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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我其谁:胡适-第8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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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这并不是胡适第一次引申这个“天生”与“人治”对立,或者,更确切地说,用“人治”来补救“天生”的社会政治哲学。他在1914年7月28日的日记里,就透过描写人类用工程技术凿径筑桥,让人人都能得享大自然之美的做法,来宣扬人定胜天、以人工来弥补天地不仁的做法:
廿五日往游活铿谷(Watkins Glen; N。Y。),此地真天地之奇境也……此地近由纽约省收为公园,依山开径,跨壑通梁,其险处皆护以铁栏,故自山脚至巅,毫无攀援之艰,亦无颠踬之虞。视前游英菲儿山探险之奇之乐,迥乎不侔矣。然“佳境每深藏,不与浅人看。勿惜几两屐,何畏山神悭?要知寻山乐,不在花鸟妍”。其缺憾所在,在于不均。天下能有几许人不惜寻山之屐,不畏攀援之艰耶?今国家为凿径筑桥,坐令天险化为坦途,妇孺叟孩皆可享登临之乐,游观之美,不亦均乎!此中亦有至理存焉。英菲儿山任天而治者也,探险者各以其才力之强弱,定所入之浅深及所见之多寡;惟其杰出能坚忍不拔者,乃能登峰造极,尽收其地之奇胜;而其弱不能深入或半途而止者,均王介甫所谓“不得极夫游之乐”者也。其登峰造极者,所谓英雄伟人也:敌国之富人、百胜之名将、功名盖世之豪杰、立德立言之圣贤,均此类也。其畏而不敢入者,凡民也。入而不能深者,失败之英雄也。所谓优胜劣败,天行之治是也。活铿之山则不然,盖人治也、人择也(rational selection)。以人事夺天行之酷(天地不仁,以万物为刍狗,此吾所谓天行之酷也)。人之智慧材力不能均也,天也,而人力可以均之。均之者何也?除其艰险,减其障碍,俾曩之惟圣且智乃可至者,今则匹夫匹妇皆可至焉;曩之所谓殊勋上赏以待不世出之英杰者,今则人人皆可跻及焉。以人事之仁,补天行之不仁,不亦休乎!不亦仁乎!'2'
胡适在这两则日记里的立论,其理论基础实际上就是一个历史的进化论。活铿谷和英菲儿山瀑布(Enfeld Falls)代表的是“天行”与“人择”的两个模式。英菲儿山瀑布是“任天而治者也,探险者各以其才力之强弱,定所入之浅深及所见之多寡”。活铿谷则不然,纽约省把它“收为公园,依山开径,跨壑通梁,其险处皆护以铁栏”。其结果是连“妇孺叟孩皆可享登临之乐,游观之美”。英菲儿山瀑布和活铿谷诚然都是奇境美景。然而,英菲儿山瀑布只有年轻力强、富有冒险精神的人方能得以欣赏;反之,活铿谷因为经过了人工的整治,人人都得以享之。把这两个天然的奇景拿来作比喻,“十八世纪学者所持的任天而治(放任主义)”就像是英菲儿山瀑布;活铿谷就像是胡适所说的二十世纪的“干涉主义”与“社会主义”。前者是天行之治的典型;后者则是人择的典型。从胡适的角度来看,去拥抱“十八世纪学者所持的任天而治(放任主义)”不啻于是“拾人唾余”。莫若二十世纪的“干涉主义”与“社会主义”,“以人事之仁,补天行之不仁,不亦休乎!不亦仁乎!”
胡适所持的这种“干涉主义”和“社会主义”是有他思想的来源的。他在康乃尔的老师不只一位是持这种观点的。其中,胡适所敬爱的康乃尔大学创校的白校长就是一个最好的例子。在胡适在日记里演申他的“天行”与“人择”的理论的一年之前,白校长就在1913年5月29日在“费·倍塔·卡帕荣誉学生会”(Phi Beta Kappa)和“理学会”(Ethics Club)联合主办的会里作了一个演讲。我们记得胡适在该年3月被选为“费·倍塔·卡帕荣誉学生会”的会员。白校长这个演讲的题目是《演化与革命的对比:从政治上来观察》(Evolution vs。Revolution in Politics)。这个题目是白校长从十九世纪末年开始就常公开演讲的一个题目。
革命与演化对比,白校长称前者为“灾难带动的发展模式”(development by catastrophe);后者为“有秩序的发展模式”(orderly development)。革命的例子不胜枚举,墨西哥的革命以及所有历史上的革命都属于此类。白校长说大家的眼前就正在上演着一出革命的闹剧。他的例子就是当时英国的妇女参政运动。他说在妇女参政运动者演出全武打以前,英国的下院其实有大多数的议员愿意投票支持。然而,在妇女参政运动者用暴力的手段去宣扬她们的“理想”以后,有一个德高望重的议员就表明说他不再支持了,因为他如果支持,不就等于说他赞成任何用暴力的手段来达成目的的行为吗!
白校长保守的态度在在地表现在他对美国独立革命的评价,以及他对非盎格鲁—撒克逊移民的嫌恶上。他说:
美国独立革命发生以前,如果比较稳健的人得以当道,'北美十三州'的殖民地就很有可能跟母国维持更久的一段关系。如果历史的发展是那个样子,则英格兰、苏格兰的人,就可以继续以移民的方式来给我们的文明注入新的活力,而不是被导到别的方向去;等'殖民地与母国'分家的时候,很可能是和平的方式;而到了分家的时候,这些州的人民里也就会有较高比例的盎格鲁—撒克逊种,那就会有助于同化那些后来蜂拥而来的较劣的人种。我们如果不立法限制这些劣等的种族进来的话,他们很可能就会是一声不响的蛮人大迁徙,那是会毁掉这个国家的,就好像历史上前一波的蛮人大迁徙导致罗马帝国的覆亡一样。
从白校长的角度看来,大学是把革命杜绝于未萌的最佳堡垒。有一个企业界领袖说美国的大学没有尽到培养企业人才的责任。白校长说这是误解。他说美国大学毕业生只占美国人口的百分之零点五,可是他们握有将近百分之六十全国最重要的职位。最令人痛心的是,白校长说那些用欺诈之术(scoundrelism)积攒巨富的人,没有一个是大学毕业生。他说有钱人要散财,最好的方法莫过于捐钱在大学里设立或扩展其历史、政治、社会科学的科系。这是为演化作铺路最正确的方法,因为演化最能够用来杜绝革命于未萌的基础。'3'
除了白校长以外,康乃尔大学闪族语言教授须密(N。Schmidt)先生也忧心革命的破坏,而主张用开明立法的方式消弭革命于未萌之前。须密教授在1913年10月7日在“理学会”作了一个演讲。他的题目是:《抗争:以违法来争取合法权》(Militancy:LawBreaking as a Means of Gaining Legal Rights)。须密教授认为不遵守法律就是不道德的行为。这是因为我们都遵从权威:从父母、老师、社会、法律到个人所遵奉的道德或神祉的最高权威。激进者无视习俗或法律,只有两种解释:一是他们是罪犯;二是他们的所见超乎现行的法律,他们怀抱着更高的理想。须密教授说,当时在抗争的妇女参政运动者属于后者。他说历史上用违法的方式来争取权益的例子很多:瑞士、荷兰、瑞典、希腊和中国史上都有这些例子。
激进者用破坏的手段的用意亦同。那是因为他们知道他们无法举兵来争取他们的权益,社会上的大多数者太有力了,任何武力的抗争等于是以卵击石。于是,他们改采纠缠、游击、骚扰、折磨敌人的方法。这些方法有时候相当有效。争取妇女参政权的女性所用的方法就是如此。她们并没有在井里下毒或者砸烂机器。但她们砸破玻璃、放火烧屋、揪住英国首相的大衣后摆、对准他的耳朵高呼:“给妇女投票权。”
须密教授认为有两种更好的方法:第一种是由下而上的,是用不抵抗的方法,或者用胡适引须密教授所说的“消极的抵抗”(passive resistance)(见第六章)的潜移默化的方法。这是基督、佛祖、宗教改革和匮克派的方法。也就是后来甘地用的方法。那是一种消极的屈服,虽屈服于不公不义,然抗议犹在。须密教授认为抗争者也许最好采用这种方式,因为从历史上来看,用这种方式的人最终都在某种程度上达到了他们所争取的目的。另一种则是由上而下的做法。也就是说,已经享有特权或权益的人要开明、要有远见,主动立法让社会上的其它人也得以分享特权或权益。须密教授说,依他个人的看法,这是消弭革命于未萌最好、最有效的的方法。'4'
在1913年听取白校长和须密教授演讲的时候,胡适在思想上还是一个不成熟的青年,他还没进入绝对不抵抗主义的阶段。然而,即使他后来在意识形态上要比白校长前进得多了,即使他后来扬弃了绝对的不抵抗主义,这种用社会立法的方式,来补“天地之不仁”、“天行之酷”的想法——不管是出自博爱、推己及人之心;或者是出自未雨绸缪、为人为世作设想;或者是出自阶级自保之心——一直成为胡适社会政治哲学的基点。等胡适从杜威1916年那两篇文章里悟出“规划”、“管理”和“控制”的道理以后,那只有更坚定他对社会立法的信念。
胡适这个用社会立法来从事改革以避免革命的信念是非常坚定的。即使1917年俄国的二月革命使他振奋而为之赋诗,但这个坚定的信念却从未动摇。他在1917年3月21日的《留学日记》里录下了一段剪报,记载了俄国的学生、起义的士兵以及社会不同阶层的人士,不分党派异见,大家革命与共,在街头上并肩齐进的气象:
一群群的学生——很容易识别,因为他们蓝色的帽子和深色的制服——加入了衣着褴褛的叛军的行列;各色各样的人士也陆续加入。一时之间,'革命'的理想超越了党派的异见,把大家团结在一起。'5'
胡适读报有感,特别为之填了一首《沁园春》,写了半阕。直到三个礼拜以后,他才有时间把下阕填好。他先写了一个序:
吾前作《沁园春》词记俄国大革命,仅成半阕。今读报记俄国临时政府大赦旧以革命暗杀受罪之囚犯。其自西伯利亚赦归者盖十万人云。夫囚拘十万志士于西伯利亚,此俄之所以不振,而罗曼那夫皇朝之所以必倒也。而爱自由谋革命者乃至十万人之多,囚拘流徙,摧辱残杀而无悔,此革命之所以终成,而“新俄”之未来所以正未可量也。
词曰:
客子何思?冻雪层冰,北国名都。看乌衣蓝帽,轩昂少年,指挥杀贼,万众欢呼。去独夫“沙”,张自由帜,此意如今果不虚。论代价,有百年文字,多少头颅。
冰天十万囚徒,一万里飞来大赦书。本为自由来,今同他去;与民贼战,毕竟谁输!拍手高歌,“新俄万岁”!狂态君休笑老胡。从今后,看这般快事,后起谁欤?'6'
即使胡适在此为“十万囚徒”庆幸,为之高歌“新俄万岁”,这并不表示胡适就像邵建所说的,是赞同革命的。'7'他在这首词里说得非常痛心而且透彻:“论代价,有百年文字,多少头颅。”他在《序》里说得非常清楚:“夫囚拘十万志士于西伯利亚,此俄之所以不振,而罗曼那夫皇朝之所以必倒也。”正由于罗曼那夫皇朝的愚蠢,不懂得未雨绸缪、断尾求生,用改革、立法的方式,来因势利导那汹涌澎湃的争自由之心,“罗曼那夫皇朝之所以必倒也”。俄国的罗曼诺夫皇朝之倒也,不足惜、不足悯,因为倒的是一家、一朝、一独夫。论代价,是整个社会、整个国家的人才、生命、资源的浪费。胡适之所以会颂赞“新俄万岁”,他所颂赞的与其说是革命,而毋宁说是“沙俄”的终结,“新俄”的开始;他所颂赞的,是社会的浪费的终止,他所希冀的是“规划”、“管理”和“控制”的开始。胡适对“新俄”的期待或许是一相情愿,不过那不是重点。没有人可以预见未来。任何人如果用后见之明来讥诋胡适的不能有先见之明,只是暴露了自己的浅见,没有领悟出胡适颂赞的重点。
'1'《胡适日记全集》,1:492493。
'2'《胡适日记全集》,1:417427。
'3'“Social Study Will Forestall Revolution,”Cornell Daily Sun; XXXIII。183,May 30,1913,p。1。
'4'“Wise Legislation Best Avenue to Justice,”Cornell Daily Sun; XXXIV。15,October 8,1913,p。1。
'5'《胡适日记全集》,2:490491。
'6'《胡适日记全集》,2:507508。
'7'邵建,《瞧,这人——日记、书信、年谱中的胡适》,页177。
第八章 诗国革命,造新文学
胡适在中国近代史上最重要、最不朽的贡献,恐怕就是新文学运动了。这个新文学运动的发源地在美国的旖色佳。它的来龙去脉,可以在胡适的《留学日记》里寻得痕迹。胡适后来又用很生动的文笔留下了一个非常重要的历史文献。这就是他在1934年写的《逼上梁山——文学革命的开始》,后来收为他的《四十自述》的附录。胡适晚年在纽约的哥伦比亚大学所作的《口述自传》,很可惜没有添增任何新的资料或历史的回顾。根据唐德刚的的回忆,胡适《口述自传》里相关的四节,是他跟胡适从《逼上梁山》那一章翻译成英文的。'1'
胡适一辈子爱说他是一个“有历史癖”的人;'2'他又爱说自己是一个有“历史眼光”(historically minded)的人。'3'然而,每当说到自己的时候,特别是关系到他思想发展上的关键问题的时候,胡适却常又为德不卒,不能贯彻他这个追本溯源的态度。其结果常是驱使旁人去猜谜。如果他愿意夫子自道,许多有关他的争议就不会成为历史的公案。可惜,他常在关键点上卖关子。人家“上穷碧落下黄泉,动手动脚找文章”,硬是吹皱了一池春水,他胡博本人却逍遥在一旁,不置可否。白话文学运动的缘起,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从胡适留美的时代开始到今天,胡适的文学革命的灵感来源就一直是个聚讼纷纭的论题。到现在,还有人错误地说胡适文学革命的灵感来源是西方的近代文学潮流,特别是意象派(Imagism);有的人则同样错误地把它归为是本土的。
只有傅云博(Daniel Fried)最具慧眼。他独排众议,说胡适的诗学革命的灵感来源不是“近代”的,而是“传统”的。他说:“胡适所没有透露的,大多数读者所没有发现的,就是《尝试集》里的新诗之所以看起来会是‘现代’的,完全是因为语言上的错置(dislocation)'所引起的错觉'。事实上相当讽刺的是,胡适的诗体所用的典范很明显的是传统的英诗。在康乃尔大学以及后来在哥伦比亚大学,胡适所念的诗主要就是当时美国大学生读的标准教材:伊丽莎白时期、浪漫主义、维多利亚时期,特别是布朗宁(Browning)和邓耐生(Tennyson)的诗。即使胡适当时读了当代的英诗,他所读的也是发表在通俗杂志里的一些文体相当传统的诗,而不是发表在那些现在已经成为经典的现代主义的刊物里的诗。他所涉猎的都留下了印记:不管是从用字遣词、意象、主题还是音律来看,胡适所写的诗都非常接近那些传统英诗的范例。”'4'
傅云博接着从用字遣词、意象、主题、音律来分析了几首胡适体的新诗和胡适翻译的几首英诗。他同时也注意到胡适留美时期所写的英诗。在这两相对比之下,其结论是相当令人信服的。傅云博说,我们不须要去寻找胡适新诗的灵感究竟是从哪一位大师那儿得来的。胡适在美国留学的时候学会了作英诗。他的中文新诗就是从他实地的英诗写作的经验中转借、挪用过来的。最其讽刺的是,胡适所学、所写的英诗,放在英文的语境里,也充满了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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