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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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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过早餐,收拾好桌子,锦媚就告辞了。庄明皓看着她满脸的倦意,那句“中午一起吃饭吧”也说不出口了,祁少谦说得对,什么时候他变得这般优柔寡断了。看着她离去的背影,他这样想到。
终于,傍晚七点光景,庄明皓还是给姬锦媚打了电话,约她共进晚餐。
餐厅的位置都已经订好了,却不想她会拒绝。彼时,锦媚还躺在床上睡觉,被电话铃声惊醒,拿着手机听完对方的话,只淡淡说了句:“我还想再睡一会儿,就不去了。”
然后,沉默在俩人之间静默流淌,锦媚却突然又说起别的事情,“昨晚,救护车送来一个患者,出车祸,大出血,抢救无效。”
庄明皓没想到她会突然对他讲这些,半天没回过神,只知道她说谁死了。
锦媚却全然没管对方反应,又说了句:“他是RH阴性血,血库里根本没有储备。当他家人赶来时,已经迟了,为什么我不是这种稀有血型呢?”
庄明皓的心在那一刻柔软得像一片湖,他轻声道:“你救不了所有人,但是,没有人会怪你。”
“他的孩子还那样小,还不到三岁,刚刚会用软糯糯的声音喊‘爸爸’,他”
庄明皓心中震动,感觉到她似乎要哭了,却不知该如何安慰,半晌才说了句:“锦媚,你不适合干那行。”
电话那头沉默了一阵,便传来一片忙音。庄明皓心中哑然,自己又说错话了吧。
锦媚挂断电话后,却又毫无睡意了,肚子欢声高歌,她也不想爬起来。心里堵得慌,脑子却是一片空白,她又何尝不知道庄明皓说的没错。面对生死,她是已经麻木了,可是那些生死背后的人和故事,还是常常让她泪凝眼眶。想了想,她的手指推开手机滑盖,按上键盘:今天这顿,留到你的伤好以后再请吧。然后按了发送键。
她也不知道自己今天是怎么了,或许是真的需要一个人倾诉一下吧,可,为什么要是他呢?锦媚一直和医院的人保持着不咸不淡的关系,换言之,她没有可以说得上话的朋友,或许这就是原因。她如此安慰自己,想了想,又发了条短信,便翻了个身,重新睡去。
谢谢你,庄明皓。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有点懒散,文章写得自己都快不喜欢了,可是,我一定要完成对自己的承诺,现在,收拾心情,重新上路。期待这一路的锦绣旅程!
、肆
庄明皓在看到短信后,嘴角扬起好看的弧度。
他再没见过像锦媚一样尽心尽力的小护士,他的伤口终于在四天后不负众望的痊愈了。
第五天,庄明皓终于顺利约到姬锦媚一起吃晚餐,本来打算让秘书去把花和餐厅订好,不想电话那头的锦媚却语气轻快地说:“庄先生,地点和时间能由我来决定吗?”
庄明皓愣了愣,忽而却又笑起来,“好啊!本来这餐就是为了感谢你的,当然你说了算。”
“谢谢,想好以后,我给你电话,晚上见。”挂断电话后,锦媚狡黠地一笑。也好,这件事终于就要告一段落了,她,可能有点仇富心理,又说不上什么,就是单纯地对有钱人没什么好感。
锦媚从没想过要让庄明皓出丑,她不过是想让有钱人看看他们这些中下层阶级平时是怎样生活的罢了,她之所以要求由她来选地方也是担心他带自己去什么高级餐厅什么的,那样她会觉得很不自在。
可是,庄明皓也确实没有出丑,反而做的很好。
当锦媚打电话告诉他地点和时间,他回去换了一套衣服,亲自去花店选了一束花,香水百合与香槟玫瑰的组合。然后就报上地址,让司机送他到目的地。司机老章为他开了好几年的车了,车子开得稳,从来不多问,却竟也在听他报出目的地后忍不住回过头去奇怪地看了他一眼,却见他兴致不错,也不像是开玩笑,也就没说什么。庄明皓心中狐疑,却也未做声。
车子离目的地越近,人变得越多,谈恋爱的,逛街的,餐后散步的,完全的市井之像。庄明皓愕然,看着自己的一身正装和座位旁的馥郁甜香的鲜花一阵苦笑,却也在瞬间明了,吩咐司机靠边停车,自己先去把肚子填饱,一会儿他再给他电话。然后,自己下车迈开大步在街上寻找他需要的东西。
庄明皓见到锦媚时,一件灰色的T恤配一条卡其色七分裤,手里拿着一束小雏菊。锦媚见到庄明皓这样的装扮,一时有些不太习惯。“你今天很不一样。”
总算是买到了他想的东西,他听到锦媚这样说,眉毛一挑,“是吗?”那句“这全是拜你所赐”到了嘴边就成了“你也是。这是送给你的。”一边说着一边递上花束。
今天锦媚穿了条咖啡色带白色波点的连衣裙,衬得她的肌肤如白瓷一般。这是庄明皓第一次看见她穿裙子,就不免多看了几眼。锦媚在他的目光下如坐针毡,只好伸手接过花道:“怎么想到送花给我?”
庄明皓却答得妥帖,“一位男士和女士吃饭,送她一束花,不是理所应当的事吗?”
锦媚却也丝毫不在意的模样,“虽然只是出于礼貌,但是我很喜欢你送的小雏菊,谢谢。”锦媚轻轻抱着花束嗅着的样子,竟有幸福的侧影,庄明皓觉得自己被蛊惑了。
服务员上来摆好架子和佐料,然后就将菜单递给了庄明皓。庄明皓接过来看了看,又递给锦媚,锦媚笑着说:“你来点吧,免得一会儿你什么都不想吃。”
庄明皓牵动嘴角,想说不会,锦媚却坚持让他点菜。庄明皓才发现,每次锦媚一执拗,他就完全没办法。
饮料锦媚要了一瓶豆奶,问庄明皓要什么,他说:“一瓶冰镇啤酒。”
“只有一瓶?够吗?”
“说出来不怕你笑,我酒量不好的,每次去应酬都会带一个专门挡酒的人。”庄明皓笑盈盈地说。
“呵~”锦媚笑了一声,“真是让人难以想象天天要应酬的人,居然酒量不好?!那你还不如直接找个酒量好的秘书得了,多付她一些薪水,一举两得。”锦媚轻快语气中带着点难以置信。
“这的确是个好主意,但是,如果你是我,你会忍心看到一个弱女子为了你被一群五大三粗,油头粉面的男人灌醉,吐得稀里哗啦的吗?”庄明皓说完便目光灼灼地盯着她。
真的和她想得不太一样,他,还蛮特别的。这句话庄明皓用了虚拟语气和反问,而不是直接陈述“我不想”让锦媚一时不知该如何作答,只好避开他的眼神,低下了头,莫名地开始心虚。
还好,最后服务员拯救了她,点的菜开始一一上桌了。然后,接下来,庄明皓脱口而出一句让锦媚跌破眼镜的话:“今天的晚餐真丰富,看起来都很好吃的样子。”
锦媚愕然,说这样的话,不是有辱他有钱人的身份吗?
自始至终,庄明皓都吃得很开心,一点有钱人的架子都没有。这一切,都让锦媚觉得不可思议,却也渐渐卸下心房开始同他开心地聊天。
庄明皓看着她现在的样子道:“现在的你真好,一点儿都不像你来给我上药时候的样子,嗯嗯,更像我刚见到你时的样子。你笑起来有甜甜的酒窝,很可爱很好看。”
锦媚看着庄明皓笑得和他的名字一般,明眸皓齿,心下安然,看着他面露微红,心想他也不至于如此不胜酒力吧?!但是,不管是因为喝了酒的缘故,还是真心话,锦媚都觉得开心,这一晚的气氛轻松而美好。
“嗯你真想知道?”锦媚眨着大眼睛,调皮地问到。
庄明皓点了点头,样子似醉非醉。
“刚开始,我没想到还会见到你,所以对你自然是友善亲和的。至于后来嘛,可能我这个人对有钱人有点排斥,我怕你们这种有钱人坏毛病太多,更怕被你们瞧不起,以为我想借机攀附,所以我不怎么愿意同你讲太多。后来发现你人还行,才在生活上稍微照顾你一点的。”
“而今天嘛,你的伤终于好了,我也可以功成身退了,相处这么多天,就像朋友一样开心地吃一顿散伙饭吧!呵呵~”锦媚说完就笑起来,那种笑容,没有讨好,没有情愫,单纯得像一杯白开水。
庄明皓很喜欢她这样的笑脸,可是却被残忍地提醒,这是最后一次了。
而且,她似乎很高兴她的“任务”圆满完成了。
后来,他都没再说什么。
静静地吃完烤肉,庄明皓去结账,锦媚坐在位置上等着。庄明皓的酒量真的很差劲,一瓶啤酒剩了近一半,她今晚没什么胃口,叫的一瓶豆奶也剩了不少。一大一小两个瓶子紧紧挨着放在一起,就像一对亲密无间的小人。
锦媚觉得自己有些胡思乱想,然后想想又松了口气,反正,今晚过后,她也就不用再跟这种有钱人打交道了,真实回到自己正常的生活里,结束这段人生中的小插曲。
庄明皓结完帐走出来,锦媚也站起来,对着他甜甜地笑起来说:“等着你出来跟你说一声再见,那就这样吧。”
锦媚说完就转身欲走,一转过身,脸上的笑容就消失了,露出淡淡的落寞。
“等一下,”庄明皓拉住她的手臂,“我开车送你回去吧。”
锦媚回过头,却是不变的笑脸,轻轻挣脱他的手掌,“不用了。”然后伸手招来一辆人力三轮便坐上去,报上地址走掉了。
庄明皓站在原地,怅然若失。怎么,就让她这么走掉了?
作者有话要说:
、伍
庄明皓接下来的几天仍旧很是忙碌,毕竟刚刚才正式接手公司的全部事务,好多琐碎的手续需要他亲自过问,一直以来他也不希望自己在这一步上出任何差池。
一忙起来,很多事情也不自觉地被抛诸脑后了。而几天后锦媚的突然来电,给他带来的除了喜,更多的是惊。
说实话,一直以来,他都带着一种矛盾的心情。虽然最近很忙,但说他一点儿都不想见她肯定是假的,可是,一看到她亲自打来电话,他心里又有点说不出的奇怪感觉。
她,为什么会主动给他电话?
“喂,庄先生吗?不知道您最近是否有空,能抽出时间同我见一面吗?我有点东西想交给你。”锦媚说得小心翼翼,又尽量措辞得体,然后等着对方的回复,然后又看看自己手里的东西,要是送不出去,她还真不知该然后处理。
庄明皓想了想,然后答道:“好啊,这个周日我应该有空,你来我家吧。”
“你来我家吧。”这句话被他说得多么自然而然,好像家常便饭般,可是,如今早不同于几天前。锦媚在心里松了口气,轻轻应了一声,对方便挂断了电话。
虽然有绝对正当无私的理由再去见他,但其实,自己心里面好像还是有着些许期待的。不然,为什么他送的花被插在花瓶里明明就已经凋谢了,而自己却还不忍丢掉呢?锦媚幽幽叹了口气,然后伸出手去从花瓶里拿出蔫掉的小雏菊扔进了垃圾桶里。
而周日这天,庄明皓早早就起床了,破天荒的,为自己做了还算丰盛的早餐,连王伯的好心帮忙都拒绝了。鲜牛奶,煎鸡蛋、培根,烤面包,还好心情的,自己调了个抹面包的酱。连王伯这个老好人都忍不住揶揄他,“今天是有什么大事要发生吗?”
庄明皓没好气地白了他一眼。
结果,锦媚在下午三点的样子才姗姗而来。
“不好意思,我来的还是时候吧。一没有班,我就起不来,睡到中午才起来。”看得出来,她是急匆匆赶来的,额头上有细密的汗珠,耳鬓的碎发都润湿了,脸上漾着微微潮红。锦媚说完,就将手里的纸袋递上去,然后觉得自己解释得过头了,脸上讪讪的。
庄明皓疑惑的接过袋子,打开的瞬间,眼眸似蜡烛般被火柴的微弱光芒点亮。
锦媚是两天前下了中班后和同事去逛街时,无意之间看到那件衬衣的。和庄明皓那件被她的遮阳伞划破,后来又被她亲手剪烂的衬衣一模一样,她几乎没有犹豫,鬼使神差的,趁着她同事四处看时就买下了它。后来,还是无可避免的被同事看到,同事那副见鬼的表情,她至今仍记忆犹新。
她说,“锦媚,据我所知,你应该还没有男朋友吧,这,又是买给谁的啊?!”
同事的语气古怪极了,锦媚自然知道她是怎样想的,反正,她和她也不是特别熟,她们甚至都不是一个科室的。解释太多反而会惹来更多不必要的麻烦,“哦,过几天,我表哥会来看我,我看这件衬衣不错,买了送给他,当作久别重逢的礼物。”
“这样啊。”同事没再在这个话题上做更多的停留,话题却是转移得出乎意料的快,“我说锦媚,你条件也算不得差啊,听说医院里也不是没人追过你,为什么你都还没有一个男朋友呢?”
“呵呵~”锦媚想了想,“你真想知道我的想法吗?”她微笑着却是极其认真地问同事。
“嗯。”同事点点头。
“我是不会找同行结婚的,甚至谈恋爱都不行。”
锦媚才说完这句,同事就迫不及待地问:“为什么啊?”
“你想啊,医院是每个人一生中总会去到的地方,而我还得在这个地方工作二三十年,我不希望自己在这样一个地方留下任何不好的印记。”
“不好的印记?”
“如果,我和一个医生结了婚,然后有了小孩,后来又不小心离婚了,以后小孩子去医院看个病什么的,都将接受一路的异样的眼光。大人倒是无所谓,可是小孩子敏感又脆弱,我不愿意这样的悲剧发生。而如果说,我和一位医生在医院有过一段人尽皆知的恋情,他和我都不会就此辞职,以后和我结婚的我的真命天子,去到医院听到我和别人的曾经种种,别说他了,我自己都觉得不舒服。”
锦媚说得一本正经,同事听完却是哈哈大笑,“我说,锦媚你也想得太多太远了。你就顾好自己眼前的事便好,以后的事,谁说的准呢?”
“还有,你太悲观了,什么都往最坏的方面想,这点,真得改改!”
锦媚想到自己最近和这位同事愈发亲密,大概也是因为她的这番话吧。不是没有道理,她也有真正听到心里,但是......实践起来,怕还是需要很多时间的。
锦媚没有过多顾及庄明皓的表情,只说:“偶然在街上看到的,按照你的身型买的中号,应该合适的。如果不合适的话,我只好......重新买一件给你了,这件衣服我已经洗好熨烫过了。”
“哦?”庄明皓轻轻抬了抬眉毛,握着衬衣的手也不自觉增加了几分力道。这是,她亲手搓洗熨烫过的衣服。虽然他那件衬衣是他最喜欢的某个牌子的限量版,而手中的这件,不过是某个名不见经传的小牌子的仿冒品,但是,他不介意!
“面料手感还不错。”
“是吗?”锦媚会心的笑起来,“不是很贵,本来还怕自己买错了。你不嫌弃就好。”锦媚直白地道。
庄明皓皱眉,“为什么我会觉得你有些怕我,做什么都小心翼翼的。”
锦媚的神色微微一变,脱口而出,“哪有?!我哪有怕你?!”突然又沉静下来,“你是有钱人嘛,我又不知道你们有钱人是不是很挑剔很难相处。总之,是我弄伤你在先,帮你换药以礼相待,不对吗?”
“是这样吗?”庄明皓凝眉。
“不然呢?我们又不熟,甚至现在都还连朋友都算不上。”锦媚直抒胸臆。
“怎么?”庄明皓的眉头越皱越深,“原来,你还没拿我当朋友啊?!我可是一直当你是朋友的!还是说,我真的如你想象之中那样,又挑剔又难相处?”说这话时,庄明皓故意加重了语气。
“我不是那个意思啦!”锦媚脸上的懊恼显而易见。
庄明皓脸上却突现促狭的笑意,锦媚这才明白自己上了当。只好说,“我是拿你当朋友啊,可又怕自己自作多情,你是有钱人嘛,交朋友也总会有所限制,所以......”
“到底是我这个‘有钱人’瞧不上你,还是根本就是你瞧不上我这个‘有钱人’啊?”庄明皓戏谑道。
锦媚一时被噎住,竟不知该如何回答。
“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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