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
德珍-第26部分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如果本书没有阅读完,想下次继续接着阅读,可使用上方 "收藏到我的浏览器" 功能 和 "加入书签" 功能!
是科氏股价大跌之前的事。
仲寅帛的为人众所周知,他从来不否认自己是个狭隘的人,以牙还牙以眼还眼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在很多时候,他的那点狠都用在了自己身上,而与那个女人有关的所有人和事,他却破例没有折磨自己,而是拉着一群人陪葬。
经了周子康提点才明白真相的箫尘,在后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处于震惊之中。
那并非是一场叫人瞠目结舌的地块之争,剥去金钱隆重的外衣,那只是一场处心积虑步步为营的个人报复。科家也算是经了两代人耗尽心血的经营,那么大一盘生意,那么多分散各地的子辈孙辈,要想将之一锅端起,并非易事。
那阵子频繁的在上海香港走动,两组人马日夜不停加班加点,不光只是为了拿到那块地,更是为了按着科氏脊梁骨的时候,没人会对它伸出援手。也就是说,箫尘眼前这个心如地狱的男人,压根就没想过给人家喘息片刻坐地反击的机会。
出来混的就要讲信用,说杀你全家就杀你全家。这个男人当然不会真的动刀动枪让自己好看的手见血开光,他只是一步一步,看着科氏掉进他精心设下的陷阱,看它挣扎,看它失态,看它衰败。
从始至终,他都没有解释过一句为什么,哪怕科达明冲进他的办公室揪着他的衣领高高扬起拳头。
“这些,他都是怎么做到的?”箫尘当时这样问周子康。
在升职宴上喝得半醉微醺的周子康深深看了他一眼,淡淡一笑,“傻孩子,下次别再问这种蠢问题了,我可不见得每次都有好心情回答你。”
富家子是个从古自今被抹黑的身份,但事实上,他们的天生优势并不仅仅只是钱而已,圈子里的长辈各个都是人精,耳濡目染之下,就注定了这个人的眼界,思维方式,执行力都与其他人不同。他们有读不完的书,参加不玩的各式聚会,天性使得他们每顿饭吃得都有目标,每一杯酒喝下去都要见效,他们太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了。
科达明纵然有几分本事,但仲寅帛始终是他们这些人中的佼佼者,颠覆科氏虽是一招险棋,但也没理由输了全局。
而仲寅帛对科氏的所作所为,他的父亲仲王生都看在眼里,他并没有推进这个过程,但也没有阻止,当科氏因为一系列丑闻掀起腥风血雨时,仲王生只是优哉游哉地带着自己太太北海道滑雪去了,等他回来,科氏覆亡已成定局。
这一仗,与其说赢得漂亮,不如说赢得聪明,仲寅帛在银行方面向来人脉过硬,而他本身又深谙借题发挥。这或许就是传统意义上的那种恭维——天生赢家。
就算是业界的几个大佬偶尔闲话人生提及这个生猛辛辣的后辈,脸上都会不由浮现出慈祥的微笑来。
巨大的玻璃帷幕展开这座城市的面貌,有人生,有人死,有人人前显贵,有人背后受累,不过是呼吸俯仰之间再寻常不过的剧目,没有什么好稀奇的。
箫尘合上文件夹,看着面前这个臭名昭著的举世狂徒,别怪他用这样的修辞,呵,你以为他还在乎自己的名声吗,当然不,他什么都不在乎。
连阳光都会瞬间死在他脚下化为一滩墨迹,这世上还有什么是他在意的,能被他在乎?
每每有人咒骂他心狠毒辣,他连眉头都不会皱一下,比起工作狂人这个定义,他更像一具行尸走肉,游走人间,不过是为了捕捉一息尚存。
极少有人知道,这一切,只因为一个女人。
科家心知肚明,却不敢说自己招惹杀身之祸全因为一个女人,即使有人问起,他们也不敢承认。
至于那个修罗,谁又敢开口触怒他?
人生和爱情寂寞相逢(六)
初春的校园犹如半成熟的柠檬般泛滥着天真无邪,坐在窗边的少女瞳孔微微发蓝,扎着高高的马尾辫,脖颈纤长,像极了未成年的天鹅。
她即将离开这所学校远赴异国他乡求学生活,消息还未在班上传开,只有班主任和几个任课老师知道。她是个不喜欢被描述的人,同学眼中她就像个月亮上的人,成绩犀利,模样也叫男孩子们窃窃私语,但没人了解她,她也不愿被人了解。
外头的阳光是手伸进温水里会泡开毛孔的那种暖,晒得她支着头眯着眼,圆珠笔在修长的指间飞快转动,偶尔停下来做个笔记。
教室里传动着沙沙的翻书声,其实她已经可以不用来学校上课,没人会说她什么,但每天早晨闹钟一响,她仍会第一时间翻身起床。习惯,是个很可怕的东西。
她无聊地看看窗外,不知怎么的叹了一口气。
放学后,她刻意留到很晚才出校门,虽然不知道那男人有没有跟上来,她只管低头向前走。
课间同学们会玩五子棋解压,有赌输赢,虽然只关系到一包零食一瓶饮料,但她从来不参与。因为她有一个赌鬼父亲,她对赌这个字眼忌讳颇深。
然而,就在她即将离开这座城市时,她的那个“忌讳”竟然主动找上门来了。第一次见到他的时候,她差点没把他认出来,他瘦了许多,穿着乱而颓废。他以前是个膀大腰圆的胖子,总是满脸油光,偶尔赢钱了,会买一袋卤味哼着小曲回家。他现在很瘦,瘦地只剩下一个骨架子。也不知是不是因为那些充满横气的肥肉不见的缘故,她第一眼看见他,甚至觉得这个男人有些柔软温善。
“巧巧——”干热的声音微哑,他叫了她,眼仁激烈的抖动。
她这才认出他来,但第一个反应是,后退三步,拔腿就跑。
她以前就想过,哪怕今后她在某个领域成功了,也不能抹消妈妈为了抚养她而遭受的那些辛苦的付出,现实早已将这个女人剥削的只剩一丝贫瘠的爱意,但她仍然毫不保留的将这点爱留给了她。
哪怕她有时候做的事不够光彩,但她也没立场鄙夷她。
同理,伤害过她的人,即便他改过自新从头做人,有一天面带忏悔来寻求她的原谅,她也不会轻易动容。她觉得,对这个人宽容,就是对曾经那个因为交不起学费被同学嘲笑而躲在墙角偷哭的小女孩的不公,对那个时常遭到莫名毒打的小女孩的不善,甚至是对那个从浪漫变成市侩的女人的不仁不义。
她打定主意不会原谅他。
回家的路她总是绕了又绕,又因为她未来已成定局,放下心来的妈妈对她多次晚归多有放任和纵容,到现在她还没发现那个男人找上门来了。
今天却有些不一样,她去了趟书店,偶然翻到了一本喜欢的书,坐下来就看了进去,等回过神来书店只剩两三个人,店员正整理后续准备关门停业。
出了门她匆匆给家里打了个电话,道了歉,在路口拦了出租车回家。
抵达惊雀巷已时过九点,她紧着头皮做好准备回家被训斥,付完车资等师傅找回零钱,一直起身来便瞧见了对街的临时停车位上泊着一台蓝色私家车,车里坐着一个男人,车顶天窗半开,路灯下可见微微袅袅的青雾。
她只能看清他一个侧脸,这人眉目深邃,眼线很长,眼尾微微上挑,发际线明明朗朗,衣着服帖精致,显得他的人贵重而忧郁。
她看的这样仔细倒不是犯花痴,学校里长得阳光帅气的男孩子也不是没有,只不过这个男人是个例外,她偶尔一星期能遇见他五次。
去年夏天的时候,从托福培训班下课回来,外头下着大雨,同学的父亲开车送她回来,下了车她还来不及撑开伞已经被淋了半湿,她同学也是,等她一钻出去就立即将车门拉上了,隔着玻璃跟她道了别离开。浓重的雨幕里,她第一次看见那辆蓝色轿车。
他的神情沉默而专注,似在苦候情人。
此后小半个月,丰沛的雨水一刻不停的冲刷着这座城市,将惊雀巷洗得干干净净,家里潮湿的墙壁一直 ,好不容易放晴了,她搀着爷爷出门散步。
出了巷子口,她惯性的朝那个停车位看去,几乎每天下了培训班的课都能在那个位置见到那台车,那天却不见了。爷爷问她在看什么,她老实回答:“这里经常停着一辆车,有个男人坐在里头抽烟,心事重重的样子。”
爷爷往那个位置淡淡递了一眼,没有说话,背着手缓缓向前走去,自从摔了一跤后他的身体每况愈下,做什么事都十分温吞迟缓,吃饭如此,走入如此,连话也说得少了。
然而,岑家的生活步调仍是有条不紊,倒是那台车的主人,他偶尔不开这辆蓝色轿车,有时会开黑色的,有时是香槟色的。
偶尔他也会消失一阵,半个月也不出现一次。但一旦出现了,可能又是连着好几天。
后来她带着弟弟出来玩,再遇见他在巷子口待着,也就见怪不怪了。虽然不是能伸手打招呼说“hi”的关系,但彼此之间眼神对视之下的心照不宣早已成默契。
她心想他心里可能有填平一座湖的悲伤,不然也不可能守着这寂寞老旧的巷口如此执着。她甚至觉得他有点可怕。
也是去年冬天的事,爷爷想要个橡胶手袋暖手,她就出门跑了个腿,巷子里积雪有一掌厚,雪地靴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她心里想着小超市的老板最好没提前关门回家,冲出巷子口第一眼就看见那台蓝色轿车上堆着一个雪人。
大概是哪家孩子的手笔,那雪人堆得稚拙可笑,她愣了一下,情不自禁扬起嘴角,然后便看见了车里那个男人。
他同时也看向了她,视线即将对上的刹那,她将脖子往围巾里缩了缩,一路踩着雪往超市去,原以为回来他肯定走了,好奇多看一眼,那雪人仍滑稽的在车盖上,而他依然在。
此后有一阵,城市陷入了严冬,高速路上车祸频频,机场航班锐减,连火车也收到了影响。但很奇怪,她总能看见他在那盏路灯下。
她觉得,这并不像是个无家可归的人,但事实上他就是无家可归。只有无家可归的人,才会这样无望而无所顾忌地等着一个永远也不会出现的人。
人生和爱情寂寞相逢(七)
“明天七点半来接我。”
“是。”箫尘打开后座车门,里面喝得微醺的男人有些狼狈的下了车,他上前扶住他,一直送他进了电梯,才转身折返。
“是的夫人,他还在电梯里。”箫尘仔细地回答电话那头的女人。
这一年,他也不知道陪仲寅帛去了多少热腾的聚场,奔赴了多少鼎沸的餐宴,对于眼下这情形,周遭所有人也已经见怪不怪。
那个人实在太寂寞了,大家不敢招惹他,便只好心甘情愿沦为他悲寞的陪衬。
挂了电话,箫尘回到车边,无意间瞥见对面停车位上那辆白色mini;它长久不动地泊在那儿,像是被主人丢弃的大玩具,经了一年,车身附着着一层浅灰,手指一勾,“啧”。
箫尘搓了搓脏黑的指尖,叹了口气,驾车离开。
密闭的电梯里漾着水银般的光泽,酒气与酸臭味随着男人的呼吸越发浓重,他靠着冰凉的镜面高大的身体下滑,抵达顶楼,仲太太已经候在那里,钟点早已过了午夜,她穿着睡袍,揪紧眉头将她从电梯里扶起,几乎半扛半抱地将他弄上楼,令他睡下,替他脱衣脱鞋洗脸擦脚,做了太多次,她应付地驾轻就熟。
以往他是个体面而周到的儿子,若无必要交际就会早早回家,偶尔醉了也是去酒店过夜,免得家中为他乱成一团。然而现如今,他却是像极了传说中的不孝子,早出晚归不说,还时常酩酊大醉,偶有几次不甚,竟直接吐了母亲一身余沥。
仲太太是个后知后觉的人,时间久了,她才发现儿子笑得最多的时候,就是德珍出现在附近的那一阵。她有些不相信,“他竟然是真的爱德珍的啊”,意识到这点时,出于惶恐和后怕,她踌躇着不肯承认。
但总见他无眼无心日复一日行尸走肉的样子,终于做了让步和妥协。
有几次,他是故意喝醉了回家折腾这个女人的,他不能像报复达明那样报复这个女人,但又不甘心让她活得那么快活,更不想露出马脚被护短的父亲察觉,于是就想出了这种方法折磨她,让她操心,让她受累。
然而,这也是无济于事的。他反复的告诉自己,那个女人已经走远了。
他想念她最甚的时候,他已经得到了一切。那天,他正在伏案工作,忽然间觉得脖子一暖,像是被人从背后圈住,一道甜腻而动人的声音这样叫他:“仲寅。”
这世上,只有她这样叫他。
血液似乎滞缓地难以流动,僵了足足一分钟,他才环顾四周,屋子里空荡荡的,什么也没有。心里说不出的失望,以手掩面搓动了两下,终是红了眼,暴躁地挥掉了桌上的一切,水晶名牌,意大利笔筒,台灯,还在看的合同散了一地,哐哐当当一阵动静,箫尘冲进来,以为他杀了人。箫尘看了一眼地上,知道他为何心情不好,不敢问为什么,但也没有离开。他谨记自己是个职人,站稳自己的立场。
过了很久,他才幽幽地吐出一句:“出去。”
箫尘应了一声,轻轻把门带上,将这一天所有的电话和信息都拦在门外。
那日,他在办公室枯坐了一整天,窗帘拉得死紧,透不进一缕光线,他感觉不到时间的流逝,整栋楼都空了又满,直到第二天下午,终于惊动了他父亲。
仲王生在两年前就退出了大部分公司事务,他有一个足以令所有父亲骄傲的儿子,但他这个儿子始终太年轻又太聪明,他没有将自己毕生基业和盘托出,只为了在近处多看他几年,在他仍需要他这个父亲的时候,伸出援手帮他一把。
身为“中天”的门面,无论他想走进哪道门都不会有人阻拦他。一个小时后,父子俩一同出了那道门,回家。
他以为父亲至少会问一句为什么,但他没有。他只是陪他在书房抽了一会儿烟,直到他自己想通了,从位置上站起来离开为止,父亲始终是沉默的。
父亲是现实的,现实的有些叫他失望。
卯卯死的时候,妈妈的愤怒和忧伤无处发泄,那些积怨已久的情绪最后都化成矛头指向了他,他不是不委屈的,甚至问过父亲:“您也怪我吗?”
“我不怪你,但我也不会帮你说话,你妈妈是我的妻子,真要追究起来,我始终是偏心于她的。”
这个回答太诚实了,一下子让他看清了许多事。过去,现在,未来,他终于明白了自己为何总处在世人的对立面,那仅仅是因为即便在这个家中,他也是一个人一边,父亲始终是站在母亲背后的,而母亲出于愧疚总偏心卯卯。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也就只有那个女人,才会在他一次次推开她后执拗地追上来,跟他解释——有些人习惯先挑最好的吃掉,有些人总把最好的留在最后,你不能因为我把你留到后面,就以为我不喜欢啊……
这样明确的,直达的,毫无保留的一份爱,他闭闭眼,就将之拒之门外了。
后来他总梦见她哭的样子。
尤其是当他喝醉之后。
这一次,她背对他坐在窗前,膝头放着不知名的小册子,看得很认真,阳光照在她头上叫她的头发染成深栗色,雪白的颈子上覆着浅浅的绒毛,不知怎么的,她就哭了,伤心极了。
醒来时,他整个人都像是从水里捞出来似的,额头莫名地高热,他来不及穿鞋子,冲出家门下楼,飞快按下密码,弹簧松动,紧闭的大门留出一条细缝,回忆就像一窝蜂一样从那一室黑暗中涌出。
进了门,空气里到处是浮沉的味道,他将这半个操场般大的公寓仔仔细细里里外外每一寸都翻遍后,天亮了。
第一缕晨光落在他脸上,意识渐渐回笼,这光刺得他眼睛生疼,他跌坐在沙发上把脸埋进手里,过了很久,“德珍。”
幽幽的低吟无人回应,嘴角苦涩的笑容印证着他本心。
离开前,他在玄�
快捷操作: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 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 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