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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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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暮看着车窗外飞速闪过的行人和来往车辆,上高中的时候,自己很喜欢在没事的时候坐着公车兜兜转转着看风景。上了大学,因为S市的公交很令人恼,交通也不便,公车就跟客车一般,很容易晕车,便再也没有这样嗜好了。
暮暮是极爱旅游的人,大学四年走遍大江南北,曾经还想着去印度,想去看看泰姬陵,那座爱情的丰碑,想去埃及,想去看看心目中帅气的法老,最爱拉美西斯二世,想看看金字塔的威严感是不是很压迫,还想去柬埔寨看看吴哥窟,想去走走丝绸之路,想试着被沙漠掩埋的感觉,最后想去天涯海角。
爬山中,贺晨是极懂得照顾人的,他看起来体力很好,早在上山前,暮暮的大背包就转移到了贺晨手上,他知道很多暮暮所不知道的东西,去过很多暮暮没有去过的地方,跟他聊天无疑是快乐的,两人就着自己去过的地方一聊就停不下来。
之前完全看不出来贺晨是那么健谈的人,还以为他真的很冷漠不喜欢说话,原来,传言真的是假的。
正文 第九章 理想VS生活
荣信的生日聚会就像是一个转折点,使本来没有交集的人就像是蔓藤般串在了一起,经常在一起打闹玩耍。小夕和阿信明显的,就是恋爱了。人的缘分真的是非常奇妙的,看不见摸不着,却能深深地感受,很多的偶然,每次的巧合,不经意的邂逅,让人感觉到冥冥中确实有一股力量存在。
暮暮和贺晨像是作伴的,经常去当电灯泡,贺晨偶尔也会约暮暮出去玩,来往的几个月里,贺晨经常带着她跟一群一样好玩的人一起,无疑的,这些都是大款老爷们,身边的女伴都在不断地变换,谁会在意呢?不过都是玩玩而已。
在他们那个圈子里,这些都是不需表明的东西,大家心照不宣。
暮暮在那一次跟蔡思琪闹完别扭后,回去再打他的电话便再也打不通了,一直无人接听,他只是不想接听而已吧。
想着,这样的恋情也是很累,不如把精力投入工作就好,两个人就想是打拉锯战,谁先退谁就输了,可是暮暮明明已经退了,却没有输赢的结果。
小夕也说,不如试着跟贺晨交往。暮暮不会做那种嫁入豪门的梦,因为这样的梦算不上美,她只喜欢做美梦。
小夕说她做的不叫美梦,因为美梦还有成真的一天,而暮暮做的简直就是白日梦,永远不会实现的那种,比如说迷恋霍去病,那个汉武大帝的神将,英年早逝,她会想做梦回到那个时代,想亲眼见证霍去病的死是不是真如官方给的死因一样,她一直对霍去病的死耿耿于怀,时时感叹着“自古帝王多薄情”再重用你的皇帝还是毫无顾忌地利用你,就算最后你死了他也会顾全大局而放弃为你报仇,帝王永远都不会是真情实意,即使他愿意把你当朋友。
小夕说暮暮不对政治感兴趣真是太可惜了,说不好未来的政治家就这样被掩埋了,国家的栋梁啊,我们中国的巅峰未来啊。
不管怎样,生活还是要继续,我们喜欢把现实中不可能的事情在小说中找到寄托,所以无聊的时候暮暮会打开电脑看那些早已下载的小说,各种各样,都是在大学的时候下的,当时因为喜欢躺在床上看,只是手机上看,电脑上的就忽略不计了,这会却用上了。
她经常抱怨X艺办事效率不高,拉个网就那么久。但生活毕竟不是小说,我们仍然为了生活去忙碌奔波。
曾经她们愤慨地说终有一天我们要灭了这个世界,结果恩恩很经典地打击了她们的气焰,“在你们灭了世界之前,你们早就被世界灭了”
这句话深深地在暮暮心里脑里打下了烙印,至今不敢忘,从那以后就安分了很多。恩恩也是她高中的死党之一,损友一个,却也总能在最关键的时刻成为她的救命稻草。
早上暮暮都是在八点钟起床的,公司在五象那边,在住处这边坐公车过去要半个多钟,上班都是准点到达,跟上大学那会一样,不,应该说比上大学好多了,大学时候总是看着点起床,换衣服刷牙洗脸一切搞定只要5分钟,摸一些的时候就10分钟,通常都是八点十五起床。
现在比较注重健康,再赶都吃点早餐填肚子,毕竟岁数在增大,健康比什么都来的重要。
这段时间慢慢投入到工作中,同事们都挺客气,至少她还没感受到被排挤的危险,午休时间会趴在桌面上睡觉,她是那种午睡没了就几天发困的类型,下午五点准时下班,加班的时候也不多,还早就会到书城区淘书看书,很享受,她一直觉得自己是个不会折磨自己并懂得享受生活的人。
一个人吃饱全家饿不着,也不追求名牌,不爱化妆不爱打扮,这些都省下不少钱去寻找美食填饱那奢侈的肚子,是谁说的,要相信自己的感觉,喜欢自己的生活。
最近小夕因为导师的一些课题也挺忙的,有时候同一个屋檐下两三天都见不着面,暮暮比她早起她比暮暮晚回。
“暮暮,暮暮,起来没啊,太阳都晒屁股啦,大懒虫,快出来啦”
“小夕,一大早你在大呼小叫什么啊,刚醒呢,你可真会挑时间,好饿啊,我们去吃大餐吧……”拉开房门,暮暮眼睛睁得老大,沙发上那两位是谁?
赶紧将身子往门里探,“小夕,你怎么没跟我讲家里有人啊?”
那边阿信已经开口,“小丫头片子,你可真能睡啊,我们都等你很久了,现在几点了啊,6点了知不知道?”
暮暮很不服气地顶回去 ,“谁叫你们不叫我起来啊,我平时这个时候还没起呢,大好的早晨的,谁起来那么早的啊,才六点,才六点啊,帅哥,还好昨晚睡得早了点,你们等会,我换个衣服”。
阿信扭头向着小夕,“她很能睡啊?”
小夕似笑非笑,“她就一睡神,现在能起来已经算很早啦,可以说是极限的那种早,说了还是叫她起来你们又说不用”
不一会,暮暮穿戴好出来。
“今天一起去桂林玩,去不去?”
“好啊,我和小夕很久以前就想去了,想了大学四年了,最后还是没去。”
二十分钟后,还是那个大背包,高高束起的卷发,一成不变的红色帆布鞋,这会是一件白色T恤,衣服上一只大大的灰色龙猫,下面一条苏格兰格子短裙,暮暮还是一副小女生打扮。
“你跟我们一起,人家不会说我们拐卖儿童吧,怎么老是这打扮呢?女人要成熟性感吸引人,是吧?”
“你懂什么啊,这叫年轻,女人容易老,年轻才是法宝好吧。”暮暮很不客气的回应着。
大家胡闹着走出家门。
正文 第十章 嬉闹的青春
夏天是桂林最好玩的时候,首先要去的是漓江,桂林山水甲天下,漓江山水甲桂林,找到下榻酒店把东西放好就准备出发。
暮暮和小夕走到大厅看到阿信和贺晨在沙发上坐着吸烟,“烟鬼,不要跟我说话哦,我对烟有种极度的厌恶感”暮暮说着躲在小夕身后离他们远远的。
一行人走出了酒店,一路前往漓江,租了条船,慢慢地荡在漓江的江面上,贺晨倚在船边低着头发短信,安静得像一幅画,其他三个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
“暮暮,听说你和小夕是在高中学画的时候认识的?说说你们的趣事呀,让大伙乐呵乐呵”
“哪有什么趣事呀,还大伙,你看你看,就你一个观众勒,嘿嘿,我和小夕都是故事中的人,说到故事中的人,我觉得很帅气也,有句话是这样的嘛,‘故事里,英雄们都远走天涯’嘿嘿,虽然我们不是英雄,但是我和小夕是要去天涯海角的,听来是不是特帅气?”
“帅气是帅气,远走天涯干嘛啊,就一天涯海角还帅气?”
“阿信你嚣张什么?哼,我未来是真的要远走天涯的,我以后要去埃及看看法老,最帅的拉美西斯二世和他的宠妃奈菲尔塔利,我还要仰望那千古不变竖立在黄沙飞扬中的金字塔,我还要去印度,去看看那座泰姬陵是否能打消我‘自古帝王多薄情’的真理,再去走走丝绸之路,在黄沙滚滚的沙漠上前行……哎呀,好多好多啊……”
“暮暮,你真有活力”
“那是当然啊,嘿嘿,跟你讲,我和小夕在上高三之前都是不认识的,后来我一个*跑去学画画,同学都说学画画好考大学,我一朋友一个劲地拉我去,我就去了,就是在画室认识小夕的,当时我可觉得她特温柔,说话老是这样轻轻的,一点气势都没有”
阿信略有所思地看了眼小夕,“哎呀,阿信,你也别琢磨拉,因为后来我发现我被她的外表给欺骗了,你看你看,那么个大个子,你说能被欺负呢么?”
说完暮暮和阿信笑作一团,小夕的粉拳一刻不停地在她身上招呼着。
“你们也别太闹了,小心掉进水里,我可不救人的”贺晨冒冒失失地来了一句。
“贺晨,你干嘛那么扫兴啊,嘿嘿,不过千万别掉,别我看海边城市长大的,我还真是个旱鸭子勒,贺晨,别那么小气,到时记得要救我啊”
阿信一副你没救了的样子,骨气一下都被自己打落了,暮暮接着说“后来我们一起到某某画室学画,住的时候是住同一层楼的隔壁房间,以前那些同学都喜欢成群结队地去玩,就我和小夕喜欢呆在家里,后来的某一次,只剩我们两了又想出去买点东西,于是乎就组队去拉,就这样慢慢认识啦,而且从那以后我们就去哪都一起喂,形影不离了,当时我们很出名的,人家都讲我们两的身高落差天天腻在一起,想不认得都难,还真别说也,在村口卖烧烤的那‘烧烤王子’连我们吃什么都为都很了解,我们一去,他就知道我们不要加什么料要多点什么料的啦,嘿嘿”
“烧烤王子?”阿信还真不是普通的好奇,烧烤王子都挑出来了,贺晨这时也不发呆了,一直微笑着看暮暮说得口沫横飞的样子。
暮暮慢慢给阿信解释着,“烧烤王子是我们大家给他的美名了拉,他是在村口唯一卖烧烤的一个摊子,我们大家都爱去哪吃,很好吃的,还有一个叔叔一直在村口卖甘蔗,我们也很爱吃甘蔗,于是我们大家都叫卖甘蔗的叔叔是‘甘蔗魔王’。”
一直乐呵呵地回忆着,阿信说她们的生活很有乐趣,这时小夕开口说“其实暮暮很小气的……”
暮暮一拳打在小夕手臂上,小夕直喊谋杀,阿信倒是来了兴致,问怎么个小气法了,小夕冒着生命危险躲在阿信的旁边继续毁暮暮声誉。
“有一次我们上课迟到了,没有凳子坐了,当时是静物写生暮暮看到一男生坐着一张,拿着一张放画板,二话不说就跑去拿了其中一张,那男生说那凳子是他的,暮暮就张大着嗓子一泼妇样说,你那么多凳子干嘛,那男生说你拿走了我坐什么呀,然后暮暮就说,你那不是有一张啊,哈哈……你都不知道那场景多好笑,当然,那次吵架后,暮暮老是当人家是敌人,不吵不相识,后来他们居然成了好朋友,那还是我们画室一公认的帅哥呢”
小夕绘声绘色地说着,还不忘肢体语言,暮暮彻底无语中,倒是阿信老指着她笑,说她是泼妇,还是一特小气的泼妇。
暮暮愤愤地瞪着小夕“哼……冯小夕你不仁不要怪我不义拉,阿信你都不知道,那时候我们画室是很黑的,某个夜黑风高的晚上,我和小夕在画室努力奋斗,知道为什么么?因为小夕特崇拜的一帅哥,画画超级好,那晚我们在跟他聊天,聊晚了,后来我和小夕回去的时候人家说送我们,我们非常害羞地拒绝了,后来走下楼的时候黑漆漆的,特恐怖,楼下还有个做石膏的房子先,那些石膏摆在那你不知道多恐怖,小夕她胆小,一直喊着要我等她,后来回去要经过一片菜地,菜地边是一条江,当时我们就很HAI地说黑白无常,我们一个是黑无常一个是白无常,小夕这笨蛋,后来过了两三年了,我们说起这个的时候她居然说当时不知道黑白无常是什么,我狂晕啊,怪不得那么胆小的她当时不怕。”
小夕想毁她名誉,看她不把小夕丑事抖出来,在漓江的小船上一路打打闹闹着赏景。
漓江真的很美,它发源于兴安县猫儿山,从桂林到阳朔83公里水程,漓江像蜿蜒的玉带,*在苍翠的奇峰中,造化为世界上规模最大、景色最为优美的岩溶景区。
一路上说说笑笑看看美景,美归美,但是暮暮和小夕都觉得没有想像中那么有意境,除了沉默着的贺晨,这人安静起来还真的很帅气,阳刚中带着点点*的美。
在阳朔下船后,体会古风和现代气息融合得极为和谐的古镇,暮暮觉得跟以前去云南丽江差不多,其实中国的古镇都一个模式,只是享受这里的气氛罢了。
感受在西街里,中国人倒象老外那种奇妙的感觉,可以坐在咖啡屋里与来自五湖四海的朋友一起随便聊天,虽然只有他们三个在叽叽喳喳,暮暮基本上英文很差,贺晨坐在她旁边偶尔给她翻译翻译着,晚上观看大型山水实景表演印象刘三姐后逛西街,泡吧,一天就这样过去了,其实都赶得挺匆忙的……
正文 第十一章 初遇罗凌
晚上回到酒店就已经九点多了,累了一天,阿信和小夕说还想出去逛逛,暮暮看他们有约会的嫌疑就说太累没跟去,硬是拖着贺晨陪。
后来贺晨跟她讲酒店里有个大型活动有很多好吃的好喝的问她去不去,暮暮一听到美食也不管了,两眼发光,可是转念一想,那么晚了活动还没结束?
疑惑着看贺晨,他接下来的话让暮暮很怀疑他有读心术,“这个活动是12点结束的,听说是什么变态的大型类似相亲会的”
暮暮再度两眼发光,那不是很多生男生女帅哥美女?拉着贺晨就要跑,“你知不知道在哪啊?跑那么快”
“啊,对哦,那你带路吧”
一路跟着贺晨到了酒店八楼的大厅中,好热闹啊,这样的装修是不是奢侈了点,金碧辉煌啊,满满一厅的食物,看见她和贺晨走进来,很多人一下涌过来,贺董贺董地叫,暮暮适时地溜了,贺晨在象征性跟那些人打着招呼。
暮暮想,这小子还蛮有名气的嘛,拿起碟子就夹食物,还好还好,贺晨那小子居然不知何时弄了两张入场劵,免费吃的东西,当然不浪费。
也不怕丢人,反正那么多人也没有人认识她,还穿得那么普通,人家不把她当服务员已经不错了,打算找个舒适的地方吃,把装好的碟子放在附近角落那茶几上,没发现有人在,大家都是在大厅里热热闹闹的,真是个享受美食的好地方啊。
再回头拿多一碟,回来,咦?原本那碟呢?怎么只有个空的,里面的美食呢?眼睛骨碌骨碌地转,在沙发上有人?刚才怎么没看见?
隐约看见是个男人,于是礼貌的问着,不知道是不是喝醉了,“你好,请问是你把我的食物消灭了的么?”
黑暗中有声音传出来,“谁证明这食物是你的啦”
“明明是我的,我干嘛要证明啊”
“那我说明明是我的,我为什么要承认是你的啊”
“先生,你喝醉了吧,要不要帮你叫人啊”
“那倒不用,要不要喝一杯?”
“要你管啊”
忽然觉得很想喝酒,试着醉一次,就真的什么都想不起了,于是走出去拿了几瓶自己也看不懂的洋酒过来。
“敢不敢?不醉不归”
“有胆量啊”
“怕谁啊?”
不再多话,拼酒……
“你在干什么?”
这么冷冰冰的声音是谁啊,怎么那么熟悉啊,睁开迷茫的眼睛,难道喝醉了?哎呀,那么快就倒了,真没意思,恍惚中暮暮听到贺晨在说话。
“罗总,不好意思,她喝醉了,失陪”
点点光亮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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