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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爱-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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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一、忍冬的愿望

亲爱的,今天是我的生日,但是你不在身边,早就清楚了结果,欲念却执拗推动,眼看着自己如此贪恋不甘,开始感到难过。我这么喜欢你,再没有了当初的骄傲任性,感情没有退路。早知如此绊人心,何如当初莫相识。

可是我们已经认识了。如果早一步,我是你认真的最初,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有时间来奠定,我将是你的一段无法抹杀的生命,占据了你生命最纯真的时光。或者我们在大学相遇,认认真真的一段初恋,我将是你学会爱的一颗朱砂痣,鲜艳欲滴,宛如红豆相思。如果晚一步,你已稳定成熟,有了一定的涉世,知道遇到一个另自己心动的女孩是多么的不容易,那么你将不会轻易放弃那个让你心动的女孩,我会努力做你的终结。所以说,现实从来不会这么美好,刚毕业的我碰到刚毕业的你是一只蝴蝶,偶然在你生命的水纹中掠过,泛过细小的涟漪但是没有深刻的划痕,如此短暂,你还来不及心疼,可是蝴蝶的生命太匆匆了,这成了她的一生。

我不是一定的非你不可,我只是没有办法把你忘记,只是没有办法再去喜欢另一个人。

不是痴情,只是情不自禁。

你生日许的是事业,你成功了。那么容我许一次爱情。

神啊,如果你悲悯我,请让光阴流转时光倒回,让我遇到你再爱一次,让我们彼此相爱,这一次我们要深刻持久。
第二章
二、真的重回了

醒来的时候,发现窗外阳光明媚,蝉鸣不绝于耳,屋内电风扇呼呼的吹着热风并不能解多少暑。

于是觉得像穿越。流行的穿越,也许是自己的愿望成真了也说不定。我本来以为渴望的事情一旦实现自己会做到心理准备,但是自己的手在抖,暗自嘲笑,说不定这只是一场梦呢。

看看屋内的摆设,恩,很有那个时代的味道。没有装修的有点暗色的白墙,还是黑白的电视机,还有好久都没有见过的录音机,想到当年学英语就靠它真是有点亲切。起床去了浴室,水龙头,拜自己臭美所赐,硬是让爸爸安的大镜子还好好的在墙上。

镜子里是一个16岁的少女,婴儿肥的脸,大大的眼睛,浓浓的眉,就是这浓眉从郎说这个女孩长的真俊。可是可是??????自己是来让从郎喜欢到无以加复的,这个黑黑的小妞怎么能实现我勾人的大计呢?其实也知道,自己并不是天生丽质一娇一嗔的女孩,有几个是天生丽质的都做了大明星,还有不是的就后天动刀做了大明星。16岁的自己还只会每天想着看谢霆锋,努力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是个骗骗人的小班干,挺会带头捣乱的那种。也不懂好好善待自己,所以看到自己这个说不上白,但是看着挺憔悴的嘴脸怎么看怎么别扭。还是毛主席说得好啊,两手都要抓,简言之,女孩子要内外兼修啊。在十年二十年后女孩的工作压力也不上一般的大啊。于是决定了,世上没有臭女人,只有懒女人。

“忍冬,还不快点。你不要开学了。”

是妈妈。

果然,还是穿着那个银白又不像银白的西装,说实话,妈妈的审美我实在不敢苟同。并且又哪个女人可以把这个颜色从本人打小有记忆穿到本人失恋的26岁啊。

“忍冬,你在发什么呆啊!”

好长时间没有听到妈妈的狮子吼了,一下子我都有点蒙了。

然后看了看时间,恩恩,早上7:00,我好歹是刚时空转换的让我消化消化行不行?

当我发现自己在去天中的路上时,才恍然,看来我要重过三年暗无天日的高中了。自己当年偏科的厉害,理科是一塌糊涂的一塌糊涂,从没用光明手段来考到及格,难怪高考后上了所不明不白的大学。可是从郎是南大毕业的啊,这意味着我要很努力很努力才能在大学和他相遇。如果他在天中我也没有办法以现在的样子来让他注意。天中别的不多,美女还是有的,而且是那种品学兼优的美女。不若后来,大街上满打满打的美女,都分不出是天然的雕饰还是后天的装修。这个时候虽然我外表还是16岁的女孩子,但是毕竟已经有过花季,再来一次,恐怕没有当初的单纯无忧。算来算去,还是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再说母亲,现在母亲不知道她的女儿有多任性,一心只装着这个从郎,压根儿不想嫁给别人,但是除了脸还可以看看,做做的助理之类的毕竟比不上后来的那个会计,所以很现实的,从郎听了家人的话做个孝子和徐熙在一起了。而我26了,在家乡小镇又怎么能和那些23、24岁的小女孩争俏,所以妈妈一知道从郎和我谈就不同意,因为人家条件高啊,自己的女儿有几两重心底还是有数的,任性刁蛮不讲理又懒,在她看来人家那个叫青年才俊,好上了那也是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那个牛粪自然是我了。我当时还反驳牛粪还可以滋润花朵呢,结果呢?我的养分被鲜花拿走,鲜花于是移情别恋找了另一个继续开得灿烂耀眼,独留我干巴巴的守着回忆不肯放手。而妈妈为了我,不知道操了多少心,知道分手也只是让我看看其他人,我知道背地里有人说三道四,她却全不与我讲,焦急也不表现在脸上唯怕我伤心,她从不奢求她的女儿嫁得有多好多高,只要那个人能包容我,喜爱我就可以了。但是我却黯然神伤的祈求穿越,我真不是个贴心的好姑娘。但是这一次,妈妈,我一定会争取独立,做一个好女儿。

这样胡思乱想着已经到了天中。

还是老样子,它一直没有变过。有点沧桑和历史,说是纯白的象牙塔却并不讨人喜欢。有哪个孩子喜欢一天到晚的学习啊学习跟个机器似的。

走进班级,我还是6班。我们6班的成绩可是全年级最差的。多亏了班主任李小宛的高压政策才使得我们班在高考时杀了个黑马,变成年级第三。第一第二是两个理科班,而我们是文科班。

坐在座位上的时候,遇到了曾甜,这个我最最要好的闺中密友,难得的知己。我们的亲密程度分别让各自的男友吃醋,无法想象两个女人好起来居然有点像同性恋。我是她亲爱的,她亦是我亲爱的,而这样的称谓从不会放在男友身上。但是后来她在四川上学而直接在那里工作,四川却在08年的时候发生那样的事情,致使我一身的伤。昨天还在电话里祝我生日快乐,让我甩掉从郎好好做单身贵族,第二天却自己一个人去了天堂。想到这,心里有点酸楚。

我过去先打了个招呼,“你好,我是常忍冬。”

她的大眼睛忽闪忽闪的,“我是曾甜”。

然后我就知道,我们又成了好朋友,日后也将是密友。

班主任确是李小宛,蘑菇头,职业装,开口是含着口水的声音,吐不清吞不尽的。

我和曾甜是同桌,对于这个班主任大家都是相视一笑。

回去的时候,想着今天的一切,都没有变。心里有点说不清道不明,重头来过说得容易做的难,更何况,还是三年的时间,太难熬了。

经过小区的时候,被突然出现的烟蒂给吓了一跳。原来天色已暗,那个人在楼道的小树下,阴影一片,很难被人发现。

有些小怕,所以加快了脚步,听到“土豆”。

在喊谁?应该不是我吧?是道上混的?我记得高中的时候天中附近的确有些小混混,打架滋事非常惹人讨厌,大家感怒不敢言,后来还是附近派出所来巡视那些人才消失的。

“土豆”。

又来了,那个土豆被人喊就出来嘛,何必连累我们这些无辜学子。待我发觉自己的书包被扯住时顿感不妙。回头一看,是个白净的帅哥,如果忽略头上的杂草和淤青的脸颊的话。

他颇不耐烦,“喊你你没听见啊。”

我莫名其妙,虽然有点害怕,可能是帅哥的缘故,胆子放大了一点。“我不叫土豆啊!”该声明的还是要声明的。

“这里除了你就是我,不叫你叫鬼吗?”他翻白眼。“再说,你又圆又黑不叫土豆难道叫冬瓜?”

我气结。这是人身攻击。就算你现在算得上是帅哥一枚,可是翻白眼的帅哥吐着非人类的语言照样很丑。

“那请问有什么事?”我赶着回家呢。

他歪歪头,“打劫。”

如果不是确信自己没有重听或者幻听的毛病还真是以为在做梦。之前26年的岁月连暗巷子都走过,没碰到过一个,今天重新开始的第一天就这么运气的碰上了?

可是,“我没钱。”

他摆明了不相信,问题是我真没钱。从小到大我的零用钱从来都是爸爸给的,妈妈总说我乱花钱是败家子,更何况我还有弟弟,怎么可能像那些世家子弟天天带零用钱啊?

“要不,你搜。”

他眯眯眼,干脆说好啊。手就要晚我身上来,我一惊躲了过去。

“你不是挺大胆的嘛,让搜身。”

“我的本意是搜书包可不是搜身。”我一急,忍不住嗓门大了起来。看着他开始要犯凶,音量降了降,“再说,我是真没钱。”

他眼睛还是那样斜斜的看我,不屑和审视的味道。我窝气。他开始翻我书包,我书包是今天刚发的书,除此之外也没有什么东西了。正这么想呢他随手扔了个东西,我瞪大眼如牛,居然是卫生巾。抢劫翻到卫生巾可能是他也没想到的,所以手一拿到软绵绵的方块当下把它给仍了,好死不死仍在路当中。

他楞了一下,若无其事的把书包丢给我,眼不斜目不视的走过,如果不是刚巧看到他红红的耳垂我还真以为这个少年老成持力呢。

拍拍书包,把好朋友仍进垃圾桶,回家了。
第三章
三、觉得越来越漫长

到家放下书包,对于刚刚的抢劫有点好笑,其实看得出来那个孩子不坏,大概是叛逆期。妈妈还没有回来,开始淘米做饭,然后预习功课。眼中扫到这么多书本不由感慨真是老了,高中都是怎么熬过来的啊?加油加油加油!对自己这么说这么努力。毕竟功课真的是太差了。

翻看化学,恩恩,要是能调试产生吸引人的荷尔蒙的化学物质,那我会刻苦得多。

物理老师也收掉过我的小说。那个时候我可是全年级有名的书虫,试问哪个教我功课的老师没有在上课的时候没收走我的小说过呀,除了语文老师,因为他总偏爱我,那时候总做偏才,后来知道做全才才是王道,高考才能拿高分。

只是对这么多的书真是有点无力,是失眠的良药。

妈妈回家看到我在看化学非常的惊讶,以往哪次不是三催四请的叫看书,这次太阳倒从西边出来了。我一本正经,因为我要上南大,现在不努力,那只能是一个永远无法抵达的梦想。妈妈很欣慰,做了我最爱吃的番茄炒蛋。我也很欣慰,可以让妈妈高兴。她已经很长时间没有这么开心了,总和爸爸吵架,爸爸是个老实人,可老实人太吃亏了。

大清早还没有来得及吃早饭就得匆匆赶着上学,真是淫逸惯了。妈妈说不喝粥在路上买个包子也好,不然会像老爸一样胃溃疡的。很是赞同,毕竟后来的我有了那个胃病叫痛不欲生的。晚饭明明吃了挺多半夜肚子还是会饿,饿的能让你饿到吐可是吐的全是酸水,于是只好吃药,所谓病去如抽丝,而现代人繁忙熬夜工作压力和应酬一来,你就和胃病厮守终老吧!

还没有电瓶车骑了个自行车赶到路上卖包子的小摊,奇怪的是为什么这么多人都在看我啊?难道我的“内外兼修”提前表现出来了?也不会两三天的时间就实现了质的飞跃吧……但是说实话被人注视的感觉还不坏。

“土豆”。

为什么美好的清晨会有这种不和谐的声音呢?我都想翻白眼。

稚嫩的抢劫者居然也骑车,他也像其他人一样看我,我觉得要早点走,万一他要抢劫我的包子怎么办?我就是小气不想做冤大头。于是我露出好巧的笑容说:“我得赶紧上学了,要迟到了。”也不等他回到踩上车就走。包子兄,你在美女的肚子里好过你落在劫匪的手里啊……

一到学校就看见曾大美女,她很惊讶,问:你早上是不是起得很晚啊?

我小鸡啄米似的点头,刚想把今天受人瞩目的事情讲给她听她说有一件事情不知道该不该跟我讲,我最怕别人吊我胃口了,催促她要赶快,保证一定不会说出去。她好像在忍笑,拿出一面小镜子让我自己看,我就咬着包子一照——啊……,我的神啊,我居然没有把大宝涂抹开,它还是一坨的在脸颊两侧。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今天这么的引人注目了,好丢人啊,想拿块豆腐撞墙。

一羞愧就脸红了,曾甜还在笑话我,这孩子,打小同情心的指数就不高呀!

趁着早读李小宛说有新同学转过来了,我抓着包子左捏右捏,祈祷老师快跑。曾甜说嘿嘿来的是帅哥,我们有眼福了。一扫,哼哼两下还帅哥啊不就一小混混小土匪嘛。他这时候倒是装乖了,自我介绍风度翩翩,季天赐,一季复一季的上天赏赐。你是非主流路线干嘛走温柔路线啊,我一二五年龄的姐姐能看不出这小孩儿其实有自恋的内里嘛。世上的帅哥没有几个不仗着自己的脸皮勾人的,但是千百年后还不是皑皑白骨,或者连白骨都不是,所以聪明但没有实力的女人想永垂不朽选择了红颜薄命。对于曾甜的喜欢,可谓曾之蜜糖我之毒药,更何况,他明明早上可以提醒我脸上的大宝居然没有告知,女人从来都是小心眼的动物,暗地结了仇。我对他嗤之以鼻,他喊我土豆。

然后这个仇人就坐在我后面。

之前看穿越文,女主莫不是轻而易举的完成很多事情,更可耻的是她们不用高考。而我却要慢慢的从头来过,上课,笔记,不喜欢数学还非要神情专注的听。教数学的黄老师是学识渊博的文科出生,所以很喜欢他。讲论证总会说“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会想等他老的走不动时我还在学校可以扶他上楼下楼。教学楼靠近弄堂,偶尔有小卖物走过喊“糖葫芦,好吃的糖葫芦……”想到吃糖葫芦的时候总想嫁给糖葫芦。

看到吧?没错,我是一挺容易走神的小孩儿。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当时下了很大决心,真正实施知道不仅仅是重头开始的问题,自身的习惯也要修正。

曾甜说你干嘛这么拼命,还没到高三呢。

我苦笑,如果现在我不努力,根本考不上南大。

她问为什么非得考南大?

因为我喜欢的人会在那里。

于是小妮子迫不及待的拷问我,我可不会回答。她见我如此守口如瓶有些小生气,但是季天赐一句话就把她给哄脸红了,他说小妞给我笑一个,不要学土豆,那是没有美丽只好丰富内在。

我大人有大量才不跟他一般见识。只是,曾甜,不是我不告诉你,那人是我一个人私藏的甜蜜与哀愁,不能与任何人分享。独占的连你也防范。世事无常,我不敢冒险,怕你有兴趣或者其他人听到从郎这个名字会有好奇,由好奇引发的想见,相见引发的相遇,相遇引发的变数……也许是杞人忧天,但是关于他,我是真不想让任何人知道。日子觉得越来越漫长,而他是心底陪我走过漫长青葱岁月的人。内心的欢喜和无奈酸楚真是令人无法自拔。

是我学习的动力啊。

忽略季天赐的目光,怎么,我花痴可没碍着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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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入秋,学校轰轰烈烈举办运动会。同学都踊跃参加,因为有培训就不用上课了,高一毕竟没有高三那么竞争激烈。

季天赐是当季明星。理由有三:

1、 帅哥就是帅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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