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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空辗转,恰似安年-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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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捡了两片梧桐叶子边走边跳,但是体力不济,玩了一会就有些头晕目眩。
“小安,你喜欢这里吗?”
“喜欢呀。”
“那你将来考到这里上大学吧,就这间学校,我等你,研究生,博士,一直读下去,直到你考过来。”
我抬眼看他,同时他也在看我,昏黄的灯光下,他微微弯了唇角的样子格外迷人,我鬼使神差的回答:“好。”
这一声好,牢牢套住我接下来的十年人生。
后来呢,后来就出现了那个人......
消毒药水的气味格外刺鼻,我挣扎着张开眼睛,雪白的天花板,雪白的墙壁,还有身上盖着的雪白的被子,右手露在外面,有液体顺着输液管流进我的身体里。
“一直在说梦话,现在感觉好点了没?烧到四十度,医生说在不退烧你就烧成傻姑娘了。”
萧北就坐在我旁边,看我醒过来,大手摸上我的额头。
“我才不会变傻,聪明美丽的安安大人怎么会变傻呢。”
我沙哑着嗓子反驳,旁边却传来沐辰的闷笑声。
病好的很快,第二天下午就出院了。第三天,沐辰告辞离开。
暴雨过后,难得连续两天都是晴天,我单独送沐辰去机场。
“来了也不多留两天,还没带你逛逛苏州。”我状似抱怨,其实却在心里暗自庆幸他没留多久就赶着离开,随即自嘲,许安安,果然你也学会了这些口是心非。
他没接话,歪头看我半晌:“我以为,你再也不愿意见我了,婚礼什么的还有很多要布置,再耽误下去家里就要催了,我只是怕婚礼的时候见不到你,在我走进坟墓之前,总要确认你安好才行啊。”
瞳孔深深,盛满忧伤。
我调笑:“看到了,姐姐一切不错,你可以安心地进坟墓了。”
“小安,要不,再给我一次机会试试?”但是话音未落又颓自摇头,“不可能的啊,痴心妄想……”
“喂喂喂,你都要结婚了,还瞎想什么呢,我告诉你哦,别对不起人家姑娘。”
我抬脚踹他,他却未躲,我来不及收势,一脚揣在他腿上,新买的牛仔裤上留下一个深深的脚印。
“哎呀,衣服脏了。”
我赶忙从包里翻纸巾,却冷不防他忽然伸手抱住我,我下意识地躲了一下,没躲开,身体开始抑制不住的颤抖,他身上的气息和多年前一样,一点都没改变,和我噩梦里的,一模一样。
“安安,你还是怕我。”
他松开我,满目忧伤。
“不怕才会奇怪,沐辰,我不怪你,却也再不能和你做朋友了,那时候都年少气盛,过去的事儿,就忘了吧。”
沐辰走后那张请柬被我撕了粉碎,我一直以为我已释怀,能够微笑着去参加他的婚礼,但是见过他之后我知道我不能,我不能眼睁睁看着那个几乎毁了我的男人走向幸福,眼不见为净,我既狠不下心去破坏,那么也不要违心的去送上祝福就好了。
“只盼你,过的比我好才行,安安,你的眼睛像死水一样,那让我怎么放心进坟墓,你当年义无反顾地追来,却只落下一个无名无份的结果,何苦呢?”
那是他留下的最后一句话,目送他离开,我终于还是落泪了,这长达七年的折磨,大概就此落下帷幕了。
沐辰,但愿此生不要再见了。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章

在我收拾好行装准备启程回家的晚上,任远之突然打来电话——
“安安,小桀离家出走了。”
“什么?你再说一遍!”
“小桀离家出走了,你帮忙找找他,我已经对不起他妈妈了,我不能再失去小桀了。”
男子在电话那头哽咽出声,已近不惑之年的他,哭得像个孩子。
我忽然想起六年前的那个雨夜,我也是接到这样一个电话,匆匆赶去,却见了那个女人最后一面。
“小妹妹,告诉姐姐你叫什么名字?”她可真美,是我此生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子,有成年女子的温柔和婉,还带着少年女子顽皮的通透,她轻轻摸我才及肩的头发,像是在安抚一只猫咪,“唔......你住在行之这儿,不会是他的小女朋友吧?”
“不知道萧北从哪来弄回来的孩子,跟个宝似的捧在手心里。”
任远之在旁边接话,他走过来站在女子身边,在我看来,郎才女貌,不过如斯。
“难不成是童养媳,行之太过分了,小妹妹还没有成年吧。”
她促狭地笑着,眉眼弯弯,惊艳倾城。彼时我已经19岁了,大学二年级,做为交流生来到苏州。
后来我才知道,她叫楚鱼雁,楚楚动人,沉鱼落雁,萧北说起她的时候,眼睛里是醉人的星光,就像是任行之这个名字,都只有她可以叫,从不用改口。明明萧北,厌极了这个名字。
明明我,也应该厌极了这个女子,但是她那样美好,那样骄傲,那样的,为爱情奋不顾身。
哦,对了你,她爱任远之,爱到可以为他去死。
多年以后我都在赞叹,那真是一个勇敢的姑娘,比如独力生下任桀,再比如,独自奔赴死亡。
除了我,没有人知道她已经死了,她做的那么严密,所有人都以为她已经在国外重新嫁人生子,她是笑着走的,她说,安安,你看,我多勇敢。
楚鱼雁和萧北同年,比萧北略略早生几个月,她和萧北,任远之三个人是青梅竹马,千金小姐的姑娘,长到25岁还像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儿一样,自从认识我之后她常常约我出去逛街,好像是突然找到了做姐姐的感觉,但是那时我却不是很喜欢她,我看不起那些不谙世事的大小姐,更何况萧北爱她至深。
她却视我为知己,悄悄告诉我她爱任远之,很小很小的时候就爱他,倾心十几载。
那样娇媚的女孩儿 ,常常牵着我的手,笑的比日光都灿烂。
我看着她,心脏一点一点柔软下来。
突然有一天她约我去喝咖啡,然后告诉我她怀孕了,是任远之的孩子。
我惊讶,问她:“你们在一起了”
她回答:“没有,那天我们都喝多了,远之不知道这个孩子的事,但是我决定生下他。”
眉眼间都是初为人母的慈祥,美的让人移不开眼睛。
后来分开之后便许久未见,我以为她会去告诉任远之,任远之因为萧北的原因一直没有和楚鱼雁在一起,她以为是任远之不喜欢她,但是她这样美好的女子,怎么会有人不喜欢。现在她有了孩子,两个人在一起,不是皆大欢喜吗。
但是几个月后,却收到任远之订婚的请柬,女方不是楚鱼雁,那个女子站在任远之身边,远不及楚鱼雁的风姿绰约,我打电换给楚鱼雁,她在那边说:“安安,我很好呀,你看,其实我很勇敢。”
傻姑娘,若是勇敢的话,你为什么要哭呢?
又过了几天,传来楚鱼雁出国的消息,我以为她打掉了孩子,去寻找新的生活了。
然而她没有新的生活,也没有生的希望,那是风雨交加的夜晚,我接到一个医院打来的电话,护士冰冷的声音在那边说道:“请问是楚鱼雁小姐的家属吗,请您马上来一趟xx医院,楚鱼雁小姐早产,需要马上手术。”
赶过去的时候楚鱼雁已经昏厥过去了,医生把手术同意书递给我,明确告诉我产妇有先天性心脏病,并且怀的是双胞胎,很有可能撑不过手术,在我犹豫的时候,楚鱼雁醒过来,由于阵痛,她的面孔都微微扭曲,那双漂亮的手擎着笔,在手术同意书上落下一行歪歪斜斜的字。
半夜的时候,手术室的门推开,医生告诉我,楚鱼雁想见我最后一面。
她生下的是一对龙凤双胞胎,但是却只活了一个。
“安安,我把宝宝托付给你,你好好照顾他们行吗?”
我点头,那时候,她并不知道自己的宝宝已经有一个先她一步离开这个世界了。
“男孩儿叫任桀,女孩儿的名字你来取好吗?你和行之那么好,就让他们做你和行之的孩子好吗?远之要结婚了,我不想我的宝宝叫别人妈妈。”
晶莹的泪顺着她的眼角滑落,那让我羡慕不已的好皮肤现在像纸一样苍白,她已经瘦的像一把骨头架子了,却那样坚强。
“大家都以为我在国外,我写好了几封信,到时候你帮我寄给我妈妈,告诉她我已经在国外结婚生子,再也,再也不回来了。。。。。。”
“安安,你瞧,我多勇敢,他们,他们还说我像个孩子……”
“那个女人漂亮吗?她配得上远之吗……”
我没有落一滴泪,看着这个在生命最后一刻终于长大的女子缓缓瞌上双眸,她还是那样美丽,长长的睫毛卷而翘,像是一双黑色的蝴蝶。
这翩翩美丽的蝶终于走到了生命的尽头,我走出手术室的时候,医生告诉我存活下来的是一个男孩,很健康。
先天性心脏病,男孩遗传的机率是50%,而女孩遗传的机率则是100%。
楚鱼雁捐献了器官,我拿到她的骨灰的时候只有小小的一团,和着那个未曾谋面的女婴的骨灰,被我埋进了苏州郊区的公墓。
墓志铭上,我留下这样一句话——勇敢的女孩儿,伟大的母亲,楚鱼雁。
这真是一个勇敢的女孩儿,自己孤单死去,让爱她的人们,都知道她得到了幸福。
我遇到楚鱼雁的那年,她的父亲刚刚去世,身为家中独女的她,并没有学会怎样经营一个偌大的家族企业,所以她转手了那个公司,得到的遗产多半存进了她母亲名下,剩下的那部分,她告诉我是宝宝们的生活费,她留下一盒名贵的首饰,说是给女儿嫁妆,但是很遗憾,她的女儿不会长大,也不会有机会结婚生子,那盒首饰,永远沉睡在她女儿的墓里。
那个没来得及看一眼这个世界的女孩,我取给她的名字是——任楚楚。
“安安,安安!”
任远之在电话那头粗暴地打断了我的回忆,我立即回答:“我去找小桀,一定能找到,你等我消息。”
我终归还是没能把任桀当自己的孩子养大,彼时我才大学三年级,带着一个刚出生的婴儿是完全不可能的,事情告诉萧北,他把那个孩子抱去给了任远之,他说,孩子的母亲已经不要他了,总不能连亲生父亲都不在身边。
那双好看的凤眼中,尽是哀恸。
我没有告诉他楚鱼雁已死,他们都以为是楚鱼雁从国外回来,扔给我这个孩子又匆匆离去,从此再无联系。
后来我把那几封信寄出去,他们都知道那个美丽的女孩儿有了新的家庭,有了新的幸福。
大概她在天国,也是幸福的吧。
其实我应该感谢楚鱼雁,若是她临死前见的是萧北,那么她便会活在他的心里一辈子,做他心里一辈子的雪莲花,然后任何一个女人都不能再走进他的心里,包括我,包括宋以姗。
在光福机场找到了任桀,小孩子趴在长椅上睡的正香,眼角尚挂着眼泪,一个安保人员坐在他旁边,一脸的焦急无奈。
我跑过去,安保人员问我:“你是这孩子的家长?”
“是,给给您添麻烦了。”
从钱包里抽出几张百元大钞,我心疼地塞给那人,心里想着等任桀醒了非要好好教训教训他。
他推辞着不收,嘴上却教训着:“这孩子怎么也不肯告诉我他家人的联系方式,非说要等他妈妈来,这么小的孩子怎么就给丢这儿了,要是出意外怎么办?”
“孩子跟家里闹脾气,这前您拿着喝茶,您也不容易。”
安保收了钱走了,我拍醒任桀,孩子看见我就哇的一声哭了出来:“安姨,你说我长大了妈妈就会回来的,我都这么大了,妈妈怎么还不回来?”
我过去抱紧这孩子,心里止不住的难过,任桀去年问我他妈妈在哪儿,我告诉他妈妈去了国外,等他长大了就会回来,还顺便拿了地图指给他看,说他妈妈会从福光机场回来。
然后他缠着我带他来过几次机场,没想到他居然记住了。
“因为小桀还是太小了啊,等再大一些,安姨带你去见你妈妈好吗?”
我微笑着抚摸孩子软软的头发,把他抱坐到我的膝盖上。
“真的吗?”
“真的,好了,现在可以告诉安姨你为什么离家出走了吗?”
“爸爸让我叫那人妈妈,可是安姨那说过,我不能叫别的女人妈妈。”
“小桀做的对,但是以后不可以离家出走了知道吗,要是爸爸难为你,就给安姨打电话。”我微笑着说,但是心里却在吐槽任远之,果然男人的话都不可信,当年信誓旦旦向我保证绝对不会让任桀叫别人妈妈,这才几年就变心了。
“安姨,我可以叫你妈妈吗?”小孩子抱着我的脖子,委委屈屈地说。
“小桀,你妈妈叫楚鱼雁,是一个非常美丽,非常伟大的母亲,迟早有一天你会知道你妈妈有多棒。”
但是任桀没有听我说他的妈妈到底有多棒就睡着了,小孩子扒着我的肩膀,鼻涕眼泪都蹭在我的衣服上,我给任远之发了消息——宝宝找到了,但是先留在我这里,你反省到自己哪儿错了再来接回去。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第二天一早,任远之揪了萧北来我家敲门,彼时我和任桀都还在睡觉,敲门声中我艰难地睁开一只眼睛,任桀赖在我的怀里不肯动。
“宝贝儿,松开安姨。”
“不要。”
软软诺诺的嗓音,小孩子变本加厉的埋进我的怀里,他说:“安姨,还没有人这么抱着我睡过觉呢。”
心脏瞬间便柔软下来,等安抚好任桀已经是半个小时之后了,打开门,任家兄弟都顶着一对黑眼圈蹲在门前抽烟。
“把烟掐了再进来。”
萧北一进屋就立刻转变了立场,拎着手上的东西对我笑的奸诈:“安安,我买了早点,你要不要吃?”
不等我发话就躲进厨房去了,看来只能找任远之出气了,我斜倚在沙发上:“说吧,意识到哪儿错了没?”
很遗憾我穿的是睡衣,破坏了好不容易积蓄起来的气势。
“我不认为我错了,我只是想给小桀一个正常的家庭。”语毕,便坐去了旁边的小沙发上。
我惊讶,不知道该怎么反驳他。
他坐在沙发上,长腿交叠,黑色的西裤完美地勾勒出他的好身材,藏蓝色的衬衫熨贴在身上,这真是一个出色的男人,不得不承认,楚鱼雁的眼光相当不错,可是这个男人,却不知道她的辛苦。
“小桀六岁了,楚鱼雁一次都没回来,一眼都没看过这孩子,她说不让小桀叫别人妈妈,是不是太自私了。”
这句话,让我瞬间炸毛:“你说鱼雁自私?她辛辛苦苦怀着小桀的时候你在干嘛?忙着讨好你的新未婚妻吧!”
声音尖利,连我自己都觉得刺耳。
楚鱼雁都没来得及看孩子一眼就去世了,那个时候,这个男人怕是在和新女友你侬我侬,连楚鱼雁是谁都忘了一干二净吧。
卧室里传来小桀的哭声,我瞪了一眼任远之跑去卧室,小桀坐在床边扯着喉咙大哭,眼角却一滴泪也没有。
我气笑了:“小屁孩,倒学会装哭了。”
“安姨,你不要和爸爸吵架好吗?”
波光潋滟的一双眼睛,我叹了口气,伸手搂过那孩子。
幸福的家都是相同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任远之接走了小桀,并保证不会强迫小桀做任何他不愿意做的事,萧北端出他买的早饭放在我一直当成餐桌的茶几上。他看着我,目光有些悲戚:“小安,鱼雁是不是已经不在了?”
停顿好久,我回答:“是。”
声音回荡在客厅里,我忽然觉得有些冷。楚鱼雁死了,可是她却会永远活在萧北心里。
早上九点,我们站在楚鱼雁的墓前,淅淅沥沥下着小雨,我在萧北身后撑着一把印花的雨伞,黄色的伞面上绘着精致的兰花,我抬头看天,目光从不锈钢的伞骨滑到那个天堂伞的标志,尔后便是被一片黄色取缔的天空,由于半个身子露在雨伞外面,那件白色的雪纺上衣已经湿透了,发梢也被雨水浸透,一缕一缕黏在脖子上。
墓前放着一束鲜花,萧北亲自去挑的,百合配上娇艳欲滴的白玫瑰,满天星打底,都是楚鱼雁喜欢的花儿,一如她的人一样娇媚。
“安安。”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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