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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划伤了我的青春-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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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家族最小的妹妹最老的老奶奶,有我在场的情况下都是给我吃,吃什么补什么,太多的期望却如被抛入大海没有任何回声。
关系到切身的利益,谁都会认真对待,小小的我也不例外。
康复锻炼,我患病多久,这个行为就持续多久。
第二轮锻炼就在县城回来的第二天开始了。这次锻炼不仅锻炼体力,还锻炼“筋”,锻炼左脚的活动能力。这次锻炼的时间与第一轮不同的是会闻鸡起舞了。
早晨母亲起床替我和妹妹做早饭时,我也跟着起床了。锻炼的内容是先做一套广播体操,热热身,然后就是在院子里跑几圈,都是全速的跑。所以几圈下来满头大汗,气喘吁吁的。虽然有点累,但全身感觉顺畅,热血沸腾。
冬天的室外寒风呼啸,手脸不用几分钟就被冻得通红,浓浓的白雾像害羞的少女,把什么都藏了起来。“早日康复”的诱惑给了 “坚持锻炼”足够充分的理由。不能懈怠!我常常这样告诫自己。
剧烈的户外运动后,就回到室内的沙发上活动“筋”。在左手的带动下,帮助左脚在空中试着翻转,帮助脚趾头一点一点地向上翘。虽然有点枯燥,也没有户外运动刺激。但我却希望那天下雨,那样就可以不用户外运动,冬天在室内是暖和的。偶尔在没睡醒时,还可以打点小瞌睡。下雨就是给自己放假的机会,嘿嘿!
“妈妈,今天有没有下雨啊?”在起床前我常常会先问问。
左脚活动后就是按摩,按摩是那个卷发医生教我的。他说用手揉捏肌肉,不仅可以起到放松身体、减轻疲劳的作用还有控制减缓肌肉萎缩的神奇功效。四肢部分的骨骼肌直到现在也有没萎缩的,常年累月的按摩就是最大的功臣,而功臣就是在第二轮锻炼开始培养的。
就这样,每天早晨坚持四五十分钟的晨练,白天总是神清气爽,神采奕奕的。可能是体质得到增强的缘故,从脚开始调皮后,我就不怎么感冒了。几岁的我是医院的常客,一个礼拜内至少去一次。
母亲却用命运论来解释:“哎,你真是多灾多难,不怎么感冒了,脚又坏了!”
在其他休息时间我也锻炼,下坡的时候练体力;在学校中午休息的时候,教室里没几个同学,就在凳子上活动左脚;周末和同伴到田边去钓虾子,我就在田坎上活动左脚。上午20分钟,下午20分钟,不过在活动时,常常被虾子上钩的喜讯打断,因此在田坎上的锻炼总是断断续续的。
心血来潮的那一两个月里,我是自信的。如果锻炼和吃药能帮助我恢复脚,我愿意一辈子都做这两件事。
两个月后还是没听到那振奋人心的声音:他的脚走路没那么甩啦,他跑步没那么搞笑啦。也没听见自己的声音:上楼不那么吃力了;左脚自由伸展稍微轻松些了;左脚单脚站立的时间增长了。
渐渐的,我总是找借口不去锻炼,开始偷懒了。半年的药也差不多要吃完了,父母对我锻炼的督促也逐渐放松了。逐渐相信了卷发医生的话,逐渐接受了他们宝贝儿子从健全人变成瘸子的残酷事实,我也接受了。
半年后,我的药停了。每周百来元的药费对于十多年前我们的家庭而言,比现在大多数房奴的压力还大。
瘸子就瘸子吧,总比那些断胳膊缺腿的好,至少我还有希望做回健全人,硬件受伤但不缺少嘛!旁人要笑,就笑他的去吧,我也没办法让他们不嘲笑。如果我一直是瘸子,那么我就用功读书,做个才子。当时的我就这么想着,简单的思想为自己的童年画上了句号。
“米洛斯的维纳斯正是丢失了她的双臂,才奏响了追求可能存在的无数双手的梦幻曲。”日本作家清冈卓行这样赞美维纳斯。
维纳斯的断臂让人充满想象,使人在精神世界里获得美的享受。瘸子的我也可以做铁拐李,不过我比他身体好,不用随身带根拐杖。
在那遥远的山那边 '本章字数:2258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8 20:54:27。0'
在那遥远的小山村小呀小山村
我那亲爱的妈妈已白发鬓鬓
过去的时光难忘怀难忘怀
妈妈曾给我多少吻多少吻
吻干我脸上的泪花
……
当和班上几个要好的同学唱起这首《妈妈的吻》时,我们已经站在小学毕业联欢会的舞台上了。
我是跛着脚走上舞台的,两个做主持的女生不断地提醒我:“魏莱,小心点!”台下的同学也不再像两年前那样起哄了。离别的伤感包容了调皮生的调皮,理解了我身体缺陷的痛,增强了同窗六载的友情。
转眼之间,我们就小学毕业了。告别了无忧无虑的童年,迎来了花季。我成瘸子也差不多两年了,时光把“健全”这个词从我身上带走了,把“瘸子”留下了,把点点黑色斑点留在了我童年最后两个光景里。
童年的梦想时而是身手不凡的绿林好汉,时而是聪明绝顶的一休哥。也有的时候不知道想做什么,只想快快长大,看看山的外面都有什么,听打工的表哥说外面的世界很精彩。
自从瘸了后,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亲人,都说现在的我只有用功地读书,把书读出来将来才会有出息。我渐渐的也察觉到“瘸子”不只是给我带来他人的讥讽,还有很多不好的东西。我和同龄人走的路不一样,我只有踏踏实实的念书,其他的都是浮云。
很幸运,在辛勤的汗水浇灌下,我的成绩从中上跃到了班上前一二名。一张张金红色的奖状让父母在亲友面前倍有面子,他们对我深深的爱第一次开出了鲜艳的花。
同学也为我高兴,在第一次举行班级班干部民主选举时,我比陈冉冉的票数多了差不多三个“正”。陈冉冉在我们班一直是老师钦点的班长。成绩好,做事认真负责,一直是老师的得力助手。
能够当上班长是一件多么光荣的事。可是第二天,班长依然是陈冉冉,听到这个消息后有点失落,不明白为什么民主选举不算回事。
后来从班主任和母亲的谈话中才知道,数学老师认为:魏莱成绩可以,品学兼优。就是他那脚,作为一个班的形象代言人不太合适。
就这样,我一生当班长的唯一一次机会失去了,可爱的同学们虽然肯定了我的学习成绩和做事的风格,却忽略了我是个残疾生。后来由于病情的恶化,当班干部的几率直线下降。不能给老师和同学服务有点遗憾。
一次在回家的路上,绵绵细雨后的乡间小路总是很糟糕。一个低年级的小男孩摔倒在泥泞里,满身都是泥。可能是摔痛了,在那里嚎啕大哭。
我想去把他牵起来,他见我是陌生人,不肯伸手。我只好环手把他抱起来,抱着他的腰。没想到左脚脚一软,我也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见我也摔在了地上,小男孩转个身,看着一脸尴尬的我,“咯咯”地笑了起来。
一次和班上几个同学办板报。有女生在场时,氛围总是叽叽喳喳的。他们总是喜欢谈论“早恋”这个热门话题:班上谁喜欢谁;谁和谁很般配;谁又在痴情地喜欢谁,而TA却无动于衷……写完一个小板块的粉笔字的我也忍不住插话:“你们为什么总用‘喜欢’,不用‘爱’这个字呢?”
话音刚落,其他同学都轰然大笑,其中一个女生用满是粉笔粉的手指着我:“魏莱,你看言情电视剧看多了吧,如果你脚不残疾,我敢肯定有不少女生也会喜欢你的,哈哈!”
“爱?还没到那境界,你不是语文学得多好的嘛!?”另一个男同学开始洗我了。
最后个学期,同学们开始亲近自然了,喜欢游山玩水。学校后面左侧的那座山最受同学青睐。在初春,山坡上一片片绿油油的麦苗和黄灿灿的菜花相互交错,把山点缀得美丽极了。站在山顶上,虽然山的海拔不高,但总能给看风景的人一种“会当临绝顶,一览众山小”的超然。
中午饭后,同学们总是约着自己要好的一个或几个的同学爬上山顶,然后或坐着或站着在山顶上玩。不过聊天成了在山顶上娱乐的主要内容。不知道他们女生聊什么,那个时候的我们男生不会像现在同龄的90后这般开放,除了那些不良的少男少女外,男女生一起出去玩的现象几乎没发生过。男生聊电子游戏,聊电视,聊体育项目,偶尔也说女生,说人生。
因为脚不方便,走路很慢。约我去爬山的同学很少,但我不喜欢偌大的一个教室只有我一个男生,孤零零的感觉。于是我也跟着他们去,虽然总是走在最后面,但到了山顶上和同学们融合在一起的感觉还是值得。
孤单,我害怕被落下的孤单。参与,我能参与的我都尽量参与,即使他人笑我瞎折腾。
同学们总是如离弦的箭一口气爬上了山顶,我故意最后一个走出教室,怕被他们不小心把我撞到,也怕在不太宽的山路上挡住后面同学的箭步。因为在毕业前夕,我已经不能跑了,即使滑稽地跑也办不到,最先离开教室的也会是最后一个到达山顶上。
一个乍寒还暖的中午,冬天还不肯把它的雾带走。整个山间都是雾蒙蒙的。十来个男生不知道在谈论什么,没有了往常的嬉闹,不过有“将来”“学习成绩”“换学校”“打工”等等词组在他们聊天内容里活跃。
待我走近他们时,班上人气指数很高的男生林俊忽然转过身忧忧地说:“像魏莱这样的,只有努力把书读好,将来才还好办。而我们就可以乱跳,书念不走了,就去打工!我们有更多的选择!”林俊是怎么发现我来了的,是不是听到我那没有规律的脚步声?
“是啊,打工没人要!”其他同学应声而出。
……。
接下来同学们讨论什么我不记得了,也没心情听。只是静静地眺望远处的山,林俊的话不刺耳,一点也不。同学们的肺腑之言让我努力想看清遥远的山那边有什么,有树?有风?有云?有成功?有失败?有痛苦?还是有快乐?
选择,属于我的选择不多,唯有读书!为了登上山顶,我花的时间必须比同学多,否则只有在山脚下仰望蓝天,到时候还怨世界不够大。
雾还没有完全退去,山那边的风景若隐若现,但我相信那边总有一处属于我的风景。
毕业舞会在《祝你一路顺风》中结束了。
歌最终还是唱完了,毕业舞会最终还是落幕了,同窗六载的同学最终还是散了,没留下一句话。多少年后,却总会在有风的地方听到同学的祝福。
绝症的宣判
另一扇门 '本章字数:2690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8 20:56:30。0'
初中生活是怎样的呢?伙伴雯的哥哥说:很辛苦,要学的科目很多,也很难。尤其是英语,是很多成绩好的学生的弱课,若要想考上名牌大学,初中很关键。雯雯两姊妹是教师子女。
英语就是电视里那些外国人唧唧歪歪的语言?初中的科目真的那么难吗?听说有地理、政治、生物等新课目,学它们是不是很有趣?初中生活很期待,也很想挑战一下自己。
2001年8月月底,绵绵细雨下了好几天,30号、31号那两天的天空也丝毫没有放晴的意思。31号那天上午走在泥泞的小路上,时而雨鞋在泥淅淅的路面上耍飘逸,时而雨鞋被泥满满地裹住。脚上像被灌了铅一样,每走一步都很艰难。
这种感觉不是来自心里上的感应,而是货真价实的物理感受。这条路已经来来回回走了七八年了,第一次感觉走得如此的心烦,如此的吃力。虽然从家里到学校只有两公里的路程,但走到学校已感觉身心疲惫,不知带我去报名的奶奶是否也有同样的感觉,可是奶奶已经年过花甲了。
哦,泥泞的乡间小路对我来说已不再仅是打滑,还有些吃力了。
走到报名处,两个班的报名册上竟戏剧性的没我名字。没名字就意味着七月份没来报到,也就不能报名,而**在家里没拿来。
“你们学校就宽容这一次,可以吗?回去拿,来回要差不多一个小时呢,外面下着雨,路又不好走。”奶奶向学校主任求情,那是个大腹便便的领导。
“不行,这是学校的规定,回去把**拿来再报名!”主任语气很坚决。
“领导,你看这个学生走路不方便,我又是一个六十多岁的老人,我和孙儿俩谁回去拿都不是件轻松的事。”
“不行,学校的校规因为你们个人更改了,那不就乱套了?回去拿!”语气依然坚决。
奶奶的恳求与主任的原则办事在教师楼的走廊上僵持了十来分钟,引来不少家长和同学的围观,其中还有不少我的小学同学。
“不用了,这学生我要了!就给他们一个方便吧,这下雨天的,回去拿多遭罪啊”一个很温柔的声音从旁边初中办公室里传出,回过头只见一个年轻的女老师向我们走来。
她大约23岁左右,青春貌美,气质优雅。她的眼睛很好看,柳叶眉,一对很亮很黑的眼珠,眼珠转到眶中的任何部分都显着灵动俏媚。脸上始终保持着微笑,那微笑总给人一种冬天午后阳光般的温暖。
见有老师帮我说情,主任只好说:“那你明天来上课时,把**给薛老师吧。”
原来这个善良的老师姓薛。就是这个薛老师,无论是在校内还是校外,都给了我姐姐般的关爱和帮助,而我却不知给她添了多少麻烦。
薛老师替我很快办好了入学手续,然后仍是微笑地对我说:“魏莱同学,从今天起你就是我的学生了,你可要好好的学习哦。”
第二天,我早早地来到了新的教室。原以为升初中就和小学四年级升五年级一样,老师换了,同学还是小学的同学,只有少没有多。当我眼帘里陆陆续续出现了新面孔时,才意识到自己来到了一个新的环境。
原本应该容纳五六十人的教室却挤满了七八十人。有我熟悉的小学同学;有我认识但叫不出名字的二班同学(小学我们一个年级有两个班,我在一班);也有来自其他村校或者降级的陌生面孔。
两三节课下来,发现在新的班上只有二三十个小学同学。其他的呢?有的被分在了一班,有的到其他学校读去了,有的辍学打工学手艺去了,还有的谁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找不到曾经约好在初中一比高下的数学天才周斌,找不到那个能把白娘子画活的叶倩,也找不到那个捣蛋王邓忠强了。
直到那一刻我才真正的体会到什么是分别的痛,这种感觉是第一次。
曾经总是笑文人骚客的多愁善感,原来我只是五十步笑百步。
有的人走了,又有新的人出现你身边,当然也有暂时还和你在一起的,而他们终究还是会离你而去。离别构成了人生一道独特的风景。
陌生的班级、陌生的老师、陌生的同学、有趣的课本、沉甸甸的梦构成了自己对初中生活最初的印象。学习几乎成了我生活的全部。
初一,身体还算稳定,不方便的身体没影响我的学习,也没影响我的生活。我可以安静地学习,在茫茫地知识海洋里快乐地遨游。
为了找到一道数学题的答案,熬夜熬到凌晨一二点也不觉得困。为了写出一篇好作文,我总会把一本厚厚的作文本变成薄薄的,写了又撕,撕了又写。后来学聪明了,用草稿本,不过总是圈圈点点画满了草稿纸,如果不是本人,没人知道草稿纸上我乱画的什么。
早晨我五点半左右就起床??背单词,朗读英语课文。床上的闹钟在那个时候一点也不令人讨厌。偶尔在做早饭的父母面前冒一两句 “Good morning; mom !”“Breakfast when will it be ready?”“ Breakfast what's on the menu?”……
父母总是很诧异地听完,然后佯装生气说:“叽里咕噜地说什么呢?哪个能听懂你的英语啊?我们中国人就说中国话!”
我却偷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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