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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裁的密令老婆-第5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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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情的发展完全出乎人的意料,五年前乾廷也想不到自己会顺手就捡个孕妇回来。而文菁更想不到,在被魏榛劫持的过程中,车子会突发事故,刹车失灵,导致了她趁机逃脱,要不是乾廷刚好那晚在江边等着抓帮里的叛徒,文菁的命运,真不敢往下想……

五年前的遭遇究竟对文菁有着怎样的影响,她现在已经不会去纠结这个问题。每天和儿子相依为命,他能健康成长,文菁就很满足了。

刚开始来伦敦那段时间,她时常都会心有不甘,想起翁岳天和魏婕,她会怨怒,会愤恨,会痛不欲生,但是这些情绪很快就因为宝宝得存在而淡化了,想起魏榛逼迫她写下的纸条,那一定会让翁岳天以为她是因生气而自己离开的。她该告诉他其实是魏榛干的事吗?如果换做以前,她或许会的,但在经历了这么多的磨难,大难不死之后,人的心境会有所变化,仿佛一颗心陡然间成长了几十岁,她真的累了,曾是那么执着地守着翁岳天,就像星星始终围绕着月亮一样,曾倾尽所有的勇气问他是否愿意和她结婚,而他只是含糊其辞,然后抱着魏婕……那个画面永远都会定格在她脑子里,只是,心不再会激荡,不再会哭到昏厥,不再会感觉那是世界末日。因为……她有宝宝了,这是她人生最大的财富,最珍贵的礼物。

总是学不会去恨他,即使他和魏婕在一起,即使如今远隔天涯。文菁依旧不会记恨翁岳天。那个男人,是她人生最暗黑的时期里,带她走出逆境的一盏灯塔。不因爱而生恨,这是她能给予他的,最大的宽容和爱。不论经过多少年,她都不会忘记,曾有那么一个男人,温暖过她,并且赐予她第二次生命……宝宝就是她的第二生命,是她之所以能在异国他乡生存的源动力。

现在的文菁,思想上十分轻松,不再被感情的煎熬折磨得死去活来,每天不用担心有人来抓她,害她,远离魏榛和魏婕,真正地走出了曾经的阴影,真正地重获了新生。

文菁的日子过得很潇洒,早在五年前生下宝宝之后,她就联系上了顾卿,并且让顾卿想办法将她在国内银行的一千万存款转到伦敦给她,那是她的签约费,一直没动过。转款的其中有点曲折,是为了做得更隐秘,不让翁岳天或者魏榛发现她的踪迹。

顾卿确实是一个值得相交的人,将文菁嘱托的事办好,并为她严格保守秘密。

五年来,翁岳天都没得到文菁的消息,他哪里会想到是乾廷的出现改变了事情发展的轨迹。

这五年,魏婕就像是一块怎么都撕不掉的膏药,竭尽所能贴着翁岳天,外界早就传闻两人在同居,甚至是秘密结婚了,而当事人从不多说一句,任凭外界去遐想,翁岳天和魏婕总是保持着缄默。翁岳天是懒得理,而魏婕则是乐于见到那些传言,那会让她有种自我麻醉,传得越夸张越好,她就是要让那些倾慕翁岳天的女人知道,她魏婕才是他的女人。

魏榛在五年前的那晚遇到事故之后便再也没有人见过他了,有人传言说他在车子爆炸中丧生,有人又说他跑了,至于他究竟是死是活,没人知道。

同一个时空里,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生活轨迹,你会渐渐习惯见不到心爱的人,渐渐习惯了活在永无止尽的思念里,只是有一种名叫回忆的东西,你不能去碰……



今天是周末,小元宝不用去学校,乾帮是他的大本营,乾廷是老大,小元宝就是小老大。这一大一小早就建立起情同父子的关系了。

每个周末,小元宝都会被送来乾帮,被乾廷关在屋子里进行特殊培训。至于培训的内容,文菁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每一次小元宝从乾廷的卧室出来之后,乾廷都是一脸洋洋得意的样子,活像那是他儿子一样。

今天,乾廷像往常一样躺在沙发上,时不时眼睛瞄着电脑前的小元宝,神色有几分期待。

在伦敦唐人街,乾氏家族是黑道第一大帮。杀伐狠绝的乾廷更是让人闻名胆丧的修罗,但是在文菁和小元宝这对母子面前,他只不过是一个普通人罢了。

此刻他正在等着验收今天小元宝的培训成果。躺在沙发上慵懒的姿态,骨子里透出一股慵懒的魅惑,原来“天生媚骨”用在男人身上也是可以的。乾廷穿着浅灰色休闲装,胸前五颗纽扣他只扣了一颗,那古铜色的胸膛赤果果的诱惑着人的视线,微凸的胸肌,和那xing感的胸毛混合成了绝强的冲击力,偏偏还配上一张美若天仙的脸,比女人还俊俏三分,尤其是他笑的时候,用文菁的话说,那就是活脱脱的引人犯罪,要不是她定力足够,早就将乾廷给压了……

“小元宝,已经半小时了,怎么今天这么慢啊?”乾廷话是这么说,脸上的笑意却是贼兮兮的。最近小元宝进步神速,他都快没东西教了,今天能让小元宝花上半小时的时间,那是相当有成就感。

小元宝头也不回,只是嘟囔一句:“有人找我……是顾叔叔。”

“顾卿?”乾廷从沙发上下来,漫不经心地挑挑眉:“元宝,你那么聪明,该知道顾卿想追你妈妈吧?”。

“嗯,我知道啊……那乾叔叔,你是不是会吃醋呢?嘻嘻……”小元宝天真无邪的大眼睛冲着乾廷眨巴眨巴,可爱极了,只是说出的话能让乾廷吐血。

乾廷望着眼前这张粉嘟嘟可爱到爆的小脸蛋,牙痒痒的,这小家伙看似天真无邪,一副人畜无害的样子,实际上不仅聪明而且腹黑得紧,稍不注意就要被他气个半死。乾廷时常在想,这又不是自己的亲生儿子,干啥连“腹黑”都遗传了去呢?而且按这趋势发展,小元宝绝对是“青出于蓝而胜于蓝”,乾廷越来越头疼了。

“咳咳……怎么又叫叔叔,该叫我干爹,知道吗?或者直接叫爹地也行。那个,顾卿说什么了?”乾廷站在距离电脑几米远的地方,硬是没走过来看,却还是忍不住问。顾卿对文菁的心思,傻子都看得出来了。这五年来,顾卿每年都会来伦敦最少两次,每次都会被小元宝和文菁带一大堆好吃好玩的。

小元宝摸摸自己的脑袋,深褐色的瞳眸里闪过狡黠的意味:“顾叔叔说,他每天都在想我们。”

“又是这句,他还真不嫌腻味。”乾廷很是鄙夷,干脆走到电脑面前来,在小元宝与顾卿的聊天对话框里打上一串字……“娘炮,你下次换点新鲜的词儿,成吗?我耳朵都听起茧了!”

“……”

对话框里出现一片点点点……紧接着顾卿打出一行字“我只说给我心爱的小心肝儿听,谁叫你听了?死相!”

“噗嗤……”宝宝忍不住哈哈笑起来。

乾廷损人是很不给面子的,毒得很,不管是当着顾卿的面还是背了他,都“娘炮娘炮”地叫。一旁看戏的小元宝双眼放光,冲着乾廷嘿嘿地笑:“干爹和顾叔叔都是大美人儿!”

“臭小子,讨打呢!我是爷们儿,不是美人儿!”乾廷拎起小元宝,“大型”伺候。

“哈哈……咯咯咯咯……哈哈”小元宝十分不喜欢自己有这个怕痒的弱点,被妈咪和干爹“欺负”得好可怜啊。

小元宝好不容易从乾廷的魔掌解脱出来,立刻蹦到门口,回头调皮地伸伸舌头一副小大人的口吻,嘴角勾起邪气的笑容说:“干爹,今天你给的那套程序我早就攻破啦,我还给你加了一点东西在里边,这样就更加完美咯!嘻嘻……”

小元宝跑出去找妈咪了,留下乾廷独自一人对着电脑发呆。

不是吧?居然早就攻破了?不但攻破,还在他做出的程序上加了点东西?

乾廷又气又喜,气的是小元宝太不给面子了,喜的是小元宝不愧是他一手教导出来的,够强!

小元宝是把电脑当游戏来玩的,对于他来说,再怎么高级的程式也只是游戏而已,他就当是新游戏在攻关咯。

不过嘛,小元宝和乾廷都有和共同的默契,考虑到文菁的心理承受能力,他们都没有跟文菁说实话,每次文菁问小元宝到底都学些什么了,回答总是很含糊的,所以文菁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的儿子有那么聪明。

“小元宝!”

“妈咪。”

这母子俩一见,小元宝立刻钻进文菁怀里,享受着妈妈温暖柔软的怀抱,粉雕玉琢的小脸蛋上露出天真的笑容,一改先前那种老成而带邪气的样子。在妈咪面前,他不是聪明绝顶的宝宝,只是一个乖乖的,纯真无邪的孩童。

身材娇小玲珑的女人,秀气的五官晶莹剔透,白皙如瓷的肌肤透着隐隐粉红,鲜嫩得滴水,一双黑宝石般的大眼睛灼灼其华,流光溢彩,蕴含着让人怦然心动的神韵,不经意流露出一丝隐约的媚态。生孩子,对于女人来说就是第二次发育,文菁今年22岁,褪去了几分稚气,虽然依旧清纯如昔,但毕竟是当了母亲的人,她进入了真正的“黄金期”,有三分轻熟女的韵致,清透甜美的小脸,明媚娇俏,配上惹火的身材,令无数女人艳羡的小蛮腰,一点多余的腹肌都没有,哪里看得出来这是生过孩子的女人呢。

文菁将长发扎成马尾,露出雪白颈脖,象白天鹅一样优美,小元宝抱着妈咪的脖子,亲亲妈咪的脸蛋,乐得文菁咯咯咯地笑。

文菁怀里的小元宝确切地说,三个月之后才是他五岁生日,这小家伙遗传到了父母的优点,这么小点儿就已经具备强悍的杀伤力了。白里透红的小脸,圆乎乎的,镶嵌着一双灵动的大眼睛,深褐色的瞳孔是遗传,如宝石一般灿烂夺目,那两片粉粉嫩嫩的唇,时常让文菁大吞口水。

小元宝不仅仅是文菁的心肝儿,也是整个乾帮的宝贝疙瘩,只要小元宝在,帮里的那些大老粗们,就像是被施了魔法一样,一个个变得温柔献媚,巴巴地围着小元宝转,那小家伙比他爹地妈咪更具有强悍的杀伤力,从几岁到八十岁的老人,他都有本事把人给迷得团团转。

乾帮的人每次在小元宝培训完毕之后都像伺候老太爷一样地,将小元宝喜欢喝的饮料,喜欢吃的零食,还有他喜欢玩的玩具,全都一股脑儿端来。

小元宝的玩具,恐怕是这世界上数一数二的,没几个能比得上的。

一颗颗刚打磨好加工完的钻石,大的有指甲盖那么大,小的也是价值几十万那种,放在一个精美的盘子里,摆在小元宝面前,供他玩儿。

乾帮的人对于小元宝的溺爱简直逆天了,文菁刚开始也十分惊悚,难以接受,怕孩子给惯坏了以后不好管教,怕儿子会变的娇蛮无理,但是时间长了她发现,儿子还是那么单纯可爱,一点没有因为被大家惯着而持宠生娇。慢慢的她也就放心了,见怪不怪了。

这对母子,面对眼前这么多的钻石,眼睛里没有贪婪,只有纯碎的当这是艺术品在欣赏。这一点还是很让人佩服的,尤其是乾帮的其他成员,深感这母子俩不像是常人,但又说不出来哪里不像……

“嘿嘿,小少爷,您看……这次的钻石还行吧?”这位手下就是当年和乾廷一起捡到文菁的那个男人,绰号“飞刀”。

“飞刀”长得肥头大耳,看上去人很憨厚,是小元宝的忠实“粉丝”。

小元宝咬着手指,露出思索的神情,认认真真地从钻石里挑出了两颗他认为最上乘的货色。

“就这两颗吧。”

“小少爷真是厉害,啧啧……眼力碉堡了!”飞刀的眼睛里露出崇拜的目光,对小元宝的喜爱又更多了几分。

原来是这飞刀偷懒,明天要将挑选出来的钻石交给乾廷,像往年那样低价卖给皇室贵族。飞刀负责将钻石从矿场收上来,然后经过他初步挑选再让乾廷从中选出最好的货色。飞刀发现小元宝在这方面有着惊人的天赋,干脆就让小元宝帮他挑,免得乾老大又说他眼力劲儿不够。

从去年开始就这么做了,乾廷对于飞刀上交的钻石很满意,表面上没有多说,实际上,这发生在他眼皮子底下的事,他会不知道吗,不过既然小元宝给了他这样的惊喜,何不就让那小家伙练练眼力呢,未尝不是一件好事。去元子这。

开门的声音响起,楼上传来脚步声,是乾廷下来了。

“老大,钻石都挑好了,您过目。”飞刀赶紧迎上去。

乾廷微微一挑眉,淡淡地应一声:“嗯,放到我卧室去。”

乾廷看都没有看那一包钻石,他眼里只有那一大一小的身影。

文菁的外表看起来就像是一个高中生一样,这么一个娇小清纯的女子抱着一个白白嫩嫩的小娃娃,乾廷每次见到都不禁心声感慨……翁岳天那小子当初是怎么下得手的呢。

文菁朝乾廷微微一笑:“今天又麻烦你了,占用你那么多时间,小元宝他……培训的成绩还不错吧?他有没有惹你生气?”

这明媚的笑容,每每让人感觉窝心,犹如黑暗里绽放光华的珍珠。

乾廷散漫地耸耸肩,坐在沙发上拿起报纸随意翻看,嘴里若无其事地说:“小元宝还算不错,很勤奋,学得也挺快,不过……”

“呃,不过什么?他又顽皮了吗?”文菁有点茫然地望着乾廷。

乾廷没好气地扁扁嘴:“不过是,儿子很给力,当妈的就太笨了一点,我听小元宝说你最近找了一个蹩脚的老师学习词曲制作,白给了钱不说,结果一次课都没上,你被人骗了都不知道,真是笨。”

乾廷说话还真是犀利,戳得人一愣一愣的,文菁窘了,说起这事儿她就没了底气,确实是自己太大意。

“呵呵……那个……吃一堑长一智嘛,以后我不会再上当了。”文菁垂着头,不好意思去看儿子和潜艇的眼神。实在是很丢人,她二十多岁的人了还要被人骗财,幸亏不多,否则的话,她会更肉痛。

“妈咪,我饿了!”小元宝撅着嘴,很是憋屈地摸着自己的扁扁的肚子。

“嗯,我们回家去,妈咪给你做好吃的!”文菁拉起小元宝的手,母子俩同时向乾廷挥挥爪子,准备溜。

“等等!你们两个没良心的,就这么走了?我的晚饭还没着落呢!”乾廷的脸皮和他的嘴一样的无敌……忒厚。

文菁和小元宝互相对望一眼,很有默契地异口同声地说:“蹭饭的又来了……”

乾廷才不管这些,径自走过来拉着小元宝的手,三人俨然是温馨又亮丽的三口之家。这种日子轻松又惬意,如果可以一直这么下去也不错,只是,命运之手,无处不在,短暂的安宁只不过是为了在某一天,激烈更甚从前。

伦敦又被称为“雾都”,生活在这里的人们常年均是在“雨”和“雾”的天气里过日子,这种阴霾不仅仅是表面上的,甚至可以浸透到人的骨子里去。而它又是享誉世界的购物天堂,可以说在伦敦的街道上,没有买不到的商品。

唐人街是一个特殊的群体,建筑和装饰既有英伦范儿又有中国风,这里大部分居住的是华裔,就连几岁的小孩子也能说得一口流利的英语,比如小元宝的英语就十分正统,比起大人,一点不差。

走在唐人街上,能听见英语和中文交错的主流语言,看见有些商铺里挂着标志性的中国结和其他一些具有代表意义的装饰挂件,这种时候,会有种亲切感,心里难免会想到那一面神圣的红旗飘飘,一股思乡之情油然而生。

来伦敦五年了,文菁嘴上不说,可是她脑子里没有一刻停止过对故土的思念。虽然那里有太多伤痛的记忆,给过她痛苦和折磨,但毕竟是她土生土长的地方,浸透到骨子里的乡情是难以磨灭的,无论你身在何地。

乾廷直到现在都没有让文菁知道他是掌管唐人街黑帮的老大。现如今的黑帮不像以前那种满身都是青龙白虎,凶悍又粗鲁的形象了,像乾廷这样的黑帮老大,看起来就是一个翩翩公子哥儿,既有绅士的优雅风度,又有一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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