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嫡女之一寸灰-第3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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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甚至还有断肢,半截胳膊,一条腿。血腥味和火药味冲进鼻子里,搅得肠胃翻腾。

满耳里都是哭叫声。有些尸体曝露街头,有些尸体被家人搂在怀中。一个妇人,脸上、手上都是刮伤,紧紧抱着怀里只剩下上半身的尸体,哭嚎不止。血沾满了她的腿。

华滋从来不知道自己能跑得这么快。那个恢弘的酒店如今只剩下一半仍矗立在河边。倒塌的砖墙下似乎有人在呼救。她奋力跑过去,手脚并用去袍,去扣,只看见一张被血污了的脸,已经辨认不出模样:“宋公子今天来酒店了吗?”

那人却似听不懂般,只是哭。

华滋像疯了一样,嘴里念念有词:“不会的,不会的。”致朗不是天天来酒店的。他肯定不在这里。她一块一块去翻倒塌的砖墙,逢人就问:“宋公子在不在?”眼泪浸过的脸在寒风中如刀割般疼。

她跪在地上,锋利的石块隔着裙子硌得骨头都要碎了。双手费劲去刨眼前的砖块,因为那下面有一角藏蓝色。这一点点颜色,像命运铺垫已久的一支利剑,最后的一支,粉碎了所有生的意志。碎石卡进指缝里,她也不觉得疼,只知道一直挖下去。昨晚分别时,烛火下,宋致朗正是一身藏蓝外套,像要融进黑暗里。

那声音简直不像来自她自己,“致朗,致朗。”却原来是掌柜的,他的腿伤了,被卡在石头下,龇着牙说了一句:“公子今天没有过来。”

华滋一颗心猛然落回。她低头看看自己的手,十指都裂开,钻心一样地疼






、因果(一)

华滋跑出门之后,孟府里乱成一锅粥。茜云带着挽春赶紧出门寻找。

一直到码头边,才看见华滋跪坐在地上,满面泪痕。华滋听见茜云的声音,回过头去,小心翼翼地一笑:“还好没出事。”

茜云三步作两步抢上前,一把搀起华滋。华滋才发觉双腿已软:“不要告诉致朗,怪丢人的。”

炮火声刚停,宋致朗就去了司令府找宋致书。

司令府如被冰冻住了一般。荷枪实弹的士兵绕着府院巡逻,宋致朗被安排在前厅里等候。没人与他答话,一张张冷峻而沉默的脸更显得乌云压城城欲催。

良久,宋致书才出来将宋致朗迎到一个隔间里。

“是突袭,省城那边已经在交战,没想到他们居然会进攻梧城,不过他们肯定打不进来。”宋致书飞快地说道。

“你是不是要上战场?”宋致朗对这支军队的战斗力向来持怀疑态度,而且江承临已死,大军无将,如何上阵杀敌?

宋致书郑重地点点头:“所有人都要上,梧城易守难攻,大哥不必忧心。只是码头一带可能凶险,生意不如停一段时间。”

“我已经想到了,今天酒店那边估计损失不小,我晚点还要去伙计们那里看看。”宋致朗还想问,可是舌头却如有千斤重:“此一去,吉凶难测,如今天下形势到底如何?夷寇的实力到底强过我们多少?”

宋致书却是一声苦笑:“我实话跟你说,如今国已不国,东边数省均遭沦陷,就是本省土地也失去大半。如论双方实力,他们船坚炮利,枪炮之先进于我们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以我方军力,无异于以卵击石。”

宋致朗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凄惨之色,他走上前,似乎是想拍拍宋致书,伸出的手却生生僵在半空:“千百年来我们生于此,长于此,如今便是以卵击石,也要搏上一搏,才不负你我生为男儿。”宋致朗说的豪迈,两人心里却不由自主一阵悲凉。他又回思想了一想:“补给方面我自会想办法周全。”

“那我就不送你出去了,我们立刻要去军营,今晚就要各处驻守。”宋致书慢慢说完,似乎没有不舍,又似乎异常沉重,他停了半晌,才说道:“若是,”他没有说完,冲宋致朗笑了笑:“双亲跟前就有劳大哥了。”

宋致朗的心里如被绞紧一般,连呼吸都变得艰难,他看着眼前的弟弟,一身军服,说话行动已经有了军人的克制与冷静,可是,却还那么年轻。两个人定定地看了一会儿,宋致书才转身出门。

他们没有来得及正式道一声别。

茜云仔细地给华滋清理双手。挽春端了水盆立在旁边,看见华滋一双手被扎得鲜血淋漓,石子卡在指缝里,茜云清一颗,华滋就哆嗦一下。

致朗大约是去了致书那里,既然开战,致书难免上战场。酒店那边损失惨重,又有伤亡,致朗大约还要去安抚一番,可能晚些会过来一趟,想到这里,华滋吩咐挽春:“你去厨房说一声,炖个清心的甜汤。”

宋致朗带着人一家一家走访了伤亡的伙计。掌柜的腿伤了,没有一两个月估计下不了地,就是以后好了,也是瘸的。

“你好好养着,店里的事情不用操心了。如今时局乱,码头那一带可能常受炮火攻击,我打算把店停下来。”宋致朗一边说,一边把一个小包裹递给掌柜的:“你拿着,我一点心意,往后日子越来越难,有点钱傍身才有底气。”

掌柜的连忙推辞:“店里损失那么大,还有不少伙计,唉,我的日子还过得下去。”

“拿着。”宋致朗把包裹往掌柜的身下一塞:“我还要去看看其他人,告辞了。”

这一个晚上,梧城分外安静,连月光看上去也似不怀好意。

葛参谋站在台上,没想到自己居然还有重上战场的一天!他跟马副将不一样,他的心底还残有几分豪气。与其苟且偷生,血战到底那才是一个军人真正的光荣。而以前,自己人打自己人,打来打去有什么意思!

穿着军装的士兵一排排站在校场上,数万人之中却没有一点声响,空气如墨汁般散开。

沙场秋点兵。原来是这样肃杀。

“弟兄们,上了战场就没有回头路!我们往前冲,这一去,不杀尽夷寇誓不还家!”

“嗷!”“嗷!”“嗷!”整齐划一的声音冲上云霄。两只寒鸦立在树梢。

宋致书握枪的手微微有些发抖,周围站着的都是熟悉的人。张家的,李家的,王家的,大家一张桌上喝过酒,倚红院里争过姑娘。以后,就是生死与共。

封黎江就站在宋致书旁边,第十列第一个。出征前,封黎山也来看过他。封黎山帮他整理军服,帮他擦枪,跟他说:“比起用手段夺得军队控制权,你上战场,真刀真枪打一个功名,封家更有光。”他说着,掸了掸封黎江笔挺的军装:“你放心去。”话说出来,封黎山觉得自己真是铁石心肠,坚硬得隐隐作痛。

有人伸出手偷偷擦了擦眼睛。寒风起,不破楼兰终不还。若真有人想进入梧城,那就从我们的血肉尸骨上跨过!

华滋等到深夜,才等来了宋致朗。

他的脸上有风霜色。华滋迎上去,请他坐下。挽春端了甜汤过来。宋致朗喝了两口就放在桌上,“我就是过来看看你。”

华滋的双手拢在护套里:“我都好。致书可是要上战场?”

宋致朗点点头:“已经去了。”华滋看着宋致朗阴沉的面容,一时不知该如何答话,当初是自己建议让致书参军的,可是真没料到梧城竟然会卷入战事,语气里就有了些自责:“若不是我向逸君提起,你也不会让致书进入军队。”

宋致朗摆了摆手,又指着自己的大腿示意华滋过来。他将华滋紧紧搂在怀里,头靠在华滋胸前:“这是男人的职责,梧城里谁家儿郎没有去?若是战事艰难,只怕我也要去。”

华滋的身子突然一僵,好像生离死别近在眼前,好像苍天造化露出狰狞表情。她的下巴抵在宋致朗的额头上,轻轻说:“我们盟过誓的,许过今生的。”

宋致朗手上的力道又加重了几分,像是要把两个人融在一起,似乎这样,才能透一口气。华滋问:“我能帮你什么?”

宋致朗没有说话,只是抬起头来冲华滋笑了笑,那笑容一层层在黑夜里晕开:“你等着我带一个平安回来就好。”

华滋看着宋致朗身后自己受伤的手指,缓缓道:“总归有些事情是我能做,是女人能做的。筹集钱财,缝补军衣。我想和你一起,保护我们能保护的一切。”

那些声音,都掉进了回忆里。

钟明琴隐在黑暗里,她看着宋致朗走进华滋的房间。于是呆呆立在廊檐下,等在寒风里。“吱呀”一声响,她又看着宋致朗走出来,看着他一步步离开的背影。她的身体发僵,却不觉得冷,目光直直的,这样一个让她昭思暮念的人。

宋致朗出了院门没多久,就撞上急匆匆的许锋义:“这么晚,什么事这么急。”黑暗中,宋致朗看见许锋义手上拿着一个薄薄的东西。

“有人送信给小姐。”见是宋致朗,许锋义也没有隐瞒的意思。

宋致朗倒有些奇怪,这时候来送信,“什么人送来的?”

“是,”许锋义抓了抓头:“省城的李老板。”

宋致朗一听就明白了,曾向华滋买过鸦片的老板:“你把信给我。”

许锋义迟疑了一下,却被宋致朗一把抓过信。他赶紧拆开,提起手中的灯笼照了一下,字迹下倒映着火光的黑影,不太清楚,却让他触目惊心。

他的语气都不自觉变得严厉:“送信的人呢?”一面问,他一面狠狠将手中的信纸捏成一团,恨不得捏得粉碎。

“在门外候着,他说昨天刚到的梧城。”

“跟我出去,什么都不要问,一个字也不要向你们小姐提起。我要带这个人回去。”宋致朗的声音像是刀一个个刻出来的。

来人在寒风中搓着手,还想着一会能够好酒好饭招待,忍不住骂了一句:“该死的天气,冻死人了。”远远看见两个人提着盏灯笼过来了,于是迎上去:“怎么样?没错吧,该请我……”话还没说完,眼睛突然睁大,脸上满是惊骇之色。

宋致朗蓦地掏出枪,指着来人:“闭嘴。”他示意许锋义将这个人捆上。

钟明琴立在门后,黑色的瞳仁与黑夜融为一体。

设想的结局应该是多米诺骨牌一样,一块接一块地倒下。
关于鸦片有话要说,这个故事以民国为背景,但是又不完全一样,算是架空的民国时代吧。那个年代对于鸦片和我们对于毒品的概念应该不一样。前几章有一个细节是大妈给自己的女儿吃鸦片,这是取自一个真实的故事。那个地方真的产鸦片,家家户户都种的有,后来新中国啦时代巨变,还有人家里藏着鸦片,遇到家里有人生病的,直接给鸦片抽。
当然我不认同这种做法,当时听说的时候也很震惊,才记了这么久,最终写进故事里。这是那个时代才能发生的事情。




、因果(二)

男子穿了一件灰白夹棉长衫,双手被缚在身后,被宋致朗推搡得踉跄几步,嘴里尤骂骂咧咧:“你他妈的是谁?老子可是季老板派来的。”

宋致朗紧抿双唇,回过身示意许锋义回府,走到门外才小声叮嘱:“切记,今晚的事一个字都不能透漏给你们小姐。”

许锋义的脸上有些犹疑。宋致朗见状说道:“为了你好,你也不要知道这前因后果了,记住,说出去就是大祸临头。这件事只能烂在你的肚子里。”

许锋义见宋致朗一脸凝重,只得点点头往外走去。

咯吱一声,宋致朗推门而入,掏出洋火点燃了桌上的灯。火光亮处,男子只瞥见一张冷峻的脸,长眼眯起,竟然让人不寒而栗。

“你知道多少?一五一十给我说清楚。”宋致朗举着灯,一步步逼近:“我不愿为难你,你只要回答清楚了我的问题,就放你走。”

男子咽了口口水,嗫喏道:“我只是个送信的。”

宋致朗一声冷笑,将灯往旁边一方,掏出枪在身上擦了擦:“你说这样是不是让你太爽快了?”

男子身上的汗毛全都竖起来了。宋致朗的脸有一半在阴影中,被镀上了一层凶恶之色。男子竟然感受到杀气,突然而来的恐惧踩在心尖上,唰得一声抽紧。

他不由自主张开口:“我都说,求你留我一命。”

黑得如被墨汁浸染过的夜。寒风发出呜呜之声。

咯吱一声门又开了,宋致朗缓缓走出来。他擦着手,胸前,脸上,一片飞溅的红色。血腥味在他身后弥散开来。他跟华滋的未来,如此得来不易,岂能容任何人染指破坏!

用过早膳,钟明琴挽着玉珰的手一直走到玉珰房里。

她四处看了看,才与玉珰一同在桌旁坐下。“我有事求你,你应承我好不好?”

玉珰微微一笑,犹自倒着茶:“什么事?说得这样严重。”

“我想去致朗长大的地方看看,他的家,他念过书的学堂。”说着,钟明琴低下了头,搓着手帕,“就当是最后的纪念。”她的声音慢慢低下去,像凉透的心。她一直都想看看,他长大的地方,那一草一木因着他而意义非凡。他的那一段自己没有参与过的人生留有哪些物证?好像走着一趟,那些回忆就能留下自己的气味。

玉珰一时有些怔怔。

钟明琴又接着说:“我和你们不一样,你习以为常的他的过往对我却是完全陌生。带我去看看好不好?而且我不想让他知道。”

玉珰以为这是一个告别的姿势,以为钟明琴总算是想通了,遂说道:“那我找逸君姐,叫她领着我们去看看,可好?”

钟明琴重重地点了点了,只是在玉珰回过身的一霎那,她的表情笑得有些扭曲,眼里闪着异样的光。

两人坐车去封府。车帘外行人稀少了很多,飘进来的话多于打仗有关。

钟明琴突然问玉珰:“你是不是也对致朗有意?”

玉珰猛然一惊,说不出一个字来,只是红了一张脸。

钟明琴轻轻一笑,说道:“我觉得你们俩倒是比华滋和致朗相衬多了。”

玉珰的眼光黯了黯,低下头:“亲姐姐说笑了,大姐与宋大哥自小一起长大,感情向来很好。而且宋大哥一直待大姐很好。他们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我没有痴心妄想过。”

“嗤。”钟明琴冷笑一声:“你也是堂堂孟家小姐,她孟华滋有的,凭什么你就不能有?你哪一点比不上她?况且如今她还有个来历不明的孩子,在梧城里声名狼藉,致朗喜欢她,宋家也喜欢她?”

“你不要这样说我大姐!”玉珰动了怒,圆睁着眼睛看向钟明琴。

“我不过是替你不值,也替致朗不值而已。”钟明琴说着叹了一口气:“你知道我对他有意,就算他不喜欢我,可我总希望他能幸福。”

“大姐很好,待宋大哥也是真情实意。”玉珰小声说道。她极力为华滋辩白,可是心里却不是不羡慕的。小时候,宋大哥每次来家里,她都欢欣雀跃。只是每次宋大哥都是来看姐姐的,她喜欢着,可是也觉得那样的他们才是自己心里的一对。不管那个人是谁,只要宋大哥喜欢,她就祝福他们。如今是华滋,那就更好了,那都是她爱着的人。

可是她一点也不要让华滋知道,她不要姐姐觉得内疚。她不觉得自己退让过什么,因为那个从来不是属于她的故事。

玉珰紧紧拉着钟明琴的手:“你不要跟我姐姐说,我对宋大哥,也从来没那个意思。”

钟明琴冷哼了一声,抽出手,说道:“我倒是觉得致朗值得更好的。”她的眉毛扬起,语气里有无法掩饰的骄傲。

宋逸君细细打量了钟明琴一番,倒是个标致人儿。自家哥哥倒还真是风流成性,又招惹了一个。她承认大哥长得是还不错,可是一点都不让人放心哪。

她还是熟练地堆出笑容:“没问题,跟着我去就是了,一定给你讲解得头头是道。是从八岁还在尿床开始呢?还是从小时候最爱挖鼻孔开始呢?”

玉珰捂着嘴吃吃笑起来,钟明琴一口茶差点喷出来。

宋逸君正了正脸色,一本正经说道:“你们小姑娘就是容易被皮相迷惑,哪个男神不是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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