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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神天下-第17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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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想到众神大战,叶云心头思索着。从某种意义上来说,整个西方大陆应该是蚩尤当年的十万魔族溃兵,他们在这囚禁的大荒世界里用无数鲜血,在险恶的上古荒兽的聚集之地,争取一块块栖息之地。繁衍后代。

    任何战争的记忆在时间的流逝中都会别洗刷干净。甚至他们忘记自己是魔界的出生,而彻底把自己当成了人界的主人。

    繁衍在众神结界里面,这片神秘土地上的蛮尤遗族,遗忘了他们的祖先。遗忘了他们如何来到这片土地上。漫长岁月,他们也在这里建立了他们新的灿烂文明。

    这块土地上出现过数个灿烂文明的帝国,但是天下之势“分之必合,久则必分”。淹没了无数的繁荣的帝国和文明之后,在三千多年前,才诞生了一个强大的美缔斯大帝国。

    这个封印的结界之地,其实并不是外面流传的那么简单。众神的封印,主要结界力量,是以西方通往魔界方向的西部大陆。一块集合荒原、丘陵、高山、河流复杂地形的大陆。整个诸神结界之内,又以分为东部、西部、北部、南部、中部五个封印结界。每个结界是互通。美缔斯大帝国的帝国之都,位于地形复杂的西部结界。而南部大门已经被自己打开,想到这里,叶云忍不住心头有些苦涩。

    这些安静的生存土地,是牺牲无数的蛮尤遗族第一代精锐战士性命换来的结果。众神的封印结界里,流动着充足的结界元素力量。蛮尤遗族利用魔法,将这些元素力量,重新利用起来。以新的魔法结界,保护着五个从各种南荒凶兽中抢夺回来的气息之地。

第一卷  第三百三十三章 斯巴达克

    然而这样,同样导致魔法师大批的耗尽魔力死亡。使用138看书网阅读器看千万本小说,完全无广告!导致数万万年来历史中,再也没有出现过一个魔导士。

    在南荒开疆辟地生活下来后,当年数十万落败的魔结各部,逐渐形成五个强悍的部落。分别是苗族、白族、黎族、羌族、黑族。

    五族之中,黎族的战士最为强大,善于他们擅长使用非凡的意念力,来召唤幻兽凯化。幻兽来自魔界的生物,有着不可思议的力量。经过数万万年和十万大山,及云梦古泽中上古荒兽的杂交。原来的强大的魔界生物“幻兽”已经退化了到下阶的地步。幻兽以百年为一单位,分上、中、下三。级。杂交后的幻兽,要出现进化的可能几乎是零。

    掌握天地间,冥冥流转的地、水、火、风四大元素的力量是黑白两族。拥有和自然元素沟通的神奇魔力。黑白魔族拥有着现在美缔斯大帝国中上层社会地位。两族关系亲密,合居住在魔法之都。

    羌族战斗实力最弱,擅长铸造各种各样的锋利兵器。在现在的美缔斯大帝国,已经沦回最下的种族。然而还存在着些比羌族地位还低下数倍的半兽人种族。

    他们没有什么纯正的血统,比如最普遍的半兽人的人马族,熊身人头的有熊族,背有双翼的羽翼族,牛头人身牛族,阿特拉斯巨人族等等。

    羽翼族又细分好几系。比如擅长弓箭的天使系。据说他们的箭术之精准,即使是被称为箭之王者的人马族,都远远不如。只不过气力不能远射而已。还有就是擅长精妙绝伦剑术的精灵系。其剑术和擅长使双手巨剑,拥有骇人杀伤力的阿特拉斯巨人族都望而叹息。

    巨人族也分为好几系,阿特拉斯巨人族是其中一系。还有堤坦巨人、独眼巨人、冰霜巨人等好几系。

    美缔斯大帝国将全国居民分为三个等级。第一等级上层社会,主要是五大种族为主。第二等级是平民等级,是指拥有极小部分土地半兽人种族。第三登记是奴隶等级,就是历年###下的叛乱半兽人种族。

    数目之多,竟然占据着全国人口的百分之二十。这些人都是世代为奴,当然拥有军功者,和特殊贡献的奴隶,是有机会获得赦免,成为平民。但是这种机会少之又少。

    美缔斯大帝国出现过不少诸王为争夺皇权的叛乱,奴隶虽然被征用为士兵,但是却是最下等的步兵。基本上用来做战前炮灰。

    各个等级在政治经济上权利和义务有着极大的差别,第一等级的五族之人,享有许多的特权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奴隶人口。还可以以贵族的身份,受轻处罚。第二等级不仅仅要承受各种沉重负担徭役,还要担当起各种岢捐杂税等等。第三等级最为悲惨,他们可以被作为买卖的货品,没有半点自由和任何权利,甚至连半分自尊也没有。

    整个美缔斯大帝国,三亿庞大人口。这些半兽人的种族,却占据着三分之二的人数。然而真正纯正血统,却早已经极为稀少。在上层社会,五大主要种族是婚姻自由。但是美缔斯大帝国有宪法规定,五大种族之人,严禁和低等种族婚配。凡有违此令者,无论其身具任何地位,都将以火刑处死。

    因为五大种族有着灿烂的历史文明,即使是现在沦落的羌族,也不允许其和下等种族通婚。其实在这些杂交种族之中,骁勇善战,实力不下于五族的种族,也有不少。但是因为身份卑微,即使在“以强大力量为尊”的魔神蛮尤信仰之下,他们依然没有能够提高社会地位。其最大原因,是这些种族,实在是复杂多元。即使他们拥有不弱于皇族的智慧,不弱于黎族的强悍。

    数万万的历史上,永无休止的发生过一次次为争取地位的杂交种族的叛乱。但是缺乏真正智慧和力量的情况,没有一个杂交种族,能抵抗住五大种族的联合围剿。

    苗族最为神秘,擅长巫蛊秘术。作为智慧最为出色的种族,经过征伐兼并,战争的溶合与杀伐。苗族成了五族之中如今美缔斯大帝国的皇族。

    五族在数万万年的争夺皇权的战斗中,身体强悍黎族,擅长魔法的黑白两族,都曾建立强大的帝国文明。

    唯有羌族,一个永远只懂精于打造兵器的种族,似乎他们的智慧,只能用于打造精妙绝伦的各种器皿,和锋利无比的兵器之上。

    姜央十五岁登基,真正继承皇位权利的时间却并不长。

    帝国统帅庄蠕,掌管着帝国强强大的龙兽兵团。(一种近似乎蜥蜴,具备龙的黑龙血统战骑。不能飞行,体积约是马的三倍。奔跑速度虽然不及马的一半,但是具备强悍的体格,坚硬的粗糙的皮肤)庄蠕,一个美缔斯大帝国承袭三千年世族,一个黎族的伟大元帅家族,一个军名威镇整个美缔斯大帝国的传奇元帅。曾一度建立过辉煌的战绩。###过数次,东部自由之城半兽人种族的叛乱。美缔斯大帝国历史上,总共两百七十一次半兽人种族或诸王叛离,其中两百七十次,都是又这个家族###下去。

    斯巴达克,这座西方大陆曾经拥有无数辉煌的历史都城,在近数万年,历代帝国建嫌弃它为历代战乱中心,故改帝都于巴洛克,斯巴达克因而失去曾经帝国皇冠之荣耀。但成为自由城邦的斯巴达克,却并没有走向没入,而是逐渐从政治中心转变为商业中心!斯巴达克的繁华更远胜帝国首都星巴克。

    而在宙斯的眼中,这位英俊的东方修真者是一位心狠手辣的聪明绝顶的人物,他必须花很大精力争取到他的好感。因为宙斯心中对叶云总有一种心理的惧怕,似乎自己一切都在他面前无法掩饰。所以对叶云的问题基本上都是知无不言。

    叶云的注意力全部放在泥罗河筑堤的建筑上。这座绵长的护河堤,已经不知道在这片土地上矗立了多少今年头,经历了多少风吹雨打,却依然顽强地保持着坚硬。

    叶云有些感慨,他的感慨与所有的人都不同,他只是觉着自己来到这个世界十七八年后,似乎终于可以触摸到这个世界的历史,虽然只是历史的一些余迹。今日能够看见很久远的人类建筑,突然感觉有些莫名沧桑。

    两人随着宙斯来到自由之城斯巴达克,立即被眼前高耸的城墙震撼、惊呆了。坚固的巨大的石块,鬼斧神工的垒建在一起。最高城墙之处,直耸虚空五十米之巨。雄伟的斯巴达克城墙下面,一条护城河静静的流淌着。

    每块巨石块,井然有序。墙头上每相隔不远的距离,都可看到宝石的光芒,嵌在石缝之间 映着火把跳跃的火焰&;#160;。整个斯巴达克的外围轮廓,宛如一道平衡线上的星光之桥,座落在深邃的黑夜。

    可以看出这座巨大的城墙,聚合了一个时代的巨大力量,那些耗费了不知多少人类代价的巨石,在人类的创造力和意志下,建筑了如此伟大的城堡。

    石块与石块之间的和谐严谨的结构,白色与灰色结合的巨石块。在人类魔术般双手下,诞生了一个奇迹般地,规模宏大的堡垒。

    清风和叶云两人凝视这眼前高耸的城墙。一种真实与永恒,震颤着两人。

    尤其是曾经身为华夏国元帅的叶云,不自觉的把它,和自己所属的国家民族所建筑的城堡来作比较。如果以美仑美奂、精雕玉刻、精美辉煌……!来比拟。这座城堡,在东方的建筑面前,只是一个幼稚的小孩,一座单调粗糙的巨石建筑的石城。如以坚固与实用的角度来看,东方的建筑,瞬间变得脆弱而不可一击。

    宏伟的巨大城墙,给人以强大的压迫感。

    叶云苦涩地叹了叹气,来自现代文明世界的他,更明白这座巨大堡垒建筑的所蕴藏的智慧文明和价值。

    两人不由自主交换了一个眼神,露出苦涩的笑容。

    魔法塔、箭楼、三堡一垒,最可怕的巨型投石机。它的杀伤力虽然不及魔法塔,但是它的威慑力却令人胆颤心惊。城墙上的暗堡之中,谁知道还有什么样的防御武器。单凭现在所观察到的互相交叉的火力覆盖的视角。叶云神色之间掩饰不住内心的震撼、惧怕的神色。这样的城池,用什么可以攻破。

    清风却没想那么多,只是震惊这个蛮荒世界,竟然有如此繁荣的文明。

    宙斯走在前面,停住了脚步。不知为什么,他心中隐隐有些不好的感觉。今夜的斯巴达克,太安静了!安静的可怕。以斯巴达克特殊地理位置的繁华,这里除了“自由之城”的称呼,外,还有个不夜之城的美名。这里作为一个特殊的交通枢纽,来往的商人太多了,又是西方大陆种族最多、最复杂的地方。

    叶云陷入沉默之中,半晌后才轻声说道:“如果我没有判断错,这十里长街早布置了无数埋伏。在斯巴达克能有此能力者除了城主之外没人能办得到。若是硬闯,即使是我们都怕是很难闯过去。”见识过暗魔武士的厉害,叶云有点不自信到。毕竟再强的修真者,如果陷入军队埋伏的陷阱中,恐怕也难有生机,当然除非他不战而逃。

    宙斯凝立不动,这次踏进斯巴达克,也许就是自己的葬身之地。如果赫拉得到自己通知,入夜时分,“太阳计划”已经开始。那么城主府与公子府的战斗也应该开始了!

    报复与反报复,控制与反控制,直到最后达成一种默契的平衡,是斯巴达克各种势力千年来都不变的主题。要想在这座辉煌的古城占据一方势力则必须经历一个残酷的过程。

第一卷  第三百三十四章 天位高手

    宙斯脸色兀地变得冷酷无比,低头凝望了一眼自己晶莹通透、修长洁白手。。13800100。/ 138看书网突然他不在隐藏,全身爆发出强烈的气势。心中再无惊惧。突然之间,他明白政治与权利的残酷,其实他一直就深切的明白,几个兄弟的如今还被囚禁在荒无人烟的荒岛,父亲毫不留情处死自己亲生母亲的那一刻,他就明白他的父亲在政治和权利面前,永远不会讲究任何情义。父子之情,对他来说变得毫无意义。直到他今天,知道自己是被斯巴达克城邦城主克洛诺斯有意设计调出斯巴达克那一刻起!他就下定了决心,最终于摆脱了父亲在他心中的恐惧压力。

    斯巴达克的十里长街,看不见任何灯火。斯巴达克的城墙上,也似乎只有几个老兵守着。宙斯深吸一口气,无论如何这是自己救出自己妻儿的唯一机会,错过今日,他将生活在永远的悔恨之中。

    霍地,昂然阔步,往斯巴达克最著名的十里长街走去。第一次走路那么的坚定有力!宙斯生出强大的信心。他相信他身后的两为东方的修真者,绝对不会这个时候,弃他而去。

    万年前那个叫厉长空的东方修真者,仅仅为了低贱的农户一家,就单枪匹马杀入了这座曾经法斯诺帝国的首都斯巴达克。在万军之中,从容取下贪婪国王的头颅。那是何等的英雄气概!宙斯自从残缺不全的书籍,读到万年前那位东方修真者的历史,这个叫厉长空的东方修真者,就成了他心目中的英雄。他希望有一天自己也能这样。

    宙斯每踏一步,勇气就增加一分。父亲多年在他心目中形成的形象,令他不得不鼓起勇气反抗。清风叶云两人在后面,明显感觉宙斯身上散发的气势,愈来愈威严。两人不由心中暗叹;宙斯所修炼的光系魔法的神奇……!

    三人缓缓步入十里长街。猛地,突然号角、锣鼓齐鸣,人声齐嚷。斯巴达克的大门两侧,突然涌出一批身着铠甲的精锐士兵,瞬间大门就被关上了。那些士兵分别快速占领着各个紧要位置,防止三人突围逃跑。可是三人却没有一个人想过要逃跑。

    清风与叶云的出现,是斯巴达克城邦城主克洛诺斯这次计划的最大意外。也许这次意外,注定了他们这场“父子之争”都最终结局。

    一条十里长街,猛地被无数从民房涌出来,手持火把的士兵照亮。

    宙斯早将生死于度外,冷静超然地默默注视着突然涌出的精锐士兵。十里长街中心,缓缓走出一队气势骇人的各种不同种族特性暗魔武士。那些暗魔武士也在冷冷的注视着三人,特别是身躯巨大的巨人,和各种人面兽身的半兽人。

    清风和叶云对望了一眼,泛起一丝苦笑,均自暗道:今晚只怕难逃干系!这时候就算要走,也来不及了!何况宙斯家人全陷入在内城,不接出他的部下和家人,他是不可能逃走的!以三人的身手,要逃的话,这些布置就算再强一倍,也无济于事。除非这里有一百个人马射手哲别一样的箭手,在暗中埋伏。

    叶云对这种绝境,反而保持比较平和心态。比这种场面还惨烈的战斗,他又不是没经历过。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方才是最好的修炼方式,战斗中领悟真谛。只有清风不愿意对平常人开杀戒。玄门正宗门规甚严,“妄开杀戒”便是其中一大森严戒律。而且,这些门规戒律,在清风心里已经根深蒂固。事态发展到如此,他只能心中叹气尽量在战斗中避免伤亡了。

    不过叶云对自己的身体状态很清楚。顶多有巅峰状态下的两成实力。虽然面对这些帝国精锐武士魔师虽然已经足够,但双拳难敌四手。谁又知道敌人在这里的埋伏有多手厉害手段。这场战斗中真正能担当起主力的人,只有大师兄一人。

    宙斯眼光在几百名暗魔武士中一扫而过,没有发现克拉托斯和皮亚的身影,心中松了一口气。这两人看来是真心投靠自己。

    宙斯猛地仰天长笑,暴喝一声道:“谁先来!”

    暗魔武士队伍中缓缓走出一个手持一个u形锋利叉头,长三米左右的牛叉的牛头人。牛头人身的半兽人形象,让清风叶云两人产生怪异的想法。

    只听牛头武士大声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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