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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大领主 BY 来自远方-第2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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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迪三世倒下了,黑炎转身离开了萨比森王宫。
宫门外,忠心追随他的奥比人,被血与火征服的萨比森人,都跪倒在了他的脚下。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十一月二十六日,持续千年的奥比王国同萨比森王国的战争,划上了句号。
萨比森的末代国王莫迪三世,被以最隆重的葬礼安葬在皇室墓地,向黑炎投诚的贵族们,保住了性命,却被从宫廷中永远驱逐。
光明大陆纪元一一三八年十一月的最后一天,奥比的国王黑炎,在被征服的萨比森王城,戴上了萨比森的王冠。
从这一天开始,他将拥有大陆上最庞大的国土,最强悍的战士,最富饶的土地。
他将被称为,奥比与萨比森之王,王中之王。
这一切都暂时和宋默无关。
在萨比森王宫被付之一炬前,宋默带着格里兰人和“自愿”宣誓效忠他的图罗等人,回到了赛万斯的军队中。
从卡里抢来的战利品,被妥善的安置在一处隐秘的地方,强森带着几个忠心的格里兰人,以及两个修士留在那里看守,准备等奥比大军返回时,再取出来。
赛万斯的军队不会和大军一起返回奥比王城,事实上大部分总督都会在参加完国王的加冕典礼后陆续离开,返回自己的领地,带着他们这次的战利品,开开心心的回家过年。
至于战后总结什么的,奥比人没这传统。
因此宋默才有胆子回来,也必须回来。他和图罗的手下加起来才五十几个人,想要把那么多的金币和珠宝千里迢迢带回格里兰,压根是件不可能的事情。他们不是地精,没办法大摇大摆的走私偷渡越境。
至于瑞斯梅尔斯……宋默选择性将他忽略了。
不得不承认,有的时候,男人的羡慕嫉妒恨,也是很惊人的。
不过,这种无视持续不了太长时间,瑞斯梅尔斯知道,宋默也知道。作为一个合格的领主和成功的强盗,有的时候,必须学会妥协。
只是被迫妥协实在不是件让人高兴的事情,就像在奥比的王宫中被黑炎硬生生“抢走“的几千个金币……还有那个跑进他卧室抢金币的精灵……果然,长得好看的家伙,都不是好人!
于是乎,宋默的审美观在瞬间得到了升华。升华到他看着一个一脸横肉,面目狰狞的壮汉迎面走来时,忍不住竖起了拇指夸赞一声:“兄台,你可真是玉树临风,英俊帅气!”
大汉愣了两秒,甩手扔掉了自己从萨比森战役中得到的战利品,怒瞪双目,鼻孔喷气,举起剑就朝宋默砍了过来!
打人不打脸,骂人不揭短。
宋默当着丑男说英俊,相当于直接在壮汉心口洒了一把盐,然后又洒了一层花椒面,一层胡椒面,最后洒了点辣椒粉提味,效果绝对是杠杠地!
壮汉出离愤怒了。
靠之,当他真的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听不出这是讽刺吗?!
宋默想哭,他真的是在夸他,比珍珠还真!
被追杀的宋默绕着西北行省军队的驻地跑了三圈,最后终于跑不动了,眼见就要被壮汉劈成两半,瑞斯梅尔斯突然从天而降,一把黑色的长弓挡住了壮汉砍下来的剑,随手一挥,壮汉就像是风筝似的飞了出去……
那一挥的姿势,绝对是帅呆了,酷毙了,让宋默再一次受到了沉重的打击。
同样是男人,差别怎么就这么大呢?
瑞斯伸手把宋默拉了起来,凑到宋默耳边,低声说道:“亲爱的,为什么你不是称赞我呢?如果这些话是对我说的,我会更加温柔的对待你。”话落,轻轻在宋默耳边吹了一口气。
宋默身上的鸡皮疙瘩立刻开始起立敬礼,这家伙,不和他耍流氓,会死吗?会死吗?!
可想起被自己藏起来的那杆步枪,宋默握紧了拳头,咬紧了牙关,君子报仇十年不晚,小爷我忍!
虽然没有分到卡里城的战利品,赛万斯在萨比森的王城里也是收获颇丰。王宫被烧没了,国王死了,可那些大贵族不是还在吗?
经验告诉赛万斯,这些传承千年的世袭贵族,哪个不是富得流油?绝对是最好的下手对象。显然,聪明人不只赛万斯一个。
于是乎,短短的几天时间里,萨比森王城里的贵族府邸遭到了一次又一次的“拜访”,金币和宝石,粮食,被一车车的运走,这些往日作威作福的贵族老爷们,只能弯腰带笑的恭送这些拜访者离开。
奥比人敢这么干,绝对不是没有原因的。归根结底,奥比国王,也将成为萨比森国王的黑炎,为他们带了个好头。他没有和手下的将军们一样去挨个拜访贵族,表达自己是个爱好和平的好人,而是将留在王城中的萨比森各地领主们聚集到一起,宣称要带他们到奥比王城首都来一次免费的三日游,至于游后等待他们的是断头台,牢底坐穿,还是回家过年,端看他们亲人送来的金币数量。
宋默知道了黑炎的所作所为后,立刻开口说道:“太卑鄙了,太无耻了!身为一国的国王,怎么能做出这种事情来!”
话到一半,就见坐在对面的赛万斯双眼直愣愣的盯着自己,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
“总督大人,你为什么这么看我?”
“难道你不觉得,陛下的这种行为,听起来很熟悉,十分的熟悉……”
能不熟悉吗,宋默之前不就是这么干的吗?
不同的是,宋默绑架的是“画”,国王陛下的实力雄厚,他直接绑人。
几天时间很快就过去了,参加完国王堪称“简陋”的加冕典礼,宋默和赛万斯商量,想要尽早启程返回。
那么多的金币和珠宝,宋默实在是不放心。只有回到格里兰,他才能把心丢回肚子里。
赛万斯也想早点回去。小X书的生意实在是太好了,价格也如宋默所说的,直线攀升,如今已经涨到了一千五百枚金币,仍是供不应求,订单已经排到了明年的三月。赛万斯已经可以预见,今后自己数钱数到手抽筋的动人场面了。
前提是,宋默和他手下的那些地精,能保质保量的供货。
两个人几乎是不谋而合,在加冕典礼过后的第二天,赛万斯向国王陛下请辞之后,就带着西北行省的军队,离开了萨比森。一同离开的还有另外三个行省的总督,他们的领地都在奥比王国边境,提早离开,可以避开寒冬最糟糕的天气。
黑炎骑在战马奥萨非的背上,目送四名总督的军队离开。离开之前,所有的军队,都将接受国王的检阅。在西北行省的军队走过时,黑炎的眉头明显皱了一下,奥萨非似乎也焦躁了起来。
黑炎拍了拍奥萨非。
竟然是西北行省?不,赛万斯不敢做出这种事情,隐藏魔族,会受到最严厉的惩罚,那么,是谁?黑炎想要找到那个让人厌恶的魔族隐藏在哪里。然后,他看到了宋默。
一个敢抱他大腿,和他要金币的人类。
国王金色的眼睛,缓缓的眯起了起来。是他吗?
就在这时,那股魔族的气息却神秘的消失了,黑炎看着宋默的目光,变得更加复杂。
走在宋默身边的瑞斯,拉低了斗篷的帏帽,鲜红的唇,勾出了一道魅惑的弧度。原来,真的是头龙,不过,就算是龙,也不能和他抢东西。
宋默自然也看到了黑炎,被一头巨龙盯着的感觉,实在不是很美好。转头朝着黑炎一呲牙,小爷现在心情好,不和你计较!
只是喜滋滋等着回家数钱的宋默,并不知道,家里还有一个更大的惊喜,在等着他……
44、第四十四章 。。。
黑炎看着远去的西北行省军队;低喃道:“格里兰……”
“陛下?”
“宰相;有件事;需要你去做。”
“您的话;即是命令,陛下!”
黑炎调转马头;他必须把这件事弄清楚,光明大陆;不是魔族可以驻足的地方!
西北行省军队返程中途,宋默带人离开了半天时间,回来时;马拖人扛了三十多个装得满满的袋子。
赛万斯送给宋默的十匹身高腿长,血统高贵的萨比森战马,都被当做了驽马使用。
反正驼人也是驼,驼金币也是驼,有什么区别?况且这些战马的身份都是“俘虏”,俘虏是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的。
于是,十匹在战场上纵横驰骋的高头大马,成为了穷酸领主手下的扛包小弟。有两匹战马奋起反抗,坚决不合作。宋默一没打,二买骂,只用个透气的布袋子把战马的嘴巴套住,在马前吊了一捆青草,青草里还裹着一根胡萝卜。不听话,就给看不给吃!吊着你!
战马焦躁得直跺蹄子,可跺了也没用。宋默该干什么就干什么,还把另外几匹听话的战马故意拉到闹事家伙的面前,给它们刷毛,喂它们吃糖。
识时务者为俊杰,不只人能俊杰,马也能。
两天下来,闹事的家伙老实了。从贞洁烈女变成了易推倒的乖萝莉,宋某人很满意。
幸亏光明大陆没有动物保护法,否则,宋默非得被抓起来关上几个月不可。
罪名:精神虐…马。
其他人看到这个结果,纷纷效仿。赛万斯从萨比森得到的战利品,有一大部分就是战马。西北行省不缺钱,作为边境行省,战马的用处更大。奈何这些萨比森战马性格都不太好,三百多匹战马,驯服的只有不到一百匹。因此,赛万斯才会那么大方,直接给了宋默十匹。
如今,有了宋默的饥饿驯马法,骑士们不需要再挥着鞭子硬上,一边吆喝一边等着挨摔了。只要准备一个口袋,一捆青草就万事大吉了。
当然,这个方法不是对所有的萨比森战马都管用,真遇到倔强到底的家伙,吊糖块也没用。
恰好有十几匹战马就是这样的顽固分子,没有一个骑士愿意接手它们。
宋默从赛万斯的手里把它们买了下来,准备带回格里兰,给领民们开荤。
“你真打算这么干?”
“当然。”宋默将一小袋金币拍到赛万斯面前,“够了吧?”
赛万斯看了宋默几秒,又看了看桌子上的金币,他可以说,按照市场价,这点金币,连半匹战马都买不到吗?更不用说萨比森战马。
“怎么,多了吗?”宋默见赛万斯不说话,直接从袋子里取出了十几枚,“知道你不好意思收我的钱,大家都这么熟了。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该给的还是得给,不用客气,收下吧。我这人一向仗义,不用太感动。”
赛万斯看着口袋里剩下的金币,要是倒出来数数,撑死了不到二十枚。
宋默格里兰的脸皮到底有多厚,他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
最终,宋默以十八枚金币的友情价,将赛万斯手里剩下的十六匹萨比森战马,都牵到了自己的队伍里。说来也奇怪,这些性烈如火,被骑士们抽鞭子,吊糖块,也照样尥蹶子的货,到了宋默手里,不到一天,就乖得像小白兔一样。
几个被摔惨的骑士特地来问了宋默,宋默一呲牙:“人品问题。”
“……”
人品问题?
骑士们面面相觑,这就是所谓的恶马还需要坏人磨?这是不是说明,比起宋默格里兰,他们是高尚的人,真诚的人,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
这么一想,骑士们平衡了。
看着满脸飘飘然,一副超脱神态的骑士们,宋默不解了。
被说人品有问题,竟然会感到这么高兴?这些家伙,摔下马背的时候,肯定是脸先着地。
事实上,驯服这十六匹战马的功劳,还要算在瑞斯的身上。他只是在这些家伙的面前走了一圈,一撩头发,无比风…骚的回眸一笑,十六匹硬汉子和铁姑娘,马上都给跪了。不就是扛袋子吗?没关系,来吧,多少它们都扛得住!重甲骑兵都能扛,几袋子金币,完全小意思!
它们现在的表现,让宋默都不忍心下手动刀子了。
“强森,对它们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我实在下不去手啊!”
“所以?”不吃肉了?
“所以,回去之后,就由你和杰森操刀吧。”
“……”
不期而至的大雪,开始拖慢返程的速度。不时有人生病倒下,哈洛德和三个修士,现在成为了队伍中最受欢迎的人。
宋默骑在马上,握缰绳的手,冻得有些发僵,呼出的气瞬间变成一片白雾,眉毛和发梢都结了一片冰棱。
这么大的雪,不知道家里现在怎么样了?
虽然格里兰人今年不再需要为粮食发愁,可大多数领民的房子,在宋默眼里都属于豆腐渣工程,遇到这样的大雪,十有八……九会出现问题。
“这该死的鬼天气!”
瑞斯梅尔斯走在宋默的身边,他没有骑马,一身黑色的斗篷显得有些单薄。周身好似有一片透明的屏障,挡住了飞扬的雪花,走在雪地里,黑色的靴子依旧干干净净。
“又是魔法?”
宋默拉下罩在嘴上的围巾,难得主动和瑞斯说话。
“只是个小法术。”瑞斯仰头朝宋默一笑,看宋默冻得有些发白的脸,单手搭在了马背上,一跃而起,落在了宋默的身后。
“你……”
“别生气。”瑞斯从身后环住了宋默,白皙的手代替宋默抓住缰绳,用自己的斗篷将宋默拢在了怀里,“就当是领主大人发一下善心,搭载我一程吧?”
宋默嘴唇动了动,到底没有再说话。
他不是不识好歹,就算他对瑞斯整个人都观感不佳,但他现在的确是在帮自己。被他看似单薄的黑斗篷一罩,整个人都暖和起来。
“你不用为了我的面子这么说。”宋默将手也缩进了斗篷里,舒舒服服的往瑞斯身上一靠,“虽然我还是想用枪爆掉你的脑袋,但是,一声谢谢,我还是会说的。”
“是吗?”瑞斯勾起唇角,凑到宋默的耳边,“如果我说,我想要的感谢,是你吻我一下,你会怎么样?”
“怎么样?”一把仿五四式手枪抵在了瑞斯的下巴上,“这个回答,满意吗?”
“……我可以说不满意吗?”
“随你便。但答案是一样的。”
“好吧。”瑞斯静默了一会,突然笑出了声音,“我发现,我真的喜欢上你了。”
“我发现,你一天不耍流氓,就浑身不对劲是吧?小心我真崩了你。轰不掉脑袋,也崩掉你几颗门牙!”
“哈哈……”
瑞斯的胸膛因为笑声而不断震动,宋默感到有点不太舒服,想了想,算了,凑合着吧。冰天雪地里,再想找这么一个免费的人体暖炉,实在是太难了。
跟在宋默身后的强森和哈洛德等人,都是当场见证过瑞斯搂着宋默说“那一夜”的。虽然领主大人恼羞成怒的将他关进了地牢,可依照现在的情形看,那神秘的一夜,或许真的很值得探究啊……
这就是爱在心头口难开?冰天雪地里的浪漫?
不知为何,想到这些的强森和哈洛德等人,突然觉得更冷了。
由于恶劣的天气,队伍回程用的时间,几乎是来时的一倍。
当远远看到茂密的翡翠森林时,无论是西北行省的大兵们,还是格里兰人,都开始大声欢呼。
总算是快到家了,不容易啊,真心不容易啊。
和宋默一起回来的图罗等人,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
这一路,被压迫,被奴役,时刻在提心吊胆中度过,图罗想带着兄弟中途开溜,却总是能在回头时看到那张妖艳的面孔对着自己笑。
他当时怎么会被这样一张脸迷住?
这哪里是美丽的天使,根本就是地狱来的魔鬼!
看着和瑞斯梅尔斯共乘一骑的宋默,图罗真心后悔了。他当时怎么就鬼迷了心窍,和这个表面纯良,内里狡诈的家伙去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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