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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我恋爱吧-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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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真心,才能冲破一切阻碍,才能最终走在一起,希望每个人都可以,找到属于自己的幸福,能够真心以对,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了真心,才能够相扶相依,才能够不离不弃,生死相随!有了真心,这个世界才会变得更加美好!
就像蛛儿与芝草一样,故事告诉我们:要把握眼前幸福,珍惜爱情,或许才是最好的归宿。
世人所追求的爱情,不是靠一厢情愿,也不是靠默默等待就能实现的,冥冥之中自有姻缘,一旦遇到了,定要学会把握珍惜!
第六十二章 写给父亲
这篇也许很幼稚,也许跟爱情无关,却跟亲情有关,如果你也认为父爱如山,那么请认真看完!谢谢!人生仿佛一棵树,岁月就象年轮给你罩上一层层外衣,如果有一天你想看看当初纯碎的样子,就要剥开那早已融入肌肤的一层又一层,能不痛吗?
林晓北觉得自己,前世一定是个繁华心酸后,顿悟的淡泊人物,一定有着悲剧的性格与眼神。
也必然有着极美的感悟,与最朴素的愿望,决不会贪心过多不属于自己的幸福,没有西施,昭君之容,更加没有红佛,红玉之才。
少时羡慕红颜,后方知红颜通常薄命,当红颜们的青春如荼,朝阳如歌,肤如凝脂,美目盼兮,巧笑倩兮,英雄自此纷争,皆因窈窕红颜!
当光阴徐徐漫过,青春不在俏容离,美人迟暮泪眼迷,历尽沧桑不见,当年丽姬!
便什么也剩不下了。
又做起巾帼英雄的美梦,陶醉与英姿飒爽,金戈铁马,刀光剑影,好歹也要万人敬仰,流芳千古。
后方想起英雄,皆要付出非人的代价,比如女大不当婚,常年奔波流离在外,婚姻,恋爱,家庭,统统放弃。
身上也许还有无数新伤旧疤,岂是我等这庸人可比,更糟是树大招风,难躲奸人毒手,下场好点落个退隐山林,惨点的身手异处。岂不悲哉?
林晓北很无奈,做不了红颜,也做不得英雄,要不就做女侠吧,行侠仗义,快意恩仇,持剑江湖。
来一场侠骨柔情,荡气回肠的二人江湖行,也很痛快啊,岂乃江湖险恶,恩恩怨怨剪不断理还乱。
武功不高只好挨打被扁,夏练三伏冬练三九,到头来还是天外有天,人外有人,资质有限,又不是千年不遇,根骨绝佳的练武奇才。
所以便只有喝无用之酒,吟无用之诗,钟无用之情,成无用之人,过轻松写意之人生!
随着年龄的增长,她已经很少再做梦了,因为梦就是梦,无论如何都变不成现实,当不得真的。
也正因为如此,小时候的每个记忆,都变得弥足珍贵起来,这些宝贵的记忆,会跟随着你长大,而离你越来越远。
林晓北是极感性的人,总喜欢些奇奇怪怪的东西,破碎伤神的那种,比如断墙古城,秋叶坠落。
所以总喜欢霸着记忆不放,总喜欢将它们一再回味,她忘不了那张残缺不全,发灰发白的全家福。
那还是很小的时候,大概晓冬刚出生不久,自己也才三岁而已,扎了个很可爱的羊角辫,前面的刘海还是齐刷刷的,头发有些稀少,嘴里还吃着冰糖。
那张照片上的晓北,还很瘦很黑,没有现在这么水灵,手指头还放在嘴里嗦啊嗦的,想来是冰糖让手指也甜了。
林晓冬小时候,却是肥嘟嘟的,白胖胖的小胳膊,肥乎乎的小腿蹬来蹬去,长相又可爱俊秀,害得照相馆的叔叔阿姨们,争着抢着抱他。
林晓冬小时候,没现在这么含蓄,一点也不认生,谁想抱他就让谁抱,也不哭不闹的,没事就傻乐,笑起来全身都在动,特别的讨喜。
这张全家福,便是家里最早的一张了,还是黑白照片,比起后来各种各样的艺术照,各种类型的全家福,晓北还是最喜欢这张,觉得这张照片上,自己的眼睛很有神,黑亮黑亮的,像一对圆圆的黑宝石。
那时候家里还很穷,自然不能跟现在相比,那时候父亲还是骑得自行车,现在家里却已经是轿车代步了。
林晓北还是喜欢,坐在自行车的后座,不用闻汽油味,也不用很颠簸,父亲骑车很稳当,让她觉得很安全惬意。
父亲做过很多生意,林晓北很小的时候,便记得他那双手,手指很短,是整齐的方形,手指甲很平,宽宽厚厚的那种。
每到冬日的时候,就会因为帮别人修车,总是裸露在寒冷的空气里,还要粘上不少冷水,所以总是绽裂开,许多大大小小的血口子。
看起来格外的让人心疼,每个冬天都要遭罪,看着这双手,林晓北又不想,返回小时候了。
最起码现在父亲,不用再那么辛苦了,现在的手经过保养,已经不再裂口了,林晓北却永远都记得,这双手为了一个家庭,为了两个孩子,付出了多少。
小时候的林晓北,很羡慕别人的爸妈,可以带着自己的孩子,四处去游玩,游历很多的名山大川。
而她小时候,最远的就是去过老家,别的小朋友,有各种各样的新玩具,而晓冬却没有几件玩具。
有时候一件玩具,要玩上好几年,直到实在不能玩了,晓冬才舍得扔掉,可是他的学习成绩,却是很多家长教育孩子的典范。
林晓冬可以在家长,从来不督促,从来不呵斥,从来不管教的情况下,很小的时候,便整天学习到很晚。
那时候家里,还没有属于自己的房子,小房子还是租来的,父母辛苦攒了几年,才攒够可以,租用一间小门面的钱。
就用这点钱,租个小门面,弄了些货卖了维持开支,当然跟现在不能比,现在家里却有很多间,属于自己的门面,用来租给别人了。
林晓冬很小就知道节俭,父母每天忙到很晚,他为了省些电费,就不在租的小屋学习,就经常偷偷跑到,马路灯下学习。
宽敞的马路旁,枝叶茂密的绿化树,朦胧的路灯下,一个瘦弱的少年,一个小椅子,一个小桌子,就是这么学习的。
所以他懂得生活不易,懂得学习的重要性,他比任何人都努力,所以他的成绩,一直都是全校的骄傲。
无论是小学,初中,高中,他都是尖子生,都是学校跟老师培养的重点,林晓北也为他骄傲,为有这样的弟弟而自豪。
林晓北没有他这么刻苦,也没有那么大的勇气,可以将自己逼到绝境,然后死命的奋发图强。
她虽然不是得过且过,但也注定成不了,别人眼中的骄傲,因为光环所聚焦处,都是能做到人所不能做到的人。
小时候无论再辛苦,爸妈从来没有叫过苦,整天依然干劲十足,林晓北知道,她姐弟二人呢,就是爸妈的动力。
无论有多辛苦,爸妈也不让姐弟俩帮忙,即便如此林晓冬,也会挤出时间,帮爸妈看店卖货,便看店便学习。
他的大脑的确构造很特别,货物越来越多,最后发展到成千上万品种,林晓北拼命记了很久,都没有记全价格。
而林晓冬只要是听过一遍,便很轻易的记住了,那么多的货物,他没几天就可以帮忙卖货了。
中午放学,晚上放学回来,甚至周末的时间,他都会便帮忙看店便学习,附近的阿姨婆婆们都很喜欢他。
有时候大老远的,买个小东西,也会跑过来买,林晓冬简直就是个活招牌,不知道这算不算明星效应。
嘿嘿,谁让人家晓冬,很小的时候,在整个县里都很出名了,说来惭愧,她林晓北从小到大,还真的是十指不沾阳吹水。
她要帮忙时,妈妈就是不让,总是让她跟晓冬学习,抽时间就用在学习上,家里的事不用她做啊什么的。
林晓冬学习好,不需要爸妈操心,所以也就由着他,为家里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而林晓北呢,学习总是不好不坏的,父母就只好督促她了。
也许在别人家里,林晓北的成绩,也还说得过去了,但是在林家麽,就实在不起眼了,谁让林家有个林晓冬呢?
更恐怖的是林晓冬,还慢慢学会了做饭,若是爸妈特别忙的时候,他就会主动帮忙做饭,这让晓北更加的无地自容啊。
她最多也就是跟人家打打下手,父母忙起来的时候,她就最多帮忙收拾屋子,然后就是帮晓冬打下手,被使唤来使唤去的,跟个丫鬟似的。
不过咧,林晓冬跟她从小关系就好,特别听她的话,也很照顾她,基本就是让她做些鸡毛蒜皮的小事。
大部分的事情,其实还是晓冬做的,而且他比较细心,一般做事很少出差错,而晓北就不一样了。
用妈妈的话说,就是毛毛糙糙的,做事情就特别不让人放心,就连做爸爸的自行车后座,也又一次将脚搅了进去。
那次是因为,她不专心啊,总是人忍不住晃来晃去,看见啥稀罕事,都想瞄上几眼,林爸爸都说让她不要乱动了。
她还是没听进去,脚就不知怎么弄进车轮里了,自行车滚轮转动,就把她的脚,给夹住了,弄得脚都破了。
脚肿了很多天,吓坏了林爸爸,整天那么忙了,还坚持不解的帮她换药,每天都帮她捏脚,生怕留下后遗症。
后来高中时候的林晓北,还曾给爸爸写过一首诗,虽然也不是很懂押韵什么的,但是林爸爸却一直保存着,像是对待至宝一般。
林晓北还记得,名字叫写给父亲:
曾经
在你的怀抱里胡闹
在你的颈项里撒娇
在你宽厚的臂弯里安然睡着
熟睡的梦里没有恐惧
没有被黑暗侵占一直蔓延的小岛
如今
我已不再是需要保护的小鸟
不再为了贪恋温暖而忘记对着天空抖动翅膀
学会撑起希望迎着风霜在成长中慢慢翱翔
父亲
您年华已老
您没有给我最好的生活却给了我更好理由的生活
您从没有对我说过爱我我却知道您很爱我
就如同我爱您一样
第六十三章 月有盈缺
书友们好啊!本章一定要看哦!多支持一下哦!天山童姥古黎静的男朋友,应该说是第二任男朋友,又提出跟她分手了,古黎静难过的要死要活的,再也没了第一次,分手时的洒脱。
其实两人交往也有一阵子了,彼此也很默契欣赏,她整日里沉浸在幸福时光里,最近显得特别容光焕发。
两人正是热恋之中,又特别的互相喜欢,怎么会说分手就分手哩?古黎静哭哭啼啼的,好不容易说出了原因。
林晓北跟其它姐妹,都快要笑死了,又不好当着她的面,毫无顾忌的大笑,差点憋出内伤,一个个忍得很是辛苦。
说起这分手的原因,宿舍姐妹们,每一个都是罪魁祸首,尤其是古黎静自己,更加的是自作孽不可活啊。
这要从前两日说起,古黎静的男朋友过生日,喜滋滋的邀请古黎静去赴宴,说是要过一个,甜蜜浪漫的二人世界。
古黎静恰好那晚,因为某些原因,抽不出时间帮他过生日,她男朋友小叶也很理解,便放弃了两人,单独庆祝的打算。
跟男生宿舍的,一帮子大老爷们,准备了一番,便一群人,凑在一起庆祝去了,这倒也没什么,准备的很顺利。
男生宿舍历来过生日,有个不成文的小规矩,无论给宿舍哪位同学过生日,都不准穿衣服,只准穿个小内裤或沙滩短裤!
其实原因很简单啊,反正男生宿舍麽,又不会有女生进来,再者根据头几次的经验,一般吃蛋糕的很少,基本都糊在了身上,每个人都弄得脸上,衣服上都是五颜六色的奶油。
有色素的奶油,又不怎么好洗,结果要么是浪费了,一身好好的衣裳,要么是穿着抽象派的衣服上课。
衣服上整得跟抽象派印象画似的,可不是艺术咋地?当天晚上男同学们,就全聚在其中一个房间里了。
宿舍房间原本就不宽敞,除了床还有床头柜子,中间还摆了一个大圆桌,凑上这二三十个大小伙子,便显得很是拥挤。
不过人多了,倒是很热闹啊,你一言我一语,嘻嘻哈哈,打打闹闹,倒是很有气氛,男生们在自己的世界里,觉得无拘无束,特别的放松。
大家肆无忌惮的调笑,蛋糕凉菜啤酒,是男生宿舍的最爱,每次有了名正言顺的机会,自然都酣畅淋漓。
几杯酒落肚里,话题就更加活跃,男生的谈论话题,通常又都跟女生有关,就像女生的话题也离不开男生一样。
无外乎是某某女生,做了某某事情,某某男生追到了某某女生,要么就是某个女生漂亮,某个女生性感,某个女生神秘,某个女生有气质等等、、、、、、、、
由于酒精的作用,某些个男生就显得,特别的兴奋,事实证明酒精的确,可以让人失去理智,做出跟平日不同的举动。
其中一个男生,将小背心拿在手里,勾在指尖绕啊绕的,穿着个小三角内裤,大跳艳舞,还时不时的吼上几嗓子。
宿舍其他人,开始是颇有兴致的看着,他骚首弄姿,卖弄风骚,再后来便开始有人,源源不断的加入艳舞的行列。
整个宿舍是乌烟瘴气,各种各样夸张的舞姿层出不穷,那叫一个热闹疯狂,轮到吃蛋糕的时候,更是没一人好好吃蛋糕。
每个人身上,脸上都被涂满了奶油,这一场喧闹的生日,便就这么过去了,第二天早上,古黎静因为没能参加,男朋友的生日聚会。
恰好她知道小叶,前两日为了生日的事情,跟其他同学家里,借来了一个摄影机,想必将现场都录下来了。
她心里觉得遗憾,便要来了摄影机来看,原本也是想一起分享开心的,男朋友小叶想也没想,便递给了她。
等到他睡醒了之后,想起来昨晚大家的疯狂,便暗叫一声不好,三下两下套上衣服,拔腿跑去找古黎静。
只可惜他睡得时间太长,中间足以发生不少的事情,很多同学诡异的指指点点,每个人的眼神都很奇怪啊。
他心里有种不祥的预感,跑得更快了,满头大汗的跑去女生宿舍,在心里无数次的祈祷,小静,你千万不敢把摄像机拿给别人看啊!
再说古黎静早上拿到摄像机,拿回宿舍叫来姐妹们,迫不及待的打开,宿舍姐妹们,有什么高兴的事,都习惯性的跟其她姐妹分享。
摄像机里的内容,自然是太过震撼,当大家看到许多的男同学,只穿着小内裤的时候,忍不住脸红心跳之后,便开始疯狂的大笑。
笑得前仰后合,抱着肚子打滚,天啊,怎么这么逗啊?古黎静很尴尬的想关了,金多多抱着死活不肯让关了。
古黎静苦苦哀求大家,千万别把这事泄露出去,反正她自己也想看,大家就继续看下去了,看到男生大跳艳舞的时候,几人更是忍不住狂笑。
趁着古黎静上厕所的时间,金多多直接抱着,摄像机跑了出去,林晓北劝金多多,不要惹事,古黎静会生气哦。
金多多一副天不怕,地不怕的个性,抱起来就跑,谁也不知道她去哪儿了,古黎静从厕所回来后,气得直跳脚。
林晓北,古黎静跟韩慧智三人,找遍了学校角角落落,也没找到金多多,三人很沮丧的走着,马上要上课了,只好向教室走去。
刚走到教室附近,便发现教室的里里外外,就连窗户上都趴满了人,三人面面相视,都有不好的预感。
古黎静跑在最前面,扒开人群挤了进去,然后就看到了,原本用来讲课的,投影仪上正播放着那场生日聚会。
金多多正在跟一个男生打架,那个男生正是学校,出了名的调皮鬼于超,金多多边打边骂说道:“你个王八蛋,抢我的摄影机,我给你拼了!快拔掉插头!快啊!”
结果同学们,都正看得兴致盎然,自然没人愿意去拔掉插头,古黎静顾不上其它,跑过去拔掉了插头,将摄影机抱在了怀里。
她冷冷地看着金多多,眼泪就这么噗嗤噗嗤的掉下来,金多多跟于超也停止了打架,都有些呆愣的看着她。
好多同学都散去了,昨晚上聚会的男生都没在,有的酒还没醒,人还没起床,有的早已经,灰溜溜的躲起来了。
于超可能也觉得,自己太过份了,有些胆怯的走过来,对着泪流满面的古黎静,小声说了对不起,然后就一溜烟的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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