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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尚在场-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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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想了想,叹了口气,应道:“唉,既然你都这样说了,我也不好勉强,回去记得替我向岑董问好。”
我笑着点头:“一定。”
走出办公室,我回到我的办公桌前开始收拾东西,不知不觉在这里也上了三四个月的班,突然要离去,似乎还有些舍不得。
搬起纸箱准备走的时候,小叶和她身后的几个女同事出现在我的面前。小叶率先说道:“繁微,你真的要走了?”
我点了点头。
“我现在跟你道歉,还来得及吗?”小叶看着我的目光里有些拘谨有些忐忑,她身后的那几名同事也纷纷开口,“繁微,之前我们说了你许多坏话,很对不起你,还请你能够原谅。”
我笑了笑:“我根本就没往心里去,那些只是误会,现在误会消除了就好了。你们都快去工作吧,我在这逗留太久,会打扰到你们的。”
其实这个世界上,还是善良的人多,我始终相信只要付出真心,也必定能得到好报。
走出公司大门,然后钻进岑穆时的车里,我冲他莞尔:“等很久了吧?”
他摇上车窗踩了油门:“等你再久都无所谓。”
我不由得白了他一眼:“就会油嘴滑舌。”
他的嘴角勾起微笑的弧度,明媚得好像外界温暖的阳光:“岑夫人终于要回家了。”
是啊,我终于要回家了,回到那个我记忆深处的地方,那个有我的丈夫,我的孩子的地方。我愣愣地看着岑穆时俊朗的侧脸,看着他专注开车的眼睛,心头的一丝阴霾却悄悄地将喜悦一点一点笼罩。

、【74】幸福

【74】
我重新搬回了岑穆时的宅子里,与以往的每一次搬家不同的是,这一次我再也不打算离开了,这里真正成了我的归宿,成了为我遮风避雨的港湾,成了可以给我安全感的地方。
两年前我买回来的植物都已经枝繁叶茂,显然我不在的这段时间里,它们得到了精心的打理,几度花开花落,却依然生机勃勃,让后院看起来满园春色。
挽挽会走路了,虽然不能走太远,有时也会走着走着就跌倒,但他仍然乐此不疲。
他似乎遗传了他爸的坏毛病,喜欢有事没事捉弄我。有一次趁我不注意,他屁颠屁颠地溜进了卧室,害我找了好久都没找到,差点急哭我。我几乎把岑穆时这几百平米的房子里里外外翻了个遍,还在前院和后院附近喊着他的名字转了一大圈,后来过了很久我听见了他的哭声才找到他。原来他钻进了大衣柜,陷在一堆柔软的衣物里面睡着了,等他醒来的时候发现自己爬不出去,于是放声大哭。
我将他从衣柜里拎出来,好气又好笑地看着他,他似乎也知道自己做错了事情,默默地垂着头趴在我的膝盖上,还不停地用脸蹭一蹭我,像是在讨好。
我不理他,他跟我撒娇我也当作没看见,他噘起小嘴委屈得好像要哭。
这时岑穆时恰好开门回来了,挽挽机灵的小脑袋立刻转过头去,睁大了眼睛,一脸无辜的表情望着他的父亲大人,泫泪欲泣的样子。
岑穆时看了看哭笑不得的我,又看了看可怜兮兮的挽挽,笑道:“你们两个平时不都是一边的吗?怎么今天内讧了?”
他抱起挽挽亲了一口:“臭小子,你欺负妈妈了?”
挽挽好像知道岑穆时的语气里有些责怪,又或许是觉得自己幼小的心灵在老爸那里没有得到期盼中的安慰,于是他干脆“哇”地一声哭了起来。
他哭得眼泪鼻涕一把流,通通蹭在了岑穆时的西装上,我只好把这个调皮鬼抱开,说:“穆时,你先去把衣服换了,饭菜已经都做好了,待会就可以吃。”
我抱着挽挽在沙发上坐下,扯了纸巾替他把脸擦干净,他一头栽进我的怀里,好像异常委屈。看他这样,我也觉得之前对他不理不睬似乎也有些过分了,我拍着他柔嫩的背,轻声哄他:“挽挽,以后不能这样不声不响地躲起来,知道吗?妈妈会着急的。”
小屁孩仍旧噘着嘴。
我板起脸,装作严肃的样子:“你是我们家的小小男子汉,不可以这样娇气的。你呀,要像爸爸那样,长得高高大大的,最好是跟他一样帅帅的,能顶天立地。可惜……你现在还只知道哭鼻子,真是个小讨厌。”我伸出手指点了点他的鼻尖,可是他突然看着我的身后笑了起来。
我有种不好的预感,连忙回头,果然看见岑穆时正扶着沙发的靠背笑望着我:“我还想听你继续夸一夸我。”
我把挽挽丢进他的怀里,转身进了餐厅,我轻咳了两声:“快点跟你儿子一起过来吃饭。”
这样的生活简单却幸福,每天晚上我看着他们父子两个整齐地躺在大床上大眼瞪小眼就觉得特别温馨。挽挽会喊“妈妈”,也学会了喊“爸爸”,他喜欢在岑穆时身上爬来爬去,抱大腿箍脖子什么的更是不在话下,岑穆时举起他,他在空中扑腾着四肢,乐得咯咯直笑。
在这段宁静祥和的时光里,我还参加了我最好的朋友的婚礼。
俞晓望的爱情终于修成了正果,她和陆子茗结成了夫妇。
婚礼那天,岑穆时抱着挽挽和我一起送上了最真挚的祝福。我是真心地为她感到高兴,她穿着洁白的婚纱,站在礼堂里,与陆子茗交换戒指的那一刻,全场为之欢呼。
看来我的直觉还是没有错的,第一眼看见陆子茗就觉得他虽然不太善于言辞,但他有一颗爱她的心。他愿意为她出头,事事为她挡在前面,保护着,爱惜着,这样就足够了。
哪怕他并不十分富有,也并不十分英俊,人生在世,又有几个人能真的十全十美。
我们不能奢求太多。
要学会感恩。
我到此时此刻才后知后觉,懂得身边人的重要,想必俞晓望也是顿悟了这一点。
婚礼之后俞晓望换下了便装,与我们坐在一起吃了顿简单的晚饭。
她从岑穆时手里抱过挽挽,狠狠地亲着:“小崽子,望姨想死你了,都怪你这个讨厌的爹,把你带走都不给个机会让望姨来看你。”她嘴上还没抹去的口红全印在了挽挽的脸上,我则与岑穆时面面相觑。
陆子茗向我们敬酒:“感谢二位今天来参加我和晓望的婚礼,你们放心,我一定好好对她。”
他信誓旦旦的保证让我有些感动,我端起酒杯的时候心虚地望了岑穆时一眼,发现他并没有不悦,我才将里面的酒一口干掉。
俞晓望还在玩着挽挽,这小家伙平时在家里被温柔对待惯了,很久没有遭受过这样非人的待遇,表现出了些许的惊恐和不知所措。她终于气馁地将挽挽交回给了我,冲我坏笑道:“以后我若是生了女儿,把你儿子给我当女婿呗?”
我有些不敢想象她的女儿会是什么模样,我结结巴巴道:“那个……你先生了再说,生了再说……。”
陆子茗搂着开怀大笑的俞晓望,竟害羞起来。
岑穆时也轻轻握住了我的手,我的手再包着挽挽的小手,我多希望时间就此停住,从此世事安好。

、【75】失明

【75】
天总不会轻易遂人愿。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收到秦怡发来的邮件,只是那天早上起床之后,我见岑穆时和挽挽都还在睡着,闲来无事便打开电脑上了会儿网。
看到她名字的那一刻,我的心还是情不自禁地紧了一下,仿佛她与我天生就是仇敌,每一次遇见她,我都会发生不幸的事情。
第一次见到她,她告诉了我她与倪北夏的婚讯。
第二次见到她,岑穆时毫无预兆地倒在了我的怀里。
再然后就是庭审的时候,她狠心设计我吃下了堕胎药。
再再然后,她让现实给了我一记响亮的耳光。
她对我来说就像是一个魔咒,即使事情过去了那么久,我仍对她心有余悸。
而这一次……
或许是听到了我敲键盘的声音,岑穆时支起了上半身,睁开了眼睛,声音里还带着倦意,他说:“繁微,你在做什么?怎么都不开灯?”
他话中的每一个字都如同一把利剑,狠狠地扎在我的心里,窗外早晨温暖的阳光洒在我的身上,我却觉得像是跌进了冰窖里,周身寒彻了骨髓。
我没有打开秦怡的邮件,我无意识地伸手直接拔掉了电脑的电源,然后呆呆地站在岑穆时的面前。
屋子里突然寂静地能听见自己的心跳声,一下,两下……
“怎么不说话?”他的声音沙哑,眉头微蹙。
我不是不想说话,只是所有的话都堵在了喉咙里,我怕我一出声就会哽咽。
感觉到了我的不对劲,他似乎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缓缓低下头,缓缓摊开手掌,在自己眼前轻轻晃动。
他突然掀开被子准备下床,拖鞋也没穿,走了几步之后,腿撞在了一旁的电脑桌上,发出了一声闷响。
我连忙上前。
他俯身将桌上的笔记本和水杯哗啦一声通通扫到了地上,电脑摔碎了一个角,玻璃渣和着水花四处溅开,我轻呼出声。
他双手撑在桌子的两边,颓然地垂下头,我从他的身后紧紧抱住了他,语气里带着焦急和安慰:“穆时,你不要这样,我们一定会有办法的,我现在就打电话给医生。”
我颤抖着手去床头找手机,泪水已经完全模糊了我的视线,我咬着嘴唇告诉自己,在这个时候绝对不能哭,这些年来我依靠了他那么多次,现在也轮到我给他希望,给他安慰。
“繁微,”他突然在我的身后幽幽开口,听起来那样脆弱和无力,“我真的看不见了吗?”
这样残忍的时刻还是来了,尽管之前我一直忧心岑穆时的眼睛,但是只要不好的事情一天没有发生,我就总觉得可能不会有我想象中的那么糟糕。
挽挽也被我们的动静吵醒了,他哭着闹着要妈妈。
似乎所有的重担突然全都压在了我一个人的肩上,我深吸了一口气,指甲掐进了肉里,强迫着自己迅速冷静下来。
我拨通了一直为岑穆时治疗眼睛的医生的电话,跟他简单说明了岑穆时此时的情况,好在医生并没有一口回绝我想替他继续治疗的请求,这说明他的眼睛还有机会恢复。
我将地上的玻璃渣全都清扫干净,扶起岑穆时坐回床上,他却大力地一把甩开了我,怒道:“你不要管我行吗?我自己能走。”
看着他倔强而忧伤的模样,我的眼泪又忍不住蓄满了眼眶。
我清了清嗓子,说:“穆时,刚才医生说了,他需要为你再做一次脑部的检查,这样的失明并不一定就是终生的,或许可以治好。”
他扶着床边坐下,稍稍平复了心情,他淡淡苦笑道:“是或许,却并不是一定。”
我抱起挽挽,也在他的身边坐下,我轻轻靠着他的肩膀:“穆时,你曾经在昆明的时候问过我,如果你看不见了,我是否还会在你身边。如今我能告诉你答案,不仅我会在你身边,我们的孩子也会陪着我们一起。所以你不要放弃不要灰心,就算是为了我,为了挽挽,好吗?”
“傻瓜,我并不害怕我会永远变成一个瞎子,但我害怕从此我不能再看见你,看见挽挽,看着他长大。我害怕不能再给你们带来幸福,而成为你们的拖累。”他有些空洞的目光望着前方,我不忍再去看他。
“我和挽挽才是你的拖累,我们都需要你的保护和照顾,你会很快好起来,然后带挽挽去划船,去骑马,去爬山。”我笑了笑。
“会有那么一天吗?”
我立刻点头,却突然意识到他看不见,于是出声道:“一定会的。”
挽挽躺在我怀里重新睡着了,而我则被岑穆时的臂膀圈在怀里,我们三个人就这样相依相偎地靠着彼此,用最彷徨也是最无助的姿势。
他辛苦得太久,背负得太多了,如果他头顶的天空能够重新亮起,无论要付出什么我都愿意。

、秦怡:写给苏繁微(1)

当你看到这封邮件的时候,我已经回到伦敦了。
本来这些话我想当面跟你讲,但后来觉得,自己没有必要也没有资格再来打扰你。
苏繁微,其实你真的是个很差劲的女人,你的容貌你的能力你的性格甚至是你的家境,没有哪一样可以与我抗衡,但是这样差劲的你仍然让我嫉妒得发狂。因为北夏喜欢你,单凭这一点,我在你面前就已经输得一败涂地。
第一次遇见他的时候,是在去英国的飞机上。机舱里大部分都是留学生,而我的座位恰好在他的旁边。
我承认我是个心高气傲的人,我一直觉得以我的条件,以后必定要嫁一个非富即贵的公子少爷,怎么也不会去关注一个前途未卜的穷学生。所以整个航程里,我都没有跟他说过一句话,甚至都没怎么正眼去看他。
后来下飞机的时候他走在我的前面,有一个笔记本从他的背包里掉了出来,我捡起来准备叫住他的时候,却发现我跟他中间已经隔了好几个人,他的背影也已经越来越小。
我拿着那个笔记本一边走一边随意翻了翻,是再普通不过的国内高中的地理笔记,看上去并不像是来自名师的专业指导,也丝毫不具有什么收藏意义,我不禁纳闷他千里迢迢带上它来做什么。
只是北夏的字很漂亮,端正又大气,这一点倒是让我克制住了想把笔记本直接丢进垃圾桶里的冲动。
更让我觉得意外的是,当他发现这个笔记本丢失之后,他四下寻找不到,后来居然焦急地扯住了一名机场的工作人员,用当时还有些生涩的英文跟他交流,最终说服了他们,竟在全机场里开始播放寻物启事。
我坐在机场大厅最靠边的椅子上,终于开始认真看着这个少年。
他穿着白色的T恤,蓝色牛仔裤,再简单不过的打扮,却又青葱又好看。他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中央,干净的容颜那样耀眼,我从来没有见过这般出尘的男孩子,我竟不由得看呆了去。
他还在环顾着四周,期待着有人因为听到了广播而带着他丢失的这个笔记本出现在他的眼前。
我不得不重新捧起它仔细翻了一遍。
如果说特殊,可能笔记本里最特殊的就是扉页里贴有几张小照片,照片里都是同一个女生不谙世事的笑容,还有照片旁边一些乱七八糟的字迹。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那一句“夏至是,北半球白昼最长的一天”,因为它像一句藏头诗一样,扉页的正中央大大方方写着“倪北夏”三个字,我猜就是这个男生的名字。
苏繁微,后来过了很久我才知道,照片上的那个女生就是你,旁边的那些话,也全都是你写的。
可那时我不知天高地厚,也偏偏不怕输。
我吸完了纸杯里的最后一口可乐,拿着笔记本站起身朝北夏走了过去。他的视线竟掠过了我的脸,直接停留在了笔记本上,这让我有些生气,生气他怎么可以这样无视我的存在。于是他松了一口气,正准备伸手接过笔记本,开口跟我说“谢谢”的时候,我抢先他一步,将拿笔记本的手背到了身后,我有些任性地为难他:“你送我到学校,我就还给你。”
我以为他会拒绝,会跟我讲道理,或者跟我说些好话,但他什么都没有做,只是默默弯腰提过我大包小包的行李,独自往机场外走去。
我追上去,好奇地不停问他:“你是叫倪北夏吗?我看到这笔记本里有你的名字。”
他淡淡点头。
我继续问他:“你为什么那么着急找它?就一个破地理笔记本而已嘛。”
他眸光一沉,没有说话。
“哦,我知道了,是因为里面的照片对不对?那个女生,是你的女朋友吗?”我毫无顾忌地开着他的玩笑,“或者,你暗恋她?”
他停下脚步,将肩上的背包带子往里拉了拉,我的行李加上他的行李,重量一定是不轻的。
他转过头,用深邃的目光望着我,说:“不是。”
他否定的这一刻,我的心里竟然有一种说不出来的欣喜和庆幸,我看着他琥珀色的眼睛,突然心跳得有点快。但我却没有注意到,他否定的,只是我的第一个问句。
北夏一直将我送到我的公寓楼下,他将我的背包和行李通通放在了地上,然后擦了擦额头上的汗,等待着我完成我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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