去我这个刑警队长都够格去夜总会坐台了。”话刚出口,方晓飞突然意识到在水玲珑面前说这句十分不妥,正想个法子挽救一下,水玲珑却笑了。
“没什么,别替我过敏。这些年被人说的我心上都长了茧子,早不在乎了。”
方晓飞就着夜色中看看了这位传奇女性,发觉她果然妩媚袅娜,情致嫣然,而且……活像一个人,就是那个“贾亚男”。说不定她就是。但他没说出来。
“干吗这么贼溜溜地看我,不是对我有意思吧?”水玲珑微笑。
方晓飞赶快说:“不是不是!”
“干吗拒绝得这么快,让人真是伤心。唉,看来我真的是没人要了,不过没法子,坐台小姐本来在人们心里就不是什么好东西。”水玲珑在自己人面前从不隐讳自己的出身。
方晓飞闻言,看着她,认真地说:“你是个很值得男人喜欢的女人,但那个男人不应该是我。你会找到你的真爱的。”
水玲珑被他说的心里暖烘烘的,虽然在她身边围绕的男人无数,可鲜有能真正欣赏她的,而方晓飞的这话则肯定了她的价值。所以她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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