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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岁当开墨色花-第5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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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伸出手扯过蓝色的布,蒙上双眼,仁慈地上苍,我能否在乌镇重拾被我一手打碎的爱情?泪水顺着两颊留下,一瞬间就被手中的布给吸了。我抬头望了望天,湛蓝色的一片,镶嵌着几朵白色的浮云,凹凸有致。飘飞的蓝布把这个古老的宅子划分成等分的空间,我游走在其中,恍然间忘了身处何处。
“Areyouthatsomeonewhocanshowmelove?Isitmethatyouarethinkinglove?”手机铃声呼啸而来,是一个陌生的号码。
“生生,你说一对相恋的男女在连理树前祈福后,月老是否会仁慈地让他们喜结连理?”顾睿的声音穿过冗长的岁月,带着细碎的阳光,笼罩着我。
风吹起蓝色的幔布,扯开了一出惊喜,我看见顾睿站在飘忽不定的布子后面,左手拿着手机,对我笑得温文尔雅。
萧萧肃肃,爽朗清举。
“只要你愿意。”欢喜来得太快,迟钝的神经还没有反应过来,心还是慢了半步,等到它不可遏制快速蹦跶起来的时候,我和顾睿已经站在月老祠中,焚香诵经,鲜红的绸子,我的手中握着一支竹子做的毛笔,他握住我的手,手掌包裹在外,狼毫沾一抹浓重的乌墨,气息抚在我的侧颈上,带着温软的湿意,带着我的手一挥而就:宜言饮酒,与子偕老。琴瑟在御,莫不静好。
彼岸桃花盛开,春意正浓。
------题外话------
大结局,谢谢大家的支持与陪伴
、顾睿篇
遇见余生生的第一天,连风都带着甜丝丝的味道,我记得那个傍晚的落日缱绻在半空中,衬得蓝色的天空格外的悠远。阴沉了多日的天终于被阳光撕裂了厚重的云层,透出红彤彤的光芒,她梳着羊角辫,蹦蹦跳跳地用双脚踩着路面上的影子,积水湿了裤脚也不管不顾,一个人自得其乐。从那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我都对着梳着羊角辫的女孩子有种莫名的亲切感,直到她有一段时间钟爱起了清爽的马尾辫。
那一年我和她都是八岁,刚是入学的年龄,比她大两个月,我和她在最纯正的年纪陌路相逢,纠缠出了一路过后的岁月,当然,那会的我并不知道生活充满了起承转合和悲欢离合。
听说,我出生在一个显赫的家族,但是,在我看来并非如此,一个终日里埋头于画布的父亲,一个整日笑弯了眼睛的母亲,当然,后来再加上一个时时打翻我桌肚里牛奶罐的同桌。那个女孩有着世上最为大条的神经,常常惹怒了我之后还睁着一双迷茫的眼睛,让发了怒的我产生错觉,仿佛,这只是我的小题大做。
从小,我就知道和别的男生长得不一样,我比他们俊俏,只是,当时年少,俊俏的代名词实为“娘娘腔”或者是“娘炮”,于是,我便成了一群顽皮的男生作弄的对象。
那一天,忘记了什么原因,被他们推进了簸箕,不知为什么,泪水光顾了我。余生生,她如神只般从天而降,我敢发誓,那一刻,我看见了她身后散发出的金色光芒。她向我伸出一只手,将我从被作弄中解救出来。那一刻,我便喜欢上了她,没有原因,亦没有理由,就这么喜欢上了,没有改变过。喜欢一个人,不就是这般不计较缘由的不是么?所以我爱她,连同她微不足道的小缺点。
我天生不是学语言的料子,26个字母排列组合的单词于我而言,简直就是天书,每看一眼,便会脑壳发胀,这是我最好的催眠药,而生生却喜欢极了这些听起来像是诗一般的英语,天天在我旁边看一些诗歌,偶然兴致好的时候,还会念上几首,她的声音软软的,很是悦耳,虽然不知道说的是什么意思,但光是听着生生那甜美的声音,便能觉得是一种享受,而我很喜欢这种享受。
在爷爷得了一场大病后,他将我们一家接近了顾氏的豪宅中,只是,我的心,却冷了很多,奢华又怎样,最为亲爱的人已经不在身边,而且还需要提心吊胆地提放提防着听说是血脉相连的叔叔,这种贵族的生活,倒不如不要。
再次见到余生生的时候,她已经成了莫子兮,和莫子裴一起肆虐地昏天暗地,可是,我还是固执地唤她“生生”,每一次,她也应地欢乐。好像这样,我便可以不去管一件事,好像这样,我便可以和她在一起。父亲喜欢画画,一帧一帧地画同一个女人——我那个不幸死去的母亲,高中的日子太短暂,一闪便翻过了,我和她的回忆也是单薄的可怜,好像每一天过的都是重复的生活,并没有多少值得纪念。当我得知她要去法国时,失了神般不知道该如何是好,就连吃饭吃着吃着连筷子掉了也不自知。我早已习惯了有她在我身边的日子,嚣张的余生生,伤心的余生生,微笑的余生生,开怀的余生生,难以想象,只有一个人的大学是怎么样的景象。
在余生生踏上飞机的时候,我一个人关在房间里,咬着被角哭泣,在失落了一段时间后,我愤然报了法语班,无奈,缺乏语言天赋,怎么念都记不住那些长得如鬼画符般的单词。那时,我是如此痛恨着自己,为什么,当我想放下一切,不顾一切地跑到法国时,却被这难缠的法语挡住了脚步。
当我终于把学校预录取单拿到手时,天知道我高兴地落了泪,跑到法国却被告知余生生已提前修完了学分。
再后来,我失魂落魄地看着她依偎在高显的怀中时,我听见了心痛的声音,那是我所没有看到过得余生生,剪水秋瞳,顾盼神飞。这种心情,应该怎么描述呢?若是套用一下微博上的句子,便是一个农民伯伯看见一颗自己花了多番心血保护的白菜被一只猪给拱了,虽然比喻有些粗俗,但是那一刻于我而言,便是这般的心情。我在暗地了等了多年的生生被一个我从未谋面的男子俘获了芳心,我不甘心,是真的不甘心,却又无能为力,这么多年来,生生从未表示过她喜欢我。
姜凝眉和我绯闻从那一刻开始如雪花般纷飞了娱乐版头条。不过是本着绅士的态度送了她几回,便被传成了秘密交往的男女朋友关系,只是,生生,你看见之后会有什么感想呢?或许什么都没有,或许只会指指报纸中的男子,“咦,是顾睿尔呢。”便再无下文。
再后来,她灰溜溜地跟着子裴回了莫家,只是,眼神早已失了顾盼神飞的风采,只有灰败的瞳孔时不时地转动着。
乌镇的水色潋滟开了我和她故事,我知道,那里是她和高显缘起的地方,不过,没有关系,我会亲手掐断生生对他的爱恋,带着现如今称自己为“莫子兮”的女人重新去寻找那个余生生的女孩子。
那一天,天气格外地晴朗,连蝴蝶都是成双成对地飞在花海中,顺带着我的心也明媚了很多。
子裴拦着我的路:“顾睿,如果你给不了兮兮幸福,就不要去招惹她。”他果真是她最好的哥哥,还是这般地疼着她。
“子裴,在这个世界上,我最不愿伤害的人就是余生生,”我拿下他纠着我领子的手,“我很爱很爱她,绝对甚于你爱秦烟。”
子裴怀疑地盯了我几眼,最终还是甩了手,丢给我一句话:“我这个妹子,心眼太实诚了,不适合你这般的花花大少爷。”
“子裴,这么多年来,我身边的女人来来去去,能走进我心中的,左右也不过是一个余生生,你如何能断定我是一个花花大少?”
“你别忘了,我们两家,可是有一个结不开的死结。”
“我相信事在人为,已经死去的人不可以成为阻挡活着的人幸福的理由,再说,那也不过是我家老头子的一厢情愿,或者只是他愤怒竟有人敢反抗他权威,扫了他的面子罢了。”
余生生的酒品很不好,不,应该说是惨绝人寰。
不过是两杯葡萄酒下肚,就成了羊癫疯。我很后悔带她来吃烤番薯,其实,更后悔地是,往她面前摆了一杯酒,看着她在床上把我的卧室搅了一个天翻地覆,我有些哭笑不得,只有喝醉酒的她才会露出那不依不挠的孩子气,就像是很久以前的那个余生生回来了,这一点发现让我很是开心。于是我便软着嗓子,耐着性子哄她睡觉。
“顾睿尔,你的睫毛怎么可以这样长,竟然比我的都要长,你让我怎么办嘛!”她滚热的手抚上我的睫毛,那一刻我怕自己再待在房间里,会做出一些出格的事,可是,她却是贴着我的身子,顺着我的手攀爬上来,如一株菟丝一般柔软,竟让我舍不得去拒绝。于是我便伸出手抱着她柔软的身子,终于,我可以离着她这般近,那么地契合,就像是我们原本就是一个圆,只是上苍把我们分隔开了,现在,我又找回了那块骨头。她蹭了蹭我的胸膛,找了一个舒适的地方安静下来,呼出绵长的气息。我就这般抱着她坐了一个晚上,想起很多东西,无一不是和她有关,高显,放弃生生是你最大的不幸。我细细地摸过生生的脸庞,从此之后,便由我守护在你身边,可好?
那天早晨,确切的说,应该是中午,我是被一阵米饭的清香唤醒的,肚子早在睡觉前便饿了,昨天被生生整的够惨,桌子上一些重要的文件都被她丢了一地,还好房间里铺了一层厚厚的毛毯,不然自己的手机不知会有什么下场。这个女人虽然表面上看起来是个淑女,但是骨子里还是和小时候一样,那么野,一喝酒,便露了行,完全不知矜持为何物。
我抱着得逞的心思,而面子上却是一脸的不耐烦,还有被吵醒的起床气,欣赏着她脸色的变化,这着实是一件善心悦目的事情,我很愉快。
再睡了一阵,我随便披了一件衬衫走出卧室门,看见厨房玻璃门后一个娇小的身影在里面忙忙碌碌地炒着菜,油烟机开得轰轰响,木制的铲勺一下一下敲打着锅,第一次觉得,这个房子有家的感觉。唔,虽然眼前这个女子有时候不那么女人,看着厨房里一片狼藉,各色盘子凌乱地摊了一桌,这个只懂得将新的盘子从碗橱里一一取出,却怠于将已经用过的盘子整理在一旁的小女人啊,我按了按额角,算了,这些小毛病以后可以慢慢调教,也不急在一时。那一刻,只是觉得“来日方长”这个词语很温暖,就像是她煮着的那盅汤。
如今,生生,你还是那个你,那么,我必不会放手。
、无名氏
阿斯顿马丁停了下来,完美的减速,仿佛在宣称他是无冕之王,一个二十七八岁的年轻男子从里面出来,一看,便使人转不开眼,有时,上苍还是很不公平的,赐予人完美的皮相时,还赐予他同等的财富,也许那时的上苍正在打盹。年轻的男子微微皱了皱眉头,“鱼的记忆”,他抬头看到了这个招牌,好像最近比较红,自己的以及兄弟的那些情人聚在一起整天都在讨论这家书店,于是他迈开了修长的步,一进门便能看见一个壁炉,旁边堆的不是木头,而是几本散落的书,好像被主人遗忘在这个角落,一排排看过去,果然,都是英文的,头顶上悬挂着硕大的一盏水晶吊灯,六只麋鹿的头从不同方向伸出,形态各异,鹿角盘踞了差不多整个天花板,木制的回旋梯,踩在上面会发出“咯吱咯吱”的声音,似乎年久失修,但是所有的一切都是簇新的,一伸手,便能取下墙面上的书,午后的阳光透过玻璃窗将树枝的影子投射在这一排排的书架上,把空间切割成不等的形状,有种莫名的慵懒,闲适,倒真是一个休闲的好去处。他听见有一阵悠扬的钢琴声自左手边的房间传出,一个纤细的背影,看不真切,《卡农》柔美的调子在懒散的午后散发着它独有的魅力,如两枝缠绕的蔓藤,不停地追逐着彼此,像是诉说着一个古老而又浪漫的爱情故事,相思,欢喜,愉悦,悲伤,生死离别,只是少了一些疼彻心扉的苦涩,无端让人想到哀而不伤,男子微微失了神,待到他想推开门找弹钢琴的女子时,琴音早已断,只留下钢琴微微的余音,似乎琴键还在微微的颤动,下一秒,便可以看见那个女子转过头来对着他微微一笑,然后,他绅士般地做自我介绍。所有的一切按照他的想象按部就班,只是,少了那个原本应该坐在椅子上的女子,他微微怔了一下,便大步走开去找她,然而,所有的一切都是徒劳的,仿佛刚刚的那一幕只是一个幻觉,没有女子,没有《卡农》,只有他,这个陌生的闯入者。墙面被刷成嫩绿色,就像春天里吐出的娇嫩的新叶,有三张沙发,三面墙上装满了各种书籍,fi,scefi,poetry,就连书架上的标签也是细细柔柔的,男子摇了摇头便走了。只是之后的一个礼拜,总能看见这个帅气又多金的男子天天光顾这家书店,无形中,女顾客的数量增加了整整三倍,销量也蹭蹭得往上升。
余生生和往常一样,窝在她自己的小天地中,随手抽出一本书,lefilsdelalumière,光明之子,贾克的这套拉美西斯五部曲她看了不下十遍,手上的这一套还是在巴黎的时候买的,她很开心,因为她终于实现了她曾经暗暗下决心要用毕生的精力经营一家书店的愿望。
她在婚后索性懒得去莫氏踩点了,便知会了一声自家大哥,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以后莫氏的事情她还是少参与为好,毕竟自家老公和他们做的多是差不多类型的,知道太多反而不好。拿出了毕生的积蓄,确切的说,是分到的年终红利,在繁华地段盘了一间两层楼的店面,自然,她那点钱是不够的,于是动用了顾睿的财产,有句话说的好,夫妻一体么,共同财产,自己也是为了这个家打拼,没理由都要自己掏钱的。在很小的时候,小到她拥有自己的第一本书——《一千零一夜》时,她便有了这个开书店的愿望,在巴黎的莎士比亚书店转达了几圈之后,这个心愿就更为强烈了,她要开一间纯英文的书店,拒绝所有的教科书,只卖一些休闲的小说和名着,整整一年过后,余生生的书店才开张,不过她很开心,毕竟按照原计划,是要等自己四十或者是五十的时候才能拥有这么一家书店的,现在顾睿帮自己圆了这个梦想,内心美滋滋地如同灌了千杯的蜂蜜。
记得当时顾睿在听完莫子兮关于她的伟大梦想的描述之后,看着她一脸陶醉的脸,便低头翻了一页财经杂志:“没问题,不过,我们要三七分成,你七我三,如何?”第二天,便往她的银行账户上注入了一笔资金。
余生生一开心,便爸爸留下的那几家酒店彻底送给了沈耽就当做是犒劳他的辛劳,弄得人家沈家大少爷每每看见顾睿,总要在他后头缠着一番:“你什么时候把你老婆的财产给拿回去。”
而顾家少爷也是好脾气:“我们家生生掌权,这个你得问她。”气的沈家大少爷一个劲地骂汪酱汪酱的。
第七天,阿斯顿马丁如往常一样出现在了鱼的记忆的门口,年轻的男子没有直接走向二楼最左边的房间,而是沿着铺着鹅卵石的小路来到了一间很隐蔽的房间外,这也是他无意间发现的,在这个书店最深处,竟有这么一条小路,也许以前被一些东西遮挡了,所以没有看见,他站在门口,轻轻地旋动了门把,一条金属制的鱼,暗暗地烙疼了他的手,手心竟然有些许的汗,不知道为什么,竟然会如此的紧张,那个弹着卡农的女子会在这里么?一刹那间,门开启,他看到一个女子熟悉的背影,虽然那天隔着一道门并看不真切,但是,他确定这就是她,那个可以把缠绵的卡农弹得如此欢快清扬的的女子,此刻的她正背对着他,身上披着一条月牙色的披肩,黑色的长发被随意地用一根木簪子挽起,流下几缕细碎的发,衬得她白色的颈子格外的柔美,此刻的她还沉浸在书中吧?案桌上的茶还在冒着袅袅的青烟,整个房间有股幽幽的熏香味,“啪”的一声,他仿佛听到了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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