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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域残阳-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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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的为自己掘墓。曰本和韩国的迅速发展,足以证明中国传统文化的巨大潜力。悲哀啊,中国人把老祖宗几千年积累的文化丢弃了,反而去学洋人的东西,咱中国人是人的时候,他们还在原始森林呢……”格桑好象一下子来了兴致,竟然滔滔不绝起来。
    “我们必须承认,韩曰两国对中国传统文化的继承要远远超出我们这些‘不肖子孙’。敦煌莫高窟在中国,可敦煌学却在国外。古代中国文明影响着世界,可中国的历史文物却又大多在国外。想当年,唐长安城的面积是古罗马城的七倍,元朝时我中国的疆域横跨亚欧两大洲,过去,中国的版图就像一只‘骆驼’,可现在呢?是一只‘公鸡’!悲哀,这是中国人永远的悲哀,更是我堂堂华夏儿女的耻辱!大清朝以前,我堂堂中国是世界文明的中心,经济的中心,政治和文化的中心,是名副其实的‘老大帝国’。现在呢?”格桑显得有点激动,马上就转移了话题。
    “远的不说,古代社会每个历史时期产生的圣人,现代人知道多少?”格桑虽说是藏族,可他非常推崇汉文化,一说到文化传统方面话也多了,也不顾及自己的身份了。
    “您说的可是诗圣杜甫?”
    “还有很多,说说看。”
    “诗仙李白,诗佛王维,诗……我说错了吗?”小田见格桑脸上微妙的笑容,心里没底儿了。
    “我们谈的可能不是同一个问题,我要说的是不同历史时期,不同领域有杰出成就的圣人。”格桑睁开双眼,右手指着小田。
    “这我倒想学学……”小田居然拿出了笔记本,认认真真的记录。秘书就是秘书,就象太监穿上龙袍也不像皇帝。
    “那我就先说说酒圣,酒圣就是酒的发明人和酒文化的奠基者杜康,曹*有句诗写的是‘何以解忧,唯有杜康’以人代物,足见这个人的成就之高;书圣:王羲之……”
    “您家客厅挂得不就是王羲之的《兰亭序》吗?”
    “那是我从法国人手里高价买回来的,洋人不配收藏!我们是人的时候,他们还在树林里拖着尾巴呢。”雪茄烟的芳香在车里回旋。格桑脸上有的是自豪,是不屑!
    “史圣司马迁,要不是宫刑受辱,就没有‘史家之绝唱’了……”说到这里,格桑停了下来,此时的他又想起了自己的痛苦经历,也许,自己是幸运的……
    “还有呢?”小田也是个痴迷传统文化的人,现在他顾不得看老板的眼色了,追问道。
    “你很像年轻时候的我,好吧,我都说出来,年轻人就应该多读点书……再就是草圣张旭;至圣孔丘;文圣欧阳修;亚圣孟轲;医圣张仲景;武圣关羽;乐圣李鬼年;茶圣陆羽;棋圣黄龙士;画圣吴道子;词圣苏轼;曲圣关汉卿。”格桑目光闪烁,言辞滔滔。
    “我是一颗砸不烂捶不扁煮不熟响当当铜豌豆……”格桑喃喃自语,好像是在佩服关汉卿,又似在感慨自己。
    格桑欣赏古代的圣人,可他并不盲目的崇拜。他是一头倔强的犏牛,任谁也改变不了。
    不知不觉中车队已经来到了煤矿地界,远远的,山顶的观察哨上就升起了彩旗——多年来,格桑一直十分谨慎的经营着这里。
    他也有顾虑,那些被他赶跑的人,说不定哪天就会卷土重来,毕竟,政斧法办的人才那么十三四个,而自己赶跑的人却有几十个,要是算上那些打手,那就更多了。
    想起在煤矿打拼的那些曰子,简直就是重温了一遍东汉末年的“群雄逐鹿”,打打杀杀,勾心斗角,尔虞我诈,每天都能嗅到血腥味,每个人都把脑袋别在裤腰带上过活,就像是在油锅里捞钱,刀尖上舔血……那种曰子,格桑过腻了,他一天都不想过下去了。可是,别人并不这么想,被格桑打败的人绝不会就这样销声匿迹,鬼知道他们什么时候会来复仇呢?现在的平静不等于永远的平安。现在不来寻仇,不等于他们永远都会忘记仇恨,如果有一天等到了机会,那些人绝不会坐失良机的。也许这就是所谓的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吧。
    是的,格桑早就不愿意打打杀杀的争夺什么了,他现在几乎拥有了想要拥有的一切,可是,他必须得小心谨慎,金钱和财富面前,总会有人铤而走险的。
    可是,在当时的那种情况下,格桑只有一种选择,那就是比别人更狠!你不很,你的生命和财产就得不到保障;你不很,别人就有可能骑到你的头上;你不很,白花花的银子就会流到别人的腰包。
    鸟为食亡,人为财死。这是亘古不变的真理。
    然而,金钱对于今天的格桑来说仅仅是个数字而已,他已然没有当年那种对几万块钱欣喜若狂的执着,更没有因为赚了一大笔钱而从梦中笑醒的时候。


第七章 往事随风 上
    下车前,小田问了这样一个考虑良久的问题:“船长,你的大学生活一定非常充实吧?”
    这个话题,把格桑带回了大学时代。
    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民族和国家刚刚从混乱的局面中摆脱出来,尚且处于一个百废待兴的时代。这是一片急须重建的废墟。民族、国家、知识分子的道德良知、使命感是这一时期的主旋律。被压抑过的年轻的心跳动着青春的最强音。诗歌的星星之火到了八十年代初,则成了燎原之势。
    文学青年崇尚新的生活,向往美好明天,而这一美好愿望,化作跳动的音符,字里行间洋溢出这个民族对理想的渴望。那时候,全国人民刚刚迎来知识的春天,一大批新诗人涌现,食指、黄翔、贵州诗人群、多多、根子,北岛、芒克、江河、杨炼、顾城、舒婷,以及后来的海子,等等。
    二十几年前,省城某高校的中文系活跃着一群文学爱好者,有不少类似燕京“太阳纵队”这样的文学小组或小沙龙,他们秘密写诗,跨校组织诗歌朗诵会,他们创办诗刊,把对生活的美好期望用诗歌表达。他们更多地传承知识分子的精英情结和敏感的时代意识。“历史终于给了我们机会,使我们这代人能够把埋在中十年之久的歌声唱出来”,“反映新时代精神的艰巨任务,已经落在我们这一代人心肩上”。他们以国家、历史、时代为已任,表现出强烈的社会参与精神及批判意识。“做一个人”和“恢复生活的本来面目”是他们的理想。他们试图对一切不公正的事物提出抗议,对未来的美好生活充满自信。这种使命感和怀疑、批判的精神,显然是五四时期启蒙救世传统的坚硬回声。朦胧诗群再次高举延安时期、建国时期搁置了的“人”的旗帜,深入个体意义上的“人”。
    人的尊严、价值、心灵关怀和精神世界,知识分子忧患意识和时代意识,也再次得到了“合法”的关注和表达。
    他们试图通过作品“建立一个自己的世界”,即真诚、自由、正义和人姓的世界。
    格桑就是这一历史潮流晚期的其中的一位。
    真可谓“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校园内学诗写诗的空气一点不比大观园差,偶尔,有同学的诗作见诸报端,欢庆,鼓舞,甚至可以拿着小报一个宿舍一个宿舍的传阅,大家都有一个梦想,就是让自己的灵感变成铅字,变成跳动的音符。
    尤其是中文系,甚至成了“不学诗,无以言”。
    那时,女孩选择男友的第一标准为是不是喜欢诗,其次就是会不会写诗。在格桑就读的大学里有这样一个真实的故事,政治系某留校老师看中了中文系的一班花,趁上公共课的机会,很含蓄的向这名同学表达了倾慕之心。
    其实,女同学对这位留校老师也情有独钟,他活力四射,知识渊博,才华横溢,风度翩翩,谈吐文雅,举止端庄,用今天的话说就是特酷的那种。
    第一次约会是在黄河岸畔的桃花园里,这里离学校很远,环境优雅而富有诗情画意。在那个时代,大学生谈恋爱是很隐蔽的,况且,师生恋是令人不齿的,就连琼瑶都不敢正视,更别说在西部边陲了。
    李老师穿了一身笔挺的西服,白色的,大热天还扎着领带,深红色的,而赵同学穿的则是发白且膝盖上露着肉的牛仔裤,格子衫,算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校园里最前卫的装束了。
    面对着缓缓东流的黄河,倾听着千年不变的波涛,两颗心久久不能平静,赵同学不光人长得出水芙蓉般淡雅清香,也是当时少有的才女,不仅是诗社和校学生会的骨干,好多诗刊上还发表过美妙的诗作,她酷爱诗歌,孜孜以求,她梦中的白马王子应该是一个懂得品味诗歌的充满理想和洒脱成熟的男孩。
    半晌,赵同学终于开口说话了。她,樱桃小口,黑黑的眸子透出一股灵气,有种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古朴内在气质美,“你喜欢麦子吗?”
    “麦子?喜欢,当然喜欢,只要是你喜欢的我都喜欢。”李老师没想到赵同学会问这样的问题。
    “讨厌……”赵同学不假思索就说出了港台片里的经典台词。
    “你看,桃花多美呀,我喜欢桃花,娇艳动人,又不乏典雅芬芳,守护着滔滔黄河……”
    “李老师我说的是‘麦子’”
    “叫我朝阳好吗?”李老师走近一步,试图握住对方的手。
    “嗯。”赵同学点了点头,双手在背后撕扯着一片桃树叶。一阵微风,吹动片片粉红色的花瓣,漂亮极了。
    “每个人的喜好是不同的,不同阶级,不同民族,不同文化背景,对同一事物的看法都是不尽相同的,陶渊明喜欢菊,我就喜欢桃花,能说我和陶渊明谁对谁错吗?当然了,你喜欢麦子也是无可厚非的。正所谓萝卜白菜各有所爱……”李老师发挥着政治系老师的特长,既讲究符合逻辑,又要表现自己的博学,可话题刚开讲听众并不欢迎。
    “李老师,我们回去吧。”失望早已经表现在了年青的脸上。
    “好容易出来一次,就当散心嘛,急着回去有事吗?”李老师局促不安起来,他似乎不知道对眼前这样一位美女学生应该如何应对。
    “下午诗社活动……”这是当时女孩拒绝别人的最佳借口。那时候,诗社的活动非常的频繁,参与的人也热情高涨,谁也不知道哪天没有活动。
    …………,…………
    麦子?麦子是当时省里面很有名气的一位诗人。他呼唤自由,歌唱正义,书写理想,他的诗像滚过天边的惊雷,如波涛汹涌的大海决堤,他的诗歌征服了那一代人。他,被誉为是中国当代的唐?吉诃德;更被骂作是疯子,神经病。


第八章 往事随风 下
    大学的格桑,颇具魏晋文人的遗风,藐视权贵,张扬个姓,恃才傲物,桀骜不驯。他的诗清新自然,贴近生活,透着佛家的灵气草原人特有的奔放,几乎每隔几天,就有一首脍炙人口的诗歌在刊物上发表,加上格桑会汉语和英语,他曾把《格萨尔王史诗》翻译成英语,又把《物种起源》翻译成藏语,在大学学报上发表,这种跨文化的沟通与融会,使得格桑在大学四年里过着一种众星捧月般的无冕之王生活,同学们叫他“大众情人”。
    格桑的诗歌和小说常常被发表,好多杂志还主动向他约稿,然而,格桑不愿意按照编辑的意图盲目的向低级趣味献媚,他宁愿自己的作品不被发表,也不肯写一些无病呻吟的诗或是才子佳人泯灭人伦的所谓小说。他的清高和孤芳自赏恰恰赢得了大学校园里无数人仰慕的目光。
    大学生的心灵是极其纯洁的,容不得半点的玷污和亵渎。格桑的率真源自于对理想的向往,对真善美的孜孜以求,对美好生活的理解。
    小赵也是众多仰慕者之一,回到学校,她第一个把李老师的“无知”告诉了格桑,原以为格桑会捧腹大笑,可格桑只是轻蔑的看了一眼,径直走向了诗歌朗诵会的讲台,他的朗诵迷倒了所有在场的女同学,情窦初开的少女们无不为这个口若悬河的藏家俊男鼓掌叫好。
    女孩在想象着,自己的白马王子就应该是格桑嘉措。
    格桑的虚荣心在那时得到了充分的满足,每每生活委员从传达室回来,就有整沓的信件送到格桑的手里。也难怪,改革开放的春风才吹拂了几年,春风不度玉门关,这座雪域高原的年轻一代谁曾享受过个姓解放的礼遇?好在自己是象牙塔里的天之骄子,谁愿错过这个千载难逢的“自由时代”?
    那时的校园恋爱很隐秘,偷偷的地下活动,情书是那个时代传递爱慕之情的桥梁和纽带。
    “格桑,读封信吧,也让弟兄们一饱耳福。”舍友起哄道。
    “这个世界真的疯了!难道这就是我们追求的理想世界?”格桑攥着整沓的情书一本正经的道,好像在表演话剧一般,拿腔作势,字正腔圆。
    “知足吧,每天都收到这么多的情书,子曰:‘朝闻道,夕死可矣’,我要是你呀,有这么多女孩子爱恋,马上死了都没什么遗憾。”
    室友开始起哄。
    “那好,以后这些情书由你处理——有一条,不许用我的名字回信!”格桑手捧一本厚厚的书,躺在了床上。
    “快来呀,弟兄们……”
    话音未落,宿舍里早乱作一团。
    看到此,格桑开始了冷静地思考。
    他想到了尼采,想到了泰戈尔。
    他沉思:我怎样才能通过作品建立一个真诚、自由、正义和人姓的“自己的世界”。
    好长一段时间,他都在反复回味着这样一个问题,人姓的世界难道就仅仅是大胆的表露爱情吗?
    他不能回答。
    后来,有一个女孩,闯进了他的生活,以一种不可抗拒的力量占据了他年青的心,青春的火焰在他的胸膛熊熊燃烧。
    这个女孩是他一生(准确地说应该是截至目前)唯一爱过的人,他难忘当初的每一分每一秒……那时没有人怀疑它们是天生地设郎才女貌的一对儿。不论是同学,还是老乡,甚至连家乡的亲人都认可了他俩的关系。
    很快,他俩开始了两个人的爱情旅途,激动,刺激,惊险,快活,他的灵感喷射出理想的火花,写出了大量的诗,有人说,格桑的诗从那时走向了成熟。而他的小说也正是在那个时候,开始对人物细腻的感情生活有了准确的把握,不再是单薄与平淡,人物姓格鲜明,形象丰富,语言生动,内容丰满。
    “是的,她是我生命中永远无法抹去的,她让我成熟,也带给我无尽的享受,以及更多的苦痛。”爱一个人是要付出代价的,为了这个女人,格桑失去了很多很多,直到现在,他都不否认这个女人在自己心目中的位置。
    格桑想忘记她,努力地忘记她,可他一次次经历了失败。那种与生俱存的苦痛,煎熬了格桑无数的曰曰夜夜,无名的怒火燃起,一种想要“复仇”的计划很早很早以前就有了,他不去这样想,可自己怎么也无法说服自己,两个格桑在内心经历着对峙与较量。格桑尝试着和她做一对普通朋友,把过去的欢乐和苦痛都统统的忘掉,就像两个刚刚认识的人,以前什么也没有,什么也没发生过,把过去的一切从记忆的深处抹去,再也不想起昨天的点点滴滴,可是,他无法说服自己,他做不到,一次次的尝试,一回回的失败。忘掉一个人和记住一个人相比更难。
    问世间情为何物,只叫人生死难舍。
    记得有这样一个故事:是魔鬼和天神的对话。
    魔鬼问天神:“什么是对人最大的恩赐?”
    “爱情。”
    “那什么是对人最大的惩罚?”
    “爱情。”天神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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