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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雀斗(正常顺序版)-第5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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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文轩不好意思地笑笑:“呵呵,这不是一时走得急,忘了么。再说了,总住在宫里,哪需要用钱的。就是难得出宫一趟,也是小三子带钱,哪有做主子的还要亲自带钱的道理?”

宇文焉抚额:“你是主子,我是那出门带钱的随从命。你们两口子,一个是出门不晓得带钱的贵人,一个是把自己那点子宝贝看得比命还重要,恨不得连睡觉也拴在裤腰带上,舍不得花掉一分一毫的铁公鸡,合着就可了我一个人坑哪。我呢。是冤大头也做了,勾栏院也逛了,不但艳福没享上,还平白无故地受了一场惊,最后还要跟着你们受吃糠咽菜风吹雨打的苦。既然没钱,那就赶紧回去吧,还不知道母后在府里头着急成什么样呢。话说我们熙泽国真的已经国泰民安了么,你这么些天都不用上朝的?”

“朝堂上的事,我自会找妥当的人处理,倒不会太担心。至于回京么……”宇文轩笑笑,“再缓缓吧。总要等珑儿的气消了,肯心甘情愿地跟我回去才好。不着急,我估摸也再要不了几天了。你看,她今天都主动来拉我去逛勾栏院了,可见她这口气也消得差不多了,再等等吧,至于钱的事,总会有办法的,你刚不是说珑儿那里还有些个宝贝藏着掖着么。”

“你就不会霸王硬上弓么?等你在床上搞定了她,她自然会对你言听计从,乖乖地跟了你回京。”宇文焉很想说这句话,然而还是忍住了,只是默默地喝着白粥,偶尔夹一筷子腌咸萝卜,咔嚓咔嚓地吃着,再不说话。

楼上,易玲珑不想吃晚饭,便早早地躺到了床上睡觉。因为时候还早,她又没有吃晚饭,肚子里有些空荡,翻来覆去了很久,也没能睡着。在床上反反复复地烙了几十个烧饼,窗外已经梆梆梆传来了子时的梆子声,这才些微有了睡意。

这时节大敞着窗睡觉已经有些冷了,易玲珑在睡觉之前将窗户关上,只留了一条小缝透气。窗外高高挂着店家用来照明和当招牌的大红灯笼,盈盈跳动的火光透过窗纸映到房里,晕出昏昏的黄光。楼下青石小路上偶尔有打更人经过,啪嗒啪嗒的脚步声配合着梆子声,很有节律地通过窗户缝,传到耳朵里,居然有催眠的作用,耳朵里听着那声音,竟有些昏昏欲睡了。

楼下不知道种了什么不知名的花朵,在这深秋的夜里开得如此隆重。浓郁的香气随着夜色潜入到房间里面,钻进她的鼻孔里,芬芳。甘洌,令她整个人都放松了下来,躺在被窝里,什么也不愿想,什么也不愿动,只想就这么沉沉地睡着。

房间里响起了轻微地声响。大概是宇文轩进来看她有没有盖好被子吧。这家伙,最近对她倒是体贴的很呢。易玲珑这样想着。

脚步声在房间里响起,一点点地接近她。易玲珑不想起床,也不想吱声,心想宇文轩帮她掖完了被子,自然就会退出去的。

感觉到床沿边陷下去了一点,接着一双冰凉的手慢慢抚上了她的脸颊。那手指修长,有力,触到脸上的皮肤,带着草叶一样的粗糙感。

这不是宇文轩的手!

易玲珑心头一惊,猛然睁眼。

只见头顶上方,赫然有一个人。黑暗里虽然看不真切,却依然能够分辨得出来,那人的整张脸面都用黑巾蒙了起来,黑巾上一共有五个洞,lou出两只眼睛,两个鼻孔和一张嘴,黑白交相映得分明,却看不清楚他的真实模样。

黑暗中,那人的一双眼睛映着窗外透进来的灯光,显得炯炯有神。他的眼睛盯着她,他的一只手抚在她的脸上。她不认识他。

易玲珑虽然不认识来人,不过看他黑衣黑裤蒙着黑巾一副不敢示人的装扮,又有在夜静时分偷偷潜入别人卧房的举动,依此断定,眼前这个人九成九,不是个好人!

那人见易玲珑毫无预兆地醒了,眼神微微一怔,旋即竖起一根手指立在嘴唇前,哑着嗓子低声道:“嘘,千万别叫。在下乃采花贼是也,深夜到此拜访,乃是为了采你这朵娇花,有得罪之处,还请多多见谅。”

“救命啊~~~有采花贼~~~~救命啊~~~~采花贼在我房里~~~采花贼说要采花~~~~”易玲珑立刻就使着劲喊了出来。一边毫不怜惜喉咙地喊着,一边偷偷将藏在床单被褥之下的宝贝包裹,又使劲地朝下按了按。

纷乱的脚步声随着她的呼救声如期而至,宇文轩率先撞开她的房门:“珑儿?”

见到救兵赶到,采花贼遗憾地叹了一口气,立刻从易玲珑身前抽身,一晃闪到窗户旁边,软底鞋在地上一登,身子腾空跃窗而出。人已消失在窗外了,轻薄地话语依然随风飘了进来:“真是不巧呢,看来要采这朵娇花,须得改日了。”

“淫贼休走!”宇文焉跟着闪身追了出去。

宇文轩则留在房里,带着满心的后怕,端着易玲珑的脸左看右看,一寸一寸地检查她身上每一处的肌肤。红印,没有。青印,没有。紫印,没有。完好无损。

他终于舒了口气,轻手轻脚地放开易玲珑。多险啊,要是晚上那么一步,他的珑儿就要被……不,他绝不允许那样的事情发生,决不允许。

“珑儿,你……可有事?他可……伤了你?”依然不放心,宇文轩轻轻地问道,生怕哪个字说重了,惊了眼前的人儿。

易玲珑安好的躺在床上,任宇文轩摆布,眼睛里是一片的——兴奋。

“喂,小轩轩,是采花贼耶,真的是采花贼耶。”易玲珑摇着宇文轩的胳膊嚷道。

“没吓到你吧?”宇文轩如捧着易碎的瓷器一般,捧着易玲珑的脸。

“是活的,是活生生的采花贼耶。”易玲珑愈发地兴奋,简直要从床上跳了起来,“天哪,我也总算是见到过活生生的采花贼了。太好了,不枉此行了。”

宇文轩愣:“珑儿你被采花贼吓傻了吧?”

“可是,他为什么不先使点**,把我迷晕了我就喊不出来了嘛。我明明都已经睡着了,很容易就可以中招的,完全不会反抗的,啧啧,他怎么就不用**呢?”易玲珑依然沉浸在莫名的兴奋中,自顾自地说道,“难道说,这个采花贼的家里太穷了,连**也买不起?唉,贵的买不起,可以买便宜的么,要不照着书自己研制也行么,我不挑的。可惜了,我还没尝过**是什么滋味呢,难得有这么个机会……”

宇文轩终于忍无可忍,一把拉开被子覆了上去:“你这丫头究竟想干什么?想要尝尝**的滋味是么?我给你,我给你不用使**也能尝到的滋味。”

于是就听到,被子下面时不时传来两人的喊声。

“啊啊啊,小轩轩,你要干什么?”这是易玲珑的声音。

“你中了**,我在帮你解毒。”这是宇文轩的声音。

“我明明没中,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中**了?”

“那,那我中**了,你要负责帮我解毒。”

“啊,我的药性还没过,还要解毒。”

“啊,我又种**了,还要你负责帮我解毒。”

“啊,解毒要解彻底啊。”

霸王硬上弓。事实证明,宇文焉果然料事如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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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我说,采花贼大人,你也太文雅点了吧,是不是还要说句“采花贼前来拜访,请多多指教”哪? 


  一一八、千呼万唤始出来的绑票事件

在宇文轩霸王硬上弓那啥了易玲珑这样的恶性事件发生之后。鉴于易玲珑又一次成为了他的人的事实,又鉴于宇文焉这个冤大头荷包里的银子委实所剩无几的事实,勇猛果敢的宇文皇帝大手一挥,做出了一项重要决断——尽快回京!

于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清晨,赶着用最后一点银子雇来的一辆马车,宇文轩一行三人,兴高采烈地从辰江城出发,踏上了回京城景阳的形成。

马车行得飞快,嗒嗒的马蹄声伴随着咕噜噜的车轮声,以及车厢里三个人嘻嘻哈哈的说笑声,扬起一路的尘土。

照这个速度判断,如果路上不出什么岔子的话,应该能够如宇文轩所计划的那样,赶在中午时分回到景阳,正好可以坐在自己家里开开心心的吃种类繁多一样丰富的午饭。

可是,这样一辆载了一个皇帝,一个王爷,一个郡主,堪比美国空军一号一般重要的马车,在一大清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行驶在往来无人的官道上,倘若居然没有出事,那一定是老天爷他,还在打盹睡懒觉。

老天爷一向是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于是,十分有天理的的,这辆载有熙泽国元首级重要人物的马车,在没有设置任何防御设施的状态下,毫无悬念的,被劫持了。

十来把闪着明晃晃的寒光,能切西瓜能切人的宝剑齐刷刷对着马车的时候,驾车的车夫反应敏捷,在第一时间松开缰绳跳离了马车。马车是车行老板的,小命是自己的,哪个值钱,车夫心里跟明镜似的。

尽职尽责的马儿在无人驾驶的情况下勇敢地向前冲了数十米,终于不敌宝剑的锋利,喷了一口满是鲜血的马气之后,悲壮地发出一声长嘶,拖着身后的马车一起,如小山一般轰隆隆地倒下了。

易玲珑坐在车厢里,只觉得地动山摇般的晃动,跟着身子不听使唤地撞在车厢壁上,不等她来得及呼痛,脖颈处吃疼,眼前一黑就昏了过去。

兜兜转转不知经过了多少地方,再醒来时。已是夜色苍茫,身处屋中了。

屋子里没有点灯,刚睁眼时还有些不太适应的迷茫,看起东西来也有些艰难。脖子处还有没缓过来的疼痛,易玲珑极不舒服地哼了一声,抬手揉了揉脖子,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没有被绳索绑着,嘴巴上也没有绑布巾。

难道不是应该把她的手跟脚都用麻绳捆了一圈又一圈,最后再打一个死结,以防她逃跑么?难道不是应该把她的嘴巴用布巾绑上,并且在脑后打上死结,以防她呼救么?而且那麻绳一定要有小手指那么粗的,太细的容易挣断,太粗的结打得不够结实,那布巾一定要是黑的,这样她流的口水什么就不容易被看见。

可是这些东西,怎么都没有在她身上出现呢?这绑票的人,也太不专业了吧。易玲珑觉得有些郁闷,穿来了这么久,终于千呼万唤地等来了这么一个被绑票的机会。这犯案的人却是个生手,票绑得不够彻底,未免让她觉得有些扫兴。这样掺了些水分在里面的绑票,就算最后终于被那穿着白衣骑着白马手持白光剑的翩翩佳公子给救了出去,终究不够精彩,不够刺激,不够荡气回肠传为佳话。

唉,人生不如意者十有八九,聊胜于无吧。易玲珑默默地发挥着阿Q的伟大精神。

“你终于醒了。”屋子里有女人的声音冷不丁地响起,将易玲珑吓了一跳。

循声望去,原来屋子kao窗的一角处还坐了个人。

看身形,应该是个年纪不大的女子,头上盘着繁复的发髻,却是妇人的式样。她侧着身kao在窗户旁边端坐着,话虽是对着易玲珑说的,眼睛却一直看向敞开的窗户外面,眼神没有焦点,不知道究竟在看着什么,身体在瑟瑟的秋风中微微颤抖,脸上神情是说不出来的落寞。

“你是……”易玲珑想告诉这女子,作为一个绑票者,她还需要加强业务训练。

“玲珑郡主,真是贵人多忘事哪,这么快就把我给忘了?”那女子一边说着话一边将头转了过来。

“夏曼雪!”易玲珑很吃惊,她的确想不到,绑架她的人竟会是早已远嫁到戈特国的夏曼雪,“怎么……”

“怎么会是我,对不对?”夏曼雪笑着打断了易玲珑的话,“没错。就是我,就是我绑架了你。不过你不用害怕,我们的目的并不是你,你要是乖乖地听话,小命自然可以保得住。”

不害怕,我当然不害怕。易玲珑心里想到,长了这么大,还第一次被人给绑架了呢。通常这绑架不是为了要钱就是为了夺势,都会有个明确的目的性的,因此当绑票这种超豪华的奢侈待遇,是富人们,特权阶级们才能享受得到的。平头百姓一没有钱二没有权,一辈子都不会碰上这档子事,因为总不至于有人专门为了撕票而找人绑架玩吧,那就不是绑架,而是杀人了。

今天她能够躺在破屋中被人监视着一举一动,实实在在地被绑架,皆是因为她穿越了,她的身份改变了,再也不是平民百姓,而是所谓的贵族阶级了。易玲珑感到很开心,这次的绑架事件,让她第一次切切实实地感觉到了身份改变所带来的不同。

“看你的脸色。倒的确是不怎么害怕呢。”夏曼雪凝望着易玲珑,疑问道,“你真的不怕么?”

“不怕不怕,当然不害怕了。不但不害怕,我还想送红花锦旗来感谢你呢。”易玲珑由衷地笑了。穿越者必会发生的三件事,把帅哥,遇采花贼,和被绑架,今天,她终于算是圆满了,了无遗憾了。“再说了,宇文轩一定会来救我出去的,我还有什么好怕的。”

“是么,你是这样想的?你认为姐夫一定会来救你?”夏曼雪笑了,笑过之后又重新lou出了刚才的落寞神情,不知道是对易玲珑还是对她自己说道,“我一直在想,她究竟有什么好的,能让姐夫那么样地对她,宠着她顺着她,不惜任何代价都要得到她。原来如此,原来如此。原来姐夫他想要的,不过是一个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一心想着他,相信着他,依kao着他的平凡女子。”

“可惜,可惜我直到现在才终于明白。可惜,可惜已经回不去了。”夏曼雪的表情很奇妙,有点像是在笑,又有点像是在哭。她抬头,望着易玲珑,嘴角斜勾,发出凄厉地声音,“可惜,可惜这次姐夫要让你失望了。他不会来救你,因为他就关在对面的房子里!哈哈,哈哈,终于有一天,让他落在了我的手里。他那样对我,那样子地对我,把我远嫁到戈特去,把我嫁给一个我完全不认识不喜欢的陌生人,枉我为他做了那么多事,枉我对他一片痴心,为了他,不惜把自己的亲姐姐也……哈哈,最后换来的,只是他那样子的对我。报应吗?是报应吧。报应上次落在我身上,这次落在他身上,真是一报还一报,哈哈哈……”

夏曼雪一边高声笑着,一边扔下易玲珑,转身跑到了对面的房子里去。

转眼间,房子里便只剩下了易玲珑,这让她有些不知所措,不知道作为人质的她,是该继续老老实实地当人质呢,还是应该向个正常的人质一样积极采取自救措施。一番考虑下来,鉴于进入暴走状态的夏曼雪着实有些可怕,易玲珑觉得,还是留在这里当人质比较保险。

更何况,她对刚才夏曼雪那番话很感兴趣呢。虽是寥寥几句含混不清的话,却似乎有一段血雨腥风的过往不曾被她知道。那段过往牵扯到了夫妻关系,姐妹关系,还有姐夫和小姨子的关系,实在是错综复杂的关系哪,如果经过艺术的适当加工,不失为一段茶余饭后用来消遣的好八卦啊。

对面的房间里,宇文轩手抚着膝端坐在床沿上,姿势工整,白衣白袍,气定神闲,仿佛不是被绑架,而是着了便装在和大臣们议事。

“我劝你别再费力了,你全身的穴道都被毅兄点上了,用的不是熙泽功夫的手法,你再用力也冲不开的,还是省点力气吧。”在宇文轩的对面,有个人翘着二郎腿坐在凳子上,皮笑肉不笑地说着话。

“这就是你们的绝妙高招?先是假装采花贼到我们住的客栈里去踩点,跟着是备下伏兵绑架了我们过来此处?呵呵,还真是绝妙的很哪。”宇文轩撇撇嘴角。

“不管咱们用的是什么招数,终究是成功地把你虏到了此处。”从门外又走进来了一个人,语音清脆,笑声盈盈,“俗话说的好,人在屋檐下身不由己,到了这里再想要做什么,可由不得了你了,我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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