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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世奇仙-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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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旷世奇仙》
作者:赖 飞
'旷世奇仙 / 赖 飞 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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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介绍:
文羽,一个平凡的孤儿院少年,无意中闯入城邦禁地,得到了上古仙人的仙术传承,从此展开波澜壮阔的一生。
适逢城邦大乱,少年文羽被卷入其中,在机缘巧合之下,得到龙魄石,修成五行仙术,一举击杀微笑刺客后,威名传遍天下。
巫山神峰,文羽拼死击退幻象蛟龙,取得大禹王至宝黄绫宝卷,从此横行天下,成为一代——旷世绝仙。
………………章节内容开始…………………
正文 第一章 无忧的少年(1)
更新时间:2008…9…21 15:19:05 本章字数:7996
楔 子
一场突如其来的大劫难过后,整个世界完全变了样子。
地震、洪水、海啸、风暴……所有人类想象得到的灾难,没有任何征兆地在一夜之间同时发生。一切文明的存在都被摧毁得一干二净,成千上万的人在灾难中魂飞天国。
人类数千年来的心血结晶几乎在瞬间蒸发,没有留下丝毫存在的痕迹,就像一场美丽的幻梦般缥缈迷离,以致让人怀疑它是否真的存在过。
整个世界回到了蛮荒的神话时代,劫后余生的人们,把这一年定为新纪元年。
为了生存,处在同一片土地上的人们自觉不自觉地组成了一个个小团体,一个个聚居地,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人类就是这样奇怪的生物,很多时候不能够共富贵,却可以共患难。渐渐地,一个个或大或小的城邦发展了起来,组成了一个新的人类社会的基础元素。
在光荣大陆的腹地,传说中生长着凝聚天地灵气的天梯——建木。
那是一棵连接天与地的神奇巨树。其叶像芒木叶,但却是碧青色,花是黑色,结的果是黄色,而树干却是紫色。神话传说中,它是轩辕黄帝亲自种植。
它就这么笔直地插入云霄,两边一丁点儿枝干也不长。只有在树顶上长着一些盘曲的枝条,遥看起来颇有些像把遮天蔽日的超级大伞盖。下面的树根也是盘曲交错,像是万蛇缠绕,绵延数千里,气势磅礴。
由于此树位于大地中心,所以在正午太阳当顶时,人们看不到它一点儿影子。站在这里大声叫喊,四周也没有回音。传说沿树而上可达天庭。
之所以在天梯前加上“传说中”这个定语,其一,是因为建木只是流传下来的上古神话中的形象,谁也不能确定它是不是真的存在过;其二,最关键的一点,谁也没有爬到过建木的顶部,所以谁也不知道它到底有多高,是不是真的能通过它上到天庭。所以传说依然只是传说。
虽然没有人能证明这参天巨树是神物,但当地人还是对它相当敬畏,每年的除夕都会举行盛大的祭拜仪式。原来,因为建木的存在,依附它的灵气所生的人间仙境都广之野也随之再现人间。
这里一年四季五谷丰登,出产的各种粮食光滑白腻,如玉如脂。草木也四季常青,遍布平原的如同翠竹的灵寿树,开满了芬芳美丽的花朵。披着五彩翎羽的凤凰在茵茵绿草上翩翩起舞,麒麟在白花盛开的原野上追逐嬉戏。还有一条清澈见底的河流沿不远处的青城山蜿蜒而下,穿过都广野,向东南汇入大江。可以说,这片富庶的土地全靠建木的护荫。
如今,在这个兵荒马乱的年代,这片异常富庶的土地自然成了周围各支力量觊觎的首要目标。对于在乱世中妄图雄霸一方乃至一统天下的军事领袖们来说,占据了都广之野,便等于有了一个取之不尽的大粮仓,可以将一切力量集中起来发展军备,优势是相当明显的。
而对于老百姓们来说,在这里就意味着衣食无忧。每个人都想来这里——这个混乱人间的最后天堂。都广野城的原住居民为了抵抗外来力量的入侵,自己也组建了军队,全民皆兵,保卫自己的家园。
战争,战争,战争……
一年一年就这样过去,鲜血书写的历史一页又一页翻过。
转眼,已经到了新纪697年。
这是一个阴冷的冬日。
都广野城的冬天,天气一直都像件老晾不干的衣服,阴冷潮湿。既没有北方的干燥,也不似南国的温暖。阳光很少,雪也难得一见,多是漫天大雾和绵绵阴雨。天空总是灰蒙蒙的,让人感到莫名的压抑和沮丧。
“当当当!”一阵急促的锣声在城邦的孤儿院里敲响,宣告孤儿们一天的修行结束了。孤儿们赶紧换上破旧的棉袄,快步离开细雨迷蒙的操场。
突然,一个约莫十二三岁的小孩从食堂厨房里蹿出,朝宿舍方向没命狂奔而去。他叫文翼,是这个孤儿院有名的小刺头。他没跑出几步,一个穿着围裙的大妈就气势汹汹地从厨房里挥舞着锅铲追了出来,引得过路孩子无不惊恐闪避。
文翼像灵猫一般在人潮中穿梭,一口气冲上宿舍楼。突然,他在一间门牌上写着“437”三个数字的宿舍前停住,推开门,如同泥鳅一般。”哧溜”一下钻入床底。这时,他才小心翼翼地从怀中摸出一根还冒着热气的香肠,舔了舔嘴唇,得意地笑了。
“翼娃子,给老娘滚出来!”
就在这时,一声气吞山河的断喝如晴天霹雳般突然在文翼头上炸响,吓得他浑身一哆嗦,香肠也差点掉到地上。
文翼战战兢兢地趴在地上翻眼一望,眼前赫然出现了那双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象腿”。这一双横筋密布的粗腿,此时在床边不耐烦地踱来踱去,小腿肚上发达的肌肉有节奏地微微颤动着,实在晃得他心惊肉跳。
完了,藏到寝室床底下居然也被她发现了!真不愧是传说中大名鼎鼎天下无双所向披靡,让小偷们闻风丧胆惟恐避之不及的孤儿院厨房管事王大妈!
我偷了她为除夕比武优胜者准备的香肠,出去肯定死定了!怎么办,怎么办?
文翼蜷缩在床脚,埋着头,瑟瑟发抖。此时他脑袋里满是王大妈黑着脸用木棒子猛抽他屁股的残忍血腥的画面。他摸了摸屁股,不自觉地咧了咧嘴。
“快给老娘出来!”那个粗犷的女声在文翼头顶再次响起,如巨雷炸响,震得他双耳嗡嗡直响。
过了一会儿,文翼乖乖地从床脚钻了出来。一抬头,他便看见了王大妈那张凶神恶煞的脸。
由于极度的愤怒,王大妈的五官全都挤到一块儿了,满脸的横肉不住抖动着,就像刚挖出来的土豆一样难看。
文翼低着头,大气也不敢出。
“臭小子。”王大妈挥舞着手里的锅铲,气急败坏地数落着,”前天你偷了我两个鸡蛋,老娘还没收拾你,你今天居然又来偷香肠!你晓不晓得这是给除夕比武优胜者的奖品啊。我、我非打死你不可!”说着,锅铲就以雷霆万钧之势朝文翼头上劈来。
说时迟那时快,在这节骨眼上,文翼突然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王大妈猛然惊觉,大冷天的,文翼居然只穿了一件脏兮兮的背心。她的心一软,手自然停住了,语气也一下缓和了许多:“臭小子,怎么不多穿一点啊?”
文翼可怜巴巴地望着她,眼泪一下子涌了出来:“大妈,我只有这件衣服……我知道偷东西不对,可是我真的又冷又饿……”
王大妈本来怒气冲天,专门上门兴师问罪,但见文翼这样,还真是我见犹怜,气顿时消了三分,语气也一下软了:“唉,你说你这么小个娃娃怎么就不学好呢?”
文翼吸溜着鼻涕,带着哭腔道:“大妈,我以后不会了,你就再原谅我一次吧……”说着,他又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翼娃子,你……今年十三岁吧?比我孙子还小……”王大妈突然问。
“是啊。”文翼可怜巴巴地望着她,眼眶中泪光闪动,“我弟弟比我还小一岁呢,可怜我们两个小孩相依为命……”
“造孽哦……”王大妈叹了口气,抹了抹眼睛,说,“这次就算了。下次再犯可就没这么便宜了。”
文翼热泪盈眶,连连鞠躬:“多谢大妈原谅,我以后再也不敢了!”
“谢什么谢,以后别再偷了啊!”王大妈说着,叹息着摇摇头退了出去。
见王大妈去得远了,文翼赶紧钻到床脚,一把抓出自己脱下的破棉袄,哆嗦着穿上,咧嘴嘟囔着:“幸……幸好老子还有这招,不然怎么骗得走这老妖婆……”
这时,一个人影在门口晃了一下,又立即闪到了门后。
“老弟,别躲啦,我知道是你。”文翼呵着手,头也不抬。
一个看上去很秀气的小男孩怯生生地走进屋,果然是他的弟弟文羽。
“是你告诉那老妖婆我在这里的吧?”文翼嘿嘿笑着问道。
文羽低着头,怯怯地说:“对……对不起,哥。”
“算啦,我可没怪你。”文翼挥了挥手,满不在乎地说,“你可是咱们孤儿院里出了名的乖宝宝。”
文羽低着头看着自己的脚尖,轻声说:“哥,你……你以后别再偷东西了,好吗?”
“去,你以为我想这样吗?”文翼耸耸肩,一副死猪不怕开水烫的样子,“天天只喝那清得只有水的稀饭,老子都要饿死了。但就算要死,也要做个饱死鬼,是不……”
文羽极力争辩:“可……可偷东西总是不对的啊……”
啪!
他话还没说完,半截红白相间的香肠就落到了他怀里,还隐隐散发出一点点热气。
“吃吧,冷了可就不好吃了,别那么多废话!”文翼爬上自己的上铺,躺在床上,眯着眼美滋滋地啃着另半截香肠,“不偷你哪来的香肠吃?”
“可……”文羽还想反驳,但香肠的香味扑面而来,他的喉咙不自觉地发出“咕咕”的响声,让他根本没办法思考,一时说不出话。
“老弟,放心好啦,那个王大妈不敢把我们怎样的。没了咱们,以后谁替城邦打仗啊?”文翼吸溜着鼻涕,呵呵笑着。
文羽叹口气:“唉,如果大家都不打仗,我们就会过上好日子了。”
“你做梦吧,把自己的肚皮照顾好就不错了。”文翼呵呵笑着,眯起眼睛,跷着二郎腿,自顾自地品味起香肠来。
“唉,人为什么就喜欢自相残杀呢?”文羽爬到自己床上,呆呆地啃着香肠,脑子里却突然涌出了一个伟大的理想——
如果可以,我要让大家停止战争,过上好日子。
至少,让每个人都有香肠吃……
文翼和文羽两兄弟自小在都广野长大。他们的父母在几年前的一场城邦保卫战中牺牲后,当时这对不过三、四岁的兄弟就被送到了孤儿院,和另两个孩子——嗜吃如命的小胖子林宇轩和以泡妞为己任的大眼睛帅哥白铘一起住在一个寝室,直到现在。
在这样的战乱年代,孤儿院的存在,与其说是城邦社会保障体系健全有序,倒不如说是军备发展得好。
在这个一切生产力低下,生产资料匮乏的“原始”社会,农业已经成了每个城邦发展的命脉。是否依赖农业建立一个比较完善的自给自足的系统,已经成为一个城邦能否生存下去的关键。而都广野城却偏偏是个异数。
因为过于富庶,城邦长年处于被攻击状态,城邦的人民不得不拿起武器保卫家园。所以在这里,军事自然而然取代农业成为了头等大事。而每一次战斗都会有许多战士牺牲。所以兵源不足是最大的问题。
但城邦只有这么大,只依靠自己的力量显然不现实,人口再多,也总有一天会消耗殆尽。所谓“海纳百川,有容乃大”,吸收外来的力量是一个解决之道。然而在某一年,当时的城主在各地招募战士时过于大意,结果引狼入室,差点被新加入的人推翻政权。
自此以后,城主们一个比一个小心,到后来终于想出了建立孤儿院的办法。在这个时代,频繁发生的战乱导致了无数的孤儿产生。而资源的匮乏,导致没有一个城邦愿意接纳这些弱小的孩子。而都广野城却偏偏把这作为了他们最重要的战略目标。
对于资源丰富的都广野,多养一帮只求能活命的小孩子,实在算不得什么难事。最重要的是,你根本不用担心小孩子会造反,搞暗杀,煽动暴乱。相反,这些从小吃尽苦的孩子会把城邦的恩惠牢记心中,甘愿为城邦卖命。
这实在是个低成本高产出的绝好买卖。
于是,一批又一批孤儿如潮水一般拥向都广野。一传十,十传百,这个人间仙境简直就是成了孤儿们心中的圣域。
这些孤儿全部都是城邦未来的战士,从小就接受完全军事化的训练,一到十八岁就将正式编入军队,保卫城邦。他们不像那些有父母的孩子,他们对未来没有选择。但毕竟好死不如赖活着,这样总比在荒野中冻死、饿死好上百倍。
孤儿院基本上就是这个混乱时代的缩影。在这里,武力就是一切。孤儿们在这里就是为了将来的战斗而活着。在这里,格斗术就是他们学习的全部。没有人教他们知识,没有人教他们礼节,也没有人教导他们怎样做人。他们只需要打,打,打。谁能打谁就是强者,谁就在生存的竞争中取得先机。
这些孤儿被灌输的理念就是:城邦给了我们饭吃,我们就得为城邦拼命。
他们的使命注定了没有人在意他们的将来,没有人在乎他们的生命。哪怕最英勇地战死,也不过是伤亡统计册上的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数字。说白了,他们就是这个活武器生产流水线出来的产品而已,只是为了守卫城邦而存在。
这几乎是他们没有办法选择的道路。
是的,几乎。
“笛!!”天际刚泛起鱼肚白,一阵急促的哨声就划破了冬日清晨的宁静。栖息在宿舍楼顶的鸀鸟呼啦啦惊起一片。
“起床了,晨跑!”宿舍管理员在楼下大吼大叫。
遭了,要迟到了!文羽猛地一下从床上弹起来,睡意全无,胡乱抓起衣服就往身上套。他其实早就被哥哥叫醒,但赖着就是不想起床。没想到一迷糊,居然差点就睡过头了。唉,这么冷的天要早早离开暖烘烘的被窝去晨跑,实在不是正常人干的事。
“嘿嘿,小羽,你还真是慢哩。”早已穿戴好的白铘斜靠在床边,一边瞪大他那双自诩为柔情似水的大眼睛,对着面破镜子摆弄他那一头银色的如丝长发,一边揶揄道。对于这个自以为很有艺术气质的家伙来说,造型和美容是每天都必不可少的功课。
文羽撇嘴:“我能跟比你啊,你是我们班最强的,我却是次次倒着数。”
“呵呵,其实还是你哥哥厉害。”白铘笑着戴上发带,“我起床的时候他都已经下楼了。”
“这么冷的天,那家伙还那样积极,是不是人啊?”文羽对面的胖子林宇轩打着哆嗦,一边穿裤子一边摇着头说。
“嘿,那是当然,我哥哥是最了不起的!”文羽自豪地说。
林宇轩不怀好意地笑:“可惜有个不争气的弟弟。”
文羽扭头瞪了他一眼,撇撇嘴,欲言又止。
“没话说了吧?哈哈。”林宇轩笑。
“哼,胖子你别笑我。”文羽站起身,嘴角露出了狡黠的笑,“我可穿好了,不等你了!”
说着,他对白铘眨眨眼:“走啦,要迟到了。”
白铘放下镜子,故做恍然大悟状:“对啊,快走!”
两人一溜烟冲下楼去,只留下手忙脚乱的林宇轩在寝室里气急败坏地大叫:“等我啊!”
这天是个难得的好天气,晴空万里,太阳也难得地从云层背后探出了头,将温暖的阳光洒向了操场。
晨跑已经结束了。
这天是周末,这些成天打打杀杀的孩子难得有这样闲暇的时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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