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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代佳佞-第10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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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明白这滕王阁顶上的夜风,有什么好吹的?而这两个目前风头正劲的少年俊彦,日日夜夜的厮混,也还没够么?何况两个人的谈话,也没有什么想象中的你侬我侬、打情骂俏;反而更像是风花雪月,聊来聊去尽是些什么“疏星”、“渔火”、“繁露”、“江城”之类的,完全不适合两个人的武将身份,倒像是那些酸儒腐仕、文官词客了。
不过有的时候两个人涉及秘辛的一些对话,还是能够引起郑石的兴趣。
“楚小……侯爷,”谢聆春斜倚翠瓦檐头,懒懒笑道,“我怀疑你本来就是王子安的仰慕者;不然……怎么连家里的亭轩侍女,名字上都用了他的词句?”
楚歌正乜斜着身子靠在谢聆春的腿上,举着那只陶斝照月,听见他问,便醉意恍惚地一笑,低声诵道:“王郎健笔夸翘楚。到如今,落霞孤鹜,竞传佳句。”
她没有正面回答问题,只是吟了这句辛弃疾《贺新郎·赋滕王阁》中的句子,说的正是当年王勃旧事。对于楚歌而言,喜欢腾王阁,自然有很大原因是因为这篇洋洋洒洒的《腾王阁序》。不过若要问侯府中的亭轩侍女名字,她也只能说,“佩玉轩”、“鸣鸾苑”等处的命名,典故果然是出自这里;但能够肯定并不是“小侯爷”所为,毕竟这些名字已经存在很久了。
从那个神秘人出现之后,她已经能拥有小侯爷的记忆片段,但多数时候飘渺难懂,又常常和她自己原本的记忆重合,分不清真假正伪了。
谢聆春听她这样说,点头一叹,笑道:“小侯爷提起这句,果然应景,当浮一大白!”
说着,两人各自饮了,他却忽然坐正了身子,抱膝吟唱道:“高阁临江渚,访层城,空余旧迹,暗然怀古。画栋珠帘当日事,不见朝云暮雨。但遣意西山南浦。天宇修眉浮新绿,映悠悠潭影长如故。空有恨,奈何许!王郎健笔夸翘楚。到如今,落霞孤鹜,竞传佳句。物换星移知几度?梦想珠帘歌舞。为徙倚,阑干凝伫。目断平芜苍波晚,快江风一瞬澄襟暑。谁共饮?有诗侣。”
谢聆春唱的这一段,就是辛弃疾的整首词,诗中苍茫豪迈之情,被他演绎得淋漓尽致,虽然他故意在“朝云暮雨”、“诗侣”等词上加重了语气,但依旧没有影响到整首词的意境表达。
而楚歌也早端端正正坐好,捧着腮在那里听他唱。她本是不懂这些音律上的东西,但只觉得歌声低浑,竟似将那词中,这心中,一点伤怀悲茫的情怀,尽数地掏了出来,萦绕牵绊在五脏六腑之间,挥之不去。当这等时候,哪里还有心思去管他歌中是否有什么调笑的意味?只痴痴地凝视着谢聆春,一径儿发呆。
谢聆春戏园子里红透的角色,自然看得出楚歌那痴迷一样的神情所为何来,心中也不由得柔柔一动;索性拉了楚歌的手,教她打着拍子,自己却又捡着历来吟诵滕王阁的诗词唱了几首,这次,却是苍迈激越的居多,别一番情思,一样的扣人心弦;楚歌听了,只觉得满耳的杀伐豪气,英雄壮志,仿佛回到了那日的落日城头,看着武青如天神般勇武护卫隆兴时,心中涌动的热血和感动;又仿佛,登高一瞰,俯览群山,天下俱在手中的豪情傲气——所谓醉卧美人膝,醒掌天下权,古来多少豪杰,千载记风流……
其实当此时刻,不仅是楚歌,就是一边旁听的郑石、楼下的血衣卫官员,也都渐渐惑于铿锵曲韵之间,心潮澎湃而无法自拔,无不暗叹谢公子曾经当红梨园,竟是名不虚传。
就这样两个人断断续续一个唱一个听,不知不觉月已西斜,寒江潮落。期间谢聆春遣人去替楚歌拿了大衣裳来裹了,依旧不走,也不顾更深露重,只在楼头闲话。一直打熬到了清晨时分,看了日出江花,水天一色;又看着隆兴府城头兵士换了岗,这才恋恋不舍又无可奈何地攀下檐头,在郑石的协助下,离开了滕王阁。
“真的就走么?”
“就走。”
谢聆春回答完毕,抬头看看近在眼前的章江门,醉态酣然地笑了笑,甩开搀扶着他的血衣卫官员,对着四周簇拥着的黑狼卫、血衣卫,还有章江门上众多兵士,团团作了个揖,又深深看了楚歌一眼,这才轻展罗袖,慢舒歌喉,以贵妃醉酒般的娇柔姿态,唱了一支折子戏里的小段,【仙吕】【端正好】:“有意送君行,无计留君住,怕的是君别后有梦无书。一尊酒尽白日出,独揾翠袖泪如珠。且带朝华践长途,情惨切意踌躇,君则切记奴好处!”
据传,当时凡看到谢都指挥使那样一舞一歌的人,莫不潸然泪下,竟是全忘记了他那样恐怖的身份,只觉得面对的,是一个将与夫君分别的娇滴滴的美娇娥……
之后,章江门开,楚歌回,而谢聆春,却独自上了等候在江边的小船,顺水东去,回京复命
正文 第六十章 绣帕
当天午后,继谢聆春离开之后,楚歌一行人,也踏上了北去的征程。
不过不同的是,楚歌离开隆兴府,是异常的隆重,江西官员,三教九流,都来江边送行。而钦差大人孙公公,更是和楚歌一起,乘舟去见武青。
代镇南军都督何长安,执住楚歌的手,依依切切,“小侯爷这就走了么?咱哥儿两个才谈得投机,还有好多问题要向小侯爷请教呢……路上千万要小心,有武将军的三百亲卫在,安全自然无虞,我说的是要小心自己的身子,不要过于劳累了,冷热都要注意……你说你病还没有好利索,为什么这么急着就要走呢?”
楚歌有些好笑,才知道这个武将,居然也有这样婆妈的一面。只得一一应了,又解释了一番不得不走的原因,承诺以后会经常联络;这才哄得何长安略停了啰嗦,说起正事来。
其实正事,主要是楚歌早间塞给何长安的面值二十万两银票究竟如何用。虽然楚歌已经说明,是要补上隆兴府那批发给兵士赏银的缺口,但两个人彼此都明白,其实那笔钱,是绝对不用还的了。
早先是何长安打算弃城,用了这笔钱自然不用还;现在是皇帝陛下大张旗鼓支持他们“造反”,更加没人敢同他们提那笔钱的问题,何况银子是实实在在用在了守城上头,更是理由充分,至少目前不会有文官不长眼地来问银子使用的手续合法不合法的问题。
但楚歌这二十万还是毫不犹豫地给了。她早在从京城出来的时候,就已经计划好了二十万银子的归属——交给隆兴府。毕竟,这二十万都是当初隆兴府赈灾的款项中的一部分,被户部截留贪墨了下来,最终又都交到了她的手里。
当然,二十万给是要给,但怎么给,给谁,她也是要有个计较的,至少,她不能白白让二十万两白银从自己手里过一回,却一个响儿也听不见不是?
楚歌和何长安简单计议了一会儿,又说了说隆兴之役保奏什么人的功劳之类的话,这才告辞过来,请孙公公先行登上中央大船,然后又看着武青的三百亲卫分散上了周围几只官船,这才登舟而上,挥手致意,让水手启帆而行。
站在甲板上,看着渐渐远去的隆兴府,看着远观依旧巍峨壮美的滕王阁,楚歌心中浮出些说不清的滋味来,她在这里住了有些时日,来的时候,舟中何等热闹?现如今离开,却显得冷冷清清了。
辛锋寒和谢聆春的离开,最是令她怅惘。
“小侯爷?”身后的流丹轻轻唤了她一声,自言自语似地感叹:“真没想到在隆兴府,居然住了这么些日子,发生了那么多的事……现在还真是说走就走了。”
楚歌微微勾了勾唇角,没有回头,“是啊,说走就走了,你的送礼大业,还没有完成呢!”
流丹听出她玩笑的口气,却一本正经地回答:“是啊,送礼还没送完呢,圣旨就来了,真是郁闷!不过一夜功夫,就有多少官员赶着要把礼物送回来,还预备了几倍的银子想孝敬小侯爷呢……不过还是砸银子的感觉好啊,逛街买东西的感觉也不错!”
“感觉不错么?”楚歌转头来,眉眼弯弯,“那你可以开心了——送孙公公去江夏传旨,会绕很多路,正好你就一路走,一路送吧!”
“真的?!”流丹唬了一跳,想想又摇摇头,“圣旨传了之后,江西的官员都不敢收咱的礼了,别处的也都一样吧?哪里还送得出去呢?!”
“我是说真的。”楚歌沉思似地,“各处官员有礼来,你就收着,礼太重的记下来,等我处理。但不管给咱们送了没有,你还是象往常一样给他送,以前没送过的,要送;送过了的,保持联络,接着送!也不用太多,但要持之以恒才好……”
流丹瞠目结舌,“哪有这么倒着送礼的?!以前咱们求人家,人家会收,现在,敢收么?”
“谁说我不会求他们?”楚歌不知道她现在的笑,落在流丹的眼中,已经颇有了几分楚郡侯当年的风采,“过些日子你就帮我给收了东西的那些人挨个写些密函,弄些鸡毛蒜皮的小事求求他们。具体怎么写我会告诉你。”
流丹依旧是云里雾里,正要再问,忽然看见孙公公笑眯眯地出现在了甲板上,只得住了口。
“姑娘和小侯爷在聊什么?”孙公公搭讪着凑过来,“说得热热闹闹地,却把老奴一个人丢在舱房里……”
他知道昨天晚上隆兴府的宴请楚歌没有出席,是在气他宣口谕的事情;所以现在脸上陪着笑,满是巴结的神色。
“在说送礼的事。”楚歌也不好真正怠慢了他,应了一句,又回头对流丹说:“我又想起来一件:那绩溪的老里正,听说家里添了个小重孙,你记得替我备份厚礼,张扬着点儿送过去。”
流丹答应了,知道孙公公是有话要说,便告退下去了。
楚歌这才回头随便问了几句孙公公京中的情况和他一路上的见闻。
两人聊了一会儿,孙公公问道:“小侯爷,听说武将军现在正在江夏?”
“正是。”楚歌眺望着不远处武青亲卫所在的那几艘官船,那些船正半扬了帆,拱卫着中央大船缓缓而行。“武将军取了陆路,先行赶往江夏。听说那边他的家人已经病危,亟待一见。”
“武将军还有家人么?”孙公公却摇摇头,“我听陛下说起,似乎武将军自小在军中长大,是一个孤儿,并没有什么家人在?”
楚歌点点头,从血衣卫得来的消息也是这样,武青是在十六年前京城陷落时留下来的孤儿,在边境乞讨时被收留军中,开始时是在火头军打打杂,后来则因为勤奋和出色的武艺,很快便成了最年轻的兵士,接下来一件件军功累积,年方弱冠,便拥有了现在的地位。可以说,武青的故事,几乎已经是军中的一个传奇。
不过,这次武青转辗奔赴江夏,去见“家人”的事儿,却是血衣卫怎么也调查不出来的了,他那位神秘的家人,究竟是谁,怎么会住在江夏,也同样是楚歌好奇的对象。
不过这次也算借了孙公公的光,楚歌得以借了护送圣旨的由头,自己也前往江夏去亲眼看一看,到底武青如此紧张的“家人”,是个什么来路。
孙公公见楚歌不答,悄悄看了眼她的表情,道:“这种探听消息的事情,说起来还是血衣卫最为拿手,奴才临来那天,看见陛下接到了谢公子的千里传书,还连连叹息,只说楚郡侯之后,血衣卫无人,可惜了一把利刃。”
楚歌知道他这是在示好,便笑笑,“现在谢公子入掌血衣卫,想必可以重现当初风采。”
孙公公连忙点头,讨好地笑,“说起来陛下对小侯爷的恩宠,还真是丝毫未减,传下来这些圣旨口谕,哪个不是为小侯爷着想?连谢公子私自离京,陛下都毫不追究,就是怕查究下来会牵连到小侯爷呢!小侯爷都不知道这件事京里头现在怎么传——”
他又立刻顿住,改口说:“小侯爷离京这些日子,陛下常常念起小侯爷,便在绿绮阁独坐,有时候一坐便是一夜,连奴才看着都心疼得紧哪!……”
楚歌略哼了一声,心中暗道:那个端木兴只怕又是在借着她的名头,清净下方便思考国家大事吧?即使是现在略有了小侯爷的记忆,也没有记得她和他关系好到那个地步?!
不过,她探手到袖中,握住了那条黄绫“绣帕”;这个东西,真的是皇帝端木兴绣的么?依稀印象里,是在侯府中的鸣鸾苑……一个梧桐深处秋日的午后,小侯爷刚刚失去了那个最亲的亲人,“巫女”夫人,真正是痛不欲生的时刻,见到了他……。
正文 第六十一章 沙漠里的北辰星
依稀印象里,是在侯府中的鸣鸾苑……一个梧桐深处秋日的午后,小侯爷刚刚失去了那个最亲的亲人,“巫女”夫人,真正是痛不欲生的时刻,见到了他……
记忆中,那个比她高了一个头的少年,坐在她的身边,开始讲故事:遥远的西北方,有一片大沙漠,沙漠中有一个小小的村落,没有粮食没有水,生活十分艰苦;但那里的人却从来没有离开过村子……传说,有恶鬼魇住了村庄,无论是谁试图离开,都只能走回到出发点,不然就是饿死渴死在沙漠里……
那时候她年纪还小,却已经有了对那个侯府深切地恨意,莫名就懂得了他所说的村庄,就是那座侯府,而她,就是试图离开村子的人……
他问:“你相信世上有恶鬼的存在吗?”
她说:“信。”
他摇头,“子不语怪力乱神,何况就是世上真的有鬼,也抵不过人的可怕。”
她戚然,“可怕的人,就是恶鬼,不然,怎会永生走不出那个村庄?”
他再次摇头,“走不出的,只是人心而已……你知道后来村子里的人是如何打破了恶鬼的诅咒?”
如何打破?楚歌攥紧了袖中手帕,抬头看了看天空,晴朗而没有一丝云。那时候,端木兴是怎么说的?
“其实很简单,有一个孩子注意到了北辰星,然后他就努力地朝着那颗星走过去,白天休息,夜晚行走,走着走着,就出了那片沙漠。”
是的,人生,很多时候,缺少的,只是一个目标,没有目标的努力,只能是徒劳;据说如果蒙住双眼,让任何人凭着感觉行走,走出来的,都只会是大小不一的圆形。就像那个村子里的人一样,无论怎样,都只能走回起点。
记忆中的端木兴,就是这样做了解释,接下来,他以近乎强硬的态度,将她手中那条染血的绣帕抽出来,“如果只是沉湎在伤痛中,那么就只能留在沙漠里活活饿死。我知道这个村子很可怕,距离沙漠的边缘很远,如果可能,我愿意和你一起,偱着北辰的方向,在暗夜里前进。”
不知道为什么如此偶然的一次相遇,就让两个人缔下了这样的盟约……也许,只是因为那时候两个人还都只是孩子,太容易同病相怜,也太容易付出信任了吧?
脑海里晃过端木兴的脸,桃花眼微微眯起,脸上却是温柔庄重的笑意;那天,被夺取去绣帕的她,是那样拼命地同他撕打抢夺,而他,却依旧保持了那样的微笑,“等有一天,我们能一起走出了这片沙漠,我再赔一条给你。”
袖子里的黄绫手帕被她攥得微微有些潮湿了,这个,就是端木兴赔给小侯爷的么?他自己绣的一条?不是什么打赌输给她的,而是,共同走过沙漠的纪念……很难看的黄色,绣着很难看的星星;却让她有些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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