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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宋帝国三百年:赵匡胤时间-第8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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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在五代十国时期,屡见不鲜。
老赵的“天下目标”容不得这种刁顽败类,于是辣手惩处。
《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上之入也,闾巷奸民往往乘便攘夺,于是索得数辈斩于市,被掠者官偿其赀。”
大军入城,首重治安,不仅保护私有财产,甚至当私有财产因为强盗败类“乘便攘夺”而遭遇损失时,竟由官方来赔偿补还,弥补其损失。这样的义师,我在三皇五帝以来到大宋,大宋以后到公元21世纪,多种史料中,尚未发现有第二例。尊重私有财产,实为政治文明之第一门槛。老赵因为有此义举,从此进入政治文明,开辟传统正道。
以我对政治哲学之理解,老赵“官偿其赀”之举,实在是预表了传统文明私有财产不可侵犯之价值观,意义重大,论中国圣贤理念,此事乃一大案例,不可等闲放过。这事在历史记录中不过是寥寥几十字,却是老赵一生德政中的华彩乐章,是传统中国的亮色高光。
老赵登基,天下平静
建隆元年,大宋第一年,要做的事情太多了。
遣放一批江南降将,这些人都是在后周时代被世宗捉获的战俘。
命原后周的宗正少卿祭祀周氏庙宇和陵寝,并制定了法令,以时朝拜。
开始铸币,史称“通元宝钱”。
诏有司按前代旧式斟酌损益,制定新的权、衡标准化,颁行天下。
册立了夫人王氏为皇后。
做人口普查。据各州道报上来的版籍统计,共有九十六万七千四百四十三户人家。史称这就是“国初版籍之数也”。按户有五至六人匡算,老赵的天下初初不足六百万人口。这个数字没有包括契丹、北汉、燕云十六州、南唐、吴越、荆湖、南汉、吐蕃、大理,以及西域诸地。
当然,老赵没有忘记陈桥兵变以来的文武官员。于是论翊戴之功,提升并赏赐了一批人。老赵的第一参谋赵普,也被提升为右谏议大夫、枢密直学士。皇弟赵匡义加睦州防御使,为殿前司都虞候,赐名光义。
赵光义原来官职为内殿祇侯、供奉官都知,大约相当于中直机关的后勤处长,官不大,但禁军殿前司都虞候,则相当于中央军的司法局长,官职升得较快。史上已有记录说陈桥兵变,赵光义其实是不在场的。直到老赵率六军进入东京汴梁,他才带着后勤处和家中的人出迎。此事自从北宋王禹偁《建隆遗事》、赵普《飞龙记》记录以来,被各类史书反复征引,更被人反复辩难。故赵光义究竟在不在陈桥现场,其实至今依然是一个聚讼中的问题。我已经说过,在这类问题上,除非有更有力的逻辑和证据,否则,只有选择。我选择赵光义在陈桥现场的说法,因为我觉得有这样一个兄弟在场,“阴谋拥戴”的逻辑才更清晰,整个程序似乎更为流畅。一个掌书记赵普,在那个时候,似乎没有太大的影响力。
石守信、高怀德等人,也都有了晋升。
又封赏吴越国王钱俶为天下兵马大元帅。
老赵,并没有像近代以来坊间想象的那样“大刀阔斧”做些什么“兴利除弊”的“大事”。相反,老赵登基,天下平静。后周的中央地方各级官员,基本悉数留用;国家政策法规,基本不做修订;各类文化设施也一仍其旧。前已说过,这正是儒学“仍旧贯”也即尊重传统经验的基本思路。
但在这一年,老赵并非万事“仍旧贯”,他还是做了若干“改进”(不是“改革”)。其中有四项改进有点意味。一个是军队改进,一个是朝会改进,一个是法治改进,一个是科举改进。这四个“改进”体现了“日日新”的帝国机制,但又安全地守望住了往日的经验世界。
四个“改进”有一个关键词,就是:偃武修文。
他在这一年下诏:要殿前、侍卫二司各自检阅所掌军士,从中简选骁勇者升为上军。又命各州长吏选所部兵送到首都,以此来补禁旅的缺额。还特意选出强壮士卒定为“兵样”,分送诸道各州按样召募教习。等到诸道各州训练精壮后,即将这些经过训练的士卒送至京都阙下。从此犷悍之士皆隶属于禁军军籍。此举对地方的彪悍之气是一种收敛,却同时提高了禁军的战斗力。
国家的武装力量开始出现“可控”的格局,而在五代十国时期,“可控”几乎是一个遥不可及的梦想。
宋人张舜民《画墁录》记载,老赵选出的“兵样”规定是:不看身高(当然高个子更好),要选“琵琶腿”,大腿、小腿有肌肉;“车轴身”,虎背熊腰;“取多力”,身腰腿脚有力。唐代以来招募精锐军人,有“翘关”,抬举城门之力;“负石”,负重行远之力。老赵选“兵样”,除此之外,还有射箭能将弓把拽断,能将弓弦拉折,使用劲弓要能射倒箭垛,等等规定。
此外,老赵还吸取唐以来藩镇之弊,改立“更戍法”,即将训练有素的士卒轮流分遣,大藩由禁军戍守。这样,就让戍卒往来道路,以此练习勤苦、均分劳逸。这个方法有了期望中的结果:领军的将军,其手下士兵常得轮换,史称“将不得专其兵”,而“士卒不至于骄惰”。一次性地结束了中唐以来两百年间的“藩镇之祸”。据说,这些都是赵普所上的谋略。纳入五代十国的历史来看,就会发现“更戍法”的创造性不简单。增强军力,又天下太平,这是两百年间多少帝王藩帅梦想不及的。
老赵的另一个改进,与范质有关。
老赵之前,君臣议论重大政事,必命宰臣坐议,完事后,常从容赐茶,宰臣乃退。古称“坐而论道”,非“立而论道”。唐及五代,还在遵守这项制度。
范质等人是后周旧臣,老赵留用为相。但范质等人自知原是周室人物,故内心常常不安,“又惮帝英睿,乃请每事具札子进呈取旨,帝从之。由是坐论之礼遂废”。在范质之前,君臣议论军政大事,以口头议论为主;有些重要的号令、官员升迁、刑赏废置之类,只需要将写好的文书当廷呈上,君王画个符号,即可颁发施行。到了范质这个时代,他开始将所有议论之事均草成“札子”进呈,退下来时,就研究札子所得圣旨批语,中书同列在文件上签署姓名作为标记。范质以为如此做事有凭有据,可以免去种种失误。他曾对太祖说:“这样做,可以尽禀承之方,免妄误之失。”由于呈札子,不需要即刻等待批复,故不必坐;而札子越积越多,有些札子要等到翌日或多日后批复,所以赐茶之礼也废。
野史中对此有些不同说法。《邵氏闻见录》说:太祖即位后一天,宰执范质等犹坐,太祖曰:“我目昏,可自持文书来看。”范质等人起来呈送札子,太祖看时,范质等欲复位,但太祖“已密令去其坐矣”,于是,坐礼废。这个意见是说老赵玩阴谋,我不信此说。老赵如果有意废除此礼,只需要知会宣徽使一声,宣布为一种规则即可,哪里用得到如此心计?这是矮看了老赵。
“坐而论道”之礼
废除“坐而论道”之礼,自建隆元年始,造成这个礼废的是范质。
范质在相位,所下制敕,中规中矩,凡遇有官员除为刺史、县令之类,他尤其关心户口版籍。有使者要下去按查民田及狱讼,范质都要亲自召见,为之讲述天子忧勤之意,而后再派遣外放。
范质忧心天下,有汉萧何之风,故时号“贤相”。据说他生病之后,老赵多次想到范府看望他;又怕自己亲自造访,给老范添麻烦,就派了宫中女眷到范府问询。但范质家里迎奉贵宾的器皿都凑不齐,宫中女眷向老赵汇报,老赵就命翰林司赐给他果床、酒器之类。
后来再派人到范府,对范质说:“卿为宰相,何自苦如此?”
范质回答道:“臣过去在中书省,从无私交请托,所与饮酌来往的,都是贫贱时的亲戚故旧,用不到那些器皿,所以因循下来,一直没有添置——不是我买不起啦!”
范质病逝后,老赵曾对左右说:“朕闻范质居第之外,不植资产,真宰相也!”
后来的宋太宗亦看重范质,曾对近臣称累朝宰相,循规矩、重名器、持廉节,没有人能与范质比。但太宗也有一句批评意见:“范质所不足者,但欠周世宗一死耳!”
这个说法,在砥砺名节的大宋时代,是意味深长的。
太祖太宗两代人表彰文臣,有引领天下向着文治方向迈进的大战略意图。老赵表彰文臣,又能控制文臣,这样就演绎了帝国的政治平衡。
这兄弟俩都重视文臣。现在看,也许这不是个什么大事,但在宋初,此举就有“拨乱反正”的功能。按照船山先生的观察,整个五代时期,从后梁开始,朝代更迭,天下混战,血流成河,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中央政权动辄被武夫夺走,而武夫之所以能够夺得兵权,此仆而彼兴,“无他,唯无相而已”,没有其他理由,唯因没有宰辅而已。说“无相”,不是说没有这个充任宰辅的人,而是说国家权柄皆操在武夫之手,宰辅文臣不能执掌国政而已。甚至,即使君主想把政权交到宰辅文臣的手中,也不可能。为什么呢?因为当初“建国”之际,根本就没有文臣什么事,都是长枪大戟打下来的天下,派出一个两个文臣,要他们在功高天下的武夫之上,就跟个摆设一样,谁也不服。甚至像李存勖这样的能耐人物,很早就想称帝,对国家也有规划,甚至延聘了像冯道这样有点影响的文人来做官,但举目望去,最后推他上位的还是武夫,冯道,只能做点笔墨工作,根本没有参与到社稷兴衰方向上来。这种局面,一方面是宰相无能,如冯道,不能谋划天下;一方面是君主无意,如庄宗,不能推演文治。船山先生说道汉高祖刘邦,当初封赏汉初三杰:张良、韩信、萧何,而以萧何为功最高,史称“天下第一侯”。当时就有武夫不服气,但高祖就是有格局,当下即叱责武夫们不过为“功狗”:就像打猎一样,追杀兽兔者,狗也;但控制并指挥猎狗到那里去追杀兽兔,却是猎人的活儿。披坚执锐攻城略地,功狗而已;发现踪迹指挥猎狗,才是功人。一番话出口之后,武夫不怒,实在是让他们听了心服口服而已。
天下如“无相”,实际上也往往就“无君”。因为既然比的是肌肉,那我也有可能肌肉不差。这样,就有了李存勖对朱温的轻蔑,李嗣源对李存勖的轻蔑,李从珂对李从厚的轻蔑,石敬瑭对李从珂的轻蔑,安重荣对石敬瑭的轻蔑,郭威对刘承祐的轻蔑……都是长枪大戟,谁怕谁啊?于是,价值观被省略,人臣大义被省略,剩下的就是肌肉。这就是五代十国“丛林”风景的由来。所以史家有一个定见:“人主之职,在论相而已”,君主的主要职掌,在选择宰辅。能够得到推演文治、价值观、天下意识的宰相,得一二人,不仅是天下黎民之福,也是君主子嗣之福。这个道理,五代乱世之中,藩镇,以及由藩镇而翻牌为帝王的武夫们,不懂。
但赵匡胤懂,赵光义懂,于是,结束了五代十国的乱世,演绎了三百年大宋王朝的文明。
天子“护法”
我想象中的范质,似乎是个胖子。
偃武修文,离不开法制环节。这一点老赵和赵普也想到了。
五代乱世的司法权基本都在藩镇手里,史称“刑典弛废,州郡掌狱吏,不明习律令,守牧多武人,率恣意用法”,自古以来的刑罚法典都被废黜了,各个州郡掌管监狱的官吏,大多不懂法律,藩镇大帅多为武夫,大都率意行事,随意解释司法,全凭自己的意愿断案。这就意味着,生杀予夺,都由藩帅们一句话。故枉法杀人,所在皆有,朝廷一直无能干预。
清代赵翼《廿二史札记》专章说“五代滥刑”。五代乱世,本来就没有什么成文法,视人命如草芥,动不动就“族诛”,灭人全家。
从后梁开始就干这个活。梁祖朱全忠因为“旧怨”,在夺得天下后,派遣人到洛阳族灭河阳节度使王师范全家。王师范闻讯,设席与宗族宴饮,对使者说:“死,这个事,人所不免。但我担心少长失序,下愧先人。所以要按次序去死。”酒半,命宗族两百余口按照少长次序先后就戮。
后唐庄宗灭了后梁,将后梁大臣赵岩等人“族于市”。又派大将李绍奇去诛杀朱友谦全族。朱友谦的妻子张氏率家人两百余口见李绍奇说:“我们朱氏宗族当死,愿不要滥杀平民。”于是将其婢仆百人挑选出来,放走,以其族人百口就刑。张氏又取过“丹书铁券”向李绍奇出示说:“这是皇帝去年赐给我们家族的,我是妇人,不识字,不知道这上面写的什么。”李绍奇看后很惭愧,但还是杀了朱氏全家。朱友谦旧将七人,时为刺史,也连坐“族诛”。
也是后唐时期,有汴州控鹤指挥使张谏谋叛,被杀后,又搜集他的同伙共三千人“并族之”,还杀掉了与之有关联的军士数百人,“夷其族”。
后汉时,三司使王章被杀,他有个女儿已经嫁给他人,而且病了多少年,但还是带着病被人架到刑场“就戮”。故相李崧之弟李屿,有个仆人名葛延遇,他贪污李屿的货财,李屿责怪他,他就到朝廷去告李屿,说他谋反。于是李屿并李崧等被“族诛”。
……
赵翼评论道:“族诛之法,凡罪人之父兄妻妾子孙并女之出嫁者,无一得免,非法之刑,于兹极矣!……不问罪之轻重,理之是非,但云有犯,即处极刑。枉滥之家,莫敢上诉。军吏因之为奸,嫁祸胁人,不可胜数。”
这种由朝廷和藩镇实施的族诛滥刑,可称“毒痛四海,殃及万方”。就军政混乱、刑罚深重而言,较嬴秦实有过之而无不及。“民之生于是时,不知如何措手足也!”人们已经不知道应该怎么办了。
大宋之初,滥刑之诛,还时有所闻。
史载一案例,影响了大宋刑罚制定。
说金州府有一庶民马从玘,他的儿子马汉惠是个邪僻无赖,曾经害其从弟。此人又好抢夺他人财物,乡里乡亲对他恨得要命,但又没有办法。马从玘与妻子和次子三人商议,无奈之下杀死了马汉惠,算是“为民除害”。但此事传到当地官府,有防御使名仇超、判官名左扶,二人竟审得案子来龙去脉后,将马从玘夫妇和他们的次子一并诛杀。
这一大案传到汴梁,赵匡胤认为仇超等人故意将马从玘等判为死罪,实在过分,并果断下令给宰臣道:
五代诸侯跋扈,有枉法杀人者,朝廷置而不问。人命至重,姑息藩镇当如是耶!自今诸州决大辟,录闻奏案,付刑部详覆之。
事实上,从藩镇手中收回司法权,在南唐先主李昪那里,就已经开始施行。李昪曾有“决死刑,用三覆三奏之法”,即地方藩镇必须将死刑上奏朝廷,由朝廷反复查验复核,而后决断犯人生死。如此方有望减少或避免冤狱发生。先贤有道,老赵应有借鉴。
马从玘案是大宋有司详细核查的第一案例。核查的结果是:将仇超等除名,并流于海岛。史称自此以后,“人知奉法矣”。
但不久后,又有一案例,可见推动法制之艰。
河南府有一个尼姑名法迁,她私自使用师傅的财物,被告官。但按照“挪用他人财产”例,罪不当死;可是赶上了一个用法严峻的河南府判官卢文翼和法曹参军桑植。这俩人给尼姑罗织了一个“盗”的罪名,竟“置于极典”,将尼姑“正法”。事报到朝廷,因为河南府没有将死刑案上报刑部复核,老赵干脆将卢文翼“除名”,桑植则被“夺两任官”。
老赵“护法”之严,于此可略见一斑。
颁诏书为民雪冤
大宋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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