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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爱-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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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吗?如果是真的你的桃花眼干嘛乱瞄啊?这种话题不管怎样我都占不到便宜。拍拍书包走人。

他拉住我,这人很执轴,“我的情书你还没给我呢。”

我莫名其妙,“我什么时候拿你情书了?”

“我是看你前段时间都在复习才没有问你要的,现在都要秋游了有空了你当然要把上次在饰品店拿的贺卡写好后给我。”

这么久的事难为他还记得。我黑线,“我不会写,我又不暗恋你干嘛要写这个?”

他有点恼羞成怒,“我等你写好转给其他女生的好不好?”

文盲~写情书居然还要人代笔。“我没有空,我要做数理化习题。”

“那也不能把这个事情给忘了。”他思考了一下,“我教你数理化,你一定要这个周末写好,最迟下周一给我。”

“你教我数理化?”我强烈怀疑,实在是怎么看,季天赐都不像有脑的人。

他当然对我很不客气,敲了我的脑袋一下,“现在就去补习。”

我捂着脑袋,敢怒不敢言,他的手是石头吗?这么痛~

到教室,才6:00,学生要6:40才会陆陆续续的来呢。我把那张蛮羞耻的试卷拿出来,他看了几眼,就“纱纱”在纸上画了。

不得不承认,他的数学的确比我好一点点,只有一点点哦~

解好后,他再给我讲解了一遍,中途遭受他手指的数次袭击,这个野蛮人。我抗议居然说我的脑袋七窍有六窍是通的,还有一个要多敲敲才会通。不过他讲的还是蛮易懂的,除了耐心比较差外……

在同学陆陆续续的来之前,和他约法三章:1、那个贺卡保证周一之前一定给他,他作为交换一直都要辅导我的数理化,时间以期末考试为准,看到时候的效果。2、不能进行人身攻击,但是看他一脸痞痞的样子就不知道这人到底会不会遵守了。3、教学地点改成每天放学后的初中早离校的教室,这样时间比较集中,不能被其他人发现。我是真的不想变成女性公敌的说。

时间:秋游的周五地点:人烟稀少的操场人物:一个趾高气扬,一个貌似冷汗淋漓事件:季天赐检查情书

情书1:

那一刻,我升起风马,不为祈福,只为守候你的到来。

那一日,垒起玛尼堆,不为修德,只为投下心湖的石子。

那一刻,我转动所有的经筒,不为超度,只为触摸你的指尖。

那一年,我磕长路匍匐在山路,不为觐见,只为贴着你的温暖。

那一世,我转山转水转佛塔啊,不为修来生,只为途中与你相见。

……

情书2:

Ifthesunshouldceasetoshine,itslight,Justonesmilefromyou,wouldmakemywholeworldbright。

即使太阳已崩溃消亡,只要你的一个微笑,我的世界便明媚如昔。

季天赐面对这样两封情书,质问:“这也叫情书?字也太少了。”

我很好心地的解释给他听,“第一个呢,显示了中国融古汇今的文化底蕴,语句优美另类排比,并且,此诗是一个非常痴情的和尚写给自己钟爱的姑娘的,打动无数俊男美女的心扉。所向披靡,遇神杀神遇佛杀佛,无往不利,无坚不摧。第二个呢,显示了你丰富的内涵,因为,英语是一种多么广泛的语种啊,虽然现在不流行,相信我,以后一定会非常流行的。从中显示了你的真知灼见,是一个很有前途的少年啊……”

季天赐那个桃花眼一翻,“第一,我不要做和尚,第二,我确信我很爱国,不会去漂洋过海做ABC的。你这个纯粹是糊弄。”

这个死小孩,干嘛这么斤斤计较啊。我舔舔唇,“这个,真的很美嘛。这是我最喜欢的两首诗耶,我把他贡献给你别人可都不知道呢。”

“最喜欢的?”

“恩恩~”

“别人都没有?”

“恩恩~”会有才怪,这个时候哪有那么写手啊,后世把第一首改得再怎么面目全非还不是万变不离其宗。

“既然这个这么好为什么别人会不知道?”

“额,那个,现在还没有被发掘,再说,好东西我才不要拿出去分享,当然要私藏了。”

季天赐不置可否,放进书包,权当合格。偶也松了口气。还好,要是再让我找,我可得找纳兰容若的“一双一代一双人,真叫两处销魂,相思相望不相亲,天为谁春”这种作古肉麻的上来了。

————————————

然后就是秋游了。天公作美,万里无云,和风习习。

我现在所苦恼的是——为什么不是阴天?只有阴天,才不会有那么强烈的紫外线,好容易才挤出时间保养的皮肤耶!而且等一会儿防晒霜花了还要涂防晒霜~很麻烦的。

曾甜很兴奋,因为我们的全校最帅的老师带领我们,而且,学校那种地下痞痞的帅哥基本上不是在我们班就是在我们后面护航。

结果到了香水谭更让人无语的是——

“爬山?”我悲惨的想到我的早饭——先喝了一杯水,再喝了一杯牛奶,然后喝了燕麦片,这样我哪里有那个国际体力啊?不带这么玩的。本以为是轻轻松松的绕着香水谭散步一样的,居然变成这样?

“是啊,同学们都说香水谭太文人气息,太烟雨蒙蒙,于是为了锻炼大家的身体决定就爬旁边的香山了。”

曾甜不能理解我的痛苦。“万一爬不动呢?”我气息弱弱的问。

她左右看看,压低声音:“男孩子就可以英雄救美啊,女孩子就可以做回公主。”

我黑线,这不是变相的联谊吗?

不出所料,我爬到一半就有点饿的发晕的感觉。我是想减肥,可是,已经习惯了其他的方式好吧?曾甜问我怎么样,我说想休息一下。于是曾甜陪我停了下来,我知道如果一停的话往上爬就会更吃力,就和跑步一样,只有一口气跑到底,才可以放松休息,否则,只会越来越退后。我看半山腰上基本没人了,让她先走,她不肯,眼前看到所谓的帅哥刘长卿毫不犹豫的喊住,问曰:“哥哥俊逸风朗,宛若阳光扑面,不介意的话可否带这位小甜甜上山,曾甜羸弱不胜体力。”

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刘长卿是在笑:“佳人有难,举手之劳,理所当然。”

曾甜傻了,这两人从什么地方跑出来的?(日向阳:不好意思,最近看仙剑三太着迷了,另外,本文一切地址人物都是虚构的,不要较真香山在哪里,此香山非彼香山。O(∩_∩)O哈哈~)

其实刘长卿是隔壁班的物理课代表,曾甜有心向往之,奈何皮薄,于是姐姐我只好代劳。今天的情况简直是天赐良机。我不禁感叹,十七八岁的青春真好啊,任你做什么伤风败俗的事情也只不过一句“还小。”要是二十五六岁做这样的事情,不是被当成轻薄的女子就是被认为精神错乱,你又不是演员在哪里演什么演啊……刘长卿此人如果我的第六感没错,对我们的小甜甜还是有一定好感的。

我看看表,恩,十点,如果慢慢走下山吃好饭他们也差不多要下来了,到时候就说肚子疼好了。

什么叫冤家路窄我总算见识到了,哥哥,我们有必要一直相遇吗?

其实纵观季天赐此人,绝对有当痞帅的气质。面容精致,天生桃花勾人眼,暗藏高傲和不屑,鲜艳薄唇,左耳有枚闪闪的耳钉,不出意外应该是真的。你看,这么一个漂亮的孩子谁不会喜欢呢?当然,针对没有见过他流氓的人。见过的譬如我,大概就会觉得,恩,这小孩儿怎么这么俗啊,一副堕落贵公子的模样,如果少了那双桃花眼,他大概就是个比较清秀的男孩子吧。

季天赐把手在我眼前摇摇,“终于发现我帅得让人心动,看我看傻了吧?”

我暗骂自己一声白痴,提醒自己就算看也要有技术。“能让我心动的太多,多你一个不多,少你一个不少。”

他手支下巴,经典的耍酷形象,装作深思:“土豆,你有没有发现你胆子好像越来越大了?”

“没有啊,我一直这样。”难道这就是本性难移?

他又扫我两眼,道:“上山。”

我怀疑自己听错了,我是从半山腰刚下了一段路,还要我再爬上去?“恩,那个,季同学,我肚子疼所以我先下山一下下。”

“肚子疼,我帮你看一下。”

我嘴角忍不住抽搐,“我不是手疼不是脚疼是肚子疼。”我以为他没有听清楚。

“这有什么,我帮你按两下就好了。”

我看了又看,问:“你开玩笑?”

“我哪里像开玩笑了?”说着手就要伸过来。

我吓大跳,“不用了不用了,我还是去休息下就好了。”

季天赐是榆木脑袋,就是要按,我确信他一定是故意的。果然,他说:“肚子疼小学生的借口你都好意思说。不就爬个山嘛,你看你胖的,还偷懒要变猪啊?”

我气结,已经瘦到51公斤了,我的目标是48至50公斤,以我163的个子差不多不算胖了吧?

他又来了句威胁:“不爬上去不帮你补习了,运动不好所以脑子可定也会不好的。”

你当所有的人都像你一样四肢发达头脑简单?虽然你数理化有点头脑但那个好比一个芝麻大饼上的一粒小芝麻,可以忽略不计。

虽然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但我一个弱女子威武不能不屈。香山,我恨你……

我对季天赐的背影腹诽腹诽再腹诽,他楞是没有被什么石子树根拌过,倒是我,气喘嘘嘘的踩台阶差点摔跤。

“拿来。”

“什么?”

“手。你想爬到天黑吗?”

“我又不想爬。”

瞪我瞪我,有什么好瞪的,再瞪也瞪不过我的杏仁眼。好汉不吃眼前亏,我把身上的包也给了他,手放在他的手心往上爬。他居然也没说什么。

也不知道是谁的手出汗,热热的,有点初恋的味道。他的手修长有力,骨节分明,如果我真的是十七八岁的小女孩儿,如果我没有遇见从郎,我会心动,可惜,有些人说不出哪里好,就是偏偏忘记不了。其实从郎不止一次和我说过让我和他去爬五岳,体会会当凌绝顶,一览众山小,总有各种各样的原因阻止了行程,工作到底没有学生时间多,最终,我们除了看电影,居然一次都没有旅游过。这成了我的遗憾。

如果眼前的人是从郎,那该有多好。

终于到山顶我基本是被他拖着上去的。我确信,我真的真的不喜欢爬山。喝了口水,眼下一片翠绿,心胸开阔不少。如果想要立志,在山顶,必有鸿鹄之志,会有很多感悟,会发现生命如此美好,然后,应该会努力待实现志向再来还愿。满目深深浅浅的绿,实在很是希望。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我念到。

季天赐没有说话,我的手他已放开。很想从郎。

晃过神,发现没有一个同学,“他们人怎么都下山了吗?”

“有两个峰,我们岔路了。”他说得理所当然。

怨念~不能抱着曾甜大喊大叫啊~

然后,再慢慢的爬下山,然后,我就被嫉妒了,因为他们看到我和季天赐同学一起下山,然后,我就成了那个幸运的新鲜出炉的季天赐的女朋友。

绯闻,果然很强大啊~
第五章
五、我很努力,我的目标是南大

曾甜质问我和季天赐,我则反击她的刘长卿,曾甜被打倒。她总认为我和季天赐是有奸情的。真不知道她脑袋里是怎么想的。后来才知道,原来除了我,所有人都以为我和他有奸情。

放学的时候,曾甜很不好意思的和刘长卿走了,美曰其名没有自行车。她一头热的沉浸在里面,我都来不及说话,因为我看到你以后并不会和他在一起,你现在很高兴,我却忍不住要替你伤心,我真怕你受伤。但是曾甜毕竟是曾甜,她有自己的选择和生活方式,我只好另寻机会和她说明。爱情若像烟花,开得太灿烂,凋零亦快。我万万想不到,才一个香山游,她就会去恋爱。是我太落伍保守跟不上节奏还是她本身就是错误的?

其实我以为高中是很平凡的,毕竟那个时候我平平安安的过了高中,当然也可能是我太过于平凡了,以至于被无视成了影子人。那现在呢?一般来说,当女主角有了一个帅气的男朋友后,总有一些所谓的后援队或者第三者来搞破坏,当然总会被男主角所救或者救来不及,男主角发现女主角受伤自己的心太痛于是郎有情妹有意,至于那个倒霉的后援队客串不是被报复天灾之类就是莫名其妙的消失了。

那么,我现在算不算是女主角?

路曼几个把我逼在厕所,来着不善善者不来啊。

路曼毕竟还是蛮单纯的,她说:“你以后离季天赐远点,这是警告哦~”

我慢条斯理的说:“可以,以后要找我谈话直接去操场嘛,厕所很臭耶~ ”

于我回答的太快,以至于路曼很是不相信。我只好解释:“我喜欢那种温润如玉的君子型的,可不是痞帅型的,温柔的男生比较会疼惜女孩子,那种暴力的会打女朋友耶~”

路曼这个时候为季天赐辩解了:“他才不会打女孩子,只是酷酷的不讲话而已。”

看吧,男孩子之所以这么骄傲都是让女性给宠起来的,越宠越骄,越骄越宠,恶性循环,女孩子最后都仰望着男孩,男孩就觉得这是应该的。基于大家都是女孩的缘故,更有一句经典“女人不该为难女人”,我好歹看过300本以上的小言,男人是什么样的还不会了解?

“路曼,你眼睛像黑葡萄一样,皮肤白皙,说实话,很美,”路曼好像被我吓到了,有点不知所措,“要知道,两个人相爱,总有一个会爱的比另一个多,而先爱的人会输是老话了,季天赐其实配不上你,当然,你要真喜欢,可以去追,男追女,隔层山,女追男,隔层纱。但是,要记住,你爱一个人,爱他的心比不上爱自己的心。我真不喜欢季天赐,我有喜欢的人。”

路曼很仔细的看我,我的眼睛很真诚。我不喜欢拖泥带水不喜欢拐弯抹角肯定受不了皮肉之苦,快刀斩乱麻是最适合我的。

我说说的话,路曼她们其实还是蛮相信的。我很容易走出厕所,她们太小,这个时候的喜欢,是很单纯,但是,太过单薄,以致苍白没有颜色。再大一点,会发现大学是一个多么绚丽的礼堂,任何事情都会发生。

我还是每天和季天赐偷偷的补习,我们之间,月朗清风,真是比卫生纸还白。这样过了一段时间,大家看不出来,我也偷偷松口气,其实是很怕争吵的。

我和葛甜说刘长卿的时候,这小妮子并不是很相信我,她说:“冬冬,你的关心我都知晓,只是,你有季天赐,为什么我不可以有赵长卿?他也许不是很真心,可是我喜欢,我总想为自己的高中留下点回忆,不想到追溯往事的时候想到高中是一片苍白。也许我以后会伤心难过,但是现在很开心。”她说的时候夕阳余晖披身,真正流光溢彩。

我能说什么呢?我只能祝福她。

我很努力,我的目标是南大。如果我考不上,我花费那么大力气,是会绝望的。季天赐很奇怪,明明数理化是可以拿高分的偏偏每次都拿低分,问他为什么他居然说“为了高考的时候一鸣惊人”。有这么一鸣惊人的吗?

可是,当再一次段考下来的时候,我的数理化虽然有进步但是仍是末尾的排名。我很害怕,我怕来不及和你相遇。我不应该风花雪月,我应该心无旁骛的学习,这样,也许可以考上那个对于我来说甚是天高的大学。

当季天赐给我讲解我试卷上的错误时,当他再一次骂我笨蛋时我终于忍无可忍把卷子给撕了时,我压抑不住吼道:“你聪明你了不起,我就是不会数理化怎么了?我笨关你什么事我又不是你生的。”然后泪水忍也忍不住,算了,在他面前还保留什么自尊骄傲啊,反正他看我也就一破罐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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