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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划伤了我的青春-第1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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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我的逻辑能力没有记忆力强,咬文嚼字的功夫强于斜坡上小车的受力分析能力,我是一个适合读文科的人。
但文科班在对面的综合楼五楼上,现在的我已经不能独立走上那没有扶梯的几阶梯步了,我不可能每天都麻烦一个人扶我上去。选择文科也意味着要离开已经熟悉了的同学,去适应新的陌生面孔。
更重要的是班主任说,读文科没什么前途,顶多比理科生擅长“打官腔”。我也问过很多同学、宿友,他们的回答很一致“理科啊!”“当然是理科咯!”。
于是我也跟风选择了理科,只因“理科更有前途”“理科生的工作更好找”。属于我的路不多,我只好去努力拓展它,增加可以走的路。
帅哥谢一飞 '本章字数:1451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9 13:44:06。0'
李强选择了文科,不知道文科能不能圆他的“老板梦”。李强搬走了,一个长得很帅气的文科生来了。
皮肤很白,白皙的肌肤如婴儿般的皮肤。因为皮肤白,俊美的五官看起来便分外鲜明,英挺的鼻梁,犹如希腊的雕塑。厚薄适中的双唇,几乎像涂了胭脂般红润。朝露一样清澈的眼睛透着些孩子气。但他相貌虽然美,却丝毫没有女气,阳光帅气的脸上镶着一丝放荡不羁。
这都是小说中帅哥的外貌特征,谢一飞虽不是那般帅,但他却长得很吴尊,清秀的脸上同样有英挺的鼻梁和王子般迷人的眼睛。因此其他宿友都叫他吴尊,而我还是叫他谢一飞。
谢一飞的朋友很多,尤其是异性朋友。寝室的公用电话常常被他个人霸占了,因为他的电话粥总是没完没了煲着。
?喂,美女你找谁?谢一飞吗?
?找谁啊,帅哥?我就是……好吧,谢一飞他在?
?喂,我是帅哥一寝室的,可以给我聊吗?……哦,马上给你叫?
刚开始听到“嘟嘟”的电话声,还有人去接,后来只要谢一飞在,我们就直接叫他去接。这样我们寝室“是本人”的几率就大大高于其他寝室。
自从谢一飞来到301后,301其他室友就变成了8班女生眼里的歪瓜裂枣,加上公用电话成了他的私人电话。虽然都是自然选择的结果,可是还是有宿友以他的电话影响他人休息为由,对谢一飞的人品进行否定。甚至有人想向班主任提意见,把谢一飞赶出301。
于是有人开始有意地和谢一飞拉开距离。但谢一飞不愧是来自文科班的,意识到给宿友带来不便后,就巧妙地开始修补和宿友的关系。
他很大方,在周六总是请全寝室的客。吃零食、吃火锅、吃学校食堂的小炒,也请去上网,请去打斯诺克。更重要的是,不久谢一飞就改用手机了。熄灯后就收线改发短信,一束微微的电光,在寝室靠着衣柜的角落微微地亮着,像乡间夏天夜空中的萤火虫,一闪一闪的。很快那几个激进分子的嘴就被堵上了,很快谢一飞成了301最受欢迎的一员。
对于谢一飞,我倒不怎么反感。他经常帮我打水,更重要的是他带来的,对我而言只是校园生活的调味剂,爱情对我而言是个奢侈品。
对于谢一飞,睡我斜上铺的猴子不怎么反感,因为他的臭袜子不再是众宿友语言攻击的对象,他的人品也不再受到牵连。
对于谢一飞,胡超和蚊子不怎么反感,因为他们已经超脱了现实,一个在《反恐精英》里射杀成瘾,一个在小说中乱穿,一不小心就在时空中穿越了几千年几万年。
穿越到了很远很远的未来,由于地质构造运动,红海演变成了新大洋,非洲已经被分割成了两部分,蚊子看到了地球五大洋和六大洲的新格局。看到了人类与外星人共舞的画面,收到了他下几十代的孙子的孙子的孙子从月球上寄来的邀请帖??请他去新家做客。
不知道是否穿越到了明朝,有没有成为朱元璋的女婿?
正当谢一飞春风得意时,猴子开始打击他,谢一飞你毁了,你的前途毁在女生身上了!谢一飞却不以为然,以一个圣人的姿态高高地说,非也,李白告诉我们人生得意须尽欢。我一边学习一边丰富我的高中生活,两手抓,而且两手我都要硬。
胡超告诉我他目前的确做到了。在8班,谢一飞的成绩名列前茅,在班上成绩的影响力是向量a,因此他在班上就有个很大的电磁场。
谢一飞的电磁场很大,高三师姐初一的小师妹都向这个磁场靠来,明知道是自作多情,却执着地写情书,送礼物,要电话号码。不知道他们是不是到了“不求荡气回肠,只求爱一场”的地步?那些因谢一飞来到八班的窗前的,以及故意从8班教室走过的奔放的女生们,是不是不为相视一笑,只求不经意的一瞥?
当知道谢一飞是个尖子生后,我似乎也有点嫉妒他了。命运化妆师为什么把有人的妆化得那么光彩夺目,而把有的人却化妆得惨不忍睹。唐雪柔说上帝本来就是不公平的。
蝴蝶停在上面 '本章字数:1921 最新更新时间:20120505 10:21:54。0'
唐雪柔去了综合楼,她说她想给自己一个新的开始。
她是这样分析的,我唐雪柔是个多愁善感的人,这种性格是容易和古代那些文人骚客的思想产生共鸣的。分析孙中山领导的辛亥革命失败的原因比分析小车在滑行过程中受到的阻力更容易。与其分析一块金属丢在盐酸里会有什么反应,还不如记住金属矿产资源在地球七大洲的分布特征。还有稀有的非金属,尤其是钻石,如果将来没人肯送我钻石,我就自己去寻找。
新的环境,新的学习或许能给她一个美好的开始。
自从她去了13班后,她真的变成新人了。变得活泼开朗了,经常能看见她灿烂的笑容。变得更漂亮了。每次看到她漂亮柔顺的长发,我就会想起一句广告词:看见她耍帅,我知道我喜欢她。看见她的温柔,更让我心动。秀发动、静,每一面都美。发动,心动,飘柔。
我问她是不是用了飘柔洗发水,她得意的回答:没有啊!没有飘柔,我同样可以自信。我只是指着上帝的鼻子说了NO 。我给老师说,我就用“唐雪柔”这个名字。没想到班主任微笑对我说YES。
其实我早该想到在最后学籍那块儿换过来就是了,就像我那眼镜,我的度数只有一百来度,只需要上课看黑板的时候戴戴,平时都可以取下。你不觉得我不戴眼镜更好看吗?
改变能改变的,勇敢接受不能改变的。我很高兴唐雪柔总算明白了这么个道理。
在漫长的人生道路上,很多快乐换个思维你就握住了。
第二年春天,校园的花园又是姹紫嫣红的时候,我也成留守学生了。父母和丝思都去了深圳。父母走的那天,父亲放心不下地问我:“明明,需要妈妈留下吗,我们走后就是你一个人在丘柳了。”
想到家里繁忙的农活,想到母亲双手厚厚的老茧,想到母亲被担子压弯了的腰,一个人又算得了什么呢?反正都是寄宿制的校园生活,一个月也就回去那么一次。
其实,回去一趟对我而言也不轻松。上车下车,到家还要走一小段乡间小路,更重要的是亲人痛惜的眼神和路人同情的目光让我对家的思念已经索然无味。
于是我坚定地摇摇头,送父母走到校门口,我停住了脚步,母亲走了两步却又折了回来,紧紧地把我抱住,眼眶里噙满泪水。
每次归属假假期,整个寝室、整栋宿舍、整个校园都安静了下来,空空的。留下了寝室课桌上一大堆垃圾;留下了走廊上有规律的脚步声的回音;留下了寂寞。
八个人的寝室又变成一个人的寝室了。
每次在放假的那天,方便面包装袋、调料包装袋、香蕉皮、苹果核以及那张张快把寝室地面染白的卫生纸,东倒西歪的凳子、水桶、洗脸盆,寝室就成了一个调皮的孩子,浑身都是脏兮兮的,衣兜往外翻。
有人会认为这是一种没有素质的表现,但我觉得那只是宿友释放放假的兴奋的一种表达。就像我喜欢花一两个小时把杂乱不堪的垃圾场收拾成我想要的寝室一样,纯真地自然流露。爱因斯坦在凌乱中能找到灵感,我在干净中能找到好心情。
虽然做得有点吃力,但我还是会把地面拖两次,把四个人用的课桌擦五六次。收尾工作是在课桌上铺几张往学期的英语报,在上面放一本闲书,几本被最简化的假期作业,一支很好用的中性笔。旁边放一个MP3,一对耳机,一杯开水。如果晚上管理员不开灯再点一支蜡烛,如果我是女生再放一盆鲜花。
一个人的寝室一个人的世界,干净整洁的环境加上静谧的气氛。简简单单,安安静静,快快乐乐,很是惬意!
晚上做作业、看书,白天就走出寝室,到外面走走。如果是风和日丽的下午,我则会去滨江公园。那个免费的,离学校最近的,热闹的大公园。
有人说公园是流浪者的临时家园,如果我有个健全的身体,我会做个四处漂泊的流浪者。也有人说公园是一座城市静止的公共汽车,它向各色人开放,所以我进去了。
我爱公园的宽容,公园的博大,更爱公园的绿色。
公园是一座城市保存泥土地面及树木草皮最多的地方之一。公园的树木吐纳清新给人更多泥土的气息,可以勾起人回归自然的快乐;鸟儿可以叫出更欢快的音符,鱼儿可以更欢畅地游荡在湖水里;踩在或坐在草坪上,软软的。城市的高楼大厦总给人一种压抑的感觉,而公园却可以释放这种压抑。
公园里有时很热闹,自然的声音常常被淹没掉。脚步声、吆喝声、乐曲声、嬉闹声,一曲跌宕起伏的交响乐。下棋、散步、打太极、扭秧歌、玩扑克,在树脚、在湖边、在空旷的草地,俨然一个歌舞升平的世外桃源!
我还是和三年前一样,喜欢走在观景走廊上看河面上来来回回的船只,波光粼粼的湖水,春风中婀娜多姿的杨柳。春天里公园内百花齐放,花香在四处寻找懂得生活的人。公园里牵手踱步的情侣,坐在树桩形的石墩上下棋的老者。他们脸上的表情都和今天的天气一样,风和日丽,洋溢着一种悠闲的幸福。
霎时,突然觉得自己是幸福的,我可以和唐雪柔一起去食堂吃饭一起去花园看书;我可以独自来到这里;我可以看见绚丽多彩的世界,而不用整天躺在床上看天花板。
近处,一个两三岁的小朋友从秋千上下来,啪啪地跑开了,一只漂亮的蝴蝶又停留在了上面。
总是迟到 '本章字数:2394 最新更新时间:20120429 13:44:59。0'
天气变热了,毒辣的太阳开始烘烤着大地,夏天就要来了。
夏天的到来也把几丝忧郁给我带来了。天气热,需要经常洗头洗澡,要洗的衣服多了起来。虽然很多人在冬天都会有一只脚暖和,一只脚冰冷的生理现象。但我的脚要么异常发热,要么在夏天也是冰凉的,不自然的冒着冷汗。
异常发热时,同一肢体的小腿和脚无故的肿胀起来,用手去捏,肌肉很硬,皮肤有点烫手。脚心脚背都冒汗,袜子几乎会全被湿透,把脚放在花岗岩地砖上,不用几秒就可以画好一个完美的脚印。
在炎热的夏天,左脚右脚异常发热的频率会变得很高。每每出现时,那只发热异常的脚的承受力就会被削减一半,对本来走路就很吃力的双脚而言如同雪上加霜。还好两只脚不会同时发作,如果是同时,我可就没法走路了。
在闷热的天气里,左手撑在左腿上,那种光滑的布料碰上手心的汗,手指就打滑,常常因为手指一滑,左脚就变得无力,最后眼睁睁地看着自己一屁股坐在地上。心里清楚自己要摔下去,却无力挽回。
直到后来我改穿牛仔裤,而不穿那种布料很光滑的休闲裤。“如履薄冰”的紧张感才稍稍得到缓解。
但还是有我不能改变的。综合楼的楼梯扶手是用光滑的不锈钢做的,有汗的手握在上面直打滑,因为我需要左手紧紧握住扶手,利用手臂的力把自己左半边的身体往上拉。
如果说,在冬天手摸着冰冷刺骨的不锈钢的痛,可以咬咬牙忍一忍就过了。可是夏天,手在楼梯扶手上打滑,却无法忍忍就过了。已经上课很久了,自己却还在楼梯间挣扎的滋味是没法用语言形容的。
夏天天气特别炎热时,我上楼花的时间要比平常多一倍。
可是夏天还是来了,初夏的风很吝啬,不肯吹进五月的校园一丝一缕。
那天中午,我洗完衣服,看看手表,糟糕!还有十分钟预备铃就要响了。匆匆地关上门,匆匆地走出公寓大门。最后一批窝在寝室里的男生女生都陆陆续续朝各自的教室快步走去,刚刚在公寓大门口时,我还走在浩浩荡荡队伍里,渐渐地就是零星几个了,走到高中楼底楼时,预备铃准时地响了起来。
哎,今天因为多洗了件T恤,又迟到了!但愿班主任还没来!
怀着忐忑不安又有几分懊恼的心情爬上了五楼,转角向教室前门走去,突然两个男同学风风火火地朝教室狂奔过来。还好!我不是最后一个。
“站住!”坏坏的暗喜被从教室里传出的命令瞬间秒杀了。班主任从教室后门向我们走了过来,板着面孔。班主任很生气的表情让我也收住了脚步,和其他两个同学一样低下头默默地站着,等着她的训斥。
“魏莱,你可以进去了。”我抬头对班主任小声地“嗯”了一声,转身走进教室,身后是同学为迟到撒的谎言和老师半信半疑的问话。
不知道是不是敏感,当我在与班主任目光对接时,我发现她的眼神里有几丝无奈。
自从上了高二,我经常迟到,踏着铃声进教室已是家常便饭。我想自己在老师和同学的心目中一定形成了不积极、懒散的印象了。但考虑到脚不方便,都会原谅我。迟到不会挨老师批评,而其他学生却免不了。这种特殊待遇会不会让同学抱怨,让班主任和其他科的老师对我很无奈?
多少有一些吧,因为我没做到最好。
每到这个时候,我就想对老师对同学说一声:很抱歉,真的很抱歉!给你们带来的不便和麻烦,请多多原谅!
我已经尽力了,可是我的时间还是不够!高二,我们班的教室搬到上面五楼了,底楼留给了高三。所以每次上课都要爬四层楼。
尤其是上多媒体课,一边是五个楼层的梯步要爬,一边是要爬六楼的多媒体教室。偶尔上物化生的实验课,也要在综合楼爬楼梯。10分钟的课间时间根本不够用,就连帮助我走过综合楼门前那几阶没有扶手梯步的同学丁子建,也常常是踩着铃声进教室的。因为他要陪我蜗牛般地走一段路。
比方说,下一节物理课在多媒体教室上,那么丁子建就会拿着我的书和笔,陪我慢慢走下五楼,然后再横穿百来米的内操场。走到那几阶没有扶手梯步前,丁子建伸出右手,我就用左手按着他的手臂,充当着我的拐杖,充当着楼梯的扶手。我向上挪一步,他也跟着向上跨一步。
走上综合楼的小台子后,接下来的梯步都有扶手,我可以抓住扶手慢慢地爬上去。因此我就让丁子键先走。放手后,丁子键嘱咐一句“小心点”后飞奔上楼,讨厌的铃声也常常在他飞奔的那刻响起。
当我走到多媒体教室门口时,已是满头大汗,这个时候已经上课七八分钟了。遇到身体状态不好时,十五六分钟的记录也创造过。
教室里的同学已跟着老师的思路认真地听课,除了老师在讲台上讲课的声音,就是下面纸和笔的摩擦声。如果不打破这种良好的课堂气氛该多好。我总想轻轻地推开门,轻手轻脚地走到我的座位上去,可是已经有些不听使唤的脚安静不下来。
临近教室我总是思考我应该从前门还是后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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