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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带你回家-第3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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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沫?鱼沫?”
感觉有人拍了她一下,鱼沫回过神来,有些迷茫的看着莫斯道:“我……本来没有名字的,‘鱼沫’这个名字还是他给我的。如今他不要我了,我也不知道自己还可不可以再用这个名字了。不知道该如何签。”说完颇有些苦恼的笑了。只是笑意刚蔓延至眼睛,便化成了一股热气,鼻子一酸,差点又要哭出来。
莫斯沉吟了一下,道:“便还签这个吧。”
鱼沫点头,抬笔在纸上郑重的写上后面两个字。

也好,也好。这毕竟是唯一一点跟你有关联的东西了,我也不舍得就这么丢弃。

鱼沫签完后,把合约递给莫斯,又盯着他看了许久。莫斯被看得心里发毛,心想难道她知道什么了?正在思量着如果她知道了,自己该头顶锅盖,任其鞭笞?还是脱掉衣服,负荆请罪时,小姑娘嘴里突然蹦出一句:“BOSS大人,你有没发现自己挺适合算命的。”
“……”
莫斯无语,不知女孩为何突然冒出这么一句,有点尴尬的说道:“好了,你先好好休息两天,我再接你去公司。”然后就拿着合同走了。

鱼沫想起莫斯不久前信誓旦旦的说,你一定会和我签约的。脑子里不由浮现出了一个囧囧有神的画面——不知名的朝代,不知名的青石小镇的不知名的街头,莫斯穿了一件打着补丁的粗布长衫为人算命。前头排了一条长长的队伍,单纯又无知的小老百姓们口里不停的喊着:“莫半仙,救我!”“神仙啊!再世神仙啊!”而莫斯则是摸着下巴上的长胡须,瞪着一双青光眼,冲着前方嘿嘿的笑。
鱼沫打了个冷颤,决定去洗澡睡觉。


52、鱼沫踢馆记 。。。
莫斯给了鱼沫两个选择,一是先拍偶像剧。只要角色讨喜,造型不错,甚至不需要多好的剧本与演技,就能让里面的主演甚至配角迅速走红。
鱼沫一想到自己要演一个天真痴傻二呆的虽然贫穷却心地善良的跟圣母上身一般的柔弱女主,对着一张明明长势喜人的挑战人类审美极限的,偏还要魅惑狂狷的冲着镜头面目扭曲的笑着放电的偶吧们打情骂俏,就忍住不住头皮发麻,鸡皮疙瘩满地爬。连忙朝莫斯拱手作揖——饶了我吧,BOSS大人!
莫斯被她的反应惹的一笑,忍不住还要逗她一逗:“其实我们公司的那些偶像小男生真的不是你想象的那么嗯哼的……咳,少女啊,别看太多的湾湾乡土剧,影响智力发育。”
鱼沫翻了个小白眼:“BOSS大人,你知道有个叫天涯的论坛么?点开那个叫娱乐八卦的版块,随手点击一张男星颜吐槽贴,就能瞻仰到那些超越地球人审美极限的男星的脸的。哪还用真去把剧也找出来看一遍,这不是自虐么?”
莫斯大概是想表示下自己也很新潮,小姑娘小伙子们的喜好他都懂,遂大手一摊,很是有点得意的道:“不就是天涯么,我怎么不知道,我还在上面发过——”莫斯见鱼沫一脸鬼灵精的表情,立马住了口——差点说漏嘴啊!
鱼沫摸着下巴若有所思:“原来那些小明星,小助理的爆尿贴是真的啊!”
莫斯辩解道:“我没说是爆料贴啊!”
而鱼沫则是完全无视了这句话,掏出手机去跟没时间小姐讨论八卦去了。
莫斯:“……”扭头,宽带面泪奔ING。

一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

两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

三个小时过去后。
鱼沫抱着手机:“@¥#%……&&……”
莫斯终于忍无可忍,重重的咳了一声。
鱼沫依依不舍的跟没时间小姐说:“BOSS狂化ING,晚上再倾。”然后意犹未尽的收了线。
莫斯:“……”
这真的是那个孤僻又面瘫的少女么?还是八卦面前,孤僻也变八婆?

鱼沫八卦完,神清气爽的坐到莫斯面前,一脸乖巧状:“BOSS大人,您继续。”
莫斯:“……”
鱼沫笑眯眯。
莫斯盯着眼前笑容浅浅的女孩,隐隐觉得她跟以前不同了,但哪里不同了,他一时也说不上来。只得咳了两声继续道:“其实我一早猜到你不会选第一种,所以我已经先帮你报名了SUPPER的比赛。这周末,咱就踢馆去,吓死那帮跑音跑的爹不理娘不踩的孙子!”
鱼沫:“……”
莫斯似乎也注意到了鱼沫有点抽搐的表情,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咳咳……最近看多了特种兵小说……怎么样,老板我刚才是不是特爷们。”
鱼沫:“……BOSS大人,你是女王受的命,就别想着翻身娇受把攻做了。觉悟吧!”
莫斯:“……”
莫斯很明智的没有要求鱼沫科普他“女王受”为何物。

近几年来,选秀节目大热。而SPPER又是其中最有人气和影响力最大的一个。不仅海选地点遍及整个亚洲,评委整容也是同时期的其他选秀节目所无法比肩的。他们是由当今乐坛最负有盛名的词人,作曲家,制作人加唱片界三巨头的老板们组成的。前三甲可以有评委席上那些优秀的词曲人为之量身定作专辑。冠军除此之外还有额外的一百万奖金。而SUPPER每一届的冠军都无一例外的成为了现下最当红得乐坛新星。
至于莫斯说的踢馆,是指SUPPER比赛进行到白热化阶段,已经选出了前十强后,每周都会安排一位神秘人物来踢馆。被踢馆这挑中的选手必须应战。失败者将和当晚被待定的选手进行PK。胜者继续比赛,失败者回酒吧驻唱。或有形象佳,运气又不错的,会被选去演偶像剧。

周末就这么在苦逼上班族们的热烈期盼下慢悠悠的晃着它销魂的小身子板飘来了。
周末晚九点的时候,莫斯带鱼沫来到了SUPPER比赛现场的后台,刚巧赶上最后一位选表演。她演唱的是鱼沫挺欣赏的一位香港女歌手的歌——《劳斯莱斯》,词是她最爱的一位香港词人黄伟文先生所写。歌词采用记叙的形式描写了一对同窗好友,因为朝夕相伴而变成情侣却为世人所不容的故事。

“明明绝配,犯众憎便放开”鱼沫当初爱煞了这句。

这位选手一没走调,二来发音也算纯正,但是却全无感情可言,听得鱼沫不由眉心一皱。莫斯叹息一声,看来这位选手要悲剧了。
果然,主持人让鱼沫挑选对手时,鱼沫想都没想的就选了刚才那位唱粤语歌的女选手。那位女选手叫孙芳龄,据说年方十八,但是站在鱼沫这LOLI面前,愣给比成了三十八岁的大妈。明明长相老成,偏生还要穿了一身粉装嫩。
孙大妈一看鱼沫长得跟个瓷娃娃似的,不由妒火中烧,悍然应战。
然后,她就真的如莫斯所言一般——彻底杯具了:

鱼沫选的歌依旧是那首《劳斯莱斯》,而孙大妈却被嫉妒冲昏了头脑的选了一首完全不适合她音色的香港某妖孽男歌手的歌。
结果可想而知,鱼沫满分通过,大妈轻飘飘掠过及格线。
点评的时候,所有的评委都对鱼沫称赞有加,除了那位现乐坛最享大牌的词人之一的顾飞。他没有点评,只是对着鱼沫哼了一句歌:“尘世眼中,你我未能合衬。似我坏名誉,你仍然吸引。”哼完又冲着孙大妈叹息一声:“孙芳龄,你该用《再见露丝玛丽》迎战的。”
孙芳龄:“啊?”一脸茫然。
鱼沫和顾飞会心一笑。

所以说,赛前不做功课的选手不是好选手。

这一周,鱼沫完胜。
比赛结束后的第一时间,她接到了沈惜时的电话:“亲爱的,你太给我长脸了,爷爱死你了!”
鱼沫很是淡定的回道:“恩,准了!晚上把自己洗干净,过来侍寝吧!”
沈惜时:“喳!”
鱼沫:“……爱妃,你什么时候变太监了?”
沈惜时:“搞基搞习惯了。”
鱼沫:“……”
莫斯:“……”
鱼沫跟没时间小姐打电话一向喜欢开免提,BOSS大人表示很无奈。

第二周,鱼沫挑战了一个台语歌手。一首《花若离枝》唱哭了所有评委,再次满分通过。其中两位评委甚至激动的表示,要帮鱼沫写歌。鱼沫受宠若惊,莫斯却笑的一脸奸相,仿佛一切皆在他预料之中。

第三周,莫斯让鱼沫选了首英文歌。鱼沫自己倒是无所谓的,虽然她不太明白为什么BOSS大人让她一周换一种语种。不过,也蛮好玩的。所以,这周她选了一个擅长唱英文歌的选手PK。
那位选手叫李大卫,本来被鱼沫选到时,心里还有点发怵。毕竟连着两周,鱼沫都是每P必胜,且都是惊悚的满分通过,在场的选手都表示压力山大,人人都祈祷着自己不要被选中,李大卫自然也是一样。所以当他看到那小姑娘面无表情的喊出自己的名字时,差点就想跳起来问候鱼沫的母亲大人。不过当他知道鱼沫要跟他比英文歌时,他又很猥琐的笑了。
想他李大卫在国外生活了十几年,就算唱功不如这毛丫头,发音怎么着也得比她纯正千百倍吧。于是他很是自信的选了首姆爷的歌,边唱还边欢快的蹦跶了几下。然后,他喘了,换不过气了,最后华丽丽的跑调了……
鱼沫在一边看的也很是欢乐——来比个赛,还有猴戏看。值!太值了!
猴大卫一唱完,评委皆叹息的摇头了——轻敌乃兵家大忌啊!不过,人大卫兄从小在国外长大,喝的是洋墨水,吃的是油腻腻的火鸡腿,肯定没听过啊。

轮到鱼沫上场时,大家都以为她捡了个大便宜,肯定会随便唱一唱应付过去,反正凭她的实力,也赢定了。不过很显然他们猜错了。
鱼沫小姑娘不仅很认真的唱了,还唱的十分不错,再次满分飘过。小丫头心里是这么想的——凭什么你唱的烂,爷就也要唱烂点来配合你,好让你别输的那么惨啊。爷我这星期练歌不辛苦啊,你以为鸟语那么好学啊!。

一曲毕,某评委啧啧感叹:“发音很纯正啊,小姑娘从国外回来的?”这句话是用英文问的,鱼沫仔细听了半天也没听懂,只能瞪大了双眼睛,卖个萌:“恩,谢谢。”
其实丫心里说的是:你说的什么鬼东西,爷一句也没听懂。
某评委:“……”

莫斯在下面看的想笑又怕破坏他优雅温文的鬼公子形象,忍的很是辛苦。旁边站了SUPPER的节目负责人,很是好奇的问他:“许总监,你们家宝贝,真不懂英文?不会是故意调戏我们评委的吧?”莫斯一脸高深莫测的回答道:“她只能听懂HELLO;YES;NI;THANK YOU;BYEBYE……噢,还有EASON CHAN。”
负责人:“……那她的发音?”
莫斯:“看碟,一遍遍学。”

鱼沫从来都不是什么语言天才,连她最钟爱的粤语,也只会说最简单地几个词,甚至连一句简单地句子也说不太顺溜。但是她唱粤语歌时,发音却让人无可挑剔。只能说,天道酬勤。


53、BOSS是老狐狸

第三周踢馆结束的那天晚上,莫斯接到了一个电话。
打电话给他的人叫张万福,以前是卖日用品的,颇有点手段和头脑,苦心经营了几十年,现在早已是几十家日化公司的老板了。也是跺跺脚,C城就要抖三抖的人物。
当然,莫斯不怕他。现在的许家早已不是当年许寒城刚死时,失了支柱,谁都可欺的孱弱模样了。更何况,他也不信,现在在C城,还有谁敢在凌云帮的眼皮子底下动许家人。
呵,其实说起来挺讽刺的,他居然要感谢那个他恨了几十年的男人。在自己羽翼未丰前,是他帮着母亲一起撑住了许家。在自己从国外回来后,母亲渐渐架空了他在许氏的所有权力的情况下,也没有愤而离开许家。而是隐去所有光华,藏身黑暗中,监视着那些蠢蠢欲动的敌人们。他就像世上最坚固可靠的城墙,稳稳的树立在许氏王朝外,把跟许家有关的人都圈在了风平浪静里。

莫斯的神思有些飘忽,觉得心里一些原本坚持了很多年的东西,正在以肉眼不可见的速度裂开了一些小小的细纹。他知道这是因为那个外表苍白冷漠,内心却善良的有些天真的女孩那天说的一些话。

记得那天他问她:“你恨他么?”
女孩愣了下,然后摸了摸脖子上那道早就已经结痂了的皮肤,恍惚的笑道:“不,他没做错什么。只是……只是不要我了。是的,他只是不要我了。”
“他又没劈腿。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一定会把那个女生的内裤罩他脑袋上,然后胖揍他一顿!”
莫斯听到这,瞬间脑补了下那人英武的脸上套了条黑色丁字裤,被一个瘦瘦的小姑娘胖揍的画面,不由噗笑出声。
鱼沫没有理他,而是自顾自的说着:“可是,我知道他其实并不喜欢那个女生。他只是想利用她气走我,哈……我怎么能恨他呢。从来没有人像他那样爱过我,更没有人像他那样疼过我。事事为我着想,把我放在心上。我是个很懂感恩的人,谁只要施舍给我一点点的好,我能记他一辈子,何况是像他这般。”
说到这,女孩突然哼了一句歌:“真高兴给你爱护过,根本你不欠我什么。”

莫斯心里一震,一些长久以来被仇恨掩盖住的东西,慢慢的浮现出来。。

最后,女孩想了想又道:“其实……还是有点恨的。”
莫斯一愣,条件反射的问了:“为什么?”
女孩眼里现了泪水:“因为,我只要一想起,他不是因为不爱我而跟我分开,我就恨不得咬死他算了。”
莫斯:“……”

电话那边张万福一边拿纸巾擦着他胖脸上的汗,一边对着电话温柔的喊着:“许少?许少?您还在听么?”
莫斯回过神来,心不在焉的哼了句:“嗯哼~”
张万福:“那我在克拉格尔订下位置,等候您大驾?”
莫斯:“好,一小时后见。”

黑暗中,莫斯精致清隽的脸上慢慢露出了一丝狐狸般的微笑。白皙细长的左手在虚空里向前,缓缓收拢,做了个“抓住”的动作,薄薄的嘴唇无声的吐出两个字:
“收网。”

第二日清晨,鱼沫接到莫斯的电话:“PK王,在干嘛呢?”
鱼沫:“……挑歌。BOSS大人,这周唱什么语种,请指示。”
莫斯笑:“不用了,小周现在去接你了,我帮你安排了一个小型的记者会。”
鱼沫:“要干嘛?”
莫斯故作神秘:“来了就知道了。”
鱼沫:“……”

去AM的路上,助理小周拍了拍鱼沫的肩:“做好心理准备,等下下车后不论发生什么,都不能殴打记者。”
鱼沫翻了个白眼:“你觉得我具备‘殴打’谁的能力么?”
小周一脸严肃:“还有,不能冲记者同志翻大白眼。”
鱼沫:“……”

二十分钟后,车子停下。小周又一次拍了怕鱼沫肩膀:“做好心理准备了么?”
鱼沫很茫然的点头道:“OK。”
小周不放心道:“来,跟我深呼吸……呼……吸……呼……吸……”
鱼沫:“……你慢慢生吧。”
说罢,拉开车门,眼睛里白茫茫,闪亮亮一片,她几乎要以为是外星人来攻打地球了。

只见AM娱乐公司门口围了一圈记者,一看到他们的车门打开,立马围了上去,镜头冲着鱼沫一顿猛拍。鱼沫突然想起了一句话——闪瞎我的狗眼。

某记者:“请问,您对天后张岚想跟您合唱一事,有什么回应?”
鱼沫茫然:“张岚是谁?”
一群记者:“@#%*&*……”
鱼沫看到小周一脸快昏倒的表情,表示很无辜——现在的娱乐圈,天王天后满地遛圈,她哪能个个都记得啊。
小周尴尬的补救道:“抱歉,我们家鱼沫她平常很少看娱乐新闻,绝对不是目中无人,耍大牌。”
一群记者:“@#%*&*……”
鱼沫在一边抚额,小周姐姐,你还是别说话了。
莫斯在包围圈外听到这神来的一句,差点没扑地上。立马冲了进去,打算亲自去救场。

南湾某栋别墅的客厅里,一长相很桃花的黑头发少年,突然指着正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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