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惶惶此生-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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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会吃醋,才是爱情里,最基本的功课。

沈嘉卓看着林淮一脸兴致勃勃地看着他,心中的怒火又“噌噌”地窜了起来,他拿眼睛横她:“怎么?不行啊?”
林淮心情大好,眉眼都飞了起来:“沈嘉卓,你怎么还是这么小孩子脾气啊。”
说完站起身来,拉他的领子:“走啦,去吃饭了。”

沈嘉卓索性心一横耍起了无赖,不是说他小孩子脾气么?小孩子脾气就小孩子脾气,他偏要耍耍,于是脸一黑,推开她,别扭地说:“不吃了,气都气饱了!”
林淮忍俊不禁,激他:“这是你说不吃的啊,不吃就不吃。”

沈嘉卓就瞪着她,瞪得两眼喷火:“林淮,算你有种。”
说完便起身往外走。

林淮一边“咯咯”的笑着,冲着他肝火旺盛的背影喊:“哎呀,别呀,别走那么快,人家还没换衣服呢。”
一边抓起床上的衣服滑进了卫生间。

沈嘉卓,这么多年了,我难道还不了解你么?

林淮在卫生间里贼溜溜地笑得身心舒畅。
作者有话要说:一周木有更
不是妖我懒~
是真心断网停电了一周~
呜呜~、
苦逼又难熬的木有网的日子




、第十章

林淮下楼的时候,沈嘉卓已经发好车等着了。

沈嘉卓气还没消,林淮却故意摇曳着她亮橙色的雪纺裙,踩着她那双宝蓝色的高跟鞋把腰扭得跟水蛇似地走了过来,拉开车门的时候还故意飞了飞柳梢眉吹了声口哨。
沈嘉卓牙开始“咯吱咯吱”发痒了。

还没等林淮系好安全带,沈嘉卓一脚生猛的油门,车就箭一般射了出去。
林淮被惯性推得往前,脑门结结实实地撞了一下,她捂着额头瞪沈嘉卓一眼,沈嘉卓视若无睹,林淮冷哼一声气呼呼地系好了安全带。

一坐稳林淮就掏出手机玩,这几天一直在忙合同,根本没工夫好好上网。
刷了一遍微博,见了苏园一个小时之前泊了张妖娆的照片,附文字:“周末,逛动物园。”
林淮看着照片里苏园夸张的眼线和厚重的黑色眼影,忍不住吐槽:“大脸,你确定你不是去跟熊猫相认的?”

评论刚刚发出去不一会,苏园就以夸张的速度回她了:“别提了,团团儿,眼线又画飚了,只有靠眼影盖了,哦,眼泪,眼泪都是我的体会……”
“噗……”林淮忍不住地笑出声来。

沈嘉卓看林淮抱着个手机笑得花枝乱颤,完全忽略了他这个大活人,刚刚阴云密布的脸,这会简直是黑云压城了。
他开了车窗,长吸一口气,轻声唤她:“林淮……”

林淮一个激灵,下意识地坐直了身子,视线从手机屏幕上质疑地移到沈嘉卓脸上,她没听错吧,刚刚沈嘉卓那么温柔地,是在叫自己吧?
又长长地吸了一口气,沈嘉卓深深看了茫然的林淮一眼,缓缓开口:“林淮,现在我有很多事情想知道,也有很多事情想让你知道,你能把其他的事情先放一放么?”

林淮抓着手机的手放下了又抬起又放下,终于稳了稳心神,避开沈嘉卓灼灼的目光,狭促地说:“好啊。”

沈嘉卓顿了顿,似乎在想该怎么措辞,然后他偏头看了看林淮左手的无名指,艰难的开口:“那个戒指……”

沈嘉卓没有再继续把问句说完,林淮将手抬到眼前,认真看了看那枚戒指。
戴的久了,即使她的手指纤细,也能看出一圈深深的压痕了,她笑了笑,说:“挺好看是不是?”

沈嘉卓看她一眼,说:“我不是说……”
没等沈嘉卓说完,林淮就打断了他,她放下手,专注的看着前方的路,说:“沈嘉卓,我们好好吃顿饭吧。你什么都别问,我也一样。好不好?”

沈嘉卓欲言又止,看了林淮几眼最后还是什么都没说。

车子一路平稳的往前开,林淮看着车窗外掠过的这个城市的沿路风景,思绪凌乱。
沈嘉卓,即使过了这么多年,我还是没有勇气打听你现在的生活。
还有谁,比我更懦弱?

晚饭吃的很正式,也是林淮第一次和沈嘉卓一起吃西餐,她面色极不自然地用刀叉划拉着餐盘里的牛排,一边打量着餐厅的环境。
餐厅的名字叫“微醺”,林淮猜想老板一定是个怪人,不然好端端的西餐厅,干嘛叫“微醺”这样一个适合酒吧、夜店的名字。

餐厅的装潢倒是中规中矩,低调的奢华,头顶精致的吊灯、墙角暖色的壁灯、高级材质的皮革沙发和脚底的浅灰色地毯,都给人一种高雅的感觉。
老板也很有心的在每张餐桌上放了一盆颜色油亮的绿萝,餐厅的各个角落里也斗零零散散摆着些翠竹、苍兰之类的平民植物。
大气的装潢和简单的植物,这样的搭配,居然也不觉得太突兀,大概是因为植物的绿色减少了视觉的冲突感吧,整体看起来,还蛮中规中矩。

沈嘉卓把一块肉送到嘴里,抬眼见林淮无心吃饭,滴溜溜转着眼珠子四下盯,便用手上的刀子敲她的餐盘:“你不饿?” 
林淮收回视线,看着沈嘉卓吃得满嘴流油的样子,好笑地回他:“饿啊。”
说完叉起一块肉送到嘴里。

沈嘉卓看着她:“胃好些了么?”
林淮点头:“好多了。”

其实与其说是好多了,更贴切地说是这么多年了,林淮已经习惯了她的胃的状态。
她的胃得的是不折不扣的公主病,得时时把它好吃好喝地供着,不然一准儿疼得她龇牙咧嘴,求死无门。
不过她也学乖了,深知身体是自己的,所以平时一日三餐,也不怠慢,胃也鲜少折磨她了。

沈嘉卓拿过纸巾擦了擦嘴:“那就好。”顿了顿又说:“待会想去哪转转?”

林淮对这个城市最大的情结说来也不过是五年前匆匆一见的那家书店。
可是现在,沈嘉卓自己开了公司,那个书店也不知还在不在,于是她问:“那家书店还在么?”
沈嘉卓点点头。

林淮瞬间便被点燃了,兴奋道:“那我们去看看好不好?”
沈嘉卓瞪她,皱起了眉头:“先把你盘子里的东西吃干净。”

林淮快蹦起来的身子又低低地缩到了沙发里,弱弱地从鼻子里呼出一句“嗯”,林淮拿起叉子埋头苦干起来。

餐厅里播放的音乐,是王菲慵懒空灵的嗓音:
只为那陌生的戒指
我重新打量你修长的手指
你送我的指纹
我欠你的心事
恐怕要在今夜还给天使

…… ……

沈嘉卓愣愣地看着林淮那根细长的无名指,那只银白的戒子从他见了它的那一刻起就再也离不开他的视线,它像是毒针,以光的速度穿过他的心脏,让他百抓挠心,寝食难安。

头顶的音乐还在低低地环绕,沈嘉卓却在苦苦挣扎思量后,下定决心。

“原谅你
和你的无名指
你让我相信还真有感情这回事

怀念都太奢侈
只好羡慕谁
年少无知”

夜幕开始沉沉地披到了这座城市的肩上,霓虹开始闪烁着,染亮了半边黯青色的天幕。

沈嘉卓的书店开在市区东边的老街上,这里多是居民住宅区,很少商业店铺,短短的街道上,落座了三家超市和四间小饭店。
也有几家卖衣服和化妆品的店,不过都是小店,卖的更多的应该归类为日用品,所以晚上的时候,整条老街显得格外冷清,除了小区门口几个纳凉的老人,街上几乎没什么行人。

沈嘉卓的书店旁边是个小网吧,里面坐了几个学生模样的孩子在专注地打着游戏。
周围的商铺差不多都关门了,书店却还是亮着一盏荧白的灯。

书店门口,那几株枝叶巨大的天竺葵居然还在,比五年前茂盛了不少。
林淮过去抚摸了一下绿灿灿的叶子,五年前那一幕幕场景又清晰地浮现在了眼前。

她抬起头,望向门上挂着的店名,五年前,这间小书店的名字叫“若爱”,五年后,林淮再看,书店的名字已然变成了“念淮”。

刹那间,泪水便不由自主地涌上了眼眶。

很久很久以前,当沈嘉卓还在苦苦追着林淮的时候,林淮曾经不安的问他:“沈嘉卓,若是有一天你发现我浑身缺点,会不会弃我而去?”
沈嘉卓认真地看着他,一字一句地承诺:“若爱,不离。”

可是后来,他终究还是离开了她。不是因为不爱她,而是太爱她,所以,无法面对她要的幸福居然不是他。

他回到这所他成长的城市,开这么一家小书店,他想表达的,无非只是爱不仅是不离,有时候,离或许是最好的成全,而成全或许是爱一个人,最最绝望的方式。

第二年的时候,沈嘉卓为书店换了名字,“念淮”,思念你,却无法告诉你,也,无从告诉你。或许,爱最无力的状态便是这样吧。

沈嘉卓推开门,进去。
柜台后面是他请的收银员小兰,见他进来,忙站起来喊:“嘉卓哥。”
沈嘉卓笑了笑:“累不累?”

小兰是旁边社区里的孩子,刚刚高考完,想找份暑假工做做,平日里店子都是沈嘉卓的爸爸帮忙着看的,这下招了小兰进来,正好也让老爷子出去度个假。
小兰甜甜的一笑:“不累,嘉卓哥,今天来买书的人比平时多呢。”
沈嘉卓还是笑:“是嘛。”

转身环视了一下店内,沈嘉卓冲小兰道:“不早了,小兰你先下班吧。回去早点休息。”
“嗯。”小兰脆脆地答应一声,收拾了几下桌子,拿过椅子上的包就准备回家了,这时她才注意到沈嘉卓身后的林淮。

林淮也看着小兰,这小妮子,和她当年一样,圆脸齐刘海儿,说话间总是挂着笑。

小兰也好奇地打量林淮,虽说她来这家书店的时间不长,可是她认识沈嘉卓可是有很长时间了。
自从沈嘉卓在这里开了书店后,她们学校的学生都爱到这家店买书,沈嘉卓的书店虽小,可是几乎什么类型的书都能找到,很能满足她们的需求。
尤其是她们几个小女生,平时爱看些言情小说、时尚杂志或者娱乐八卦什么的,沈嘉卓这儿可是应有尽有,所以来得多了,自然也跟沈嘉卓混熟了。

她们都知道沈嘉卓有个未婚妻,温温柔柔的,待人也很随和大方,她们见过她几次,印象都还不错。
可是现在在沈嘉卓身后的女生,眉目清朗,面容姣好。
出于女生八卦的直觉,小兰料定,这女子肯定和沈嘉卓的关系不一般。

小兰一边直直地看着林淮往门口走,一边心里琢磨着端倪,快出门的时候,沈嘉卓突然开口唤“林淮”。
小兰脚步一顿。林淮。“念淮”。
哇,果然有猫腻。

小兰乐极,忙按捺着心中的激动往外跑,这下回去在那群八卦女之间可有话题聊了。
她们可是八卦沈嘉卓很久了,都说沈嘉卓长的帅又温文尔雅的,她们一直好奇他怎么还不结婚,这下貌似被她找到症结所在了。
嘿嘿,她又洋气了。

小兰出门,跑的那是一个畅快。


作者有话要说:




、第十一章

林淮四下打量着书店,书架上密密地堆满了书,一排一排都分明别类,有条不紊地排列着。
最靠里的角落里,有一格书架空荡荡的,只留着一本杂志。林淮好奇,走过去拿起,居然是《新锐》。

当年,这本杂志做过林淮的专访。

那时候林淮大四,空闲的时候极多,一时兴起,林淮就去学校附近的一家酒吧唱歌。意想不到的是,唱了几日,林淮居然小有名气起来,大学附近又少不了些喜欢玩乐的人,一时间酒吧的生意居然好到爆棚。

《新锐》是C市本土畅销的杂志,内容也很丰富,轻松的有娱乐八卦,严肃的也有股市投资,五花八门。
在学校的时候,林淮也喜欢拿这杂志当茶余饭后的消遣,沈嘉卓当然也是看过的。不过没想到的是,在与C市南辕北辙的Q市,居然也能看到这本杂志。

拿起杂志的时候,林淮已经隐约感觉到这本杂志与自己有关,翻开内容一看,果然,正是印着她专访的那期。
专访的内容也没什么新奇,无非是问了些林淮日常生活习惯和喜好之类的,当然免俗不了是要问人生理想的,林淮也老实的回答还没确定人生的方向,最后是称赞了她作为在校大学生,自力更生,自己赚钱养活自己,精神可歌可泣。

当时林淮看了这篇专访就好笑地丢到了一边,她去酒吧唱歌完全是从自己的兴趣出发,初衷可不像文章里作者讴歌的那么伟大,虽然也能赚到钱,不过赚钱却不是她唯一的目的。

值得表扬的是杂志里那几张照片拍的还不错。
那时林淮的头发已经长到齐肩的长度了,照片有两张是直接在酒吧里取得景,昏黄的灯光下,林淮握着麦克风,闭着眼睛专注地唱着歌。
拉直的头发垂到胸前,遮住她两边的脸颊,她唱得痴醉,像置身于另一个仙幻的世界,那里没有无味的现实生活和苦痛的爱情,只有音乐和她靡靡的嗓音。

林淮翻到照片那一页,又仔仔细细看了一遍。
现在看来,还是觉得好看,虽然那时候的形象比起现在的她,还过于稚嫩,可是那却是她回忆里最美好的时候。
纯洁又心怀梦想渴望长大,不谙世事却有着一颗被感情浸泡得成熟的心,就像花朵欲张还抱的花蕾状态,人生微微张开的时候,最是醉人。

“那时候真漂亮。”林淮感叹到,她不是要自恋那时的自己有着多么清纯洋溢的脸蛋儿,而是那时候充满自信追逐梦想的自己很是迷人。
沈嘉卓也过来看了看杂志上的林淮:“我更喜欢你穿着白裙子坐在草地上的那一张。”
林淮撇嘴:“我又不是沈佳宜,非要那么清纯干嘛。”

沈嘉卓笑,拿过杂志,翻到另一页,那一页上印了两张林淮日常生活的照片,有一张就是她坐在校园的草地上,长长的白裙子披散开来,林淮歪着头看着镜头笑得心无杂念,垂到身后的头发被风吹起来,轻轻佛上她笑靥如花的脸。
“好看。”沈嘉卓低声说。

林淮便不再说话了,转而又疑惑起来:“沈嘉卓,你胆子很大啊,敢把这杂志就摆在这儿,莫言妍看了还不得气死?”
刚刚看了书店的名字就已经觉得沈嘉卓奇葩了,哪有结了婚的人还这么明目张胆怀念前女友的。
沈嘉卓一听林淮说莫言妍,又皱了皱眉头:“她心理素质好,气不死。”

这话倒是真的,换店名的时候,莫言妍也是在的,除了脸色变得阴郁之外,也没提意见反对。沈嘉卓便不管她,顾自把牌子换了。
说来莫言妍还真是个忍者,这些年不管他以怎样的方式怎样的心理去思念林淮,莫言妍也总是一声不吭,什么都不说,也不问他任何,冷静得像根本不知道这些事一样,有时候沈嘉卓也觉得心里毛毛的,生怕她在哪一天爆发了。

听沈嘉卓这么说,林淮便闭嘴不再说话了。
其实提到莫言妍,林淮心下还是恐慌的,她想探知沈嘉卓和莫言妍的一切,却又害怕知道这些,所以适可而止的一笔带过。

开了书店里的大灯,林淮开始在书架间转悠起来,沈嘉卓看着她的身影在店里穿梭,莫名地便想抽一支烟。
于是他出门,从车里摸出一包烟,靠着车头点上。

沈嘉卓抽的,是一种叫做“Marlboro”的烟,据说它的含义是“Man always remember love because of romance over(男人只因浪漫而牢记爱情)”。
这句话很适合他和林淮,他们短短一年的爱情,沈嘉卓毫无保留的燃烧了他生命中所有的热忱去温暖林淮。
他们之间,每一个回忆都让沈嘉卓镂骨铭心,林淮像是他身体的一部分,长进了他的生命里,这么多年,他发现,他再也不能将她从他的血液中剥离。

大约半个钟头后,林淮从书架中抬起头来看向沈嘉卓。
沈嘉卓手间的烟早就灭了,但他还是沉默地靠着车头,垂首思量着什么。

林淮关了店里的灯,拉上门出来管他要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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