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替身情人-第128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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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么大的院子都种荼靡花吗?不种点玫瑰百合什么的吗?”
跟在身后的李婶说了这么一句,只见林夏忽地笑了,比这春光还要明媚。
她浅笑着眺望,初晨的阳光洒在她侧脸,粉漆了一层淡淡的金黄色,唇边一抹嫣红:“他当真了?”似乎自言自语,“那我也当真好了。”
在这院子里种上满园荼靡花,待到来年,一起看花开花落,以后,每年,每年。
不止是谑语,是约定。
李婶在一边听得一头雾水,也不敢接话,有看见自家夫人喃喃自语了一句:“明年这个时候应该可以一起看花开了。”
城北疗养院。
时光腐蚀过的木椅上,披散着头发的女人独坐,穿着宽大的米色病号服,目光无神,抬头望着凋谢了梧桐花絮飘落。
谁会想到曾经红遍大江南北的艺人会变成这般落魄,惨白的脸,凌乱的发,不施粉黛,竟与一旁精神错乱的病人们为伍。
她是这家疗养院里唯一一个精神正常的‘患者’,真是可笑啊。
她自嘲,扯扯嘴唇,有些僵硬,起身,背着木椅走远,抬眸,望见一张熟悉的脸,那是她自己的脸,却又截然不同的脸。
顿足,她站定在远处,看着小径端头的人,面色冷然,好似冻结:“你来做什么?”
对面,女人,与她一模一样的脸孔,一苍白,一红润,那般相似的脸折射出这般天差地别的不同来。
林夏黑色宽松的裙摆被风吹起,她走近几步,淡淡开口:“看你。”
林初冷笑,极尽嘲讽:“看我的笑话吗?还是炫耀?”
林夏先是不语,走过去,坐在木椅上,淡雅从容,抬头,看着林初,还是一贯的不冷不热,不疾不徐:“你觉得你有笑话让我看吗?或者你觉得我有值得炫耀的?”
林初沉默,那样骄傲的她,绝对不会承认这样一个即便自己看来是明摆着的事实。
林夏笑笑,拾起一片凋落的梧桐,在手里把玩,说:“我只是来看看你,有时候不要想得太复杂了。”语气心平气和得问候,“孩子还好吗?”
林初瘦了很多,憔悴了,那双潋滟眸子都惨淡了,林夏想,应该过得不好吧,这个骄傲的女人,这样近乎囚禁的生活,一定磨掉了她桀骜的棱角,心里竟莫名其妙冒出一种近似怜悯的情感来。
林夏静坐在木椅上,一副心平气和,林初却始终严阵以待一般地防备着,语气和眼神一般尖刺:“少在这里假惺惺,我如今这般模样,最开心得意的不就是你吗?”她嘲笑,有些轻微的嘶吼。
第一百六十四章:至死,方休
林夏看似想了想,点头回应:“确实是这样。”唇边似笑非笑,揶揄地看着林夏,“你那么讨厌我,恨我,一定不希望我开心得意,所以,就不要让自己这么落魄,让我有机会取笑炫耀。”
为什么要说出这样的话?林夏无奈,为什么人要长良心这种没有用的东西来生产怜悯这种无用的东西呢?
林夏难得出于好心的刺激,只是好像某人似乎不大接受。
林初冷哼一声,十分不以为意的神色,不知道哪里来的桀骜,似乎以前身上那种优越的高傲感又恢复了:“你尽管得意,你拥有的,我没有办法抢走,但是至少我的存在,会是你和江在铖之间没有办法消除的疙瘩。我不会离开,我倒要看看,你要怎么亲眼看着我和江在铖的孩子长大。”
林夏哑然失笑,这个疯狂的女人是做好了一辈子耗下去的打算了。耐着性子,林夏回答:“林初,你错了,不是我和江在铖之间的疙瘩,是你自己的。”
她自己本就是个薄凉浅淡的人,江在铖更是不顾旁人的人,林初结下的疙瘩,最放不开,最拿不掉的人反而是林初自己?为什么林初就是不明白呢?林夏有些无奈了。
林初还是冷笑:“哪又如何,你们也一样不会独善其身不是吗?”
也似乎是!算了,打住这个问题,林初太固执了,林夏还没有大言不惭地觉得可以改变林初的想法。叹了叹气:“你说没有江在铖,我们会变成什么样?会继续针锋相对吗?”
林初只是冷哼一声,没有回答。
确实这样的假设太荒唐了。
林夏淡淡扫了一眼林初冷然沉凝的脸:“你恨我,讨厌我,很大一部分是因为江在铖对吗?如果江在铖选择的那个人不是我,你是不是就不会如此不休不止?”
她换了一种假设。林初原本不屑的眸子似乎有隐约的火焰在升起。“知道我最和你什么吗?”林夏挑挑眉,表示洗耳恭听,一副事不关己的模样,更让林初火大,她大吼出声,“我最恨只是替身的你,取代了我。谁都可以,唯独里林夏不可以。”
林初灼热的视线迎面砸过来,似乎要将林夏撕碎一般,她知道林初定是恨她入骨了。
似乎理所当然,林夏并不诧异:“果然,是因为我,你才放不下。”
“哼。”重重一声冷哼。
女人真是种奇怪物种,不爱她自己可以,但是爱她讨厌的那个人就绝对不能容忍。
林夏起身,踮着脚够着树上的枯叶:“但是我不后悔曾经那个荒唐的游戏。”手里拾了片叶子,走近,侧身对着林初,“林初,我唯一想谢谢你的事就是当初让我替了你。”
林夏以为她这样的人一辈子也不会再懂得爱人,一场游戏,两年的时间里,她遍体鳞伤之后,却从来不曾后悔。虽是可笑,但是确实是这个她最厌恶的人给了她学会爱情的机会。
林初冷笑出声,嗓音寒烈,拖着长长的音调:“谢谢?”脸色一变,沉凝几分,“收回你那恶心的谢谢,你大可以不必在这装好人,你有本事就让江在铖把我弄走,我们之间不适合这种虚与委蛇。”
为何曾经蝉联几届的金马奖演员,如今这么不会收敛情绪,不会伪装自己了?林夏想笑。
“你好像比以前更讨厌我了。”叹了口气,语气悠远像飘在空中的云,“我们斗了多少年了,我都记不清了。”她半垂着眸子似乎在思考。
林初只是冷嗤,回答冷然:“应该会更久。”
“可是我累了。”对上林初铮铮如火眸光,她声似沉甸甸,“林初,到此为止吧。”
“你觉得有可能吗?”她嘲讽反问。
有吗?说实话,林夏也觉得没有,脸上却只是云淡风轻,眼神明明看着林初,却没有她的影子,似乎在透过她看什么:“好像七岁之前我们也曾经和这世上最普通的姐妹一样,一起吃饭,一起睡觉,一起上学,一起弹钢琴,一起穿着一模一样的衣服,一起做了很多很多事情,我都快要忘了我们是姐妹,却还记得这些事情。很奇怪对不对?你呢?会想起吗?都说双生子是有心灵感应的。”
这都是很久很久以前的事情了,不知怎么的,她却清晰得记得所有细节,人的记忆果然是个神奇的东西,她以为一辈子不会想起的事情,却从来没有忘记,用所有时间来忘却的事情,却总是念念不忘。
现在想想,原来她们曾经真的有过美好的记忆。
林初黑白分明的眸子暗得没有一丝光点,却隐隐有什么在沉沉浮浮的,她敛了敛,然后归于沉冷:“你是来说你的回忆录的吗?如果是,我没有兴趣知道。”
果然被爱情冲昏头脑的女人刀枪不入,被爱情伤害的女人无可救药。
罢了,这种做完之后心里会堵得慌的事情,林夏绝对不想做第二次,她本来就不是善人,刚才之举已经花光了她还没成熟的怜悯心。
就当最后一步,她再退一步……深吸了口气,似乎一鼓作气:“林初,我们以后就当不认识好了,各自生活,不要再不死不休地纠缠了。”
林夏的话才刚落,林初想也没想,回绝得果断,还有些不甘心的狠厉,眸中阴沉:“不可能,林夏,这辈子我们都不可能有和平相处的那一天。”
林夏深吸气:“非要至死方休吗?”
难怪古人说为女人与小人难养也,林夏现在就有这种感觉。
林初突然笑了,笑得有些阴鸷渗人,微微侧脸对着林夏:“你怕了吗?”
这样狠厉决然的表情,让林夏有种毛骨悚然的感觉,脑中猝不及防出现了一个词语:同归于尽。
若真有那天,林初走投无路了,一定会践行这个恐怖的词语。
还是第一次,在口舌上林夏没有办法占上风。她哑然了好一会儿,终是叹叹气:“希望你以后别后悔。”拢了拢身上单薄的风衣,擦过林初的肩,“不管你有多少怨恨,都等到孩子出生再说吧,那个孩子是无辜的,不要让他成为悲哀。”
说完,林夏背着林初离开,林初只是冷笑几声,朝着相反的方向离开。没有谁回头,已凋谢的梧桐落了一地,略显凄凉。
相似的背影,相似的倔强,她们曾经真的亲密无间过,可又谁还记得?
一个多月,这是江在铖第一次来疗养院,在林夏前脚刚走之后,江在铖的目的,林初不用想也知道。
“你对林夏说了什么?”江在铖并没有进去,站在病房的门口。
虽然知道江在铖会来,却没想到会这么快,多少有些讶异,半躺在床上,懒懒回答:“她才刚走,你就来了,来的真快啊。”
为什么就不掩饰一下,非要让她嫉妒得快要发疯,这个男人就算曾经与她在一起时也没有这般过。
抓着床单的指尖泛白,拉扯出一挑一挑的褶皱,她面上却不见丝毫破绽。
江在铖似乎对林初的话置若罔闻,继续冷着脸问:“你说了什么?”
他在担心,对于林夏,他始终像走钢丝一般如履薄冰,不容许一点意外。
林初反笑,喜怒不明:“怎么?怕我欺负她?恐吓她?”唇角一脸,一抹冷凝,眸子暗沉泛起冰霜,“江在铖可别忘了,那人是林夏,她从来不肯吃亏,你用不着那一副担惊受怕的样子。”
认识两年,林初眼里看到的江在铖永远是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从未见过他这般担惊受怕的样子。
有人说过,一个男人愿意为了一个女人连本性都抛弃,必是爱到了深处。
江在铖爱林夏已经到了这么地步了吗?
林初握着被单的掌心渗出了点点腥红。
江在铖只是冷然以对,不带任何感情色彩地说:“如果可以,我真想让你消失。”
他不是不想,不是不能,不过顾忌着林夏。
林初轻笑出声,原来她的存在还是那个女人的功劳?那是不是她还要感恩戴德啊?她继续笑,轻谩的语气高扬:“但是林夏好像不这么想呢?她还说让我好好生下你的孩子呢?真让人诧异。”
论起狠绝,林初自认为不比林夏。一个一直以来冷情狠辣的人突然变得心慈手软,之间缘由林初无法揣测。
江在铖冷笑,向里走了几步,语气里有隐约的杀伐:“我的孩子?我不想认,便什么都不是。”
他就是这样一个无情的人,他不想要的,他不承认,不管牵扯多深,他也能连根拔起。她早就知道的,知道自己爱上的是这样一个狠心无情的男人,可是每次听到,心里还是像被千万针刺一般,痛得难以喘息。
唇畔被她咬得血肉腥红,却死死抿着,所有压抑隐忍的情绪破体而出,根本不受控制:“你不承认也好,我腹中终究是你血脉,就算顶了私生子的头衔,也好过林夏肚子里的野孩子。”
私生子,野孩子……足够让她从这个世界消失的两个词语,只是她控制不住自己。
只是这些明明是江在铖知道的,他却默然接受,甚至颠覆所有,不让任何人置喙一句。
第一百六十五章:败露
只是这些明明是江在铖知道的,他却默然接受,甚至颠覆所有,不让任何人置喙一句。
江在铖冷峻的侧脸全是寒霜,眉间覆了阴鸷,唇边一抹狠绝:“别再让我从你嘴里听到一句辱骂林夏的话了,我不保证我会做出什么来。”
他江在铖的女人,不管如何,就算她不堪,她不好,她坏事做尽,他也容不得别人说一句。
初夏的季节,却因为江在铖的一句话,冷极。
她连冷笑都没有力气,只是半靠在枕上,垂着眸子,声嘶力竭一般:“我不说那也是事实。”抬眸,中间汇成两道光斑,微弱却跳跃,“在铖,我不会走的,孩子也我会生下来,如果不能彻底让我消失在这个世界,就别再想办法赶走我了。”不等江在铖说什么,她看着别处,自言自语一般念着,“都说男人四十之前,要爱情,之后便是血脉,十年,我等得起。”
有人说,与女人不同,男人的爱情有保质期,曾经觉得荒唐的话,现在却成了林初最后的筹码。
就算更久,即便一辈子,她也打算耗下去。
总有一天,他会回头,看见等在原地的自己。
女人便是这样,总会自以为是以为爱情可以等待。
江在铖冷笑,不以为然:“林初,我开始后悔没有打掉你的孩子了。”
他江在铖的原则就是绝不留后路,仅一次破例,他发现,有多愚蠢。贪心的人永远懂得得寸进尺,只要截断所有退路才可以一劳永逸。
林初大笑,甚至有些癫狂:“那也是你的孩子。”
她大吼,那般声嘶力竭,大概她自己已经忘了,到底是谁的孩子。
有句话说得好:要欺人,先自欺。
只是自欺之后,不能欺人又该何处?
江在铖眸光暗沉,不语,唇边全是冷峭。“那是你的孩子。”她沉沉嗓音再一次重复。
“江在铖的孩子?是吗?”
一句突如其来的反问,猝不及防间,林初怔愣。
门口,黎墨站在阳光里,怀抱着胸,一脸揶揄,笑得邪气。
只是一句戏谑的反问,却叫林初慌乱惊惧,强压下所有慌乱:“你来做什么?是为了林夏?”
不会的,她不会知道的……
黎墨步伐散漫,几步的距离,慢慢悠悠地走过去,拢了拢刚剪的短发,一脸的兴致:“我不来又怎么听得到这一出好戏呢?”林初下意识地往里退,黎墨却更加逼近,双手撑在病床上,笑看着林初,又一次反问,“江在铖的孩子吗?”
林初面不改色:“我与在铖的孩子与你何干?你为了林夏而来吗?怎么?挑拨离间还是无中生有?”
不得不说,林初是个极聪明的女人,很懂得如何扭转乾坤,如何先入为主。挑拨离间和无中生有两个词就足够将黎墨没开口的话都大打折扣。
黎墨还是笑,细细端详这眼前的女人,真没想到这个被爱情冲昏了脑袋的女人还这么狡猾啊……
“啪啪啪啪——”黎墨自顾鼓掌,盯着林初惨白的脸,一副每个正经的样子,“还真不愧是奥斯卡最佳演员,我都要为你叹为观止了,你肚子里到底是谁的种,你自己最明白不是吗?”
黎墨还是笑着,揶揄着,有种痞里痞气的姿态。反观林初,早就已经一脸刷白,眼中全是惊惧,敛都敛不住的凌乱:“你、你说什么?”林初深眸闪烁,只是轻轻掠过江在铖,不敢对视。
江在铖完全怔愣中,一双幽深的眸子翻腾着汹涌的情绪,却缄默无语。
黎墨左看看林初,右看看江在铖,似乎很是满意这个结果,笑得更是灿烂明媚:“这就心虚了,真是不禁夸,刚才还说你演技好呢?怎么这会就露出破绽了。”
林初听闻,连忙垂下眸子,强装镇定:“林夏真让人佩服啊,连你也这么为她胡言乱语,为她空口白话。”
美国的事情绝对不会有其他人知道,所以不能自乱了阵脚。林初一遍一遍自我催眠。
黎墨站直来,冷嗤一声:“我不和你这种满口谎言的女人浪费口舌,你肚子里的野种是谁的,我也没有兴趣知道。”绕到还处在震惊中的江在铖面前,语气再没有一丝戏谑,“江在铖你听好,你被这个女人耍了,她肚子里绝对不是你的种,我不知道这个女人是怎么瞒过你的,但是那天晚上是林夏,林夏肚子里的孩子才是你的。”
林初自然不会知道黎墨出自城南黎家,谁人都知道城南黎家的情报网无人能及,有个传闻:只有黎家不想知道的,没有黎家不能知道的。
所以,自始至终,这出戏都没有天衣无缝。
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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