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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本-夺取神格-第2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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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的领域即便形成一个神职,这个道理,每一个神明都懂,但要想形成一个比较合理。比较完善,比较强大的神职,就需要一种对规则的判断和理解了。
打个比方,你拥有两个领域,水元素领域与火元素领域,按照一般人的想法,可能会觉得两个神职很强大,而采取两个领域形成两个神职地做法,即为水元素之神与火元素之神。
实际上。这种选择是一种极错误的误区,理由有两个。第一,作为一位新神,绝没有可能拥有足够的信仰之力来支撑两个神职,在多数情况下,两个神职需要神格2的实力来支撑。
第二,这两个神职具有相对的负向性,简单的来说,就是水元素与火元素之间原本就拥有不可卸载的仇恨,而作为事物本质的体现--规则上来说,就是规则之间有相冲突的地方。归纳到神职上就是两个神职会相互冲突。虽然强大神力有足够地知识来解决这两个神职之间的冲突,但我们要记住,新神并不是强大神力,在他解决这个问题之间,他就可能因为神职之间地冲突而直接陨落了。这种情况并不是唯一的。已经有不少的神明因为这个而陨落了。
当然最后还有一个不是理由的理由,有更好组成神职的方法何必选择这种以后可能让自己陨落的方式呢?
至少。将支撑两个神职的信仰之力用在一个神职上,无疑会让一个神职更加强大。
当然,在阿雷多神系之中,雷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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