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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不死好好活-第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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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不应该总是习惯性的在写出新歌的同时第一时间让杨东科欣赏,他完全就是不懂得欣赏,果然,他觉得我是在逼迫他听我的歌。
:我。。。。。。。什么时候强迫你听歌了,你这是嫉妒。
杨东科:我为什么要嫉妒,你是我妹妹,我是担心你被诱骗。
:那太好了,我的好哥哥,既然你不是嫉妒,我就放心了。
杨东科其实还是嫉妒了,他没有继续应付我,是不敢在跟我说话,应该是忙他的工作去了。
但不得不说他的确是一个还不坏的人,一个脾气完美,做事细腻,风趣幽默,成熟稳重的女性心目中理想男人,只是就在一秒钟内他倾心与我,我也无动于衷的等了一秒钟,回过神时,我们就错过了。
每一对情侣与朋友的时间界线都只有一秒钟,那一秒钟时间是静止的,所有飘起示爱的微粒尘埃都在半空中停留,伸手接住了就成了情侣,看着他们落下而不做任何动作就成了朋友。
我是呆滞的看着尘埃落地的,于是我和他成了兄妹。但我对他却也早就超越了喜欢,可以说我也深爱着杨东科,才会把他视作亲人一般,而他也总是在悄无声息的带给我一丝心灵上的温暖。。。。。。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从公司回到家里,我吃着父亲亲手烹饪的“美食”,忽然觉得亲情更加超越了友情与爱情的美好。我就是这样容易就被美食收买,看来我的理想生活中真的不可缺少好吃的食物。
我一直不知道为什么我们家里总是老爸做饭,但我的味觉告诉我老爸做的饭比老妈做的好吃。
我着实是一个失败者,我总觉得我一直残废着。从来没有拿起过锅与铲子,更是没有下过厨房,也就从来不知道饭究竟是怎样诞生的。
每每被别人问起我是否会做饭时,我都羞愧的回答他们:不会做饭让我情何以堪。只是老妈和老爸总在安慰我,以后就会了。
老妈说跟老爸结婚前,他们各自也都不会做饭,之后两个人在一起了,就一下子像着了魔似的什么都会做了。我的心情一下子就被安慰的舒服了许多,我觉得我完全有他们身上的细胞,包括会做饭的细胞。
不过我还是很好奇老妈口中的魔法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魔法,怎么可以让一个人的转变如此之大。也许那种魔法就是爱的力量,只要找到了那个愿意为自己付出,同时你也很愿意把他捧在胸口窝听你心跳加快的人,那还有什么奇迹是不可能发生的。
饭后我就迅速的跑进自己房间,打开电脑看起了英文电影“HowtoTrainYourDragon“。老爸经过我房间时,向电脑的显示屏里撇了两眼,他跨进一只脚问我怎么还看动画片,能听懂讲了些什么吗?我摇摇头,又点点头,指了指电脑屏幕下方说有字幕呢。
我跟老爸说这不是一般的动画片,是很好看的动画片。老爸说我就是一个没长大的小丫头。我说其实我是一个大丫头,真正的小丫头只看喜羊羊和灰太狼。因为他们看不懂有情节的动画片。
老爸问我这个动画片是演的什么,我说如何成为一个成功的驯龙勇士击败恶魔,老爸摇摇头,他离开我的房间的时候对我说其实喜羊羊和灰太狼也是有情节的,因为他看过。里面那只懒羊羊尤其很像我。
我很惊讶的看着老爸的背景,这应该叫童心未泯吧。我想我接下来要跟老爸说的话还没有说,驯龙可不是那么简单的,不仅要有技巧,毅力,更要有胆量。而至于我是不是真的像懒羊羊,那估计只有我跟它知道我们究竟像不像了。
我的企鹅又开始活动了,我比驯龙人更兴奋,看来,我还是被冰基凌找到了。他还是首先送了我一朵玫瑰,我觉得我快要被他送的玫瑰刺死了。
:呵呵,冰基凌。
冰基凌:你在干什么?
:看电影,《驯龙记》。
冰基凌:好看吗?小孩子看的吧。
冰基凌的语气有点像我老爸,有的人天生就不会长大,因为他们不想让最纯真的灵魂毁灭了。而有的人还是小孩子就已经成熟了,他们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帮助更多需要得到他们关照的人。
我属于前者,典型新一代青年被父母过多溺爱后不知道如何才算真正的长大。但好在我理性起来也蛮有智慧的,从未觉得他们的溺爱是在毁灭我,反而成就了我,可以让我自由的发挥我无穷无尽的想像,将我的脑袋越用越大。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其实每一个人的智慧都很深,只不过是被太多新时代里乌烟瘴气的灰尘淹没了智慧的痕迹,才不得不向面临的各种大大小小的困难心甘情愿的屈服。
:难道你不觉得每一个喜欢看动画片的大人都有着一颗长不大的童心吗,这叫童心未泯,understand?
冰基凌:呵呵,是的。
凌林大概是顺便把我也当成小孩子对待,给我发了只可爱的加菲。加菲是我很喜欢的动画偶像之一,那只胖胖的肥猫让我觉得它不仅仅是充满了智慧,更充满了对人生美好的向往。
吃饭与睡觉已经无法阻止让一只猫可以没有大脑的,仅仅愿意安逸的享受它猪一般的生活,它还在寻求一种精神上的释放与向往,它让我看到了我的影子。
:wow,可爱的加菲,不是你吧。
冰基凌:呵呵,是你。
我其实想说,你真是说的太对了,如果我是加菲,我一定也要拯救一次我的好朋友,那只小白狗,顺便享受一下那刺激的旅程。但我还是没有跟凌林过多的解释一只猫的旅程。
:好吧,随便你。
冰基凌:许乐,你唱歌给我听好不好?
粉丝还真的请求我给他唱歌听,这我有点不知所措。
:你还真让我唱呀,唱什么你也听不到,你有麦吗。
冰基凌:我没有,你有吗,我听你唱,我不说话。
我唱你听,你可真会享受,又听不到你说话,那我不是像个傻子一样在这头自言自语。但我不知道哪里来的兴奋感,还决定是要满足一下他的愿望,毕竟他是我第一个主动想要成为我粉丝的粉丝。
:那好吧,就唱一个。
冰基凌:太好了,我洗耳恭听。
我并没有唱自己的原创歌曲,而是唱了一首王心凌的《月光》,原因很简单,这首歌我比较拿手。也许我是对我自己的原创歌曲并没有多大的信心可以征服我粉丝的耳朵。
当然我听不到对方任何语言以及他肢体或是面部上的任何表情,不过我觉得我唱的应该还不差。
冰基凌:你唱歌真好听,可惜我的麦不好使,讲话你听不到,要不打电话?
我想这个冰基凌应该是在变相索要我的电话,我拒绝了。我觉得杨东科跟我说过的话还是有些道理的,对一个陌生人的请求,不是什么都可以接受的。
比如他跟我要过电话之后就很可能会相应做出一系列事情,发短信,打电话或是更多我意想不到的事情,而我在不知不觉中就会成了他的陪聊或是他的骚扰对象。
我跟他说不用打电话了,下次你把麦修好了,再说吧。他说好,我就再没有回复他,我继续将我的电影看完。我边看边觉得眼睛越来越湿湿的,连龙都有亲情与爱情,还有什么可以阻止的了人有七情六欲呢。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午后的阳光懒散的洒了一地,早上还熙攘的人群一下子就散了,全都各自回家填饱肚子,街道突然安静的快要另人窒息。只剩下一地烂菜叶子和烂鱼头,鱼尾。时不时从附近经过就有些刺鼻的味道直接连通空气被吸入腹腔。
此时那些流浪的猫狗就趁机寻觅一些它们的食物。它们的动作大多很迅速,因为到了下午,清洁工人就会将这堆垃圾通通清理干净。若是不赶紧吃上点能吃的,那这一天恐怕是要饿得有些遭罪的了。
每次吃过午饭,我都会慵懒的伸展一下四肢,就匆匆的出了家门。比起在外面吃工作餐,我更喜欢走上十几分钟回家吃饭。
这也是被逼无奈,自从在外面吃过一次参杂着不知道什么细菌的午饭使我连泄了一整天的肚子之后,我再也不相信外面的饭是香的,家里的饭是淡的。
而我也确确实实地相信网上传播的流言是可以属实的。“要想吃没毒的食品,简直就是找死。”
同事们见我总回家吃饭问我为什么,我跟他们说外面的饭太贵,工资总是欠费,家里的饭免费。不回家吃饭简直就是邪恶的浪费。
他们一致表扬我是个知道节省的好青年,结果他们就天天中午重复着面条,盖浇饭,麻辣汤,盒饭的生活,而我就天天换着样的吃菜,海鲜,肉。
半个月过去了,他们瘦了,我胖了。一个月又过去了,他们终于习惯了一日两餐,我还是坚持着一日三餐。
他们说还是免费的午餐好吃,瞧把乐乐吃的又发福了。我说其实不好吃,现在流行骨感美,这样下去恐怕没人要了。
他们说我的想法是错的,杨贵妮即使相当丰满也很美,我说那是说胖胖呢。哪有穿梭时空那回事儿,就算真有也未必回得去唐朝,再美也遇不到唐玄宗那样只钦慕于一人的皇帝。
踩着自己的影子,我终于连蹦带跳的到了公司楼下。我知道一路上有不少人在看我,他们看我时我就蹲下来装做系鞋带,但直到楼下我才发现我穿的鞋子根本没鞋带。
远远的我看到一个毛茸茸的物体在移动,那个物体大概皮球一般大小。我前进着,它也前进着。我快走几步,那个移动物体消失了。
我四周环绕了一下,只看到一辆停在人行道上的大型货车,我便快跑几步站在货车前方等那个物体自己出来。果然不出所料是个活体动物,就是滚了一身黑色,分辨不清是猫是狗。
我跟它说,喂,你给我站住,往哪里跑,我看看你是猫是狗。它不理睬我,继续向前挪。我半蹲着看了看,确定这是只小狗。
我第一次看到动物跑起来总是会把自己绊倒,它跑的实在太慢了,我放慢自己的脚步走路都比它跑的快。我前后看了几遍,除我之外,没有半个人影出现,想必这狗是没有主人,我肯定这定是一只流浪狗。
我像拦路虎一样挡在了它的前头,它头也不抬,绕开我就准备逃跑。我继续拦着它的去路,它忍不住叫了一声。我想我没有听错,他是说了句“哼”,有点像那种洋娃娃,你一捏他一下,他就发出一声泄了气一样的声音。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我大喜,这是只不会叫“旺”的狗。我蹲下来,一只手抓住了他的颈部,他的颈部软软的,是块没有知觉的肉皮。它挣扎了几下就停止反抗了。我想它一定是太小了,才完全没有反抗意识。
我左手托着它的后背,右手抓着它的颈部,把它带进了电梯里。
因为我嫌它实在太脏,把它放在地下,很多人都在围观这只既无奈却根本没有反抗力气的小家伙。我想它是第一次被这么多人包围着,它有些hold不住这个场面,拼命的打哆嗦。
电梯里的一位美女说它太可爱了,那些人就跟着说它挺有意思。我突然发现美女的威力是强大的,随便找个话题就会引来无数回应。
电梯到了,我把它抱了出来,走廊里有些发暗,它拼命挣扎了几下,或许它是觉得它自己像是进了屠宰场,在做最后生的反抗。
我把它放到地下对它说,你要是再动,就让你永远在这里待着,看你怎么下楼去。它楚楚可怜的大眼睛瞟了我一眼,果然就不动了,而是退后了几步。我让它跟我走,它没有理我的意思,继续往后缩。
送水大叔正好上楼来送水,他看着这个小家伙也不禁有些心喜,他跟我说让我只管往前走就是了,它一定跟在你后面。
我半信半疑的说真的假的,我怎么看它一个劲的往后退呢。送水大叔说,不信你试试,肯定跟你走。它太小了,你又把它从下面带上来,这个环境对它来说太陌生。它现在只认你一个人,你上哪它就跟着上哪。我说要是这样到真好,省得我非要抱着它走了。
我试着放慢脚步向办公室里走,开始它还有点要继续留在原地的意思,但见我拐了弯不见了,它就急了。果然就跟在我后面。我打开办公室的门,胖胖正在走廊倒水喝。
:胖胖,快过来,你看我后面还跟着尾巴,
胖胖:你长尾巴了,回到原始了,成猿猴了?
:原始我也去了一趟,驯化了几条龙之后就又回来了。
胖胖蔑视了我一眼,杯子里的水差点溢了出来。
胖胖:你果然很呆,我没空跟你研究原始社会,不感兴趣。
:真的,我没骗你,我后面还跟着一个。
我转头去找那小家伙,它竟然不见了。我围着若大一个办公室走来走去。胖胖看我像个无关苍蝇一样乱转,有点不耐烦了。
胖胖:许乐,你不是傻了吧,还真找尾巴呢,别找了,自己摸摸屁股上有没有不就行了。
我一弯腰,看到那小家伙全身哆嗦着漏出半个头来,另半个身子藏在桌子下面。我把它抱出来给胖胖看,胖胖脸上的酒窝顿时就灌了酒。
胖胖:Wow,小狗狗,真的有小狗狗。
胖胖的声音很大,乌龟妹和咆哮姐也闻声出来,她们集体站在胖胖身后问胖胖狗在哪,胖胖侧了侧身,咆哮姐又咆哮了。
咆哮菜:快看,狗,办公室里有狗。
:菜,你小点声,别让弥来佛听见,不然它可就得继续下去流浪了。
第六章 年轻就要Say High (
咆哮姐赶紧姐捂住了嘴,我看到她的眼珠子在眼镜框里不停的乱转。
胖胖让我赶紧给这小狗取个名字,咆哮姐说就叫狗好了。乌龟妹说,太简单,满大街狗太多,叫起来都不知道叫哪只狗,不如叫流浪汉。
我到是对他们的意见并没表示反对,胖胖反到比我更急,一脸的不爱意。
胖胖:你们都起些什么破名,它这么小就走丢了,不如叫丢丢好了。
这只小家伙被众人这一吵喊,吓的直不停打着哆嗦。我觉得不管它最后叫什么,大家是应该赶紧回到自己的工作坐位上去了,还是我做名字最后的决定好了。
:我看它这么小,看到它的时候以为它是一个会移动的点点,还是叫点点好了。
其实在狗类里我很喜欢斑点狗,全都是因为我看动画片看多了,潜意识里会想到那个《101Dogs》里的狗主角,都说狗通人性,善良起来比人都善良,疯狂起来。。。。。。那估计是那狗有狂犬症了。
我在想如果我真有动画片里那样一只聪明的狗,那我是不是要笑的一整天都合不拢嘴了。
胖胖抚摸着它的狗头,仔细看了看说那就叫点点好了。瞧它一身都是白色,唯独屁股上,正好长了一个米黄色的点点。我觉得这狗好像是应该是她捡到的一样。
我摆弄着点点的尾巴,软软的,很舒服。点点可怜惜惜的看着我。
我让大家赶紧回到屋里上班了,不然一会儿主任看到人都失踪了,又好念紧箍咒了。大家就都散了忙自己的事去。
胖胖找来几个纸版,一会儿功夫粘出个狗窝。又找了几块毛巾铺上,把点点放了进去。我得承认胖胖是个心灵手巧并且很细心的女人,谁要是今后娶到她做妻子,那也算是一大福气。
不知道是不是跑了一天,这小家伙累了,还是办公室里的阳光太暖和了,晒得它也有了些困意,看来它对胖胖给它制作的临时新家特别喜欢,一进到里面就像条死狗那样睡了过去。我担心主任会看到它,就在它身体上也盖了块毛巾。谁知道这家伙也会打呼噜。
弥来佛的耳朵倒是果然灵通,他问我们有没有听见有人在打呼噜,是谁睡过去了。他抬起屁股环视了一圈说,“咦,怎么都醒着呢,难道是我在打呼噜?”他一边掏掏耳朵,一边继续自言自语,一脸的囧相,没有人搭理他。
胖胖悄悄溜到我跟前掀开盖在点点身上那块毛巾用手机拍了几张照片,看它像是昏死过去了,但一给它拍照,它就立即复活了,眼睛直盯着胖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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