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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向南-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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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从小失了双亲,她亦从小便没有了父亲,他们受过彼此受过的苦,不是别人施加的苦,而是自己心里暗生的罪。
他们,都是没有安全感的孩子,抓到手里了的东西,就会认定了是地久天长。
她是真的以为,他们会是一辈子亲人。可她却从未想过,原来子遇也是会长大的,子遇会喜欢她。
后来,子遇走了。
离开了段家,去了千里之外的H城,那里有他的外祖父母,还有那个终身难以生育的舅舅。他们都计较的没错,子遇的舅舅不能生育,那么将子遇过继给他,便是最合适不过。
临走时,他对她说,只要你说要我留下,我就哪里都不去。
他对她说,小桥,我是真的喜欢你,只要你说不要走……
可她却发了狠,面如死水,反反复复嗫喏得始终都是那句他早已心知肚明的话,她将他当做弟弟一样喜欢,却认定了要做他大哥哥的女人,是女人,不是孩提时候过家家的玩笑话。
她说,子遇,你知道的,我爱了段从那么多年。
一句,你知道的,彻底的粉碎了他的心脏,他青春里第一次懵懂的心跳,他记忆中第一个惦念过的人。
那个他也喜欢了这么多年的女孩,那个他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宝贝了这么多年的女孩,却一直爱着另一个他。
她为那个人笑,为那个人哭,为那个人痛彻心扉,为那个人对他铁石心肠。
是的,他知道的。一直都知道。
转身离开时,他倔强地没有回头,他不知道如果他回头看看,就会看到她蜷缩着身子在雪地里泪如雨下。
她不敢想,如果当时他再说一句软话,她是不是就会留下他。
尘世走一遭,他们都会长大,青春也终有一天会落在茫茫人海中流离失所。年少时的身影,最终只会化作心头的一个印记,似乎无足轻重,却难以忘记。
她知道,他永远也没有机会听到,其实,她亦喜欢过他,无关爱情。那种喜欢,或许就叫做“曾经相伴”。
再然后,五年,杳无音讯,那个叫子遇的少年再也没有回来。
没有一个电话,没有一封信。就像这个男孩从未在这个世上,也从未在她的生命中出现过一样。
也许他们始终彼此铭记对方,却最终谁都没有去寻找过对方。
程今夕阖眸沉溺在暖风中,气息平稳,宁静如水。
有一句话是对的,时间终究会炼化一切,过尽千帆的也许只是美丽的错误,不必难过亦不必失望。幸福的结局在不远不近的未来等来着,也许有一天就会以全力以赴的姿态,温柔的到来。
一个故事,一场梦。
顾唯梦醒时,只听身边的女子淡淡的与她说了一句话。内心震动,却怅然若失。
她说,“阿唯,他值得更好的人生。”
、第三十四章 黑暗刺杀
第三十四章 黑暗刺杀
“叶大少,看什么呢,跟掉了魂儿似的?”顶着一头红蓝绿毛的非主流少年手脚并用地挂在叶孟身上,见他毫无反应,顺着他的视线向上望去,先是一愣,遂即笑着揶揄道,“我说叶大少你这昨夜惊鸿一瞥,不会是真动心了吧?”
月上梢头,屋内红烛添着暖色。
楼上阳台上,穿着一身白裙的姑娘,长发挽程一个发髻,她的裙裾竟随着萤火飞舞,明明有着脱尘宛若谪仙之姿,可那轻蹙的眉头却写满了忧愁。
她,在忧思什么?
“滚一边去。”叶孟心下一阵烦躁,一巴掌便把他拍了下去,转而不思其解地问,“你说那女人长得人魔狗样的,如今风头又大好,干嘛老死心眼非得对付她?”虽然仅凭第一映像,他始终觉得,程今夕不应该会是那个女人会计较的对象,可她却又实实地忌惮她,已经到夜不能寐的地步了。
被暴力对待的非主流也不恼,勾起一抹邪性的笑,不答反倒自顾自地说起来,“要说这姓程的丫头片子也算长得不错了,可小姑娘就是小姑娘,到底是寡淡了点……就是不知道这床上的滋味……”
叶孟瞳中凛然之光乍现,冷冷威胁道,“老虎,上回的苦头你还没吃够,还是说,你想再断两根肋骨?”
“啧啧,要对付她的又不是我,你恼我干什么,”对于他揭自己的疮疤,老虎也不恼,无所谓的摊手,笑容愈发肆无忌惮,“怎么着,难道说对一个只见过一面的女人,你也会心疼?”
叶孟眼底藏着森冷的刀锋,咬牙不语。
“那可就不妙了,你是知道那女人的手段,就连仇老头都被她捏在手里治得服服帖帖的,她要动的人,你以为光凭你一己之力就能保下来?”老虎似是微叹,语中却仍带油气,“枭鹰啊,你可不是妇人之仁的人。我们跟了这丫头一个月,好不容易才等来这么个机会,在这里不动手,只怕以后都不会有机会了。”
是啊,他做得买卖本就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的勾当,既然收了别人好处,就势必要忠人之事,行里有行里的规矩。而这行,最容不得的就是心软。
叶孟眉头深锁着隐隐浮上一团浓浓的黑雾,他攥着拳头,骨节吱嘎作响,“今天,便是最好的机会……”他不由自主低喃,却依旧诧异自己突如其来的不忍。
“是啊,水灯节已经开始,到时路上势必被围得水泄不通,人多的地方,自然也就会有意外,一切神不知鬼不觉……”褪去方才的玩世不恭,老虎狞笑着将手中的精锐的擦拭了一遍又一遍,顿闻有种嗜血的腥甜弥漫在空气中。
跟踪程今夕这么久,他们自然知道她背后也是有靠山的,更何况B城乃皇城脚下,藏龙卧虎的人数不胜数,若是在那里动手,能不能够得手另说,可若想要全身而退,必然是极其困难的。
可在这充斥着毒枭悍匪异国,每日莫名殒命的人可不是十根手指头就能数清楚的。山高皇帝远,这生死,就再也不是她自己或者是她背后的那个人能够说了算的了。
想着这桩生意总算能有个了解,老虎心中不免有些雀跃。他,可没有枭鹰那么多怜香惜玉的恻隐之心。
、第三十五章 灯火阑珊
第三十五章 灯火阑珊
程今夕吹了会儿夜风,踯躅着该不该要去外面走一走。
外头灯火如昼,熙熙攘攘的人群从旅馆门口的小路一直无限延伸,看不到尽头。泰语软糯温柔,灯火阑珊里,那些个穿着各式华服的红男绿女笑意盈盈,歌声,笑声,器乐声,烟花声。
黑夜中骤然绽放的烟火如同赋予了盎然的生命,哪怕须臾就消失殆尽,可那短暂的灿烂却是惊心动魄的美丽。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蛾儿雪柳黄金缕,笑语盈盈暗香去。众里寻他千百度,暮然回首……” 程今夕吴思乱想着,摇了摇头,觉得自己似乎在怨妇的道路上一去不复返了。
超级玛丽何时成了哀春伤秋的林妹妹了,难怪古时才女大多都短命,大概就是读书读太多都把人给读傻了,有事没事就爱思虑这思虑那的,没病都能整出病来,不得抑郁症就算不错了。能活得舒服才奇怪。
“暮然回首,那人却在,灯火阑珊处,”顾唯娇笑着替她念完,不知何时就绕到了她的身后,“姐姐怎么不继续念完?”
程今夕先是一惊,回过神来看她,随后便笑开了颜。
她是真的很喜欢这个率性聪明的姑娘。方才的一番话便以解开了她们的心结,即使最后她们都没有点明什么,可她知道,顾唯是明白她的。
“姐姐,你怎么还没打扮起来,今天可是难得碰上的大日子,这里所有的姑娘都涌上街会情郎去了,你却还在这气定神闲的。”顾唯没羞没臊,说得毫无不遮掩,转身就朝衣柜走去。一打开,面对空空如也的衣柜,便有些傻眼,“诶,你这出来旅游怎么连个行李都没有?”
“情郎,什么情郎,你的情哥哥不就在你身边,你还敢想着别的男人,不怕他吃醋?”这时,程今夕才看到顾唯此刻已经换上一整套的清迈传统服饰,茄紫色的纱丽配同色的及地筒裙,发髻妆容配饰无一不精。顿时有些傻眼,“阿唯,你这穿得跟只孔雀似的,是要去跳大神?”
“是啊,我若是去跳大神,第一个就收了你,”顾唯嗔怪地甩来一个极其妩媚的眼风,她一字一句顿道,“我的好姐姐,我还等着你给我垫背呢……”
明明就是一个小姑娘,看起人来怎么就跟老鸨看花姑娘似的。
程今夕被她瞳孔里窜起来的火苗盯得头皮发麻,眉心不住一跳跳的。她有一种预感,被这小魔女缠上,只怕日后定是没有好日子过了。
这个预感在多年后便得到了印证,当然这是后话。暂且不表。
顾唯对着旅馆老板叽里呱啦飙了一顿泰国话,也不知说了什么。只见老板不住点头,又不住龇着牙朝她的方向瞄了几瞄,程今夕心里越发不安起来。
十几分钟后,老板送来一堆追着珠片宝石的薄布,程今夕的脸瞬间就黑得跟锅底似的。
她这双十年华沐浴在祖国温暖气质下根正苗红的好少年被人误会成“跳大神”,真的好吗?合适吗?
可她的反抗显然没有任何效果,顾唯这个集暴力和美学于一体的超级玛丽中的超级玛丽,三下五除二的就把她给扒光了,完全不客气。
程今夕哭丧地看着落地镜中光裸着身体的自己,抱着胸口,脸上的颜色精彩无比,“顾唯,尊老爱幼是传统美德,我这老胳膊老腿的经不起你多少折腾,差不多就得了。”最重要的是,她丢不起这个老脸。
顾唯懒懒地撇了她一眼,懒得搭理。
三下五除二地又将那一对乱七八糟的布头挂在她身上。“坐下。”她下巴一扬,程今夕便不情不愿地坐在了梳妆台前,任由她在她脸上涂涂抹抹描描画画。“五官长得真好,怎么就不知道好好打扮打扮呢,跟你电视上的形象也差太多了,跟个小朋友似的。”
你才小朋友,你全家都是小朋友,“姐姐我天生丽质,粗衣麻布依旧掩盖不了我狂炫酷霸跩的气质。”她贫嘴。
“是是是,狂炫酷霸拽,此女只因天上有,人间想看到那是门儿都没有。”随即两人咯咯笑成一团,”哎,笑就笑,花枝乱颤得干嘛,我要下手重了变猴子屁股可概不负责。”
、第三十六章 万人灯节
第三十六章 万人灯节
想起方才她念得诗,顾唯问,“姐姐,你喜欢的那个人,是不是也喜欢你呢?”
程今夕闭着眼睛,感受到毛茸茸的笔触在眼睑上一顿,忽得听顾唯这样问自己,身子顿时一僵,喉咙干涩地许久才开口,“我不知道。”
她手指一滞,半晌,“那你后悔吗?”
后悔吗?程今夕沉吟,胸口火烧火燎地疼了一阵,终是没答。
***
走在人挤人的街上,饶是帅哥美女如云,这一行三人依旧赚足了百分百的回头率。
路边的花灯照得脸红彤彤的,程今夕有些不自在地拽着裙摆,在来往摩踵擦肩的人群里,蓦地有些手足无措。
顾唯品味很好,手也极巧。太阳纹露肩纱丽,与她一致的及地长裙,只是材质更为飘逸,即使无风,只要下肢一动便会翻飞如蝶。
一色浓艳无比的红,还有她张扬的红唇,如血,如荼,分明清丽的面容却凭添蛊惑。
就算程今夕是个演员穿过无数鲜亮夸张的华服,就算此刻她的卖相十分美艳惹火,但这不代表她就会喜欢自己穿成这样站在路边被别人当做动物园里的猴子观赏。
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她翻了个大大的白眼,完全束手无策。
段子遇暗暗打量,顿时眼睛一亮,生生仿佛被钉住了一缕魂儿,久久地才移开目光。心里黯然一酸。
顾唯站在他们之中,一手拉着一个向前走。段子遇看程今夕的眼神她不是没看见,可是有些事,光靠躲避是没有一点用处。
他们,都需要面对。
顾唯笑得很张扬,穿梭在人群中,走走停停,时而被路边有趣的事物或美丽的景色吸引,仿佛一个一直在燃烧的小太阳。
就连程今夕都被她感染,虽然双脚被裙摆拌着走路依旧困难,心情却已是大好。
“阿唯,别横冲直撞地,”险些被人潮冲散,喧嚷中,段子遇看着站在街边差点被人堆埋没的顾唯,无奈地喊道,“说了你多少遍了,都不知道看路,要是磕到怎么办……”
顾唯没头没脑地玩着刚买的茉莉花串手环,乐得嘴角都快咧到了耳后根,兀得就被拽到了一个强有力的臂弯里,见他一脸担忧,吐着舌头, “知道了啦,下次不会了嘛。”
“在我眼皮子底下都敢乱跑,要是我不在,你还指不定要疯到哪里去。”段子遇宠溺地拍了拍他的头,领着她朝前走,手臂箍得更紧了,“非暴力不合作,再乱跑,打断你的腿。”
还真是温柔的威胁。顾唯仰头偷看了一眼他的包公脸,不禁乐呵呵地在他怀里小狗般的蹭了又蹭,嘟嘟囔囔撒娇,“我们家子遇最温柔了,他才不舍得。”
“你啊……”
倏地发现哪里不对,顾唯看着自己身边穿梭的人流,却始终没有见到那个红色的倩影,不觉惊愕道,“子遇,今夕姐姐呢?”
***
程今夕早就发现自己跟他们走散了。
不过,她似乎一点都不着急。毕竟,这水灯节更似情人节,随处可见一对对旖旎交缠的情人,她,可不想做他们的做电灯泡。
来来往往得除了灯,便都是人,一个个浓妆的艳色女子,裹着各种绊尾幔的男人,披着藏红袈裟的僧。
整个世界都是浓墨重彩的颜色,人声鼎沸,耳边各种声响聚蚊成雷,她提着裙角在一步一挪地挤过人群。
好不容易越过一个缝隙,顺着石阶朝下走,恰好就是一个青石板子铺成的河岸。只见那里已经三三两两地蹲着七八个人,有男有女,还有一个白发苍苍鸡皮鹤颜的老妪,他们手里无一不拿着一两盏盛着蜡烛的水灯,红莲粉荷,或是一艘艘白色的纸船。
程今夕看着潋滟的河水上飘满的水灯,亮堂堂地将这黑暗中冰冷的水映成了一片橘红色的暖阳。心头一暖。
花了三个铜板问老妪买了一朵莲花灯,点燃蜡烛,娇柔的双手小心翼翼地捧着,程今夕跪坐在河岸便,阖上眸子,双手合十虔诚地许了一个愿。
平安喜乐。
这般老套俗气的愿望,是每个人都祈愿过的吧。浓密的睫毛如扇羽轻颤,女子面容白皙透明,可她挽起的唇角,那张脸却比那浴水的水莲花更美,更娇柔。
、第三十七章 必死无疑
第三十七章 必死无疑
林孟隐在一颗硕大的菩提树后,怔愣地看着那个跪在地上的红衣女子。袖口里的刀刃贴着手腕,此刻正泛着森冷的寒意,这把刀由最坚韧的精钢打造,舔舐过数不清的人血。
他一直是**帮派里最迅猛的猎人,只要他想要,命或者其他,就从未失过手。他从入行就立过誓,老弱妇孺者不杀,可今日要手刃的,却是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
若不是因为义父欠那仇百年一个天大的恩情,他又何须受人牵制。林孟心里更恨,挥手拳头狠狠砸向树干,却是用尽了十成的力道,树叶洋洋洒洒地掉了一地。
“枭鹰,你疯了不成,难道你要将所有人都引过来,还是要叫她发现你!”老虎死死按住他的肩膀,好在周围吵闹,无人发现。“冷静!”
“你不懂,”林孟双眼通红显是陷入了几度挣扎,如同困兽,他嘶哑地低吼,“我妹妹就是被别人害死的,枉我当初还立誓,全他妈狗屁!这算是弱肉强食吗,可她不过是个无辜的女人,又做错了什么!”
“枭鹰你……”老虎摁住他的手不撤,指骨一点点收紧。他已经多少年没有听林孟提及他那个早逝的短命妹妹了,今日……他眸子一暗,他从小就是孤儿,不记事那会爹妈就死了,自然是无法体会那种至亲失去的彻骨疼痛。
“你若下不了手,便由我去吧,你这刀没有见血便就不算破誓,只是她,你救不了。” 老虎说完,缓缓将他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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