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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世-第10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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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吸引人的还不是干净,而是在操作台后面忙碌的女子。

年约三十岁,一头乌黑的秀发随便挽在脑后,可能是因为长期在锅灶旁边的原因,虽然天气已经开始有些转凉了,她穿的却是不多,更显出身材的婀娜多姿。

见袁朗站在门口,她连忙招呼:“吃点什么?里面坐!小天,招呼客人!”末了这句话是对屋里的小男孩说的。

说话间,她用手背擦了擦鼻尖上的汗水,那姿态却是蛮吸引人的,有种劳动、健康的美丽在其中。

不过袁朗倒也只是欣赏而已,毕竟和林芷曼、孙菲菲等人比起来,这个女人还是差了不少,但在邮亭来说,这样的女子也是足够让人眼前一亮的了。

 第二百二十六章 寡妇门前是非多(2)(1)

第二百二十六章寡妇门前是非多(2)

叫小天的孩子引袁朗坐在空位上,袁朗打量了下小店,每张桌子上都放着雪菜、辣油、醋之类的调料,免费提供给顾客。/

靠墙壁的桌子上还摆着一个消毒柜,可以看出有多么干净。

袁朗点了碗阳春面。

邮亭的物价很便宜,前几年一块钱就能吃一碗面了,以至于,打麻将的人摸到一支花时都不叫摸花,而是说伸手一碗面,由此也可见邮亭人是多么喜欢吃面。

不过现在面价倒是调高了些,三块钱一碗,但相对于江宁动辄五六块的清汤寡水面来说,价格还是很优惠的。

女人打开鼓风机烧旺炭火,拿出碗来,在碗里放上酱油、小葱、荤油、护角、味精,这女人对这一套很是熟悉,双眼都不用看碗,调料就好像跳舞一般,自己跳进了碗里。

忙完这些后,她就把面放入锅中。

这面也是有讲究的,和外面一般面不同,碱偏大,看上去不是白的,而是稍微有些淡黄色。

锅里水是翻腾的,一分钟就能把面煮熟。

之后女人先是舀起一勺子热水冲在碗里,然后再把面起锅,放入凉水中浸泡一下,接着再挑进碗中。

女人用的筷子很长,足足有半米,她手中的长筷子在锅中一捞一提,就好像舞蹈一般,只是看着就觉得享受。

袁朗不由自主的就点头笑了起来,不必吃,只是看就觉得这面做的很地道,虽然他不知道为什么碱要偏大,为什么要用凉水浸泡一下,但邮亭人夏天吃面就是这样的,这就是地道的邮亭味儿。

不一会儿,小天就把面给端上来了,碧绿色的小葱透着扑鼻的香味儿飘在上面;荤油划开了,勾引着袁朗的食欲;黄豆做成的酱油更是香。

袁朗忍不住就是一筷子。

“呼哧”一声。

那种感觉真是应了一句老话“吃一口,想三年”。

呼哧呼哧,一会儿功夫,小半碗面就吃进肚里了,袁朗擦了擦额头上被逼出的汗水,心中那叫一个爽啊。

不过分量对于他这个身强力壮的汉子来说,确实有些少了,他看着挂在墙上的菜单,就寻思着是不是再买点什么吃。

叫小天的孩子别看才十来岁,却很是会做生意,眼睛里都透着机灵劲儿,他看了看袁朗,走上去问道:“老板,要不我出去给你买点豆腐干、咸鸭蛋之类的?”

邮亭是鱼米之乡,河流多,小鱼、小虾、小螺、小河蚌更是随处可见——虽然这些年因为环境的原因少了些。

当地的邮亭麻鸭更是一绝,这种□□不但产蛋率高,而且能产“双黄蛋”,这就让邮亭咸鸭蛋也很出名了。

听到小天说这话,袁朗就觉得食指大动,他拿出五十块钱,说道:“去帮我买两个咸鸭蛋来,顺便要是有卖麻鸭的,也帮我买半只!”

小天洋溢着笑脸,接过钱,和妈妈打了声招呼就走了出去。

袁朗低头继续“奋战”。

 第二百二十六章 寡妇门前是非多(2)(2)

正吃着呢,袁朗就觉得眼前的阳光被遮住了。/

抬头一看,却见三个虽然穿着上衣,却把衣摆撩起来,露出黑乎乎肚皮,看上去很是恶心的男子。

但这三个男人却显然是自我感觉良好,因为这样可以露出他们背后的纹身,那纹身质量虽然不咋地,老虎看上去像山猫一样,但却也是能震慑住一般人的。

“呦,阿美嫂在下面啊?”有个混混笑着说道。

被称为阿美嫂的小店老板没有理他们。

那几个混混却是自得其乐。

“阿美嫂下面很好吃啊!”

这句话还算正常,接下来就有人接道:“胡扯,你吃过阿美嫂的下面?”

说这话时,大家都听出味来了,有的人忍不住就笑了出来。

阿美嫂面色通红。

之前那混混则一本正经的说:“吃过啊,我每天都吃阿美嫂下面啊!”

说完三个混混都肆无忌惮的笑了起来。

阿美嫂啐了一口,转身向后面走去。

“哎,阿美嫂,这是要去哪里?我们还要吃你下面呢,你怎么就走了呢?难道还能不做生意了?”一个混混拦住了阿美嫂的去路,嬉皮笑脸的说道。

一个老头子看不过去了,说道:“人家孤儿寡母的也不容易,你们何苦呢?”

“呸,你个老不死的,爷爷来照顾阿美嫂生意,你在这里瞎说什么?嫌自己活够了?”为首那个混混恶狠狠的说道。

那老头顿时不敢言语,低头吃面。

袁朗端着碗,悄悄的做到老头对面,小声问道:“老人家,这三个人是什么来路?”

老头叹了口气,小声说道:“都是街上的泼皮混混,领头的那个叫阿昌,因为打人,进去半年,最近才出来,结果更是肆无忌惮了,似乎是把进去当成一种资本了!”

所谓“进去”,就是蹲监狱。

袁朗点头“哦”了一声,又坐回去,看着三个人。

三人围着阿美嫂,污言秽语的说着,说到开心处就哈哈大笑,不时还有人动手动脚。

阿美嫂连忙喊道:“我要报警了啊!”

阿昌哈哈大笑:“你报啊,爷们才从里面出来,还怕什么不成?”

这话说出来,旁边吃面的顾客也都不敢说什么了,有的就迅速把钱放在桌子上,走人了。

就连刚才和袁朗说话的那个老头也匆匆忙忙的走了,临走时还要拉袁朗,并说:“这年头,莫要强出头,莫要多管闲事!”

见袁朗不肯走,他也不强拉,就自己先走了。

见店里的人走的干干净净的,阿昌更是得意的哈哈大笑,他喊道:“快把门关掉,今天咱们让阿美嫂做新娘了!”

袁朗实在看不过去了,骂道:“操,憋不住窑子里五十块自己解决去,在这里欺负人家孤儿寡母的算什么本事?”

阿昌这才发现坐在角落里的袁朗,勃然大怒:“哪个人裤裆破了把你露出来?爷们几个高兴,你哪来的?”

说着就要动手。

恰在此时,就听身后传来一阵“我打死你”的喊叫声。

众人回头去看,原来是小天买了东西回来,见自己妈妈被欺负,顿时就把东西丢在地上,把头当成武器,向阿昌撞去。

阿昌措不及防,被撞的摔倒在地。

爬起来后,他恼羞成怒,骂道:“去你妈的吧!”

一脚就把小天踹的飞了出去。

“小天!”阿美嫂痛心喊道。

小天被从店里踹到了店外,可以看出这一脚力道十足,他看了眼店里,挣扎着爬起来,然后迅速跑了出去。

得,现在就剩袁朗在店里了。

袁朗站起来,活动下筋骨,说道:“我劝你们啊,还是走吧,欺负女人,真不是什么有本事的事!”

 第二百二十七章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1)(1)

第二百二十七章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1)

阿昌笑了,他很吊的一只手插在裤子口袋里,伸出另一只手的食指指着袁朗,骂道:“小逼崽子真是不知死活!”

身旁两个小弟立即就凑了上去,喊道:“昌哥,您别动,我们来上!”

说完两个人相视一眼,就大喊着一起冲了上去。 

一个人攻左边,一个人攻右边,若是一般人,便是无法闪躲,铁定要挨上一拳。

但袁朗总归是在生死之间磨练过几年的,只见他身双臂水平伸展开来,暴喝一声,身形猛的一矮,向前冲去。

他的双臂就如同两根铁棍一般,硬生生的敲在二人的小腹上,接着他暴喝一声,带着二人就向前冲去。

二人惊恐的叫了起来。

袁朗速度很快,转眼间就冲到了墙边,一用力,就把二人拍在了墙上,如同苍蝇一般。

阿昌目瞪口呆,刚才还三对一呢,现在就变成一对一了,而且目测他绝对不是袁朗的对手。

不过出来混的,讲究人倒势不倒,若只是被打就逃跑,那今后在小弟面前也是抬不起头的。

于是他拿出电话,迅速拨打号码。

袁朗站在那里,双手环抱胸前,说:“打吧,我看你能找几个人来!”

既然帮忙了,他就要帮到底,如果他现在走了,虽然帮阿美嫂解围一次,但今后找不到袁朗复仇的阿昌肯定会把怒火都发泄到阿美嫂身上的,那样的话袁朗就不是帮忙,反而是变向害了阿美嫂。

“喂,是王哥吗?我阿昌啊,我在市医院这边被人打了!马上就来,好,好,真是太谢谢王哥了,改天我请客!”

王哥是阿昌在拘留所认识的一个狱友,是个卖猪肉的,略有薄资,身边常年聚集十几个闲汉,欺行霸市无恶不作,事实上他之所以进去也是因为打伤了一个新来卖猪肉的摊贩。

邮亭不大,菜市场到市医院不过十几分钟的路程。

阿昌又开始得意了,他指着袁朗骂道:“有本事等着!”

袁朗找了张椅子坐在那里,说道:“我等着,但愿你一会儿别吓的腿软!”

这时阿美嫂凑到袁朗身边,小声说道:“谢谢你了,你……你还是快走吧,等他们人来了,想走都走不掉了!”

袁朗奇怪道:“我要是走了,你怎么办?”

阿美嫂惨然一笑:“我一个女人怕什么?这么多年不也过来了,光天化日的,他们再怎么也得有个分寸吧?”

有时候,善良的百姓受到欺负时,也只能忍着,别无他法。

这女人惨然时却也别有一番风味,袁朗暗自点头,心想怪不得那阿昌会来调戏,他宽慰道:“你放心,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一会儿你看好了!”

正说话间,外面“吱呀”一声,停下来一辆昌河小面包,通体都贴着黑色的膜,从外面看不到里面。

“哗啦”一声,车门拉开,从里面下来一群彪形大汉,每个都是腰粗膀子宽、满身赘肉,看上去就是屠夫样的,而且每个人手中还都拿着三尺长的杀猪刀,有的上面还沾着猪血呢,在太阳下面泛着阴森森的白光,看着就怕人。

袁朗也不由自主的慎重了起来。

为首那个胡子拉碴的彪形大汉就是王哥,他走到阿昌身边,用力的拍了下阿昌的肩膀,笑哈哈道:“阿昌,怎么?有人欺负你?”

阿昌小身板被他这一下给拍的浑身哆嗦,却是笑着说:“王哥,就是这小子,欺负人!”

王哥哈哈笑了起来:“我瞧你小子是看人家阿美长得漂亮,调戏不成被啄了眼吧?”

阿昌讪讪的笑了笑。

“行了,这案子我帮你接了!”说完他对袁朗说道,“我对欺负妇道人家倒是没什么兴趣,不过你欺负了我的小兄弟,我不帮他长点面子,这大哥就是白叫的吧?”

这时阿美走上去,说道:“王哥,这都是误会,咱们有话好好说吧!”说着她从柜子里抓了一把钱,有零有整,最大的不过是二十的,讨好般的塞过去,“这些钱不多,给几位哥哥们买些茶水吃吃吧!”

王哥一巴掌拍在阿美手上,顿时各种零钱都洒落在地,王哥骂骂咧咧:“大老爷们在说话,小娘们插什么嘴?一边去!”

袁朗见状,走上前,说道:“哥几个辛苦了!”说话间就把阿美挡在了身后。

见面必道辛苦,这说明袁朗也是江湖人士,那王哥有些吃不准袁朗是谁,就问道:“你哪个啊?阿美的相好的?”

袁朗也不动怒,淡然说道:“不是!我就是路见不平而已!”

“呦呵?”王哥怪异的叫了声,接着笑道,“我□□姥姥的,你要拔刀砍了老子?也不打听打听老子是谁?在邮亭这地面,老子跺跺脚,那也是要抖一抖的!”

袁朗哼了声:“风大,也不怕闪了舌头!”

说完他一脚踹在刚才坐着的椅子上,只听“咔嚓”一声,那椅子被他一脚踹断,倒在了地上。

王哥忍不住咽了口口水,倒退两步,不过看了看身后的众人,他又稳住了心态,骂道:“□□妈的,我说怎么那么大口气,感情还是个练家子!”

袁朗笑道:“怎么样?给个面子!”

“给你姥姥个嘴!”王哥骂道,“这年头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哥几个,一起上!”说完他率先挥着杀猪刀向袁朗砍去。

这伙人打架都很有技巧的,杀猪刀看着吓人,但都是“砍”,而不是“刺”,砍人的话除非运气实在倒霉,要不然就算挨上几十刀,也都只是皮外伤,缝针受罪少不了,但不会有生命危险。

但“刺”就不一样了,十有会刺伤内脏器官,再不济刺断了骨头什么的,都是有生命危险的。

经常打架的,都知道这种技巧,毕竟砍人罪小,杀人是要抵命的,大家求财,给点教训就行了。

袁朗的动作很快,一抬脚就踹向王哥的手腕。

王哥只觉得手腕一麻,“哐当”一声,刀就掉在地上。

他忍着痛,喊道:“□□妈的,给我砍了他!”

 第二百二十八章 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2)(1)

第二百二十八章士别三日当刮目相看(2)

对付这些汉子,就要玩狠的,袁朗伸手就把刚才被他拍在墙上,此时正靠着墙壁呻吟的两个混混给提了起来,一手一个,然后向着人群就丢过去。/

顿时一片人仰马翻,乱成一团。

袁朗抄起一个板凳,正准备施展技能时,就听到一阵惨叫声传来。

惨叫声是从店外传来的。

众人一开始还没在意,谁想又是一声惨叫声,这下众人都回头看去,却见一群十几岁的毛头小子人人手中都拿着匕首,嗷嗷直叫着向这边冲来,为首的就是阿美的儿子小天。

别看只是一群十几岁的毛头小子,但手里拿着匕首,一样是有杀伤力的,一个冲刺就把王哥的手下们冲的七零八落,很多人身上都挂着伤。

袁朗惊讶的喊道:“小帅!”

一个手中匕首还在滴血的少年抬头看去,惊喜道:“袁哥!哈哈,早知道你在,我就不急了,跑那么远,累都累死了!”

他们没车,不像王哥那样可以开车来,都是一路跑过来的。

此时众人泾渭分明的站在两端,连带卓小帅一起,少年们总共就有六个。

阿美看到儿子手中拿着匕首,顿时尖叫道:“小天,你干什么?杀人是要偿命的,快点放下匕首!”

小天却只是笑了笑,自信道:“帅哥和我们说过,未满十四岁杀人是不会坐牢的!”

王哥听了这话,浑身不由自主的打了个哆嗦。

他忽然想起以前听朋友说的一句话。

“这年头,惹谁都别惹小孩子,他妈的,一个个跟吃了枪药一样。咱们有老有小的,打架都是皮外伤,免得坐牢,他们是真敢用力捅你。

我见过一个,未满十四岁,杀了人都不用坐牢。当然,他老爹是要赔钱的,民事责任嘛,但你一条命没了啊!”

王哥以前还不以为然,心想十几岁的小孩子,有什么好怕的?

但现在看着对方手中寒光直冒的匕首,他却是心生寒意,要让他下杀手,他可不敢,杀死这些人,他可是要偿命的。

“操,坑爹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王哥嘟囔了句。

这时,他身后的汉子喊道:“王哥,快来,大顺快不行了,匕首直接插在他肚子里!”

众人看过去,就见一个汉子躺在地上,鲜血把他的衣裤都给染红了,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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