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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大秦政坛双星:吕不韦与李斯-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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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借古非今的满门抄斩。官吏如果知道而不举报,以同罪论处。命令下达三十天仍不烧书的,处以脸上刺字的黥刑,处以罚作四年苦力,发配边疆,白天防寇,夜晚筑城。



第三,医药、占卜、种植之类的书不在清除之列。



秦始皇同意了李斯的主张,制曰:“可。”立刻下了一道命令:除了医药、种树一类书籍以外,凡是有私藏《诗》、《书》、百家言论的书籍,一概交出来烧掉。以后要是再私下谈论这类书,办死罪;谁要是以古非今的,满门抄斩;禁止私学,愿学法令的,“以吏为师”。这就是震惊中国历史的焚书事件。







我们如何看待李斯的焚书主张呢?



首先,淳于越建议实行分封是个什么性质的问题?实行焚书有必要吗?



我认为,淳于越提出分封和当年王绾一样都是从善意出发的,他们的目的不是要颠覆秦政权,而是要使秦政权巩固。从王绾到淳于越,他们都是要在中央集权基础上、行郡县的基础上分封子弟为王,而不是像西周那样全面分封,把秦始皇的天下变成周天子的天下。李斯却认为这些人是完全照搬西周的制度,以古非今——李斯把问题的性质搞错了,搞复杂化了。



在焚书问题上,李斯小题大做,起了推波助澜的恶劣作用。套用今天的一句话,是他乎悠了秦始皇。把本来可以讨论的问题扩大化,便成了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似乎秦王朝到了最危险的时候,终于造成一场文化灾难。



第二,明明不值得大惊小怪的事,明明可以讨论、甚至批评的问题,李斯为什么要用极端的方法解决?这表现了他什么心态?



我觉得主要是迎合心态。随着秦专制集权制度的建立,李斯看到,皇帝的权力至高无上,作为丞相,他自觉地维护皇权,他知道,秦始皇的专权具有极强烈的排他性,即只要有他认为不利于统治的因素,都会毫不留情地扫除。为此,李斯把本来可以讨论的问题提高到影响国家治乱安危的高度来认识,造成了秦始皇的高度紧张和警觉,决心烧书。他迎合了秦始皇,也就获得了秦始皇的信任,使自己的地位更加稳定了。



其次, 李斯提出焚书的建议还集中体现了他的法家思想。严刑峻法无疑是法家思想的核心,与此相适应,法家主张在文化上实行文化专制主义,其表现就是除了法律书,别的书都不让老百姓看。商鞅变法时就实行“燔诗书而明法令”。李斯则想通过秦始皇下命令在全国实现文化专制。



这里有一个问题值得研究,李斯的老师荀子是战国后期儒学大师,他跟随老师学习,肯定读过不少诸子百家书,你自己看了,为什么又不让别人读呢?你看了没问题,怎么别人看了就会出问题呢?你看诸子百家不反政府,不出事,别人看怎么就反政府,要出事呢?说穿了,这是法家的愚民政策。主张愚民政策不仅有法家,儒家、道家都有这方面的论述。法家对愚民政策讲得最多。在法家看来,对老百姓就是要役使、利用,所谓战时则用其死,平时则用其力,让他们无休止的劳动或打仗,国家自然安定。至于知识文化,老百姓知道得越少越好。早在商鞅变法时就提出烧毁《诗》、《书》,厉行法治,禁止游说的措施。后来,韩非继承并发展了这种主张,他认为,不仅要用法规范人们的行动,还要严格限制人们的思想,这是最重要的。不许看不应看的书,不许说不应说的话,规定了思想罪。



韩非子在《说疑》中说:“禁奸之法,太上禁其心,其次禁其言,其次禁其事。”意思是,禁止出现奸邪的办法,最好的办法是管住人心,也就是管住思想,首先不许乱想;其次不许乱说;再其次不许做法律不允许做的事。怎样才能使老百姓不能乱想,不能乱说呢?有一个好办法就是不要让他们有文化,什么《诗》、《书》之类一律烧掉,要想学文化就学法律,“以吏为师”,把你的思想抽空,把你管得服服帖帖,你什么也不懂,不就不会七嘴八舌了吗?





第50节:第四讲 焚书之谜(4)




说到底,愚民政策是统治者钳制民众思想的政策。统治者愚弄老百姓,让老百姓变成无知的顺民,更加容易统治。焚书就是愚民政策的体现。法国十八世纪杰出的政治哲学家,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对专制和独裁政权特点进行批判,他在《论法的精神》中说:



专制国家的教育寻求的着力点是降低民众的心智。……



在专制国家里,只是把恐惧置于人们心中,把某些极简单的宗教原则般的知识灌输给人们。当权者知道,知识导致危险,竞争足以招来祸害。……所以,在这种专制国家中,从某些方面来说,教育等于零。它先掠夺人们的一切知识,然后再给人们一点点看似知识的东西。”



用这段话解读法家的愚民政策的实质是再清楚不过的。



韩非子只是从理论上阐明了愚民政策对于维护专制统治的必要性,而李斯的焚书建议和秦始皇焚书的命令则是愚民政策的具体实施。李斯对焚书的要求十分严苛,不仅藏书非法,甚至“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就是说有人胆敢相互谈论《诗》《书》者,就在闹市执行死刑。



这么严厉的禁书措施,究竞焚书的效果怎么样?是不是民间的书都烧了?可以说,焚书的性质恶劣但效果却十分有限。这道焚书令,乍一看,来势汹汹,着实吓人,但实际考察,我们会发现它表面如洪水猛兽,但收效甚微。为什么这样说呢?秦朝地域辽阔,秦与东方文化有明显的差异。秦国奉行严刑峻法,烧书令可能在秦国本土能够实行,但这道命令对东方(包括楚国)就不那么灵了。秦可以用军事力量征服东方,但要从思想文化上真正征服东方并不那么容易。



首先,焚书必须让老百姓上交书,可老百姓、读书人就是不交,你怎么能搜查出来!当时,书的来源主要靠笔抄在竹简木牍上,来之不易,读书人爱书的情感之深,是现代人难以体会的。所以藏书是当时反抗焚书令的主要办法。特别是读书人比如儒门后学和诸子学人,纷纷藏书。那么,书都藏在哪里呢?



藏在屋壁。



屋壁就是夹壁墙。传孔子九世孙孔鲋曾把一批珍贵的书籍藏在曲阜孔府一间屋子的夹壁墙中,秦末,他参加了陈胜领导的农民起义军,并担任了陈胜的博士,后来在战斗中牺牲。到汉武帝时,鲁恭王刘余翻修孔子旧宅,发现夹壁墙中有一大批藏书,包括《易》、《诗》、《礼》等典籍,这就是当年孔鲋为躲避秦朝的焚书令藏起来的书。



汉文帝时有个叫伏生的老头,90多岁了。他是当年秦朝的博士,他偷偷在屋中藏了一部《尚书》,偷着背诵,直到背得滚瓜烂熟,才把书销毁。汉初鼓励民间献书,他背诵了《尚书》,由政府派人用当时流行的隶书记录下来,这就是今文尚书。



2、藏在深山。



在湖南沅陵县附近有一座美丽的二酉山,相传,秦始皇焚书时,京城咸阳的儒生冒着生命危险,偷偷把上千卷书简运出京城,风雨兼程,奔往南方,在二酉山,他们发现这里人迹罕至,山洞深邃,便将书简藏在了这里,使一批珍贵的书籍得到保存,汉初,他们把书献给政府,使这些书得以流传。风景秀丽,峰峦挺拔的二酉山也因藏书奇功成为文化圣迹。两千多年来一直为无数天南海北的文人墨客向往和朝拜。(图片:沅陵风光)



此次焚书没有彻底执行,还有地方官员执行不力。落实焚书令需要各级官员执行、配合。秦始皇从十七年(前230年)起至二十六(前221年),十年之间兼并六国,领土扩大了五倍。但在这么大的范围内,短时间内,哪里有那末多培训好的能忠于秦政的官吏?秦始皇只能大量利用降秦的六国旧吏。众多的六国降吏也不可能在数年之内被秦国完全更换。那么,众多降吏都能尽忠职守于秦吗?都会不折不扣地执行焚书令吗?不可能。正是因为有众多地方官吏的消极,才会造成众多有书之人的藏书机会,这使得焚书令大打折扣。



还有,出土秦简中未见只字焚书令的反映。2002年5月至6月,湖南省文物工作者在湘西龙山里耶发现了战国古城,出土秦代木质简牍36000多枚。这批珍贵文献的时间在秦始皇二十五年(前222年)至秦二世二年(前208年)之间;内容包括法令、文书、历谱、郡县等十余项。被认为大部分是秦统一中国15年间的官方档案。按理说,这批简牍中应有秦始皇三十四年颁布的焚书令,但经清理却只字未见。(图片:里耶秦简出土之地)





第51节:第四讲 焚书之谜(5)




这一发现也证明,秦始皇颁令行法;并非人们所推想的那么雷厉风行于全国。



第四,从《汉书》所反映的实际看,秦以后各种图书的数量依然很可观。《汉书》是东汉人班固写的记述西汉历史的史书。其中《艺文志》记载了各种书籍多达13000多卷。这一万三千多卷中;大都是西汉初至宣帝多次奖励人们向中央进献之书;也理应就是秦焚书令之后众多藏匿之书。其中仅诸子书就有189家,4324卷(篇);这些书大都经历了焚书→藏书→献书的历程。



通过以上简单统计;我认为清楚地证明了一个长期未被人们深究的大问题;即秦始皇的焚书令;其实是来势汹汹;收效甚微。但它对中国古代思想文化造成了恶劣的影响。这个中国图书文化史上的大案;留给后人太多的思考。







李斯与秦始皇合谋的焚书政策从主观上讲是要加强统一和集权,但对不同意见显然没有必要用烧书的方法来解决,这一作法,对人心的伤害太大了。有人认为焚书是搞了扩大化,似乎像淳于越那样的人就值得抓起来甚至杀掉,其实他仅仅是说说而已,充其量是思想不对头,而并非搞垮秦王朝,颠覆秦王朝,有什么必要因此而毁掉民间的藏书呢,这不是扩大化,是做法根本错误。这项不得人心的文化政策,激发了人们对秦帝国的逆反心理;虽于当时潜伏;但在之后反秦斗争中的作用是剧烈的。反秦的强烈社会文化心理,应是加速秦帝国灭亡的一个潜在要因。历史证明,秦始皇所主要焚禁的民间人们读的书;被大量地藏匿保存了下来。可以说,历史上任何焚书、禁书的行政措施,都是令人的愚昧无知和可悲之举,都会给后人留下那么多的诅咒,都会激发人们对书的更加钟爱;都会使图书文化得以更顽强的发展。秦始皇焚书受到了历代指责,唐代诗人章碣有一首《焚书坑》写道:



竹帛烟消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原来刘项不读书。



竹帛烟消,指焚书的烟火熄灭,帝业虚,文化破坏,帝业动摇空虚。关河:函谷关、黄河,祖龙指秦始皇。山东指函谷关以东,农民起义爆发的地区。刘项,刘邦小吏,项羽游侠,都读书不多。这首诗讽刺秦始皇,书烧了,帝业动摇了,激起民愤,起义的领袖恰恰不是读书人!



清人陈恭尹也有一首诗写道:



谤声易弥怨难除,秦法虽严亦甚疏。



夜半桥边呼孺子,人间有有未烧书。(《独漉堂集》)



“呼孺子”——这是人们熟知的张良获书的故事。张良原是韩国贵族的后代,秦灭韩后,他怀恨在心,变卖了全部家产,招募刺客,阻击秦始皇于博浪沙,(今河南原阳东南)没有成功,秦始皇下令捉拿刺客,张良隐名埋姓,一直逃到下邳,有一天他在在一座桥上过,一个老人走到他面前,一不留神鞋扔到桥下,让他去捡。张良吃惊不小,想这个老人,又见这人很老了,终于忍住,去桥下捡走鞋来拿到桥上。老人又很过分地让张良为让穿鞋,张良默默照做了。老人大笑而去,一会儿回来,夸他“孺子可教”,命他五天后大清早在桥上等。张良五天后一去,见老人早在桥上了。老人大怒,让他过五天再来。过五天,张良又迟到了、老大又怒,约他再过五天来。过了五天,张良半夜赶往,终于赶在了老人的前面。老人见他先到,高兴了,地是传了他一部《太公兵法》。张良就因为这次奇遇,成为后来汉高祖刘邦首师军师与汉王朝的开国元勋之一,这说明民间用各种办法藏书,书一旦进入民间是烧不尽的。



对于焚书坑儒,历来有种种的否定与抨击,但是历史条件和文化背景的复杂是不可以简单论定的。明代思想家李贽在《史纲评要》卷四《后秦纪》中曾经这样评论李斯关于焚书的上书:“大是英雄之言,然下手太毒矣。当战国横议之后,势必至此。自是儒生千古一劫,埋怨不得李丞相、秦始皇也。”



焚书是秦朝发生的一件大事,对秦朝历史而言,这次事件是一个转折点,在此之后,秦朝的社会矛盾日益显现,不稳定因素开始增多;对秦始皇而言,这次事件之后,他由一个比较开明的君主开始变为专制暴君;对李斯而言,这次事件之后,他处处迎合、屈从最高统治者的心态进一步表露,他这样做虽然可保全自身,但也暴露了自身的弱点,为秦朝,也为自己埋下了灾难的种子。





第52节:第五讲 坑儒之祸(1)




焚书这项不得人心的文化政策,尽管没有在全国范围内彻底贯彻执行,但由于其手段粗暴,做法野蛮,激发了人们对秦王朝强烈的反抗心理,后来爆发的秦末农民大起义,有这么多人参加,其中包括孔子的九世孙孔鲋和许多读书人,说明焚书不得人心,李斯在这个事件中的恶劣表演,使人们对他有了新的认识。



第五讲 坑儒之祸







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秦始皇在李斯的建议下,对治理国家的不同意见采取了粗暴的压制手段,通过焚书统一言论,禁止人们阅读《诗》、《书》、百家语。李斯是这一事件的策划者,企图用愚民政策和极端的手段维护专制集权。焚书在中国历史上产生了恶劣的影响。在秦朝历史上,人们常常把另一个事件与焚书并称,这就是坑儒。



坑儒是怎么一回事呢?



焚书坑儒虽然一直被人们放在一起谈论,普遍认为都属于秦始皇的暴政,其实,焚书和坑儒不是同一年发生的事,而是两个独立的事件,而且事件的起因也不一样。焚书事件的起因是淳于越等人提出要分封而惹怒了李斯和秦始皇,而坑儒事件的起因是什么呢?



坑儒事件的起因是方术士侯生、卢生谩骂了秦始皇,又逃得无影无踪,秦始皇被骂得下不来台,羞恼成怒,于是在咸阳抓了460多个方士、儒生,并把他们坑杀。焚书和坑儒虽是毫不相干的两件事,但其性质是一样的,都是秦专制政权对思想文化的摧残,对读书人的迫害,是秦始皇的暴政之一。



李斯是焚书的建议者,应对焚书负有责任,这没问题。那么,李斯与坑儒有关系吗?从目前的史料看,他似乎没有直接参与坑儒事件,但这只是表象,不能说明李斯和这件事没有关系。我们从李斯所处的地位看,他是丞相,是除了皇帝以外朝廷最大的官,他对于一次坑杀460多人的重大事件不可能不知道,秦始皇的旨意他安敢不执行?也许,他还是一些具体事情的操办者。另外,从这件事的性质看,坑儒和焚书一样,也是为了加强集权政治,这与李斯的思想主张是一致的,可以断定,秦始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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