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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城记-第3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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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1婚礼

灰心的回去,方丽见到我,兴奋地拉着我的手,叫着说:“闻小姐你可回来了,我们这里的人都在盼着你回来呢。”

“对不起,给你们添麻烦了。”我内疚地讲。以宫宸司蛮不讲理的性格来说,他们肯定也受到了牵连。幸亏当时我没有和他们走得很近,不然现在他们个个也都是惨不忍睹的境地。

“闻小姐,你不要这样说了。以后还是和宫先生好好过日子吧。虽然宫先生脾气是有点不好,但是他绝对是在乎你的。”

不知道宫宸司给了她多少好处,她劝说道:“宫先生从你离开以后就天天发脾气,后来一天出去一周都没回来过。有一天他带着一身酒气回来了,收拾的时候我看到他抱着你的枕头念你的名字……”

“好了,不要说了。”我打断她的话,我不相信我记忆中的宫宸司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想起之前最后一次见面,他看我的眼神,觉得十分讽刺。

我听到的,不一定是真的,没有听到的,就一定是假的。

“灰灰,我回来了,在我离开的这段日子有没有想我?”花花在门口敲门,对我露出嬉笑的表情。

我向他走过去,询问道:“你去哪里了?”

“我去c市假期实习去了呀,顺便完成lorrise给我的任务。”他冲我眨眨眼。

“你去了多长时间?”

“有一个月吧。”他思考着,突然意识到什么,脸色一冽:“你不会不知道我一个多月不在吧?”

前段时间我简直想见你想疯了。现在所有的事情都已经过去,特别是mondo对我的提醒,让我不得不装作不在乎。

“灰灰,你这个见色忘友的人!”他咬牙切齿道,“本打算给你我从c市带来的土特产。现在我打算把美食自己吃了!”

我听到美食两字双眼发光。

“灰灰,你对食物永远比对人有感情。”花花叹了口气说,然后从背后拿出一个大背包,打开后全是多样的食物。

在吃零食的时候花花告诉我,他这次的任务是保护辛未的未婚夫高健,他的技术公司和宫齐有密切合作,两个月前他出了车祸,当时运气好保住了命。宫宸司怀疑是人为因素,就派他去暂时保护高健的安全。

他平时都不告诉宫宸司给他任务的事情,也不知道他怎么变得这么唠叨。在我头顶滔滔不绝的讲着。

几乎每句话都有宫宸司这个名字,它在我心中是刻意回避的,结果我几乎能从每个人的口中听到。我专注于食物。断断续续的听了几句。

月底,我就见到了那个高健。在人群中他并不太显眼,三十几岁的商人样子,只是眼睛和嘴角上扬,让人也感觉到他的欢喜的心情。

但我能够感受到身边人的寒气。我下意识抬头看了一眼身边的人,他英俊的脸面无表情地盯着他看,要不是镜片上闪过的寒光,我还真以为他会不在乎。

我想起今天在来之前意味深长说的一句话:“lorrise说过,他倒要看看毕清到底会选择哪个。”

这个婚礼是辛未托人给我的请帖。听到她结婚的消息,对我有些震撼。以前的那些消息,我都当做炒作听了。朝夕的梦中情人。我们眼中的玉女掌门人,应该是永远不会结婚的。

而且,以前我和辛未相处过一段时间,知道她对愿锦的感情绝对不是演出来的。

感情里面,总有一个人爱的比较多。有的人坚持,有的人却放弃了。辛未和郑航志。让我看到再努力的爱也有放弃的时候,看客都能看出其中的无奈,不知道他们自己又该是怎样的心境。

在心底叹了口气,抬眼看宫宸司正和闻阡陌相拥着跳舞,男才女貌,又不禁感叹,真是一对惹人注目的恋人啊。

最近我有一次在电视上见到过闻阡陌,她是参加特殊人群关爱活动。她的头发比以前剪断,烫成波浪,披散在加上,越发衬托脸小巧精致。粉红色的修身礼服,显现出她的好身材,更将她的肤色衬托得白皙。

她绝美的眼眸含着光,眼中仿佛世界上只有宫宸司,嘴角勾着笑容。这是受伤以后,我第一次见她,看她的气色不错,我顿觉得安心。

新郎高健看到我们走过来了,也缓缓向我们走了几步。

“恭喜。”愿锦开口道。

“谢谢。”高健微笑着说。

愿锦拿起香槟说:“祝我们合作愉快。”

高健也拿起香槟说道:“今天是高兴的日子,我们不谈生意。”

那天的新娘很漂亮,她嘴角挂着绝美的笑容,宛若天仙也不过如此。

我抬头看到她对我笑笑,是友好的笑容。她尚能做到如此,我更是对她咧了一个最大的笑容,衷心地祝福她:“你一定要幸福。”

“我会的,谢谢。”她又笑了笑。

不知道为什么,她现在脸上笑容,让我有一种她长大了的感觉。结婚真的可以让人成熟吗?以前郑航志也是,换句话说,他们都已经做好准备迎接自己的新的人生吧。

在思考中,和花花的视线刚好对上。他正站在高健身后不远处,今天他的任务是暗中保护这对新人的安全。

他今天是中性打扮,浅灰的衬衣,外面套着带着金属扣子的黑色马甲,头发也随意地散在肩上,越发阴柔秀气逼人。他看了我一眼,先前严肃的神色,突然对我挤了挤眼睛。

我本来想笑,但感觉到身边的寒气,让我忍不住打个寒战。我才注意到身边愿锦的表情,他是宫宸司派过来接我的,互相充当伴侣。

他的脸色比原先更暗了些,明明是在同高健谈话,眼睛却紧紧盯着辛未,像是要把她钻个洞一样。

而辛未,只是笑容满面看着我,从始至终,都没有看过愿锦一眼。

那时候,我觉得那样的笑容刺痛了我,让我在不知不觉忍不住上前一步,悄声告诉她:“你不用这样笑的,太累了。”

她脸苍白了一下,不过,也只是一瞬之间而已。然后,她又恢复笑容,低声说:“不,走我也要走的有尊严。”

那天,我在最后都没有等到愿锦上演抢婚的戏码。不知道辛未有没有在内心期待过他有这样的举动。我眼中的恋人,又散了一对。

ps:  终于上架了,兴奋~这两天在考试啊,还有十门啊,其中一天考五门,咋整?没办法保持更新啊~

正文 92番外之辛未

又是一个酒会,觥筹交错,香气浮动。我拿起香槟,冷眼看着底下的人群,在我眼里,他们都是一个磨具出来的。这让我想起一句歌词——“每只蚂蚁,都有眼睛鼻子,它美不美丽,偏差有没有一毫厘。”。

生命又何尝不是这样,心花怒放时开到荼蘼。

要是闻阡陌在我身边,又该说我是个奇怪的人了吧。我走下楼,正好看到她走进来,她也看到了我,笑着向我走来。

和闻阡陌认识是在四年前,那时她说自己刚刚抗癌成功。她是一个可爱的女人,表现在对待人和事情的态度上面。

她刚到我面前说了两句话,突然满脸欢喜地盯向我的身后。我知道只有对一个人的时候她才会这样不可爱,她对宫宸司的爱实在太露骨。我时常告诫她,女孩子表现这么明显,会很吃亏的。

她告诉我,女人陷入深爱时,就会变得情不自禁,就像是走在云端的天梯上一般,前途迷茫,明知危险,但那是不由自己控制的。

在认识愿锦以后,我才明白了她说的话的意思。愿锦,这个明知危险却又神秘的男人,冰冷又美丽的面庞,却像是一次焰火,燃尽了我的青春。

在没有和他谈话以前我就知道他是个厉害的角色,我的老板再三强调我在见他的时候,要多说几句好话。可看到他对我说话冷冰冰的态度,心中升起一种不屑。没想到他可以无耻到拿着我的裸照威胁我去陪一个男人,一个堂堂的总监可以做出这种下流的事情。

在娱乐圈混了这么多年,陪某位财大气粗的男人喝酒或是其他事情,我都已经经历过了,只是这两年终于洗白了,也是多亏闻阡陌的原因。

那天晚上我和愿锦度过一个晚上。他只有在床上的时候,才不是那么冷冰冰的。之后的两周,他都来找我,偶尔看到他一个人拿着酒杯看着窗外脚底下的夜景,上半身精壮优美性感的线条,孤寂冰冷的背影,仿佛自身要融进夜色里。

我听人说过,女人才是视觉性动物,她们看到长相姣好的男人更容易倾心。我不知道是不是由于他如此冷俊的外表的关系,也或许是喜欢他这样由内而外散发的坏气。我就这样情不自禁陷进去我们之间的爱情游戏中。

我以为他也是喜欢我的。在我等那个中年男人要上床的晚上,他把我从床上拉了出去。他用自己的西装遮挡着我走出了酒店。我听到他心脏跳动的声音,兴奋地知道。原来他是喜欢我的。

我在他面前抱怨过一句工作量太大以后,第二天就被老板告知让我休假。在我和他出席舞会穿的鞋子不舒服的时候,他会让我脱掉鞋子,踩在他的脚上随着他的步伐舞动。

他在我新唱片饱受质疑之后,不闻不问。漠不关心,我失落过一段时间。后来偶然在他车上的cd播放器发现,里面是我的新专辑。以前他就有每天下班回来楼上有听音乐的习惯,只不过从原来的小提琴曲变成了我的歌曲。我想象着他路上开车的时候听着音乐严肃的神情,比获奖还要开心。

那段时间,我真的以为我是这个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我爱愿锦这个男人,而他也爱我。

可是后来有人告诉我,愿锦对我做的这些全是假的。其实之前我也有过怀疑。但我总在有一丝疑虑的时候狠狠掐灭它。直到有人亲口告诉我,我才有一种从梦清醒的感觉。

后来我又再次堕落的劝服自己,我爱愿锦,爱到我愿意为他去死,即使他不爱我又有什么关系呢。只要留在他身边就足够了。就像是最喜欢的洋娃娃没有眼睛,我还是拥有着它的。可后来。它就成了我的心结,每当发觉自己越来越着迷他时,就越发想起没有眼睛的洋娃娃,心里愈发觉得悲凉。

那段时间,在他面前我很正常,他不在的时候,我吸烟,喝酒,甚至吸过一次大麻。那次从毒品中清醒以后我意识到,我的人生完了。我不能这样痛苦下去。

于是那次,我对宫宸司开了枪。我想知道,他会选择谁。令我没有想到的是,他没有杀我,这算不算他在乎我?我总算从魔障中解脱,如同获得重生般喜悦。

只是生活完全如当初那样,不爱说话,沉迷于工作,我们更多时候都是在床上度过的。

“愿锦,我爱你。你有没有爱过我?”我拥抱着他的背,问身上的他。

“爱?”他边动作着边问道。他的脸在一片黑暗中看不清楚,只有镜片闪着冰冷的光泽。

那天晚上他穿好衣服后,把平板电脑扔给我,我看到上面是一张男人的照片。

“你需要做件事情,帮我搞定这个男人,旁边是他的资料。”他用没有温度的语气说。

冷色的灯光打在他的身上,让四周都是寒冷的气息,有着阴森森的感觉。我看着他,这个我最爱的男人,决心看他最后一眼,但却再次忍不住看他一眼。这样竟是维持了好长时间。

“这就是你不杀我的原因吧。”我恍然大悟道。

“算是吧,”还是让我着迷的冰冷的语气,为什么我会发现这样的语气竟然可以生生毁灭掉一个人:“爱情这种东西,辛未,我似乎对这种情感没兴趣。”

……

婚礼前一天,死性不改的我专门来找他。他正在躺在另一个女人的身上,看到我来了,慢慢从她身上离开。那样的举止,似乎在说我打断了他的好事。

他穿着睡衣,抱着双臂站在门口,慢慢开口:“还有什么事情?”

“我只是来想亲自告诉你,锦,你知道吧,明天我要结婚了。”我盯着他如墨般的双眼。

他盯着我的脸看了几秒,然后又应了一声:“嗯。”声音淡淡的,在空气中听起来异常遥远。

“锦,如果我告诉你,我只会在结婚前这么爱你,结婚后,我会全心全意爱我的丈夫。你会不会改变主意?”在这之前的几个月,我每天做梦都会梦到这样的情景。每次我都会醒来,吓醒或者是高兴醒来。

现在我终于对他说出了这个问题,竟觉得无比轻松。有什么事情能比那几百个日日夜夜的噩梦来得更痛苦呢。

“辛未,其实我对你是有感情的。在这么多的女人中,我给了你很多特权。但并不意味着我可以为你牺牲掉我的梦想。这是最后一次战役,我希望你最好主动配合我。”

果然是最精明的商人,说话也是这样的程序化。看着他的面孔,我忍不住笑了起来,辛未,你不就是迷恋他的这副不近人情的样子吗?!就连决绝也是如此冷漠。

他的眉峰终于渐渐皱起,趁着他脸上表情有变化,我赶紧凑上前吻上他的嘴唇。还是他令人沉醉的味道,可我却想起了躺在床上那个女人。

就在他逐渐回应我的时候,我离开了他。如果不爱,那我离开也要有尊严的离开。

扯起笑容:“愿锦,这是我们的告别之吻吧。”

我转身离开。愿锦,一生中有过这样疯狂,如同飞蛾扑火般爱过一个人,一次也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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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93郑功成

在冬日午后的阳光下,我抱着宝宝坐在秋千上,他已经在摇摇晃晃中快睡着了。他的睫毛长长的,像是羽毛般毛茸茸的。白白滑滑的皮肤,肉鼓鼓的圆圆的脸蛋,让人恨不得咬一口。

在不自觉中,我又偷偷咬了他的脸蛋一下。

他继承了他母亲美丽的眼睛,刚毅的鼻子和他爸爸一样。

孩子真是个神奇的东西,可以净化人的心灵,总觉得拥抱它就是拥抱一切单纯。

……

“丫头,这么长时间都没有见了,你到底去了哪里,我就只知道你在读x美院。”郑航志突然在我身后开口。他看上去有些不一样了,多了一丝说不清的味道。

正当我想着怎么开口之际,金新秋也走了过来,看着我怀中的宝宝,对我比划着手语。

“她说你这样抱着一定累了吧,交给她就好。”郑航志对我翻译道。

想到他们要将这块肉肉的小东西夺走,我赶紧说道:“没关系,等他睡着以后我再交给你们吧。你们去忙吧。”

怀中的宝宝也果然争气,刚才还半眯的双眼现在睁的像一颗葡萄一般又大又晶莹,好奇地望着我们。

金新秋还想说什么,就被郑航志拉住,他劝说道:“墨墨健壮的很,怎么会累,今天倒是你,忙前忙后的,你先去休息室休息一会。大厅的那些人我来招待。”

他俩相拥着离开,郑航志又补充一句:“丫头,郑功成要是睡着了,你赶紧来吃饭。”

我怀中的宝宝就是郑航志和金新秋的儿子,名字叫郑功成。今天是他一周岁的生日,郑航志公司也越来越好,所以就在这个酒店大办了一场周岁宴。

逐渐地。怀中的宝宝都已经沉沉睡着,小手还握成拳头,像一个小馒头似的。

当我走进大厅的时候,里面都已经站满了人。正中间的屏幕上播放着郑功成从出生到现在的视频和照片。

里面的郑功成,头只比拳头大一点。两个眼睛乌黑清澈,鼻子也是缩小版,嘴巴嘟着。样子真丑,我感叹说,还被郑航志和金新秋这样炫耀着。

但是,为什么我会这样羡慕。嘴角也忍不住勾起笑容。

一对人影从我眼前走过去。转眼一看,是闻阡陌和宫宸司。

闻阡陌近看脸色十分不错,脸色红润。让人想到夏日盛开的荷。她看到了我,要走过来,却被宫宸司紧紧地握着手。

她对我点点头,眼中闪着光彩,示意说她很高兴看见我。

她身边的宫宸司身穿着双排扣的英伦风大衣。越发衬托他的帅气英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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