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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崩离析-第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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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话,黎夕已经司空见惯。卢卿是含着金汤匙出生的,所以从她落地的那一刻起,就注定着不平凡。
而黎夕,却注定着,一辈子都会戴着毒贩女儿的帽子。人,际遇不同。很早的时候,黎夕就领教到了这一点。
只是,黎夕会嫉妒所有人,却独独不会嫉妒卢卿。因为,卢卿的故事,不会比任何人来的快乐。
服务生热心地把他们领进了包厢里,而后滔滔不绝地介绍着各种菜系。黎夕只是笑了笑,低头随便点了几个菜,就把菜单推给了卢卿。
包厢的落地窗外,有星星点点的白色烛光。黎夕好奇似地走到了落地窗前,打量着外面的一切。
枫园外的草坪上,用烛火围成了一个“I love u”的形状。女主人公正站在属于love的那个圆圈里,而男主人公则是单膝跪地,手捧玫瑰,俨然一副求婚的态势。
两人身旁,一名男人身着燕尾服,正酣畅地演奏着小提琴,在琴弓与琴弦的摩擦下,悠扬的乐曲婉转而出。
“黎夕,在看什么呢?”
卢卿走到了黎夕身后,她显然也看清了草坪上的求婚场景,不禁唏嘘感叹一番:“哎……真羡慕。我都快26岁了,都没人跟我求过婚。”
“你要是乐意嫁,要抱你大腿的男人,都可以绕Z市一圈了。”黎夕奉承她。
“这倒不见得……”卢卿皱了皱眉,像是突然意识到了什么:“这首曲子好熟悉,像是在哪里听过。”
“《卡农》。”黎夕应了一声。
卢卿深思了许久,才恍然大悟:“对对对,怪不得这么熟悉。原来,江聿琛也拉过这首曲子。”
黎夕的神色,一下子变得不自然起来:“嗯,是啊。”
“说来也真奇怪,江聿琛当年怎么就放弃了小提琴,出国学了金融呢。而且,还是在大三快毕业的时候。真是……搞不懂他。”
卢卿自认,江聿琛的脑子,并不是她能懂的。
“可能是……突然就不喜欢了吧。”黎夕尽量让自己看起来稀松平常,只可惜表情,依旧僵硬。
她没有告诉卢卿,当年江聿琛离开是因为那件事。因为,她难以启齿。她不知道该如何告诉自己最好的朋友,她被人强。暴过。
况且,那个人还是她名义上的兄长。
卢卿撇了撇嘴,一脸的无奈:“也是,江聿琛本来就很奇怪。先是一声不吭地学了小提琴,然后一声不吭地又放弃了。”
顿了顿,卢卿突然笑出了声,笑声里,颇有些深意:“我记得那时候,你还跟我说,你喜欢拉小提琴,穿法式衬衫的男人。结果,一转眼,江聿琛就去学了小提琴。要不是我知道,你们俩是兄妹,而且水火不容。不然我铁定觉得,江聿琛喜欢你。”
黎夕不再去看草坪上的求婚场景,自顾自地走会了包厢里。
包厢里控温适宜,如同春日一般温暖,不禁让黎夕回想起了那年春日的傍晚。而那时候,她还在读初中,一切的梦魇,还没开始。
初中的女孩,总是有许多幻想的。就像那日下课的傍晚,她与卢卿一同走在沁园的竹林小道上。
春日的竹林,清脆欲滴。清风拂过,竹叶窸窸窣窣地作响。晨色薄暮,余晖浅浅。
“喂,黎夕,我觉得隔壁班的杜彦好像喜欢你。”卢卿问她。
“不是吧。”黎夕一头披散的及腰长发,在落日中染上了昏黄的颜色。
卢卿直接戳穿她:“骗人,他昨天还给你写情书来着。”
“可是,我不喜欢他啊。”黎夕的声音,软糯糯的。
“那你喜欢什么样的啊?”卢卿好奇地问她,还不忘惊讶地说一句:“你该不会喜欢的是叶景琰吧,他可是我的人,我们可不能这样自相残杀。”
黎夕浅浅的笑了笑,侧转过脸,害羞地说:“谁要和你争叶景琰,我喜欢的男人呀,要穿法式衬衫,还要会拉小提琴。就像上次,我们在剧院里看见的那样。”
落日的光辉,在黎夕的侧脸上,打下了深深浅浅的痕迹,像是一个期盼爱情的少女。
“哈哈,原来你喜欢那样的呀。”卢卿仰头大笑,灵机一动:“行!我明天就去告诉隔壁班的杜彦,你喜欢拉小提琴,穿法式衬衫的男人,让他马上去学。嘿嘿,我聪明吧。”
“卢卿,不准说!”
“偏要!”
黎夕赶忙追上卢卿,想要堵住她的嘴巴。卢卿一个偏转,黎夕瞬间扑了个空。
只是,在转身的那个片刻,黎夕就看见了江聿琛。江聿琛就那样站在黎夕与卢卿不过两米的身后,悄无声息。
甚至连看见她们的那一霎那,也没有任何表情。他像是什么都没听到一样,与他们擦肩而过。
通往沁园的竹林小道,本就弯弯曲曲,要发现身后有人,实在是难度颇大。
黎夕不知道,江聿琛是什么时候开始跟在他们身后的。从她们开始开玩笑的一瞬间?又或是,已经跟了一路?
黎夕不会去想,关于江聿琛的一切。她都不会去猜,因为,她不屑。
“黎夕,你哥怎么了?”卢卿一脸迷茫地问她。
黎夕摊手:“我也不知道。”
等第二天,黎夕再去学校的时候,学校已经掀起了轩然大波。杜彦转学搬走,不过是小事一桩。
更让所有人惊讶的是,一向学习成绩拔尖的江聿琛,放弃了被重点高中录取的机会,改去学了小提琴。
chapter 3
彼时,黎夕与卢卿正在包厢里笑谈往事,却被一阵纷乱的敲门声所打断。
门把手轱辘地一声,服务生含着抱歉的微笑,重新走入包厢:“卢小姐,不好意思。今晚的松鼠鳜鱼只剩下最后一例,已经被隔壁包间的江先生点走了。您看,是否需要更换菜单?”
“江先生?”卢卿问他。
“嗯,是的。”
Z市的地盘上,能凌驾于卢氏集团之上的,大概只有维辰集团了。至于维辰集团的创始人,是江聿琛的外祖父。
江聿琛的母亲,是维辰集团唯一的继承人。可惜,红颜早逝。因此,集团的重担悉数落在了江聿琛身上。
当年,江聿琛学小提琴,本来就冒了所有人的反对。不过幸好,他最后终究是回归了原来的道路,成为了众望所归的天之骄子。
父亲是本市市长,政权无边。而母亲则是维辰最大的股权所有人,政商结合的例子,并不少见。因此,江聿琛的能力,黎夕从不怀疑。
“江聿琛?”
“是的。”
卢卿的眉头突然皱成了一团,问黎夕:“黎夕,松鼠鳜鱼不要了吗?”
松鼠鳜鱼是黎夕最喜欢的一道菜,每到枫园,黎夕必点。这次没有了,卢卿觉得怪对不起黎夕的。
“嗯,不要了。”黎夕无所谓地笑笑,不过是一道菜,没什么的。
况且,她不想与江聿琛,牵扯任何是非。
卢卿托着腮帮子,撇了撇嘴:“我明明记得,江聿琛最讨厌吃松鼠鳜鱼的。他干嘛点这个,应该留给你才是。”
黎夕的表情一下子僵了下来:“卢卿没事的,不过是一道菜罢了。反正你也回来了,有空我们再来枫园就好了。”
“那好吧。”卢卿怂了怂肩。
重新点了一次菜,服务生比之前更热心了许多。不到一会,菜就全上齐了。卢卿说要喝点小酒助兴,黎夕就陪着她一起喝了起来。
酒酣欢畅,卢卿的手机,突然嗡嗡地震动起来。她慵懒地接起,却在听到电话那端的声音时,顿时清醒。
“叶……景琰,有事吗?”黎夕可以感受到,卢卿尽量在让自己变得平静。只是,微微蜷曲的指节,可以看出她的紧张。
“哦,你要结婚了啊。”卢卿干笑了几声:“恭喜。”
“嗯,我会记得的,到时候一定回来捧场的。”
“好,再见。”
卢卿挂掉了电话,想对黎夕扯出一脸笑。可是,连装,都装不出来:“黎夕,我一回来他就给我这么个重磅炸弹,他真厉害。”
“卢卿,别去想了。叶景琰,不值得你这样。”
卢卿一手扶额,固执地说:“可我不甘心,我把我的所有都给了他。他居然……要跟别人结婚?”顿了顿,她像是无力地补充:“黎夕,你说……这是不是太搞笑,太狗血了一点呢?”
黎夕没有安慰她,话音寡淡,却有毫不吝啬的气愤:“三年前,你因为他背井离乡的时候,他有疼惜过你一句吗?卢卿,你值得更好的。至于叶景琰,他,配不上你。”
卢卿突然苦涩地笑了:“你知道吗?我努力让自己看起来强悍,只是想让他回头,再看到我的时候,能够对我刮目相看。可是……”
卢卿的眼泪,陡然毫无意识地从眼眶里滑落:“可是,他都要跟别人结婚了。这些强悍,我还要来干嘛?”
“卢卿……”黎夕不知该怎么安慰她,卢卿与叶景琰的一路,她都是鉴证过来的。卢卿的苦,她懂。
“黎夕,我不甘心。”卢卿抹了一把眼泪,没有一点优雅可言:“我要去找他,即使抢婚,我也不能让他跟别人结婚。”
语毕,卢卿拿起手机,朝门外跑去。黎夕看了一眼,无奈地叹了一口气。卢卿永远是比任何人都冲动,但也比任何人都脆弱。
黎夕没有说话,只是一把抓住了她:“别忘了,车钥匙。”
“好。”
将车钥匙递给她,她就快步打开门,毫不犹豫地跑了出去,像是要逃婚的新娘,那样决绝。
温暖的包厢里,只剩下了黎夕一个人。
黎夕意兴阑珊地吃着桌上的菜肴,却食之无味。她有些倦怠地想,好像从始至终她只有一个人,一个人吃饭,一个人睡觉,一个人一生。
她不像卢卿,能够放肆大胆地去爱叶景琰。她曾经爱过许豫旬,但也是曾经。如今的她,已经疲累,爱不起任何人。
如果当初,江聿琛没有那么做。或许,她也能像卢卿一样,大胆地去追寻许豫旬的脚步吧。只可惜,世上没有如果。
这些年,她试着找过许豫旬,只是人海茫茫,她一直没有找到。她有些恋恋地想,如果许豫旬还爱她,如果许豫旬不嫌弃她,那她也愿意像卢卿一样,飞蛾扑火。
**
菜冷,茶凉后,黎夕才走出包厢。
原本,她就酒量不佳。如今站起身来,更是有些摇摇晃晃。她有些晕眩地迈出包厢,只是才走出半步,却被一双大手擒住。
熟悉的温度,从手掌传到她的臂膀,然后一直抵达到她的心里。
“放开。”黎夕冷冷地说。
那双手没有放开,反而攥地越来越紧。黎夕本就有些失意,不禁生了些怒火。她使力挣脱那人的手:“我叫你放开!”
“够了。”那人声线冰冷,没有一丝波澜。
黎夕的动作一下子顿下,不是因为乖顺,而是因为恐惧。这样的口气,黎夕曾经在噩梦中无数次的回放过。
那时候,他是那么说的:“黎夕,不准动!”
“江聿琛,你给我滚。”黎夕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拍开了他的手。而后,她站在他的面前,静静地看着他,恶毒的字眼,从她的唇瓣里,一个个吐纳而出:“江聿琛,你这个恶魔。我总有一天,会杀了你。”
照江聿琛的性子,他是应该不会回答的。只是,他却平静地开了口:“江黎夕,你醉了。”
包厢里的人,都意识到了外面的动静,纷纷走了出来。
“江总,没事吧?”有人小心翼翼地问,生怕触动了他的怒火。
“嗯。”
简简单单的敷衍,就是江聿琛一贯的作风。于是,那人只得识趣地走回包厢,不敢再多话。
包厢的门敞着,黎夕就那样直直地忘了进去。
不知为什么,黎夕却独独看见了那一盘松鼠鳜鱼,它完整地躺在酒桌的正中央,没有任何人动过。
“江黎夕,你醉了,我送你回去。”走廊里恢复安静,江聿琛的声音不响,却让黎夕觉得有些刺耳。
黎夕冷哼了一声:“江聿琛,我跟你没有任何瓜葛,还请自重。”
江聿琛听见黎夕急于撇清她与他的关系,突然就有些不悦:“江黎夕,你别忘了,你是我妹妹。”
她急于逃离他的时候,他总是只能搬出兄长的身份,来安慰一下自己。
“江聿琛,你真的当我是你的妹妹——江黎夕吗?”
江聿琛没有回答,一双深邃的眸子,没有任何的情绪。
黎夕显然觉得不够过瘾,她一步步迈向江聿琛,含着残忍的笑靥,附在他的耳边。
“江聿琛,你有多肮脏,你自己心里明白。”
chapter 4
卢卿去了S市找叶景琰,一连十天都没有音讯。黎夕也不着急,或许对于卢卿来说,这是一件好事。
毕竟,没有什么事情发生,总比噩运接踵而至,来得好。
黎夕觉得,最近她总是有些倒霉。比如,原本一件做好的企划书,在是否确认保存的时候,按了否。然后,她又只得花一天的时间,重新把企划书补上。
再比如,早上刚买的面包,打开包装袋,准备把包装袋扔了,结果,却把面包当成了包装袋,扔了。
又比如,现在。
黎夕所在的是一家建筑公司,规模不算太大,但也小有名气。三年的打拼,谋得了一个主管的职位。虽然算不上高薪阶层,但也算是小康了。
周一例行会议,黎夕像往常一样,提前了半个小时出门。结果,这次却不像往常一样顺利,车子开到半路的时候,突然抛锚了。
她赶紧打电话给122,结果拖车倒是的迅速,直接把她的车拖走了。可她呢,只得站在路边等车。
黎夕看了一眼手上的表,才发现忙忙碌碌这么久,而距离例会开始只剩下半个小时了。
今天,比往常特殊一些。是例会,也是工程总监的退休仪式。老总监好比是黎夕的半个师父,要是迟到了,未免太过失礼。想到这里,黎夕不禁生了些遗憾。
不过幸好,车子没坏在渺无人烟的地方。否则,她一定会迟到。而现在,她还能勉强祈祷,是否有好心人能载她一程了。
黎夕打量了周遭的环境,方才了然。原来,车居然是坏在了路途中央。
这条通往公司的路,她走过无数遍。以前刚开始工作的时候,买不起车,她就一直骑自行车上下班。后来升职,加薪,顺理成章地买了车。
道路两旁,大树参天。日光顺着树叶的缝隙,打落在沥青地面上,形成了斑驳的树影。黎夕等了很久,都没有等到任何车辆的出现,甚至连人影都太过稀少。
她皱了皱眉,一脸无奈地往树荫深处看去。只是一瞬间,她的眼神就从慵懒,霎时变为惊诧。
中心闹市区,寸土寸金的地盘。竟然有人在这里盖起了别墅!黎夕不禁有些鄙夷,作为一个建筑部门的业务主管,她对地皮的估价十分敏锐。
Z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地皮的价值绝对不会少于十个亿。想必,住在这里的也是非富即贵。
她又看了一遍手表,距离例会开始,仅剩下十余分钟了。想必,她也不可能来得及了。她有些无奈地,打算徒步去上班了。
只是,还未等她跨出第一步。一声浩亮的车鸣声,就打破了所有的宁静。黎夕第一次体会到了“作鸟兽散”的含义。
树林阴翳中的鸟雀,都被一声车鸣所惊醒。拍打着双翼,从枝头中涌出,奋力地扑向天空。有树叶稀稀落落地掉下,散落在黎夕的脚下,宛若落叶缤纷。
一辆银灰色的保时捷卡宴,就那样不动声色地停在了黎夕的身侧。
黎夕带着惊喜的笑意,望向那辆车。等了这么久,终于算是等到了一辆车。想必,也不会迟到了吧。
沉黑色的车窗,将车外的世界与车内的世界分隔开来。黎夕看不清车内的任何事物,于是,她只得贸贸然上前。
“先生……”黎夕轻轻扣了扣车窗,想问问车主是否介意,载她一程。
车窗徐徐降下,深邃的侧脸,无声无息地曝露在黎夕的眼眸里。瞳仁里倒影出江聿琛的影子,像是点点波纹,在水光中泛滥开来。
黎夕还没来得及收回笑容,就怔在了原地:“怎么会是你……”
江聿琛没有回答她的问题,只是声线淡淡的,带着些初醒的慵懒,像是一杯白开水:“上车。”
黎夕本是靠着车窗的,却在看见江聿琛的那一刻,如同一只刺猬一样,变得警醒。
她直起身子,朝路旁走去,就好像从没有遇到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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