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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古武圣皇-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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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什么情况,大元帅照顾不到,那岂不是……大王……呜呜呜呜~~”
“好了,好了,恩,你说的也有道理,孤就再派三千黄金狮子骑士团去保护陵儿,这样你就放心了吧!”
“臣妾在这多谢大王恩典!”
“嘿嘿,爱妃,时候尚早,不如……”
“大王……”女人故做娇羞道,却没发现男人眼角一闪而没的寒光……
大秦碧尔丹兽族营地。
一间被八顶营帐拱卫的华贵营帐内,六个人(姑且称之为人吧,尽管有些兽的特征)分位而坐。
坐在尊位的是一近四米高的巨汉,一身有如虬龙般的肌肉,满脸的绒毛,可是如果你因为他满脸绒毛而耻笑他的话,那么你会死的很难看。
斯特鲁…比蒙,当代的兽族之皇,兽族王牌军团——比蒙军团的军团长,达到顶级剑神实力的绝世高手,注意是剑神而不是剑圣!剑圣在人类世界就被称为了顶级职业了,可是剑圣在剑神面前就像一个三岁的儿童在一个成年壮汉面前一样,毫无反抗之力,而比蒙族人以其独特的天赋优势,可以说各个都是高手,成年的比蒙一般都具有剑圣的实力,如果用心修炼再加上一定的天赋的话,达到剑神不是一件不可能的事情。
和兽皇斯特鲁平坐的是一名身材瘦小,拖着一条毛茸茸尾巴的老人,满含睿智和安详的眼睛仿佛天地间一切尽在掌握。
能够和兽皇并排而坐的也只有当代的兽人大先知狐族人丹东…福克斯了。狐族人在兽人的世界里没有强横的体魄,没有极限的速度,没有傲人的力量,但是,他们有着兽人最缺乏的东西——智慧。虽然这种智慧还不足以和人类相提并论,但是放在兽人那种普遍智慧底下的世界里,狐族人还是很受尊敬的。
坐在兽皇斯特鲁左下方的是一名身高约两米,一头金子般灿烂的头发随意披在肩上的英俊中年男子,如果不是他那微微露出的锋利犬牙,你绝对不会把他当作兽人。
科曼…莱恩,狮族族长,兽族狂狮军团军团长,上位剑圣,兽人议事团六长老之一。
科曼…莱恩下方坐的是一名较科曼更加魁梧的熊族男子,棕色的绒毛将他的整个脸都包住,只露出了一双半眯着的小眼睛和一张像狗嘴的嘴巴,一丝晶莹透亮的细线从他的嘴巴往下流。
如果你因为他那滑稽的样子而觉得可爱的话,那么你错了,生为熊族族长,暴熊军团军团长的帝卡…比尔,在战场上那狂暴的样子,绝对是你一生的噩梦。
坐在科曼对面的是一位和科曼有的一比的人,伟岸的身躯,强健的肌肉,幽雅的气质,一看就是只有从小在贵族家庭生长的人才能够拥有的,不过和科曼那头标志性的金发不同的是,在这名男子的脸上有一条一条的黑色花纹,特别是在他的额头上,那花纹像极了一个古中国的汉字“王”。
修伊…泰戈尔,虎族族长,兽族猛虎军团军团长,虎族第一高手,上位剑圣。
营帐内最后一位是坐在修伊…泰戈尔下首的牛头人。和大家意识中的牛头人一样,头上的两个角近一尺,宽大的鼻孔喘着粗气,虽然他是在座中除了大先知以外最爱的,但那矮也是相对于其他四人而言的,一米八的个子,加上那蛮横的身体,可以说他即使在高手比比都是的兽人也可以名列前茅的。
蛮斯…奥科斯,现任牛头人族族长,几年前的那场大战中蛮斯的父亲,上任牛头人族族长在凯恩和大秦国师的联手下身受重伤,回去后不治身亡,而蛮斯接替了他父亲的职位,出任兽人蛮牛军团军团长,中位剑圣。
和人类世界存在贵贱之分一样,兽人族除了皇族比蒙族以外,共有狮虎熊牛狐五大贵族。这些贵族比平民享有更多的权利,比如他们可以优先获得食物,优先享用女人,优先获得铁制的武器和盔甲。
当然,兽人更是一个强者为尊的世界,如果你有能力达到剑圣或兽神祭祀或者大先知的话,无论你是什么种族,别人都一样会尊重你,比如在五百年前达到剑神境界的被称为狼族历史上最伟大人物的天狂…沃夫。
营帐里的气氛有些凝重。
“陛下,照俺蛮斯看,领着五十万大军直接杀过去,弱小的人类根本不是俺兽人勇士的对手,想这么多什么计策的,把俺头都想昏咯!俺蛮斯愿意第一个带兵冲过去,把杀害沃父亲的凶手抓住,给沃父亲报仇!”一个瓮声瓮气的声音道,却见蛮斯…奥科斯用手扣了扣他那大大的牛头道。
“如果能这样的话,我们的先祖早就一统星谰大陆了!多动动你那脑瓜子!”坐在蛮斯上首的虎族族长修伊…泰戈尔斥责蛮斯道。
“………”蛮斯喃喃想说什么,最后大概也觉得自己的意见比较幼稚坐在位置上不再说话,不过那双小眼睛却滴溜溜的直转。
“先知,您所说的人真的会出现吗?”高坐在上方的比蒙皇斯特鲁向自己旁边的大先知丹东问道。
“陛下,我从星象中得到的信息是不会错的,他正向我们这赶来,估计十天后就会到达。”
“哦,我倒是非常的期盼这位我们兽神的使者啊!”斯特鲁玩味的揉了揉自己的满是老茧的手道。
营帐内又陷入了一片宁静,只有几声悠长的呼吸声。
第六十七章 风动
清风小镇,位于大秦西部一个宁静的小镇。小镇上处在了一个与世隔绝的地方,小镇上的居民每天辛勤的劳作,虔诚的对着自己所信奉的神明光明神进行膜拜,生活过的平淡而幸福,对于碧尔丹被兽人侵占,对于外界所发生的事,他们不知道,也不想知道,他们只是最虔诚的信徒。
入夜时分,一阵狂暴的马蹄声踏碎了小镇居民们平静的生活,只见一队队骑着高头大马,手里拿着各种武器,面露狞色的各色男子从小镇的四面涌入小镇。
正当小镇居民企求平安的时候,他们被自己家门被粗暴踹开的声音给吓了一跳,接着,那些面目狰狞的人开始了一场惨无人性的烧杀抢掠。
平静的小镇仿佛陷入地狱般,妇女的哭嚎,老人的惨号,儿童的哭喊,伴随着一些淫笑的喘气和抗挣时的争执,在夜色中显得格外的无助。
此刻他们平日虔诚膜拜的光明神却没有如他们祷告般降下神迹,来拯救他的信众。
终于,两个小时过去了,这伙人的行动也接近了尾声,吵杂的小镇也终于恢复了宁静。
小镇中心的广场燃起了一堆熊熊的烈火,将整个广场照的通明。
那些从民宅中心满意足的土匪一手提着自己松散的裤带,一手拿着从民宅中搜刮出来的东西,面带得色的向自己的伙伴吹嘘着向小镇的广场走去。
在广场那堆烈火前,立着两名男子。
靠左的一名一身剑士打扮,穿着一套火红的剑士铠甲,身背一把红色的巨剑,身高近两米,火红的头发,他的一只眼睛瞎了,用黑色的布裹着,不过最让人觉得恐怖的是他脸上那道划过整张脸的疤痕。
纳古斯,一个普通的名字,不过如果在后面加上一个“血”字呢?大秦第一盗贼团,大陆第四盗贼团的血影盗贼团的龙头,纳古斯…血,一个七岁杀父,十岁杀师的人,一个从街头小混混成长为盗贼界里风云人物的人,没人知道他到底有多厉害,因为和他交手的人都死在了他的血影剑下。
站在纳古斯旁边的是一名瘦高的中年男子,这名男子样貌平常的或许你过背就会忘记,可是如果你仔细观察的话,你会发现他的眼睛似乎总是眯着,身体总是在无意间以旁边的纳古斯为遮掩物不停的变化所站的位置,细长的双手柔若无骨,深厚背负着一把华丽的长弓。
吉利科斯…安,大秦第二大盗贼团蝰蛇盗贼团的总把子。盗贼界传言,吉利科斯随身只带三支箭,而自他出道以来从来还没有人可以逼他出第二箭的,有“吉斯之箭,例不虚发”之说。
“纳古斯,我总觉得这次行动似乎有些不对劲的感觉啊。”吉利科斯朝身旁的纳古斯道。
“吉斯(吉利科斯的简称),你觉得我们血影,蝰蛇,和应天以及那三个不算差的盗贼团总共5万人还杀不死那区区三千人?”纳古斯在一旁貌似卤莽的道。
不过如果你因为他那卤莽的样子而轻视他的话,那么,你可以向你的家人或朋友交代后事了,血影的龙头如果只是一个莽夫,那么他就不可能率领这近两万的盗贼了。
“话虽如此,可是,我总觉得似乎这件事里好象隐藏着一些危险的东西。”吉利科斯摸了摸下巴朝纳古斯道。
“是吗?”纳古斯脸上闪过一丝阴笑道:“有特纳科的应天和那三家盗贼团做前哨你还怕什么?”
“我说当初他们争第一波的时候你好象并不在乎啊,原来存了这个心眼!”吉利科斯恍然大悟,接着问:“那你应该知道那伙人的来头吧?”
“我好象听说对方来头不小,而且本身实力也不错,不然也不会只带三千人就敢上路啊!不过具体的还是不太清楚。”纳古斯凑在吉利科斯耳边道。
“哦?这样啊,恩恩,那我们就在这等他们,无论是谁,等他们两败俱伤之后,我们在……哈哈哈哈~”吉利科斯没有说完,只是和纳古斯相视一笑,然后齐声大笑起来。
吉利科斯在自己的帐篷内将自己最信任的手下叫到了跟前吩咐道:“你密切监视血影盗贼团那边的动静,一有什么异常,立即向我报告!”
“是,总把子!”
“你会不太清楚那伙人的来头?整个事都是通过你联系的,哼哼,说不定你还在暗暗打我的蝰蛇盗贼团的主意呢!”吉利科斯抚着自己的手喃喃道。
与此同时,纳古斯的帐篷内,纳古斯独自一人坐着,手里端着一杯血红的酒。
“吉利科斯看来还是比较聪明的,起码不会像那几个傻瓜一样傻忽忽的以为拣了大便宜,哼哼,如果真是大便宜,我纳古斯会让给他们?”纳古斯抿了一口酒自言自语道:“那么,就让我和有点聪明的吉利科斯一起瓜分这几个傻蛋的地盘……恩,得派人去监视下吉斯他们!”……
距离清风镇约五六里的官道两边是一片茂密而宁静的林子,不过今天显然和往日不同,一群不清楚数目的人躲在了林子里面,不时还传出一阵阵议论声。
特钠科,应天盗贼团的团长。怎么说特钠科也是个见惯了血的主,本来这次纳古斯邀请几大盗贼团商量这事,自己能从纳古斯和吉斯手中抢得这个半路伏击的美差事应该来说是非常不错的啊,可是,自己怎么总觉得这里面有那么一丝阴谋啊?
纳古斯和吉利科斯是好惹的主吗?有好处他们不去抢反而让给自己,这说明什么?特纳科想到这,头上不禁冒出了冷汗。
可是一想到身边将近二万五千多人,特纳科的心又慢慢平静下来,这里官道狭窄,草木丛生,加上自己这方处在暗处,对方仅仅三千人,连给咱们塞牙缝都不够。
就在这时,一阵整齐而清脆的马蹄声打破了官道上的宁静,特纳科抑制不住内心的躁动:来了!
第六十八章 日月轮回斩之日诀
大秦西部清风镇以东五六里的官道上。
一匹高大的白色骏马一骑当先,似流光般奔驰在官道上。白马上一白袍银甲的青年偏坐在马鞍上,一头耀眼的金发即使在夜色下也一样的显眼。最让人惊奇的是,这名白袍银甲将军居然没有用手拉着缰绳,他一手轻搂着马脖子,一手却赫然抓着一个酒壶。
白马身后紧紧跟着三千仿佛溶入夜色中的黑甲骑士,即使处在奔跑中,这三千黑甲骑士也是保持着一定的位置,仿佛一个座玄奥的大阵。
这一队骑兵真是前往碧尔丹和兽人谈判的大秦九王子秦风和他的三千燕云卫以及“怒狮”雷门。
忽然,骑在踏雪背上猛的一拉缰绳,踏雪一个人立,刹住了前冲的势头。面对这突然的情况,后面跟随的燕云卫显示出了极其高超的马术,也不见有什么特别的动作,和秦风一样,用手一拉缰绳,硬是将坐骑前进的势头刹住。
看得秦风暗自点头,果然不愧是从黄金狮子骑士团随雷门出来的真正精英。自己靠着一身强横的内力加上踏雪通灵,要做到那样可以说轻而易举,可是后面那些骑士虽然都达到了大剑士以上级别,可是要做到那样举重若轻就要靠过人的技术了。
秦风仰头将最后一口酒倒进自己的嘴里,嘴角露出一丝冷笑,将空的酒壶使劲朝前方的密林一扔,顿时,从那个方位传来一声惨叫。
秦风身后的三千燕云卫见秦风的右手划了一个手势之后立即摆出了一个防御阵型。
而密林在发出那声惨叫后又安静下来,仿佛刚才那声惨叫只是个错觉。
“不出来是吧?”秦风笑了笑,手中多了根顶上镶嵌了颗青蓝色魔晶的乳白色的魔法杖,也不见秦风有什么其他的动作,一大串的火球像炮弹一样向四周散射出去,秋天本来就天气干燥,加上密林中干草众多,现在被火球点燃,马上燃烧起来。
顿时林子里弥漫着呛人的浓烟,终于从两边的林子中陆续走出来一些拼命咳嗽的人,看他们一把鼻涕,一把泪的样子,可真是可怜啊。
可惜,他们好不容易止住咳嗽后,却突然发现自己自己赤裸裸的暴露在三千装备精良的骑兵面前。
逃!这是他们第一反应,包括应天盗贼团的老大特纳科都是这样想的,可是他终究是大秦排名第三的应天盗贼团的老大,反应过来的特纳科连忙向准备向后逃的盗贼们道:
“兄弟们,点子来了,上啊,杀光他们可是有300万紫晶币的啊,他们只有区区三千人而已,我们有一万五千,是他们的五倍啊,怕什么,杀了他们!我们就是富翁了啊!”
原本要仓皇逃跑的那些盗贼在听了特纳科的话以后,停下了脚步,的确啊,再怎么厉害也就三千人而已,自己这方可是一万五千人啊!
为什么要做盗贼?不就是为了钱啊,为了生活好点啊!现在只要杀了他们就可以挣到一辈子都花不完的钱啊!
想到这的盗贼团的众人又有了底气,慢慢的靠拢在一起,向秦风他们逼去。
看着向自己缓缓逼近的那些人,感受到他们仿佛像看金币一样的眼光看着己方众人,秦风一阵冷笑,看来又是群不要命的家伙。
秦风没有和他们罗嗦什么,也没有问他们是什么人,到底想干什么等等这一类的问题,在秦风看来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太白痴了,他们是什么人?不就是受雇来杀己方的人啊!至于他们想干什么?这不是连个白痴都知道的问题啊,受雇来杀己方的人自然是来杀己方众人啊!
将手中的魔法杖换成了方天画戟,秦风一转身从偏坐换成正坐,一催踏雪,箭一般朝对方冲去。
正面面对的那几个盗贼只觉自己仿佛给死神的锁链锁定一般,连手指头都没来得及动一下,就看见一道金芒划破夜空向自己袭来,然后喉咙一疼,就感到自己好象飞了起来,而他们脑海中的最后一个念头是:我怎么可以看到自己的屁股啊?
秦风随手砍掉正前面三名盗贼的头后,也不停留,径直往前冲去,直取立在远处的特纳科。
远处的特纳科一见秦风居然孤身一人进到自己的人群中来,一种仿佛给一个天大的金元宝砸在头上的幸福感觉充满全身,立即扯着嗓子喊道:“围住他,先把他弄下马!谁杀死他,奖金币一万!”
俗话说:重赏之下必有勇夫。果然,在特纳科重赏之下,那些秦风周围的盗贼仿佛吃了兴奋剂一样,红着眼睛朝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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